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北啊,这是庄严的学术殿堂,岂是你们这些三姑六婆精进口交技术的风月场所,你别在那边给我…阿嘶~~~陈湘宜你也给我差不多一点,你还真的听她的喔!我还在震惊于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陈老师竟然真的含起我的老二,难道她真的想好好藉机精进,趁着这个经验丰富的熟女教授愿意指导,好好学习取悦男性的技能?“陷害教唆与钓鱼是不一样的。”
科科,以往都是听着陈湘宜老师动人的声音与别人进行性交或猥亵行为,没想到今天竟然是别人的声音上着刑法课,而陈老师就俯身在我胯间帮我吹箫。
“‘钓鱼’是指对原已犯罪或具有犯罪故意之人,以设计引诱的方式,使其暴露犯罪事证,而加以逮捕或侦办;‘陷害教唆’则是行为人原本没有犯意,纯因司法警察之设计教唆,始萌生犯意而进行犯罪构成要件之行为。
以宪法的精神来看,钓鱼并未违反宪法对基本人权之保障─宪法23条: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钓鱼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所以可以接受。“
哇,本来以为隔行如隔山,没想到赖妈妈把刑法配合宪法讲得还有模有样;拥有这么杰出的法学素养,我更不相信她是卧底警员了。
“所以如果是养生坊或按摩店直接说明全套多少钱,表明提供性交易,或是警员长得像极欲破处的阿宅,踏入风月场所让人一看就知道你来寻求性交易而主动提供,这叫做‘钓鱼’;反之,若警员主动开口要求提供性交易,这就是陷害教唆。”
赖x洁以员警通常办案的手法继续讲述着。
“湘宜,有点落漆喔。”
看到陈老师为我服务这么久我都还没射精,赖x洁走了过来,示意陈老师在旁观摩,由她接手对我的口交服务。
“嘴唇要包住牙齿,如果牙齿刮到龟头,龟头会变得更硬更大,但是对高潮没有帮助。不过若是接下来还要插入阴道性交,我倒是不反对这样,女方会获得无上的充实感。”
嗯嗯,陈老师确实偶尔还会犯了这个基本错误,让我龟头愈来愈大却愈来愈不想射。
“阴茎进入口腔后,可以尝试着由下往上露出弃犬般可怜的表情盯着男方,会增加男方的凌辱感。”
嗯嗯,刚刚老师有试过这招,不错不错。
“吸吮的时候除了模仿拓也哥的真空吸引技巧,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视觉和听觉的配合。男性是视觉的动物,如果你能够吸到双颊凹陷,眼睛又由下往上露出大部分的眼白,男生会充满征服欲,这时再加上刻意的‘啧啧啧’声响,不论是表示阳具的美味或是女方努力的证明,都能更快促使男性把精液释放在你的嘴里喔。”
这些技巧,陈老师好像有初步的概念,不过还有很大进步的空间。
“你刚刚的深喉咙只有徒具样子,没有抓到精髓,来我做一次给你看。”
说着赖x洁就真的让我整根阴茎没入她的口腔直到喉咙深处,而且连续抽插几十下她都没有呕心感,彷佛真的让我干穿了她的食道。
靠,太爽了,即使刚刚已经发射在她小穴内一次,现在我好想直接把精液射进她胃里,用碱性的精液帮她的胃酸酸碱中和一下!正当我想要在她体内射出本日第二发时,赖x洁竟把我的阴茎缓缓退出她的口腔,我依依不舍地让龟头从她的食道、喉头、口腔一路退出,然后她说出:“来,最后一下交给你,能够直接口交男性到射精是很难的,我帮你起头,以后你会更有信心。”
靠夭啊,这个意思是要让我射在陈湘宜老师嘴里!天啊,赖妈妈你以为这样子我会开心吗(扭)?我可从来没有想像过要这样亵渎我的刑法女神啊(挺)!
