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会认为,与瑞奇一起的三人行,会伤害我与珍的关系,但是我们反而越来越亲密。珍大半时间都乐陶陶的。她有正常的家庭教养,且由於她的宗教信仰,可能有点保守,所以她和一个不是她男友的男人有亲密性关系,对她有些像「打破禁律」般的兴奋。
从对她的观点看,是的,她是行为淫荡,但她有男友的许可,所以不是问题。对於我来说,看到我的女友被另外一个男人占有,而会这麽兴奋,我实在是无法解释。我只是想着这些就也让我兴奋得晕头转向。是的,这会让我精神极端痛苦,但却又让我如此刺激的颤抖。
我不喜欢瑞奇和珍之间互相在一起(在卧室外)表现的方式。他们的行为有点太亲密,比以前更加你浓我浓 - 不只像男女朋友,更超出心灵上的朋友。连我的朋友们都注意到了,他们有人甚至告诉我,要我留意瑞奇,因为他正在勾引珍。
我试图告诉珍我的关注,但谈论这些会让我变得兴奋和激灵(尽管很痛苦),而且最後总是在我们之间有个超乎平常的性爱结束。我的反应使得珍相信,她与瑞奇在我们的朋友面前互相调情,会刺激我兴奋,确实如此,所以她开始更常做,很高兴的看到我是如何的变态和痴呆。
为了庆祝我的生日,珍请了约三十位我们的朋友给我办一个生日派对。她看起来真漂亮。也许我应该先在这里形容她一下。她比我矮一个头有五尺三寸高,有一个娇小苗条的身材。她有柔软长过肩的金发,和一个邻家女孩样漂亮的脸蛋,在她的脸颊的雀斑,和她热情奔放,快乐随遇而安的个性相匹配。她的乳房不算大(她穿的是32a/ b罩杯),但很坚挺。她有傲人的长腿,娇小漂亮的脚,在高中和大学常见她练舞蹈。她是带有些男孩子气,喜欢牛仔裤和平底鞋远甚於裙子和高跟鞋。
珍不喜穿着裤袜,感觉穿着太受约束。因此在我的生日派对,她不仅穿套洋装(一件黑色的),而且还穿超薄裸透的裤袜,和尖头的高跟鞋,让我感到很惊讶。我不知道她从哪里弄到的高跟鞋,我甚至不知道她拥有任何高跟鞋。但她看起来真美!洋装是低胸的,所以它呈现出她柔软膨胀的乳房(我想她穿有钢丝衬垫的上推式胸罩,使她的胸部看起来比平常大),洋装底端远高过她的膝盖,所以秀出她的大部分的腿。在柔滑的尼龙和高跟鞋衬托下,使她的腿看起来比平常更显凸出。
即使是我的生日派对,珍与瑞奇耗在一起时间不比跟我少。我认为我们的朋友以为这是因为她是啤酒喝醉了,但他们俩最近表现的如何卿卿我我的,我敢肯定,我所有的朋友会认为珍是与瑞奇勾搭对我不忠。不止一次每当我们三个人与其他人聚在一起时,珍都忽略我,她的目光和关注几乎都全落在瑞奇身上。
珍有一次向我走来,在我的耳边低声说:「瑞奇今晚看起来是不是很性感?」她咯咯地笑着看到在我的脸上闪过的亢奋,然後就走开了。
近午夜时分,我到处找珍,但找遍各处都找不到她。瑞奇也不在附近。他们已经腻在一起一整夜,所以我很确定,我知道他们在做什麽。大多数人仍然未离开,所以他们的缺席并未引起注意,但如果他们没有很快的出现,说不定很快就会被发现。正当我的焦虑即将发作,他们相随一起的走了进来。搞什麽鬼!难道他们不能至少分开的走进来?
