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于曼妮非常喜欢华夏古典服装,其中尤其钟爱旗袍。她自己就经常穿着自己设计的各种旗袍出席各类场合,显得既优雅又性感,为她赢得了无数好评。
不过旗袍这种衣服,没有完美的身材根本穿不出其中独特的韵味,不仅不美,反而犹如东施效颦,是极大的败笔。
太瘦了不行,旗袍里面空荡荡的,让人觉得干瘪无味;太胖了也不行,衣服全都紧紧箍在身上,让人觉得臃肿不堪。只有腰肢纤细,胸臀饱满的女子才能把衣服撑起来,又不显得臃肿。
特别是臀部一定要饱满挺翘,最好能像一个圆滚滚的磨盘一样,把旗袍整个撑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展示出旗袍的美。
所以于曼妮除了注重皮肤护理,也特别注意保持优美的身材,常年都在坚持练习瑜伽,尤其注意锻炼自己的臀部。
她的臀,真的像一个圆滚滚的磨盘一样,肥美丰腴,形状非常完美。不仅如此,而且柔软得像一团刚刚发好的面团,可以随意揉搓,任意变形,偏偏又弹力惊人,手轻轻摸上去,似乎就要被弹飞了出去,再用力一捏,立刻就变得柔韧紧致无比。
给于曼妮按摩的时候,向天揉过,搓过,多次惊叹过,却始终觉得比化妆舞会上那次差了一点味道。
后来他懂了,于曼妮这样的美臀,只有站着摸才够爽,才能感觉到那种柔中带弹的完美质感。
很可惜的是,他曾经无数次见过于曼妮穿旗袍的模样,也曾经无数次盯着那扭动摇摆的美臀幻想,但是他从来不敢奢望,哪一天能有机会在于曼妮醒着的时候,再次把她拥入怀中,去摸一把那梦寐以求的美臀。
那似乎注定了只能是一个梦。
可是他今夜忽然圆梦了,他不仅摸了,甚至还轻轻地捏了一把。
弹力惊人,跟睡着的时候果然有着天地之别。
他心里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在他怀里,于曼妮柔软的身体突然僵住了,一脸震惊地看着他,低声吼道:“你疯了吗?还不把手拿开!”
“于姨,那家伙还盯着我们。如果我不这样做,他肯定会继续怀疑我是冒牌货。等他明白之后,一定对我恨之入骨,那我可就惨了。”向天可怜巴巴地说道。
于曼妮借着旋转的时候看了一眼,戴军果然一脸愤怒地盯着她和向天,他那模样,简直就要杀人了似的,眼睛里都能喷出火来。
她气恼地再次掐住向天腰上的嫩肉:“我上辈子欠你的!这辈子非被你气死不可。”
“嘿嘿,于姨,你真好!”向天笑道,抬头朝戴军看了过去,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的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