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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139部分(1 / 2)

闲时间还会有热辣地魅魔,哪怕他夜以继日日以继夜,一天也只有二十四个小时,根本就不够分配。

“要是有分身术就好了。”他叹气。

这个世界魔法发达,然而没有类似中国神话里的分身术,至少琼恩没听说过。最近似的是“拟像术”,能够创造出和本体一摸一样的分身,而且并非是幻影,是有形有质的实体,能说话能行动甚至能施法,从外表上看和本人无异,然而没有独立思维,必须由本体操控——最要紧地是,拟像创造出来地分身毕竟还是个傀儡,没有神经没有触感,也不能心灵感应,否则倒可以同时去推倒两个女孩子,想想就让人觉得兴奋。

古往今来那么多大巫师,发明了无数惊天动地的超强魔法,释放起来天塌地裂海啸山崩流星火雨电闪雷鸣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山峰都能倒转,城市都能浮空,时间都能停止,亡者都能复生——然而却没有一个巫师去钻研发明分身术,真是太奇怪了,难不成他们都没有应付多个女人地烦恼么。没有分身术,不过触手类型的法术倒是有几个,可惜琼恩对此毫无兴趣,觉得太不美型。这就像进餐,除了食物本身要鲜美,吃相也不能过于难看,否则完全破坏气氛。

月亮庆典(thfestofthmoon悄悄来临,预示着1373dr的最后一月即将到来。这是费伦大陆最重要的节日之一,无论在人类、精灵、矮人、卓尔或者侏儒的习俗中都被非常重视,同时也是很多神祗教会的圣日。便在这一天,一位信使来到伊卡沙城,带来了第二远征师雅达上尉的命令。

“立刻返回阴魂城述职,另有新的任命。”

第四十二节 完美的王者

“终于能回家了。”

接到命令,琼恩长长舒了口气。扣除去下层界的一趟旅行,算起来在这幽暗地域中已经呆了大半年,虽说无论在瓜理德斯,在伊卡沙,还是在晨炼,总是受到礼遇,锦衣玉食谈不上,优裕舒适是肯定的,但这种没有灿烂阳光的日子,来自地表的人类终究还是难以适应,感觉整个人都快要发霉了。

更重要的是,可以回去见姐姐珊嘉了。

回阴魂城述职,这是题中应有之义,早在意料之中。又说另有新的任命,虽然没有具体明指,但十有八九是不用再回来了。毕竟呆了这么久,如今离职卸任,免不了要有种种繁琐安排,琼恩原本就不擅此道,又是归心似箭,哪里耐烦做这些,索性直接就把权力和手中的资源基本都移交给了德古拉,由他代理,反正自己马上就走人,也无所谓什么放心不放心的,顺便把侏儒迪瓦克调到晨炼去给他帮忙。至于身边的女孩子,没有一个愿意继续留在这里的,自然全都带走。另外还要和矮人告别,向鲁文告辞,诸如此类一堆应酬,就这样忙忙乱乱折腾了七八天,一切基本准备就绪,梅菲斯也自晨炼来到伊卡沙城,众人集合。接下来所需要面临的问题,便是回去的路怎么走了。

倘若在以前,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大家只能原路返回,还是走地底,一路北上直到沙玛斯、奥图城,然后上地表,头顶上飘着的就是阴魂城了。但因为芙蕾狄的研究进展,现在多出一种选择来,便是直接用传送魔法上地表。然后再回阴魂城。

在最近一次的试验中,芙蕾狄已经成功把一头洛斯兽传送到了二十五英里之外的地方,误差在五英尺之内。伊卡沙城距离地表大约十几英里,最多不会超过二十英里,完全属于法术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卓尔的资料中详细记载了地表地一处荒废城堡,正好作为传送的目标。

毫无悬念地,所有人都选择了第二种方案,能够走阳光大道。谁愿意像老鼠一样在黑暗潮湿的地下甬道里步行。先上地表,进入人类城镇,然后便能雇马车,走商路,既舒适又快捷,大大节约时间,最重要的是安全。虽然路上可能有强盗,但总比幽暗地域里层出不穷的怪物好对付多了。

主意打定,芙蕾狄便开始准备法术。先用大量的迷雾晶构建成魔法阵,阻隔地脉辐射的扭曲影响,然后用预言术穿透岩层。逐步分析定位目标,确保不会出现意外变故。最后由琼恩和凛合力完成临时的传送门,虽然只能维持五分钟,但已经足够了。

和矮人道别,琼恩一行人鱼贯进入传送门。短暂地晕眩之后,他们再度踏上了坚实的地面,灿烂的阳光从头顶照射下来,明亮得让人一时间只能紧闭双眼,柔和的风在脸上拂过,让身体变得暖洋洋的。原本自幽暗地域中侵染来的那点阴寒瞬间冰消雪融,说不出的舒畅。琼恩慢慢适应着刺眼的日光,一点一点睁开眼睛,看见了久违的鲜艳色彩:蓝天、白云、远处苍青色地群山绵延起伏,农田中的金黄稻穗迎风摇摆。即便是因为凛冬将至而枯黄的衰草,此时在他看来都格外地亲切诱人。

“啊啊啊!”他放纵地大吼一声,举起双臂,“终于又看到太阳了!”

