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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灵在后面追到气喘,她怎么不知道原来叶之晴看起来这么瘦弱,居然能跑得这么快。 叶之晴直到不跑不动了,看着自己已经远离医院,她终于停下来。 水灵几乎断气,叶之晴终于不跑了,“之……之晴,你干嘛啦?”两人大口大口的吸着气,好一会之后,叶之晴靠在旁边的花基上坐了下来,她们正在海城的城市广场,四周如潮般人群,都在迈着冲冲的步伐。 “之晴,你搞什么鬼啊?”水灵有点生气了。 “水灵,对不起,我……我不想做凶手,我……”叶之晴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她真的无法对着自己的孩子狠下毒手。 “叶之晴,你疯了吗?你说的是什么蠢话?”水灵大吼,她说的是什么话?不想做凶手?可是,她不做凶手,那将毁了她的人生,她还能继续留在大学里读书吗?要是学校知道了,肯定会被开除学籍的。 叶之晴拿着水灵的手,“水灵,我真的不想杀掉这个孩子,怎么办?” 水灵甩开她的手,“叶之晴,你知道留下这个孩子的严重性吗?你有想过你的将来吗?”真不知道叶之晴的脑袋是不是进水了,还是被门给夹坏了,气死她了。 叶之晴也知道这事的严重性,她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里面已经有一条小生命在里面了。脑海里涌起那个男人的影子,南,你在那里?你究竟在那里?我怀了你的孩子,你知不知道? 水灵看着她的样子,原来想骂的,又不忍心再骂了,她坐了下来,“之晴,我们好不容易才考上大学,你想想,要是留下孩子,你还能继续留在学校吗?而且未婚先子,将来孩子问你,爸爸呢?你怎么说?” 水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叶之晴这个笨蛋打消这个极度愚蠢的想法。 之晴整个人倦身的缩了起来,怎么办?可是,她并不想去拿掉一个孩子,她真的恨不心。眼泪滴嗒滴嗒的滚烫而下,叶之晴的身子微微的颤抖着,此刻,她宛如大海里的浮萍般,整个世界一片苍茫,已经失去了方向。 水灵拍了拍她,“之晴,你真的想清楚了利害关系了吗?”看着她哭得那么伤心,水灵一时之间也六神无主了,可是留下孩子,不是等于毁了她的未来吗? 叶之晴哭红的双眼,突然抬起头来,然后无比坚定的点了点头,“水灵,我决定了,我要留下孩子。” 水灵听完,叹了口气,叶之晴看似柔弱,实则骨子里非常的倔强,看样子,无论她说破嘴巴子,叶之晴都不会改变主意了,“那你打算怎么办?”大着肚子,想要留在学校,那是没可能的事了。 “水灵,我申请退学,但是,可能要麻烦你到时替我瞒着我大伯和大伯娘了。”叶之晴擦掉了眼泪,从现在开始,她必须要学会坚强,眼泪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水灵点了点头,“之晴,你有钱吗?在外面什么都要花钱,你真的觉得你可以养活得了自己和孩子吗?不如再你想想看,不要急着做决定。”水灵还是希望叶之晴可以改变想法。 叶之晴站了起来,“水灵,不如现在陪我先去找房子吧,放心,钱我还有点的,而且我也可以自已找点轻松一点的工作。”叶之晴行动迅速,孩子估计已经有二个月大了,不能再拖了。 水灵起来,拉着她一起向城中村里找房子。海城毕竟是一个大城市,不比自家那里,叶之晴希望找一个比较安静,房子小点没关系。 最后,叶之晴在一个比较旧式的小区里,找到了一间一房一厅的,房租也算比较便宜,家具什么都比较齐全。叶之晴当即决定租了下来,并付下了租金,当年爸妈车祸之后,车主也算是赔了一笔不少的钱。可是,如果可以,叶之晴希望用这笔钱去换回爸妈回来她的身边。 水灵也没想到叶之晴身上有这么多的钱,还好,至少暂时来说,她的生活不用愁。 随后,水灵陪着叶之晴把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买了回来,看着总算有家的样了,两个躺在沙发上,“水灵,谢谢你……” 水灵笑了笑,“谢什么,我们是好姐妹嘛,只是,之晴,你真的想好了吗?”水灵心里还是不太踏实,之晴也不过是十八岁,原本就应该呆在学校里,快乐的做一名大学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已经是一个未婚妈妈,那个搞大她肚子的男人,叶之晴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两人吃过晚饭之后,水灵决定不回学校了,今晚在这里陪之晴一晚。