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暮秋骂道:“死秃子!老子命令你停车!”刚一张口,呼啸的风便灌满口鼻。一伸手在后腰拔出啄木鸟尖刀,一手把着车头,车神之称名不虚传,一百几十码的时速单手掌车,不见有任何晃动。须知在这样地情况下只要手抖上一抖。车子会立即倾翻,车毁人亡。
阳光下发出金光的小刀狠狠朝车窗戳去。哗啦一声,车窗全部破碎,被风一激,如同暴风雪般卷进车里,劈头盖脸,玻璃菱角锋利,划得蔡沧浪头颈鲜血淋漓。车窗是特殊钢化玻璃做成的,即使用大铁锤用尽力气猛砸。也不过留下几道蜘蛛网状的裂纹而已,不会破碎。这人在高速行进过程中只凭一柄小刀……天!他还是人吗?这等声势,已得了兵哥五成真传。
狂风灌进车厢,蔡沧浪又受了伤,鲜血粘糊右眼。再也无法正确掌控方向盘,踩下离合和刹车。紧急降低速度,然而那摩托车竟然好像贴在他身上的苍蝇一样同时慢了下来,反应超强,他对速度的感知力似乎是天生的。
高速行驶的车辆突然慢下来,极易发生追尾事故,幸好蔡沧浪选的是人烟稀少的路段,经过一阵竞速之后,已接近郊区。
蓝博基尼斜斜拐向路边,轮胎在水泥地面擦出四道黑痕,拖了两百多米,刮上道路旁边地花圃,惯性太大,安全带差点把身子勒断。那人和他一样刹车,却丝毫没半点不适,闲暇得好似在自家后花园散步。这一瞬间他心念电转,明白遇到黑社会袭击,想起上头要他小心行事的交代,略微抑制住恶心欲吐的胸腔,来不及思索,在坐垫下摸出昨天晚上刚得到的手枪,准备射击。
薛暮秋手背也被激飞的玻璃割开一道口子,皮破肉绽,鲜血往下滴。提着小刀凑了过去,“秃驴,枪的保险还没开。”
蔡沧浪急忙去看,那柄刃身狭窄尖利地小刀已扎破他地手腕,穿过两根腕骨之间,钉在车门的缝隙上。手枪啪嗒掉到地上。“啊呀!”惨叫一声,眼看着鲜血随着脉搏的压动,激射半尺多高,心中一激灵,喷出两筒浓浊的鼻涕,大汗涔涔而下,勉强叫道:“你是什么人?”
“朱雀街飞车党钻石牌杀手薛暮秋是也!”阿秋手势一起一落,又拔出小刀,狰狞地笑道:“你得罪我们兵哥,活不过今天了!”
蔡沧浪惊恐问道:“兵哥是谁?我不认识啊,你不会找错人了吧?”
“嘿嘿,你不需要知道是谁。让你死得瞑目些,背叛者不会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