“别人听到这句话,一定以为你是个罪犯。刚从地牢里逃出来。”

梅菲斯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取笑着琼恩的失态。但其他人却没她这般沉静,凛倒还罢了。她一共只在幽暗地域里待了两个月不到,正好是新鲜感刚过,就当是一次旅游,但莫尼卡姐妹却已经住了一年多,莎珞克更是自从“死后”就再也没回来过,环顾四周,心头不由得都涌上几分感慨来。

琼恩所在的地方是一座荒废的古堡中,城墙早就倒塌大半,建筑也破损不堪,地势倒颇高,位于一座山峰的半腰上。据说常常闹鬼,所以无人敢接近,再说也没什么值钱东西,连盗贼都不屑于光顾。此时是正午,深秋的阳光温暖和煦,虽然明亮却绝不炽烈,琼恩等人稍作休整,判断了一下方位,随即便开始赶路。

“我们现在是在泰瑟尔境内,”梅菲斯指着地图说,“往北方走,就是瑞塔汶。”

瑞塔汶是泰瑟尔帝国的第二大城市,拥有近九万人口,而且占据商路要道,乃是一座贸易重镇。按照计划,只要到了瑞塔汶,便能够雇到马车,沿着商路一直北上,穿过安姆帝国,途经博得之门,一路前往匕首滩镇,然后就像琼恩和梅菲斯上次走过的那样,转上黑路,踏入大沙漠——途中会经过独角兽之流,奥沃那个肥巫妖就住在那里,琼恩打算顺路去拜访一下。

从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到瑞塔汶,大约需要一天半地时间,而且多是丘陵地貌,道路曲折,也不会有商旅通过,没法搭车。幽暗地域的蜥蜴因为无法承受日光照射,没办法带上地表,琼恩等人于是便只能步行,莎珞克则张开蝠翼飞上高空,察看着左近地形,防止什么突发意外。唯一的坐骑露丝雅,被凛和芙蕾狄占据了,两位美少女一前一后坐在银色独角兽上,看起来十分的赏心悦目。

芙蕾狄身体尚未完全康复,骑独角兽代步很正常,凛是比较懒,也挤在一起。这倒罢了,反正露丝雅够大,然而让琼恩愤慨的是:无论怎么说,芙蕾狄也是邪神莎尔地信徒,独角兽居然也毫不介意地允许她骑着,却对自己始终抱有明显敌意,这未免太不公平。

“艾弥薇,你确定露丝雅真是雌性?”琼恩打量着独角兽,“我现在严重怀疑它是雄的。”

“怎么可能,雄性独角兽有须髯,雌性没有。这么明显的特征你都分不出?”

“那她为什么只让女孩子骑,难道和凛一样,性取向比较特别?”

“……你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啊。”

“当然是想你啊。”

梅菲斯瞥了他一眼,含笑不语。

近两个月来,她留在晨炼潜心锻炼,已经能够初步掌握“深度暗示”的技巧门道,乐观估计的话,再用两到三个月地时间巩固。应该就可以开始尝试消化体内地杀戮神力了。她天赋杰出,又是神子,对于神力地熟悉和适应程度远在琼恩之上,如果一切顺利地话,三年五载就有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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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再过三年五载,琼恩就可以真正品尝到梅菲斯。听起来有点久,但考虑到她才刚过十六岁生日,那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左右无事。军部的命令上也没有指定期限,落得轻松。众人且行且住,沿途赏玩。谈论故事,天气又十分晴好,仿佛出外郊游一般,虽是步行,却也不觉疲倦。泰瑟尔大半面积的国土都被森林所覆盖,风景秀丽怡人,古迹甚多,梅菲斯和凛都是少年时就游历四方,见多识广,虽然从没来过泰瑟尔。但对这个国家的情况还是颇有了解的。

据梅菲斯说,泰瑟尔在上古时期是精灵建立的大帝国之一,后来历经巨人、龙族、巨灵和矮人的统治,最后变成了现在以人类为主体地国家。要论历史悠久的话,它在费伦大陆能排进前十名。而要论国土面积的话,它能排进前五。只是泰瑟尔虽大,却是战乱不休纷争不止,长期处于诸侯割据混战的状态,民众生活自然也困苦不堪。所幸现任君主莱茵顿女皇在提尔教会帮助之下。经过三年内战。成功结束了帝国的分裂状态,重新确立皇室的权威。作为统治者而言。莱茵顿女皇颇具英才,自她即位以来,泰瑟尔国力渐渐恢复,再不复往日颓唐,颇见兴盛。

