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
“这没什么好犹豫的,我的傻……主人。”汉娜扑向赛门,把他按倒在床上。“就让我们一道来见识见识,我和琳花,到底谁先松口。”
“……哈,我就是喜欢你这点,汉娜。刚才的这种口气——你真的有把我当主人吗?看来之前一段时日我是疏于对你们这些女人的管教了,今天可得好好地给你们补一课。”赛门被汉娜嚣张的态度吊起了兴致——也只有汉娜敢在赛门的面前如此放肆——他拽着汉娜相对完整的那颗乳头,将她拉近到身旁,然后重重地在她屁股上打了一巴掌。
“这样才对,我的主人。”这一次,赛门终于在汉娜面前几乎从头到尾地做出了每一个正确的选择。
作为认可,喜笑颜开的汉娜给了赛门一个拖欠许久的热吻。
(尼尔1900年10月4日晚9时,拉姆市,贫民窟边际地带。)
“报告!玛格丽塔博士即将登车,可以返程。”在这棚户连绵、照明匮乏的昏暗之地,借着黯淡的星光,一个警察正以十分笔直的“站姿”(没错,站姿,而不是军姿。因为拉姆市没有,也不允许拥有军队。)朝着他的年轻上司汇报着本次紧急出动的成果。
“……”可是,坐在领队马车驾驶位上眉头紧锁的青年并没有因目标达成而表现得愉悦或是安心,亦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他甚至没有听进去。
“队长?是否要在附近展开搜索?”深知自己的上司所忧何事,这位下属试探性地建议道。
“好的——不,不必劳师动众,你带几个——不,不,不。我想——还是算了。”
虽然视野不佳,但周围的警察不难察觉自己的上司目前坐立不安,且相当焦虑。接到线报前来找寻出走的玛格丽塔博士时,一路坐在副驾驶位、陪伴在他身旁的那位年轻姑娘——也就是队长最近在一次团伙偷盗事件中结识的女友——此刻已不见了踪影,这想必是他心情不佳的原因。
一个年轻姑娘夜晚在贫民窟失踪,这些警察当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况且这次的情况还有些不同寻常。
首先,那位姑娘的姿容实在是相当,相当的出色。此时此地,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其次,那位姑娘是拉姆市警队队长的女友,这就增加了事态的复杂性——难保没什么结下仇怨的贼人想要对警察实施报复。作为手段,劫持亲友算是一个相对直接对本人动手更为稳妥的方法。
再次,以往贫民窟中每年总会发生几起强暴、轮奸之类(尽管事后受害者总能被找到)的案件。不过这两年倒是消停了不少——去年只有一起,受害者最后还撤销了控诉,而今年还没有发生——考虑到这位失踪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少女美貌的程度,情况可谓大大不妙。
这确实是容易令人浮想联翩的状况,但此刻所有在场男人们的想法的确大致如此。
相比起众人,马车座上的青年在关于小可人生安全的方面反倒相对冷静不少。
下午时分,接到拉姆市大学院的报告时,位于内城区的家中,自己与可莲小姐正在饮下午茶。得知要紧急出动前往贫民窟后,她竟然主动要求搭便车一同前往。
那时的她是这么说的:在贫民窟边缘,有她继承的一座祖宅和一家店铺。虽然久疏打理,但那里还保存着一些郊区的地契之类的物什。此次,她想趁机回去处理一下,委托给别人或是将它们卖了。
这番话的意思很明白,在不久的将来,可莲小姐将会和自己结婚,一起生活在城里。所以,对她的要求,自己没有拒绝的理由。
只是,让她一个人在贫民窟里走动未免也太危险了。
“需不需要我派部下跟着你,给你帮手?”
“谢谢,但我想还是算了,我不想单独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小可低下头,满脸羞红地扑进了男友的怀中。
“可是——”
“我明白你的好意,就算我们迟早是要在一起的,男人也不可以擅自剥夺女人的空间哦,大·哥·哥?”