说完陈湘宜老师害羞地把我龟头整颗含进嘴里,然后规律地让我阴茎抽插她的口腔,不时还谨记赖x洁建议的技巧,除了眼神、嘴里的啧啧声,还加上了自己的一点小创意,她一边吞吐着我的阴茎,一边前后左右扭动着腰肢,像是嗑了药发浪的小太妹,这个画面对我很受用,没多久我就忍受不了爆发的冲动!“湘宜,先别把她的精液吞下,先含住。”
原本要让我射精在喉咙里的陈老师,听到赖x洁的建议,只让我龟头停在她的嘴里,然后舌头落力地拼命地高频率撩拨着我的马眼和冠状沟,直到我的马眼开始喷出呕心的腥臭精液。
“先把精液集中在舌尖,我看看。”
说完陈湘宜老师张开了诱人的性感红唇,让全班都看见我的精华小部份集中在她舌头上,大部分则累积在下排牙齿和牙龈间。
“再把精液往后挪到舌根上,先别吞进去喔。”
然后陈老师仰着头,张开嘴让赖x洁确定她真的把精液集中在舌根上。
“口交直到男方射精后,如果最后再利用嘴巴玩弄一下精液,最后再一副美味地将男性的精液吞下,男方不会因为你吞精的淫荡模样而嫌弃你,反而会爱死你喔。我刚刚要提醒你的是,甜的味蕾集中在舌尖,苦的味蕾则分布在舌根,所以用嘴巴玩精液时要小心,尽量不要用到舌根,会又苦又腥,吞的时候则要一口咽下,别让精液停在舌根太久。”
听完赖x洁的讲解,陈老师才一口吞下我的亿万子孙,然后发嗔道:“吼,这些我早就知道了啦!”
只见她被我的精液苦到说不出话来,有点抱怨地瞪着我和赖x洁。
“哈,对不起,野人献曝了,别在意嘿。”
赖x洁调皮地吐了一下舌头,露出迷人的微笑。
“下次如果陈湘宜老师强制口交谁成功,我就变成帮助犯啰。”
哈,赖x洁在下课前开起玩笑,其实并不会。
教授他人犯案技巧不等于一定就会变成帮助犯,还是必须具备双重故意,必须知道他现在教他,是为了帮助他犯案成功,也必须知道他要犯什么罪。
赖x洁今天充其量只是教授老师的口交技巧,并没有要她去性侵他人的帮助故意,是不会成罪的。
“老师今天看到你们两位男同学冒着触犯帮助人犯逃脱罪的危险,即使犯罪也要帮助陈湘宜老师的精神,感到非常感动;她一定教得很好、也对你们很好,你们才愿意这样帮她,老师学到比教学技巧更重要的部份。谢谢大家,我们有缘的话,再次在刑总课上见面。”
赖x洁客套地谢谢大家的配合,然后拿起衣物,先往洗手间走去。
现在还没到下课时间,陈老师还要再总结,所以她不打扰我们,先出去整理服装仪容。
看到她忘了刚刚掉在地上的假警察手册─其实只是普通的笔记本,我连忙追了出去,等到我踏进女性洗手间时,听到:“高级督察赖以洁回报,陈湘宜副教授的上课内容没有问题,她是个杰出的好老师。卧底任务结束。”
嗯,这个秘密我会永远放在心里。
我把笔记本放在洗手台,蹑着脚尖倒退着走出了女性洗手间。
注:刑法227条─第一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简单讲,与14岁以下男女性交罚比较重,14岁到16岁也罚,但罚比较轻;与16岁以上男女性交,刑法没规定处罚。
但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则处罚满16岁但性交易者,所以陈湘宜老师才说不要扯到性交易或脱离家庭,原则上满16岁就没事。
而且这边还是合意的情况,所以只罚性交的未遂犯,合意猥亵就不罚了。
如果一开始就是强制性交,直接跳到222条第2款犯前条(221条的强制性交罪)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杆、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结论就是,强制性交14岁以下有加重,14到16岁依一般强制性交罪处罚;合意性交的话16岁以下要罚,14岁以下罚更重。
如果是性交易,标准提高到18岁以下都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