琼恩等人下一站的目标瑞塔汶,原本属于泰瑟尔北方的安姆帝国。三年前(1370dr),安姆发生大规模内乱,莱茵顿女皇趁火打劫,吞并了瑞塔汶这座商贸重镇。此举造成两国关系的急剧恶化,但因为安姆目前内乱尚未平息,自顾不暇,局面暂时还没恶化到要开战地地步,只是边境来往会有些麻烦。

提尔教会在泰瑟尔地区原本就根基颇为深厚,莱茵顿女皇能够登上帝位,翦灭割据,背后也是得到了他们的大力相助和支持。女皇即位之后,提尔教会(包括提尔的从神和盟友托姆、伊尔玛特、海姆、赛雅茉芙地教会)相应获得了极大发展,如今已经基本垄断了这个庞大帝国的民众信仰,俨然成为国教。泰瑟尔在四年前颁布的《帝国民法》和《帝国刑法》,其中有超过四成的条款完全照抄或者模仿自提尔教会编撰的《无尽法典》,议会、中央政府和法院中的重要席位很多都被提尔教会的神职人员和精英信徒所占据,军队中的不少军官也出身于提尔、海姆或者托姆教会。

“这么说,泰瑟尔其实已经等于是你们教会在统治了?”

琼恩随口和梅菲斯开着玩笑,他对提尔教会并无反感,只是潜意识里比较排斥“政教合一”这种体制,语气中不免就有些揶揄的味道。梅菲斯微觉不快,“这有什么不好吗?”她反问,“内战平息,割据消泯,国家统一,民众安居乐业,这些都是摆在面前的事实吧。”

“这是没错啦,”琼恩承认,“可是艾弥薇,你难道不觉得,宗教信仰,不应该过多干涉世俗政权么,否则很容易变质地。”

“为什么?”

琼恩怔住,其实要论证这个话题并不难,例子一大堆——然而那都是发生在地球上的事情,根本没法对梅菲斯说。至于这个世界的历史,他又不怎么熟悉,一时间找不到支持的例证。“权力会令人腐化,”琼恩最后说,“从无例外。”

“是吗,”梅菲斯微微一笑,“好吧。就算是你说得对,但那又如何呢?这世界上,总是有国家,总是有政府,总是有权力,需要人来掌握。既然权力如此容易令人腐化,那么与其让它落入意志薄弱的凡人手中,为何不归于教会。归于神明?或者,换句话说,”她稍稍顿了顿,“我们责无旁贷。”

“唔,你这么说好像也有点道理,但我还是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琼恩苦笑,这些政治上地事情,他其实并不感兴趣。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如今梅菲斯反驳,再细想起来,似乎也不无道理。倘若是在地球上。政教合一,似乎很少有成功的例子,然而这是在费伦,神明真实存在,可以干涉凡间,教会影响深远,人人都是信徒,情形又有不同,不能简单地类比。

梅菲斯的意思,其实说得简单点。就是说无论什么社会,什么体制,总有统治的权力,总需要有人去掌握,去行使。那么与其交给凡人。不如归于神祗,由神祗来作为至高地“王者”。当然她指地是提尔,不会是班恩、莎尔这种邪神。

在地球上,教皇完全有可能腐败堕落;但在这个世界,大主教绝不可能背叛神祗。而神祗是信仰地聚合。理念的具现。拥有凡人无可比拟地智慧和威能,又不会像凡人一样任性妄为。随心所欲,神祗被神祗自身所限制。中国的古人梦想圣贤君主,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寄希望于哲人王,这种想法在地球上自然是完全的梦呓,然而在这个世界中,却是大有可能的。神明并非全知全能,当然也有无法解决地难题,无法化解的困境,但相比起凡人而言,似乎确实是更好的选择。

尽管如此,琼恩依旧不能真正认同梅菲斯的看法。

“神明源自凡人,但他们终究已经不是凡人,我无法相信他们能够作为真正合适的君主,”琼恩说,“王者不需要是圣人。或者说,越完美的人,越不适合作为王者。”

梅菲斯皱眉,“此话怎讲?”

琼恩沉吟着,看看左右,莎珞克还在高空中飞翔察看,凛正兴高采烈地和芙蕾狄说着什么,芙莉娅也不时插上几句话,都没注意琼恩和梅菲斯的谈论。“打个比方,艾弥薇,仅仅是个比方,”琼恩慢慢说,“你觉得我和你两人之中,谁更适合作为王者呢?”