而叶之晴,决定了明天到学校申请退学,尽管她的未来一片苍白,只是,她仍然对自己有信心。自己也不是早早就失去了父母,现在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 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肚子,一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让她绷紧了一天的情绪突然松开来。 星期一,叶之晴在水灵的陪同下,来到学校办理退学申请。当然,老师肯定是要过问清楚,差一点老师就要打电话给叶之晴的家长,最后,有惊无险,叶之晴的退学申请终于成功了。 由于刚来学校,东西也不多,叶之晴在宿舍收拾了一会,就拿着她的东西,离开了学校。步伐是沉重而坚定的,叶之晴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海城大学,再见了。 她的大学梦,她的人生,因为一个孩子,从此彻底改变了。 到出租屋里,叶之晴再把买点墙纸把房子布置了一下,整个房子虽然不大,但是却显得十分温馨,家,这里以后就是她跟宝宝的家了。 下午,叶之晴走到菜市场,买了点菜回来,虽然房子是比较旧式,但是家电什么的,房东也是配齐,叶之晴打开冰箱,把余下的菜放了进去。 查了查卡上的钱,叶之晴心里算是比较踏实,爸爸、妈妈,你在天上,不会怪晴晴吧?可是,以后的日子,不能用花那笔钱,总要找到工作来做,宝宝出生后,一定还有更多需要用钱的地方。 她翻开放在茶几上的书本,看着那几个苍劲而有力的字,南,你真的会回来找我吗?我怀了你的孩子,你知道吗?我等你…… 可是,她没有想到,这一等,就是七年。 叶之晴也算是传统的女子,对于那个第一次给的男人,她就有一种以定终身的感觉。而且,她没有忘记,他的怀抱,如同小时候爸妈给她的怀抱一样,那种温暖,令她念念不忘。 这时候,传来阵阵的敲门声,找到自己的吗?除了水灵,没人知道她现在住在这里,可是,敲门声越来越明显,叶之晴站了起来,打开门。 一个二十来岁的大男孩,皮肤有些黑,但是看起来很健康阳光,看样子,身高在一米八以上,总之,帅哥一枚,鉴定完毕。 “那个,你找谁啊?”叶之晴轻轻的问,房子是一扇铁门,一扇木门,她没敢打开铁门。 大男孩笑了笑,“你好,我是租这里的房客。” 叶之晴愣了一下,“先生,你搞错了吧,这里我已经租了……” 啊?大男孩皱起眉头,难道是自己搞错了,他拿出电话,然后拨通了电话。最后,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好意思,是我记错了,我租是302室。” “没关系……”叶之晴正准备关门,大男孩叫住了她,“你好,我叫程枫……以后就是你的邻居了。” 叶之晴微微笑了笑,“你好,我叫叶之晴。” 这样子,算是认识了,叶之晴关上门,正思索着以后的生计的问题。如果,如果没身上的那笔钱,她的生活,真的会走投无路,她不敢回叶家村。她这样子回去,估计真的要浸猪笼,可是,孩子既然来了,就是上天赐给她最好礼物,她下不了手去毁了这份礼物。 叶之晴翻开放在桌子上关于育儿的书,一页一页认真的看着,自己才十八岁,什么经验都没有,只好借着书的知识。渐渐知道了怀孕要注意些什么?不能吃些什么? 叶之晴合上书本,靠在小沙发里,不知道孩子是男是女,但是,不管是男是女,她都一定会非常爱这个孩子。 坐了一会,叶之晴走进浴室,没想到,灯突然啪的一声灭掉了,叶之晴皱起了眉头,这下子可怎么办?浴室那么滑,如果没有灯,会非常危险的,她知道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无奈,叶之晴趁着天还没黑,她走下楼去,从楼下的超市里买了新的电灯泡。无奈,叶之晴拿着电灯泡,怎么样都放不进去,最好,叶之晴妥协了,为了安全起见,叶之晴决定找别人帮忙。 刚打开门,发现今天刚搬进来的新邻居提着大桶上来,叶之晴想了一下,“那个,程先生,可以请你帮个忙吗?” 看着客气的叶之晴,程枫笑了笑,“之晴,以后叫我程枫就行了,很高兴认识你,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叶之晴伸出手来,“浴室的灯泡坏了,可以帮我换一下吗?