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黄沙,日光明亮,起伏的沙丘上踏过骆驼的脚印,有深有浅,铃铛随行走摇摆叮铃,不时同旅人的水囊碰撞。这是一支声势浩大的商队,自西北向圣朝回国,即将进入凉州界。谁料风沙倏然掀起,卷起黑云黄土,向他们铺天盖地地罩来,好在这场风暴持续不久,众人又有经验应对,只是骆驼受惊,需缓下步伐。
待他们修整完毕,正准备重新出发时,却有眼尖的伙计指着上丘喊道:“那儿是不是有个人?”
那是一个男子,背后覆着一个硕大的木箱,众人将他抬到阴处,喂水扇风,不久便转醒。只见他高鼻深目,面容不算年轻,说话腔调略有些奇怪,但还算流畅。他道自己从西方求学归来,路遇风沙,身上行囊只剩下所背书籍。队中武士早已发觉,他背上的书囊极重,但他行走间也不愿放下片刻,呼吸平稳,俨然是一位高手。他随行几日,便给众人传授佛理——他乃是一位佛教徒。
圣朝崇尚道教,佛教多受打击,只在少数地方延绵相续,他们常年在大漠穿梭,自然不陌生,却从未如此诚心地接受他人教诲。然而令所有人真正诚服的,却是在风暴再次来临时,他冲在人群最前,牵过惊吓四窜的骆驼,又口中诵经,风沙渐止,他周身无痕,散发着淡淡佛光,身上依然覆着书箱。
他离家时,佛寺狭小,靠地方富绅资助度日,归来时,所携不过厚厚书卷,却有无数对眼睛,无数只嘴巴,一同随他来了。佛道合流已久,以禅宗为大,他则带回佛经,以期融合,虽未招纳信徒,却有佛名远播。
“据传,这位莲华法师度化了西南一带穷凶极恶的大盗,让他们甘愿剃发为僧,守护左右。云台寺香火昌盛,与圣教可相提并论。”
尉迟琳琅合上奏折,笑道:“这样一位人物来到京城,也不怪巡卫司如此紧张。”
五国诗会,今次在圣朝举办,自慕知雪摘得头筹,已是十余年飞逝,天下学子,不禁摩拳擦掌,南黎诗学氛围甚笃,早早派人准备。巡卫司压力骤增,统领姜缘每日都要忙到日暮,京中住不下,就连京外的客栈也是人满为患。人多起来,自然有冲撞的事,起先还需心调解,渐渐地竟少了许多。姜缘一查,才知道是莲华法师不时传授佛法的缘故。
才子之中,信奉佛教的不在少数,诗会尚未开始,已有佳作诞生。尉迟琳琅却没想到还有这层缘由,问道:“依你看,朕是否要请这位法师入宫呢?”
越竹溪叹道:“陛下这么问,其实心中早已决定。”
“不错,据说他年届六十,但须发皆黑,十分年轻。更重要的是,不过短短时间,他便能笼络如此多的信徒,实在让人好奇有何种魅力。”
诗会是交由四方院去办的,慕知雪搬回游月宫后,虽不能参与政事,却可以在这件事上多加照拂。
“陛下今日心情甚好?”越竹溪笑问。
“近日是没什么烦心事。就……”她还未说完,羽便飘到她身旁,扔下密信。他两指一夹,将那信口处的小蜘蛛捏在双指之间,轻动弹指,把它弹飞到屋外。尉迟琳琅不禁有些好笑,虽说泉怕信笺被劫,可这般也是全无必要。但是拆开信读后,她脸上笑意渐淡,将它递给越竹溪。
泉研究她身上所中之毒,已有一年余,终有进展,却并非毒,而是蛊。这蛊名唤“玄阴蛊”,对人体损伤不重,只有一个奇怪作用:女子所诞下的婴孩,必定是女儿。她身上的蛊,是流淌在圣朝血脉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