梅菲斯嫣然微笑,觉得这个问题根本无需回答。

琼恩也笑了起来,“别那么自信,艾弥薇。我承认,你比我优秀,比我见多识广,比我意志坚定,勇敢果决,当然也比我公正无私,清廉寡欲。你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人,但正是这份完美,只怕反而会妨碍你成为优秀地王者呢。”

“是吗?”梅菲斯秀眉一挑,她倒无意于真做什么王者,既没兴趣也不屑——倘若真有此意,她早就是神明了。但听琼恩这么说,却是颇有些不服气,好胜心起,要论个究竟。

“很简单啊,”琼恩说,“你太优秀,超出寻常,然而你若是王者,统治的却依旧是普通人。你越是完美,就距离他们越遥远,越无法真正地认同和理解他们——这难道不是阻碍吗?”

梅菲斯轻声一笑,“莫非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我自己每天只需要睡眠四个小时,那么我就会颁布律法,命令全国臣民地休息时间不准超过四个小时?”

“你当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琼恩摇头,“可是艾弥薇,我冒昧地问一句:你觉得自己合群吗?”

梅菲斯一怔。

“你的性格,以个人而言近乎完美,我想就算是神祗,也未必就能比你更优秀多少吧,至少我是想像不出了。但为什么你的朋友这样少呢?你是不愿交友?不屑?还是不能?只怕这世界上,真正能被你看重,被你放在眼里的,也没有几个人吧——你站得太高了,没办法把自己真正地放下去啊,”琼恩轻声说,“我不知道理想的王者应该是什么样,但我相信总不会是高高在上的俯视者。他必须无比的优秀,超出凡俗,但同时又和普通人无异,和光同尘。神明嘛,”他笑了笑,“恐怕太完美了,站得太高了,距离太远了,对于这种存在,我宁可敬而远之。”

“就让神祗的归神祗,”他说,“让凡人的归凡人。”

第四十三节 闯入幻境

这场有关神明、王者和政治的辩论并没有什么结果,因为双方其实都没有太多的兴趣,本来就是临时起意,随口谈及。无论是琼恩也好,梅菲斯也好,都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君主,统治臣民。同时他们也都无法说服对方。

对于梅菲斯来说,“政教合一,参与世俗政权推行教义”,这是提尔教会的基本方略之一。最典型的例子如眼前的泰瑟尔,如塞斯克,如因布图,或者结束战乱,重归和平,或者抵御侵略,抗击外侮,或者文明复兴,繁荣昌盛,提尔教会在其中都起了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大陆上很多国家在制定律法时,都会有意无意地参照借鉴提尔教会编撰的《无尽法典》,议会、法院和政府机构中提尔信徒的比例越来越大,甚至直接执掌最高权柄。近十年来,不少国家相继通过法案,禁止或限制奴隶贸易,取消奴隶制度,这也正是提尔教会在背后推动之功。凡此种种,都是摆在面前的事实,无不证明了教会方略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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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琼恩也明白,在这个有真神的世界中,梅菲斯的看法,不但代表了提尔教会的理念,甚至是绝大多数人的看法,并且确实是有其道理的。说得透彻点,提尔就是一位英明睿智又有无上威能的王者,对属下的控制力远胜凡人君主,而且更是长生不朽的存在,乃是完美的“哲人王”。虽然这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制度,提尔也不可能全知全能,教会统治也不可能就完全杜绝腐败。但相对而言却是更佳的选择。

没有最好,但却有最不坏;不求完美,只求有所进步。

可惜对于琼恩而言,他在潜意识里对于神明有一种根深蒂固地排斥和反感。不喜欢宗教势力过多插手世俗,所以本能地就会找各种理由来否认。这已经无关道理的对错,更多是一种执念了。

“我游历四方,亲眼所见的事实是在教会的推动之下,整个世界在向着理想地方向逐渐前进,”梅菲斯说,“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

“但不应该介入太深。”琼恩坚持。

“介入不深,就没有力量。没有力量,一切便是空谈,”梅菲斯说。“不占据位置,又如何能推行宗旨?不掌握力量,又如何能保障实施?”

话说到这里就再也进行不下去。双方迥然相异的人生经历、教育背景,注定了他们在这个话题上很难达成共识。纵然都是聪明而理智的人,有些道理也是怎么都说不通的。

“你们真无聊,”凛在背后说,“这么好的风景,谈这么沉闷的话题。有空扯这些不着边际的,还不如想想今晚在哪里过夜。”

他们此时是在荒野中,天色已经渐渐沉暗下来,夕阳西垂,放眼望去没有人烟。野外宿营倒也没什么。反正也携带了睡袋,只是凛喜欢舒适,爱睡懒觉,不免就有些排斥。梅菲斯看了看地图,说前面应该有一处村庄。可以去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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