我弄了很久都没开好。” “好……”程枫豪爽的答应了,把大桶放在自己的门口,拿接过灯泡,走进了叶之晴的小屋里。 “之晴,你家布置得蛮漂亮的。”说完,仗着自己身高的优势,没过一会,程枫就把灯泡给换上了,试了一下开关,“之晴,可以了……” 叶之晴看了看,“程枫,谢谢你……,你吃饭了没?不如今晚在我这里吃?”叶之晴为了表示自已的感谢之意,想请程枫吃个晚饭,反正菜都有多买好了,多煮一点就行了。 程枫这种光棍,当然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叶之晴系着围裙,走进了那个并不大的厨房,程枫算是海城里第二个认识的朋友。程枫走了进来,有点好奇,像之晴这样的女孩子,应该还在学校里念大学,怎么会跑出来一个人住的? 两人在厨房里开始了谈话,程枫在帮叶之晴洗菜,谈话间,叶之晴才知道原来程枫是海城大学毕业的,如果自己没有退学的话,那么,也能算他的师妹了。 叶之晴也算是农村里长大的人,能烧一手好菜,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程枫看着叶之晴十指纤纤,不像是做粗活的人,看着她贤熟的动作,倒是有点吃惊。 晚饭也比较简单,三菜一汤,程枫吃完之后,就走出了叶之晴的家。整个房子里,开始回荡着一种叫作寂寞的因子,可是,她想了想,其实自己并不孤单,不是有宝宝陪着自己吗? 明天,叶之晴决定出去找找工作,不能坐吃山空。 清晨,阳光透过窗户,在房间里撒下一片暖暖的余辉,叶之晴看了看摆在桌上的闹钟,决定要快点起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叶之晴来到人才市场,却处处碰壁,一是因为她年纪少,没有工作经验,二是因为她连大学毕业证都没有,三是有那个单位会轻易请一个怀孕的人回来工作? 最后,叶之晴很失望从人才市场里出来,她坐在外面的花基,看着进进出出的人。她摸了摸肚子,宝宝,妈妈是不是很没用?但是你放心,有妈妈在一天,就会让你有个好的环境。 突然,广场上的大电视吸引了她的目光,“征文大赛。”叶之晴脑海里突然涌起一个想法,既然没人愿意请她工作,那么写小说总可以吧?叶之晴上学的时候,本来就是语文科代表,也参加过不小语文比赛。 想到这里,叶之晴觉得她的人生开始有一丝的希望,可是,写小说也需要有电脑。叶之晴咬了咬牙,决定买一台电脑。 叶之晴吃力的提着手提电脑回家,房东原本就有网线配置,叶之晴连好了电脑之后,就进入了一些比较著名的网站。看了大部分的简介,叶之晴觉得,现在现代文似乎比较有市场。 如果不是因为生活问题,叶之晴甚至不屑这种追风的作为,可是,为了钱,为了生活,就算最俗的事情,她也能干得出来。 看了看网上众多的址,叶之晴对比了作者福利之后,决定找一价比较新型的小网站。毕竟,以她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作者,想在大站里生存也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说干就干,叶之晴看了看前辈们的指点之后,决定先把大纲写好。她的手指停在键盘上,迟迟没有下手,她咬了咬大拇指的指甲,然后思索着该写怎么样的故事才会有读者喜欢。 ,叶之晴在电子文档里打下了这四个字,就写她跟南的故事,同如她一样,守候着那个叫作南的男人,会回来找她一样。 叶之晴用了一个下午的时候,终于把大纲整理出来,她嘴角微微上扬,希望她能像书中的女主角艾晴一样,最终会跟南相遇,然后幸福在一起。叶之晴开始觉得,原来写小说可以是一件幸福的事。 在电脑里坐了一个下午,叶之晴的肚子已经开始抗议了,她站了起来,伸了伸手脚,活动了一下自己的筋骨。明天该去买件防镭射的衣服了,顺便也该去医院里做一下妇检。 其实,她并不太愿意去医院,也不想看着别人那异样的眼神,可是就算她最不想去,但是为了宝宝,她必须要去。为了宝宝,她必须学会坚强。 果然,当她一个人去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对她这样一个十八岁的未婚妈妈,眼神里当然有些不屑,可是,没想到,她居然会一个人来做产检,这让那些经常替人家做人流的医生稍稍吃惊。 听到医生说宝宝一切正常的时候,叶之晴觉得,这是她来海城,最快乐的一刻。 从医院出来之后,叶之晴来到了妇婴专卖店,买了套防镭射的孕妇服。刚从店门口出来,没想到却遇上了程枫。 程枫对于叶之晴出现在这里,有点吃惊,“之晴,好巧啊。” 