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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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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九一一年七月,康兴带着罗丝要的几个人和礼品换走了罗丝手中的几张至关重要的图纸。

枪械的,战舰的,就连纺织机的制造图纸都有一张。康兴小心翼翼的放好这几张图纸。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仿佛看到了华夏的全面崛起。一点一滴,总有一天会汇成江河。华夏不会永远落后到被打。

至于罗丝帮忙采买的那批军火,也随着康兴回国,而装箱上船。无论罗丝还是康兴都相信,这批军火在未来的华夏,一定会起到他们应有的义务。

康兴别看年轻,但办事还是相当老道的。他在英国生活的几年,也发现英国并没有可供熊猫食用的竹子。因此,这此过来的时候,便带来了大量的各类竹子。

因为是带着泥,装了盆运过来的,所以罗丝只要把这些竹子从盆中移到后花园中预留下的那处便可。英国的地理气候,也非常的适合竹子生长,所以到是不担心养不活的问题。

来的几个人,都被罗丝安排至小二楼了。白天的时候,苗兴家的朵儿便到罗丝那里上工。而其他人,便留在小二楼里待命。反正小二楼里有厨房和几间多出来的房间。将其中一间弄成苗兴两口子的工作室,到是省事方便。至于长兴,却是时刻关注熊猫的。

因为罗丝懂汉语,康兴便没有特意让带来的其他人学英语。反正罗丝有什么吩咐,可以直接吩咐朵儿,再由朵儿告诉其他人。康兴明白一个道理。环境英语可比书面英语更容易让人接受。通过天长地久的生活,他也相信华夏来的这几个人能够说好一口流利的英语。

因为那对熊猫是罗丝的心头好,所以无论是布克特家的原班人马还是华夏来的这几个人都当宝贝似的供着。想去哪便去哪,只要不跑出布克特家的府邸便随便它们玩。

再说说苗兴六人,在来英国之前,康兴为了面上好看,还特意给几人置办了些行头。所以他们一来,罗丝便相中了朵儿身上穿的那件绣花衣袍。

所以,特意拿出了些康兴捎过来的衣服料子让苗兴家的给她做衣服,同时还让苗兴按着华夏的流行样子给她做首饰。这么一来苗兴两口子便忙了起来。

而李大一家,倒是更好安排了。让李大和他媳妇把他们所有会做的菜式,点心都列了菜单。罗丝便按着心意提前点菜,让他们在饭点的时候送上来。

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过多年华夏美食的罗丝,再吃了两年多的英国食物后,终于热泪盈眶的吃了一顿像样的饭菜。你嘛,她就是个缺心眼子的。怎么没有早点想到回华夏找人来做饭呢。

做为曾经的世家豪奴,适应力都是非常强悍的。李大一家就是夫妻二人,换个环境也没什么烦恼。倒是苦了朵儿一家。

“唉,当家的,咱朵儿也老大不小的了,这以后可怎么办呀?”苗兴家的一边抬头用绣花针蹭蹭头皮,一边对着刻木盒子花纹的男人说道。

“哼,你不是能嘛,嫌弃人老李家的狗蛋这不好,那不好的。现在好了,你就等着你闺女给你找个洋女婿吧。”

“那能怪我嘛,那李狗蛋他娘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刻薄人,我闺女可是主子房里的大丫头,什么样的人找不着。”苗兴家的虽然也后悔拒了李家的婚事,但却不是后悔这个,而是后悔没有主家坏事前将姑娘嫁出去。

“李家婆娘在怎么刻薄,人家也是良民。哪像咱们生死都由人。”苗兴其实也是相中李狗蛋的,踏实肯干,也有一把子力气,闺女进府当差前,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了。

“嗳,当家的,我听说咱们家坏事前,狗蛋就跟着跑船去了。也不知道这会怎么样了?”苗兴家的向外看了看天色,也不绣花了,直接站起身在屋里走了走,又给苗兴倒了杯水。“这屋里就是亮堂,那么大的玻璃,以前也就是管家太太屋里才会有,没有想到在洋人的地方,竟然每间屋子都有”。

“可不是,都不用点烛火。你给前院那姐小位做的衣服得了?”

“快了,就这两天了。”

“对了,你有空给长兴也做件衣服。那小伙我看着不错。备不住你闺女的下半辈子就在他身上了。”在这地界,只要是黑头发黑眼睛的,苗兴就看着不错。

“长兴?看着也不错,就是不知道你闺女同意不?”知女莫若母了,她闺女心里保不齐还惦记着那李狗蛋呢。

“唉,再说吧。也不急在这一时半晌的。”苗兴想着这一出出的事,心里也是摇头叹气。

当华夏的务工人员彻底在布克特家安定下来时,时间已经不紧不慢的走进了秋天。

在林西有心,罗丝有意的情况下,两人的关系已经跨了一大步。时而散步,时而看场对罗丝来说很乏味的电影。而卡尔也因罗丝和林西走进,黯然神伤了许久。

虽然看罗丝的眼神中,还带着绵绵情意,但其中却有着浓浓的压抑。有时罗丝看到他,都觉得自己好像干的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般。也不想想,罗丝不就是个漂亮女人吗?这有什么呀。

罗丝哪里知道,她漂亮归漂亮。但更吸引人的确是独一无二的气质。带着一点嚣张,不逊。时而含蓄时而热情如火。时而懵懂,时而沉静。有时漫不经心,有时又双眼灼灼恨不得点燃一切。

这样的罗丝,在现代,就是个女神经质。但在这个时代却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吸引人驻足不前,进而沦陷。罗丝当局者迷自是不知道这些的。

就好像她以前常想的那句话,现代人穿越到古代,因为古代人没见过这样的,所以所古代人迷的七晕八素。古代人穿越到现代,又因为不同的行事作风,而在现代人中格格不入,进而被人所在意。

她现在的情形,其实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多的,其实就是女神精这一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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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您真的决定了吗?”布克特府的客厅里,罗丝认真无比的询问着面前的马达迦神父。

“是的,我听从上帝的召唤。准备东去华夏,传播上帝的福音。”一边说一边在胸前画十字的马达迦神父看起来神圣不可侵犯。

罗丝不知怎么的,心中涌上了一丝愧疚。不过,如果让她选择,她仍然会如此。

“请问神父一行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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