“这三年,在北美,我都是一个人自学学会了做家务,学会了炒菜的。”闵庄儿告诉南暮枭,“独自一人在异国他乡,我只知道自己要成长,不能再做天真无辜的小女孩了。”
“的确,庄儿,你变了不少。”南暮枭点点头,看着庄儿给土豆打皮的样子。
“这里有狼吗?”闵庄儿想到啥说啥,找一些轻松的话题。
荒凉的小镇,没野兽才怪。
“有,多着呢。”南暮枭接下来的话,让闵庄儿瞪圆了眼睛。
“这里有狼患。先说。”南暮枭打趣的告知了她,“我刚来的时候,一群狼可能闻到了人肉的味道,半夜袭击了这幢楼,几十只围在下面嗷嗷直叫,有两只打头阵的直接进攻了这里,当它们撞开门之际,我直接拿着来福双筒轰了他俩的头,轰的血肉横飞。”
闵庄儿:“……”
脑海里立即脑补了这样一个血的场面。
“那晚上,狼群不敢造次,我大半夜的直接将血淋淋的狼挂在了阳台上,狼群见到怕了,当晚上便撤兵了。”
闵庄儿:“然后?”
第二天,我坐在镇的路上,剥皮,将两只狼开膛破肚,反正我在这里也没什么吃的,索性就吃狼肉。”
“之后,两个血淋淋的狼头一直挂在阳台上作为警告,狼群至此再也没有赶来进犯。”
一番话,让闵庄儿心惊胆战,南暮枭就算病着的,也是杀手本色。
两人做好了一顿饭,南暮枭第一次品尝到了闵庄儿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