叶之晴点了点头,“你好……”她还是很礼貌跟程枫打呼吸。对于叶之晴的冷淡,程枫有点无奈,看着包装袋上面写着字,“之晴,谁怀孕了?” 叶之晴深呼了口气,然后很镇定的跟他说,“是我怀孕了……”简单的五个字,如同天雷一般,把程枫劈得一愣一愣的。 “之晴,你怀孕了?”程枫不敢相信,又再问了一次。只见叶之晴点了点头,把程枫的一线希望又给扑灭了。原本还想着追她的,没想到人家已经有主了,可是,为什么叶之晴却一个住?从来没见过有男的在她家。 “之晴,你先生呢?”程枫还是忍不住问了。叶之晴听完之后,微微一怔,随即恢复了平静,“他在很远地方工作,暂时不能回来我身边。”是的,她一直也这样想,她等他,他一定会回来了。 跟程枫道别之后,叶之晴就回家去,程枫看着她那纤细的背影,眉头皱起,为什么他觉得,不像之晴说的那样轻松?难道之晴是未婚先孕?还是那个男人抛弃了她? 日子就这样平静的度过,叶之晴每天沉默着小说里面,没想到,那极其狗血的开头,吸引了那么多的读者,让这叶之晴甚为惊喜。看着大家的留言,叶之晴突然掉下了眼泪,是的,这不单是一个故事,更是她跟南的故事。 就这样,故事在连载中,叶之晴也领了第一个月的稿墨,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已经足够交房租了,这已经让叶之晴觉得很满足。 转眼间,已经到了春节,海城的冬天比较冷,而大伯和大伯娘已经打了很多电话,要她回家过春节。只是,叶之晴编了个理由,说在学校里体验生活,过一个更有意义的春节。这样,远在叶家村的二个人,才稍稍放心。 海城的春节非常热闹,但是却少了份叶家村的人情味,叶之晴已经习惯了这种一个人的生活,她不孤单,再过几个月,孩子就要出生了。 程枫也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海城过春节,所以,大年三十那晚,程枫和叶之晴算是二个人一起过了。由于叶之晴大着肚子,所以整个年夜饭,都是由程枫一手操办,原本是想出去吃的,但是程枫说,自己做的更有年味。 叶之晴也没有想到,原来程枫连厨艺也这么出色,这让她有丝意外。 吃完晚饭,二人坐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春晚。程枫看着叶之晴,动了动嘴巴,“之晴……” “嗯?……” “之晴,孩子的爸爸还没回来吗?”程枫终于问出口了,叶之晴这样子一个人,再过几个月,如果没人照顾她,那不是很危险吗? “不知道,但是相信,他会回来的,我愿意等他。”叶之晴就这样死心眼的孩子。 程枫苦笑了一下,看似柔弱的她,其实骨子里非常坚强。现在人流的人那么多,如果她不坚持把孩子留下来,那么她的生活应该是更多姿多彩。 整整一个春节过去了,叶之晴出门的时间更少,几乎整天都坐在电脑前,写着她那本守候新娘。稿墨已经足够她的生活开支了,甚至有时候还可以剩余一小部分。 一天,叶之晴的冰箱里已经没存货了,不得不到楼下的超级市场进货。只是,一个男人的容颜吸引她的目光,是南吗?叶之晴转身,可是,那个男人已经坐上了车,绝尘而去。 叶之晴呆呆在站在路上,久久没有回神,是他吗?他也在海城吗?他真的会回来找她吗? 叶之晴只能告诉自己,他一定会回来找她的,这是她心里坚信着的信念。 支撑着她整整过了七年…… 整整七年过去,孩子已经六岁了,是个男孩子,取名:叶一杰,都已经上小学了,叶之晴还是没有等来那个叫南的男人。 因为小杰上学了,花墨更大,叶之晴不能靠着那份稿墨去维持生活。而程枫,已经从一个小小的业务员,成为了一个家外企的销售经理,而叶之晴,因为程枫的关系,也在他的部门之下,做了一名小小的资料员。 薪水倒也可以,加上她仍然坚持写小说,日子还算勉强过得去。 星期六,水灵约叶之晴去逛街,原本叶之晴并不想去的,耐不住水灵的缠功。两人来到百货大厦,叶之晴几乎不去逛这种高消墨的地方,但是水灵说,女人要对自己好点,再加上进入了外企工作,形象也是很重要的。 只是,叶之晴看着橱柜里的摆着的衣服,看着那个价格,她皱起了眉头。“水灵,不如我们走吧……”水灵摇了摇头,叶之晴就是这样,为了她家宝贝儿子,能省的地方绝对不会多花一个子。 水灵继续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叶之晴则坐在一边,低着头看小说。突然,一个皮鞋踩在她的脚上,“哟……”她忍不住叫了一声,然后抬头,看看是那个王八蛋走路不长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