瑞奇说是到外面哈根烟等什麽的,但珍的头发蓬乱,脸颊通红,衣服皱乱。换句话说,她看起来就是一付刚被肏过的样子!我看得出来,所有这些朋友们也都可以看得出来。我的许多朋友诧异地看着我,奇怪我为什麽没有对瑞奇出手。嫉妒和不安全感让我极度痛苦,但在同一时间我的鸡巴却又硬如磐石。
之後,我并没有做出任何动作,派对又回到正常,虽然在私下有许多的窃窃私语和闲话在进行传播。我试图抓住珍的目光,但她没看我,仍在专注於瑞奇。
最後当我觉得我再也受不了了时,她走了过来,把我拉到一边。我们有一会儿隐私的时刻,她张口吻了我。
「你有没有嚐到瑞奇,他不久前才在我口中。」她在我的耳边低声说。然後她把我的手拉到她的衣服上,她的裤袜在大腿上端都湿透了。 「这是瑞奇的精液,他喷了我一身。」
真受不了,我一阵抖擞,就泄在了我的裤子里。珍很欢欣地笑了。 「我猜你有了一个很好的生日。」她咯咯地笑出声来。
「珍,等等,」我辩解道: 「每个人都知道你刚才去和瑞奇嘿咻,他们都觉得你对我不忠。」
她摇摇头,给了我一个会心的眼神。 「他们可能会怀疑一些事,但他们不会知道。」 我可不作此想。我清理下自己,我们手牵着手重新回到派对。
晚上回到我的公寓後,,我把珍的洋装底端拉上她的腰。透过她的薄透的棕褐色尼龙裤袜,她黑色的丁字裤也清晰可见,她的裤袜从裤裆到大腿中部一片湿漉漉。
「瑞奇射了很多。」她咯咯地笑起来。
「他在哪里肏你?」我声音粗哑的问,我的手指在触摸她的裤袜浸湿的一处。
「外面,靠後边,他靠在围墙上肏我。」
「你难道不担心有人去外面,会看到你吗?已有很多人认为你不忠於我。」
我脱下她的裤袜和内裤,把我的鸡巴塞进她体内,感觉有些松弛并且特别湿滑。
有一件与瑞奇相关的好事情是,她不再坚持要我戴保险套,终於认定避孕丸是足够安全的。
她耸耸肩,但是我抓住到了她一丝闪过的兴奋眼神。这兴奋绝不是来自我的鸡巴,她对我在她的体内几乎没有反应,因为瑞奇的是比我大很多。不,她的兴奋一定是与大家认为她是在我背後偷情。她生长在天主教家庭,一直是有一个被认为是纯朴,洁身自爱的女孩的声誉。也许她喜欢让人家认为她有一些坏女孩的倾向。
当我在她体内抽动,她说:「我们正在交欢时,我们听到山姆在围墙的另一边,在打电话。我们不得不停下,直到他离开。」她兴奋地满脸通红。山姆是我最好的朋友,从小学就是我的好朋友。「天啊 麦克,山姆在围墙另一侧,离我们不到两尺远,而瑞奇正在我体内,如果他打开门看见我们,你会喜欢这样吗?山姆看到你的女友和另一个男人交媾,你愿意吗?或者,也许你愿意我也帮他口交,这样他就不会告诉别人,你会喜欢这样吗?如果我帮山姆口爆,让他也射在我的嘴里?」
这真是太过了,我哼了一声,身体一抖擞就射了。我瘫倒在珍身上,体力和情绪都已消耗殆尽。我们躺在黑暗中,身体纠缠在一起。我说:「我不知道,这事我可以做多久。我的意思是,这是很令人兴奋,但是,我的意思是,简直是太令人兴奋了。」
之後我们谈了很长一段时间,对我们俩来说这事是令人兴奋,但也有问题。
珍承认,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她对我不忠,对她不是件好事。在整个对话中,我很紧张,因为我担心她可能会跟我分手,决定她宁愿跟身材魁梧的瑞奇在一起。我知道瑞奇会毫不犹豫的接纳她,他一直认为她是很骚,甚至现在了解更多一些,他看过她的裸体,知道跟她在床上是多麽爽。但令我感到安慰,她从头至尾没有开口提及分手,最後我们决定停止与瑞奇继续下去。
瑞奇并不是很高兴。它缠过珍几次,都不奏效,他扬言要公开此事,说珍是一个荡妇,而我是戴绿帽子的龟公。他搞砸了自己的那一个机会,因为这惹得珍生他的气,即使他曾经有机会和她在一起,现在也失去了。我们告诉瑞奇,如果这事传开来,将会对他跟对我们都不好,像是,假如有一个有可能给工作的雇主听说过这事?终於说服瑞奇,因为我们所有的人都即将毕业,我们都在寻找工作。
他迁出了,我没有再见到他,直到毕业。我是从研究所,珍和瑞奇则从主校区的大学部毕业。