虽然“大哥哥”的称呼有些古怪,但还没等自己有所表态,可莲的唇就贴了上来。
结果,轻易被说服的自己只得暗自决定,等可莲下车时,派人暗中保护她——一切本该如此。
可实际的情况却是,马车队进入贫民窟后不久就因为路况不佳而发生了拥堵,最后更是不得不在了某个过于狭窄的拐角通通停下了前进的脚步。大约就是在那时,可莲小姐突然不见了踪影。
无声无息,没有任何征兆。这一切发生得就好似这两天的幸福都如梦似幻一般。直到某个心腹属下发现异样主动询问他时,他才得以从虚幻中醒悟,那绝不是自己一时的错觉。
“我们回去。”年轻的警察队长,在马车上站了起来,熟练地指挥着众人将拥塞在小巷中的马车有序地退出贫民窟。
“队长?真的不用留下人搜索?可莲小姐她——”这名属下对“可莲”小姐的担忧并不亚于他的上司。这几日,小可用容貌和性格征服了许多人。
“我相信可莲,她既然拒绝了我的保护,我本来就不该强求。”年轻的警察队长,面露苦色,“我感觉,她可能不是什么普通——不,收队吧。我们此行的任务是确保博士的安全!不该掺杂个人事务。”
“是!”
“先把博士安置在车队中央的加强马车里,然后撤出后队的马车,在贫民窟外的开阔地摆成防御阵形,再把博士的马车带出来保护在中心。前队最后撤出,在车队外围再增加一圈警戒。”
一如他的指挥,在由六名五大三粗的警察簇拥着玛格丽塔登上一辆车身包着铁皮的马车后,庞大的车队开始陆陆续续地撤离。
最初,贫民窟里糟糕的路况给这些警察带了一些麻烦,各辆马车间磕磕碰碰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在精明的指挥下,他们还是有序地快速实现了分批撤离的部署。
就这样,围绕着玛格丽塔博士的车驾,大群的警察离开了贫民窟,踏上了前往市区的返程。
在这一幕的角落,某间简陋的棚户里,从头看到尾的小可不禁感叹道:“拉姆市难得有这么能干的警察,真是开眼界了。”
“可儿姐说的是,听说以前也有过大群警察的马车堵在贫民窟的入口附近进退不得。撤出去的时候足足花了他们三个小时,还碰坏了好几辆。”在小可的身后,几位早就在此待命的女性正在为小可脱下款式繁冗的礼服,换上便于行动的帮会特制夜行衣。
“不要光顾着看热闹,瞧仔细了,这个人将来可能是我们的劲敌呢。”小可面露微笑,将修长的双腿从夜行衣中伸展出来——海娅为帮会女性设计的夜行衣是没有裤管的,这有助于发挥女性下身的灵活性。至于保护色的问题,则可以用深黑色的长袜或是干脆将腿涂黑来解决。
“可儿姐不是已经把那个小伙子迷得神魂颠倒了么?回头找个酒店,把他骗进去灌醉,然后姐妹们一起上——”
“没错,这个人我先前替可儿姐查过,是警察局副局长家的公子,家里肯定油水不少。”
“是我喜欢的类型,看着就可口的很呢,等姐妹们一齐把他吸个精干的时候,真等不及想看看他那时的表情了。”
棚户里的女人们互相开着玩笑,调侃着这位年轻有为却不慎着了小可道儿的可怜虫。
这种傻男人的命运几乎已经可以确定了,那就是在小可的石榴裙下乖乖拜倒,然后在促不及防之际踏入圈套,身陷到极其恶劣的桃色丑闻中难以自拔。最后再被以此要挟,榨干每一个拉尔。
“几位,我这两天在警察局里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事。”小可一边套着黑色的长袜,一边不紧不慢地说道。
但她的语气中充斥着一种让人脖子被勒紧的迫力。
“嗯……警察局里也不全是一本正经的大叔呢,有些人看我们的眼神就跟鲁克手底的那些人一模一样。”穿好了长袜后,小可开始在大腿上系用于固定袜子的束带——这些束带同时还可以提供飞刀的收纳空间。
“我发现了好几个身材精壮的警察大叔哦!他们平时好像都很喜欢光顾我们的场子呢,要不要我把你们几个介绍给他们?他们握鞭子的手可有劲儿了。”
虽然小可的语调轻快而又愉悦,但她身后的女人们已经是冷汗直流。
小可的心狠手辣,丝毫不输给当年的汉娜。
“场子”指的是小可在内外城区私下里经营的两个隐秘的欢场,那里除了提供普通的性服务外,也会为一些拥有“特殊”性癖好的人士提供器具和女人。
内外城区不同规格的服务同时为拥有不同身份地位的人士提供了符合其身份地位的消费场所——当然了,与场所无关,只要出得起价钱,过分一点的要求也不是不能考虑的。
这两处的收入相当可观,而且,这件事是瞒着赛门的。
“对了,最近新进了一批玩具,是汉娜姐推荐的。据说可以把人夹在两面钉板之间,越挣扎越痛苦,好有趣呢——我说,你们怎么都不吭声了?”
