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不得田博文不慌张,面对秦笛并不算出众的长相,田博文自觉和他差距不大。见识过秦笛的拳头,田博文对自己的武技没了信心,为了压过秦笛一头,他甚至无耻地临时改变挑战项目,可一曲《梅花三弄》,让他对自己的太空漫步舞,也没了半点自信!
不管田博文内心如何慌乱,该来的还是要来。随着欧阳若影的声音响起,田博文知道,这一场终究是躲不过的。现如今,他只能寄希望于上苍,祈求上天降下一个奇迹,让秦笛扭到脚……或者,让秦笛变成一个白痴!
查看完身体内的情况,秦笛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可在望向田博文的时候,他赫然发现:田博文的大脸就在自己面前,那狭长的脸上,坑坑洼洼的,就像月球表面一样凹凸不平!
吓了一跳的秦笛再打量田博文的时候。却发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他看到的田博文。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田博文距离自己还根远。他用一种异样的眼神在打量自已。
秦笛暗自奇怪道:“难道说……演奏乐器可以让并能我还不如每天练一遍乐器呢!那么长时间没吹笛子最后一场比试的两位主角一同站在台上之,观众席上的大学生们。纷纷对田博文和秦笛两人报以热烈的掌声。
最后的结果他们已经不再关心,秦笛一曲《梅花三弄》。已经让他们抛开了成见、不再把秦笛当成一个外人。
而是把他当成一个达人!学无先后。达者为师。这东旦大学的校训,也是每一个东旦学生都认同的座方铭。
看着秦笛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田博文心中好一阵失望、他也道。自己先前的析祷。只不过是临时抱佛脚的痴心妄想。除非太阳从西面出来。否则那希望永远无法实现。事已至此。他只能自求多福。
一技精。百技通。舞蹈和格斗、技击在表现形式上。有诸多相似相似之处,尤其是表现战士英勇杀敌形象的战舞。很多动作都是由技击动直接演化而来。秦笛檀长的。正是这种舞蹈殊途同归。舞蹈练到一定境界。一举手、一投足都自然无比。又何尝不能成为技击?
上一场比试是武迁先行表演地。这一场自然轮到秦笛先来。他要一柄表演用的长剑。一抖剑花,便开始了动作。
持兵器的舞蹈。是战舞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中,又以剑舞的成就最高。古人学剑,舞剑,观剑舞。剑已经融入人们地生话,成了不可缺的随身物品之一,出门佩剑。就像出门要穿衣服一样自然。
剑舞。可以用来当作刺杀政敌的工具。昔有“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剑舞,也可以是一种性情,“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涟。”
剑舞,当然更是一种完美的艺术!“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剑在秦笛的手中,仿佛是有了生命的话物。上下舞动间,寒光闪耀。只见那剑忽而轻挑,忽而直刺,忽而斜劈忽而下撩。
仿佛是一条闹水绞龙。在水中载沉载浮。忘情地嬉戏。
秦笛这一通剑舞,顿时吸引了全场的注意,随着他的动作越来越快。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追逐着他的身影。不敢稍瞬,生怕一个眨眼就错过了最精彩的部分。
忽然、只见秦笛振臂一挥。宝剑一下飞起数十丈高、直逼体背馆中央悬柱的大吊灯。在那吊灯的映射下。宝剑发出闪电般耀眼的光芒。
随即,那宝剑从高空刺下来。带着刺耳的胡哨声,疾如流星,直直向秦笛脑门刺下。
“噢……”
全场爆发出阵阵惊呼,有些胆小地女生早已不闭上了眼睛。生怕看到血淋淋的场面。
评委席上几位评委全都站了起来,神情紧张地望着秦笛。身为女性地林芳华老师更是面露不忍之色。只有陈新华老神在在地望着秦笛。
抚下颌,面带微笑。在他看来、秦笛一副神情自若得样子,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
只见秦笛看也不看飞刺而下地宝剑,举鞘一扬。就听“喀察”一声脆响、宝剑竟然乖乖入鞘,,听话的如同自家的猫狗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