此刻哪里有人敢接小可的话茬,大家都心领神会地停止了对那位年轻警察的臆想和闲言碎语。
“既然没什么想说的,那大家就出发吧,好姐妹们。我可不会允许琳花和她的人走在咱们前面。”穿戴完毕的小可转过身来,检阅着面前数量并不多的人手。“我们的人虽然少,但质量可比她们那边要强得多,不是吗?”
小可轻轻地拽着一个刚才提议要对那位警察队长下手的女人的胸尖,她的面色瞬间十分苍白,脸上的笑容也显得相当勉强。
此时此刻还能保持笑容,已经值得夸赞了——这都是真传自汉娜的小可亲自调教的结果。
“今天表现最差的人,我下次就只好介绍稍微”轻松“点儿的活儿给她做了。”面对着眼前不知所措的部下,小可笑盈盈地开导着她们,“别这么紧张嘛,都说了是‘最差’的那个人了,各位对自己拿倒数第二的信心总该有吧?”
未等小可言尽,众人已经飞速散去。她们早就听说过(也不排除有人亲自见识过或是体验过)她的手段伎俩,也完全相信她会仅仅因为被触怒或是心情不佳而祭出这种为了效率惩一儆百的赏罚规则。
至于“轻松”点儿的活儿具体是指什么?
总之那必然是发生在她经营的地下娼寮里,与男人相关的工作,而且绝对不会仅仅只是端端盘子就能轻松完成的活儿。
“海娅能坐稳老大的位置也真不容易呢,不动点儿真格的,这些人就只会偷懒。唉……如果我是蜜儿的话,会溜到哪里去呢?”望着手下离去,小可盘算起来,“这种事问琳花也没用,她一定会包庇蜜儿的。”
“郊区已经有一大群傻瓜在没头没脑地碰运气了,总不能从蜜儿的手下那边一个一个的调查吧?虽说总该有那么几个人在悄悄地帮蜜儿的。唉,熬夜对脸蛋儿可不好。”小可自怜自艾道。
“幸福这种东西,就跟零花钱一样,当然是要自己挣的才可靠。”小可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可惜琳花和汉娜姐不懂这个道理,赛门大哥在这一点上也是大错特错,反倒是蜜儿和我很合拍呢。”
“可别做傻事哦,蜜儿。”小可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试图克制住逐渐兴奋起来的身心。
小可微笑着朝郊区的荒野与残垣轻轻地迈开步子,身影渐渐融入那片一直为贫民窟所逃避,同时又被市区遗忘的黑暗。不久后,就连挂在脸上的那一抹妖艳的笑容也弥散开,消失在了无人的静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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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为何物?
在以后的故事中,这个问题还会多次出现。
有人把得到或者说占有视为幸福,也有人把摆脱或者说解脱视作幸福。
有人把自由推崇至幸福的主要标准,却也有人把服从与奉事作为幸福之路。
如果再要细分的话,同样是“得到”,又有取得,被赋予,窃取以及偶然获取等等,它们在不同人心目中的地位必然也是不同的。
有人说,真正的商人是一种贯彻趋利性行为的生物。
其实普通人又何尝不是(笑)。
通俗点说的话,大家都是在追寻着自己的幸福的。
而如何得到幸福、规避不幸,这其中的过程、方法,甚至是方法论则被人们统称为感性和理性。
一般来说,被大多数人认同的那部分被称作“理性”,相对的,剩下的那部分都被归结于“感性”范畴。
不要会错意,这里并没有试图比较两者的优劣。
因为,能够从头到尾贯彻其中一种倾向的人是不存在的。
那么,是不是说,只要彻底地贯彻理性就能够维护利益(得到幸福),而过度地诉诸感性就刚好背道而驰呢?
其实不然。
我们以后再讨论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