在毕业典礼後,我走在校园里,预备去与珍碰面。当我到了那里,我看到了珍在草坪另一端和瑞奇在交谈。我们距离相当远,看起来像他是一直在说话。在他说话中她摇摇头,他继续说。她紧张地看着四周,然後她对他说了一些,这似乎满足了他,因为他笑着走开了。
当我赶上了她,我问:「瑞奇要做什麽?我看到你跟他说话。」
「哦,嗯,没什麽,」她说:「他在加州找到了一份工作,所以他跟我说声再见。」然後,她赶紧转移话题说:「你有没有看到我们的父母?」
我皱起了眉头。似乎他们谈话的时间比说再见要长很多。但我们的父母要带我们出去吃晚饭庆祝,所以我搁下了这回事,我们去寻找他们。
毕业後,我和珍两个都在纽约市寻找工作。我们都爱纽约,我们俩想待在一起。珍在一个大的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为客户执行助理,她欣喜若狂。我也在一个华尔街大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珍的工作薪水不多,但总是一个好的开始,反正我的工作给付足够弥补它。我们在苏荷区租了一间阁楼,并搬到住在一起。
我们没有再谈论瑞奇,或我们再与他做些什麽。这并不是说我们感到羞愧,或有任何遗憾事。我们只是工作太忙,住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是令人兴奋的。
我们常外出。在纽约有太多不错的酒吧和餐馆,何必在家做饭!我承认外食使我的体重增加了不少,但珍和她的办公室的同事,报名参加了现代舞和瑜伽的课程,仍保持她苗条的身材。
珍真的在纽约成长成熟,摆脱她的男孩子气。在广告业中,你必须是要符合时尚的,所以她开始经常穿着设计师的服装。我认为她花光了她所有的薪水在衣服上,但是这对我没问题,我赚的足够我们俩生活。我爱看她穿着洋装和裙子配合她修长的双腿的样子,现在她甚至还经常穿着高跟鞋。她的公司还是老观念,妇女裸露双腿是个禁忌,这对珍可能是一个问题,因为她讨厌穿裤袜。
让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她穿上到大腿根部的长筒丝袜。看起来像她以前就穿过,已经开始有一段时间了。这更让我吃惊,我不知道,她甚至拥有这些丝袜,我从来没有见过她穿它们。我问她。她耸耸肩说:「我已经穿了一阵了,也许它们会使我在工作时更舒适。」
眼看她在她性感的双腿上卷起了到大腿高的丝袜,使我疯狂了,我扑上她。
「也许我应该更常穿它们,」她咯咯地笑起来。不用说,那天我们都迟到了。
我很自豪,这麽幸运有一个像珍这样美丽的女友。她一直在任何场合里都是个最漂亮的女孩之一,但她真正的成长成熟是在纽约市,配上她的新服装,她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看,我们去到任何地方都会使人侧目转头。看到其他男人注视她会给我补充活力。在纽约市颇有自信的男人,都会追求她,即使有我站在她旁边也一样。
珍注意到了这会激起我性的亢奋,她开始与其他男人在我面前调情,但并没有像与瑞奇样的无耻离谱,但仍然会为我们两个增加些活力,最後总是导致很棒的性爱结束。有时我们正在鱼水同欢时,她在我耳边低语,那一个男人,她认为是多麽的有魅力,使我们的性爱更加亢奋刺激。
在纽约市二年後,我向珍求婚。那时我们很年轻(她二十三岁,我是二十六岁),但我们已经交往很多年,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俩都应已有承诺,但珍却并没有立即答应。她拉着我的手,看起来有些神情紧张和严肃。「我想说,好的,但首先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你还记得瑞奇?」我点点头,她停顿了一下,彷佛在稳定住自己。
「在我们同意停止与他──嗯,在之後有一次,我又跟他上床。」
我突然觉得口乾舌燥。 「什麽时候?」我说。
她目光离我而去,就像她羞愧的不敢注视我的双眼。「在毕业时,」她回答说:「整个时间他坐在我旁边,不停地烦我。所以,我跟他去他住的地方了。」
「那一天吗?」我问,带点困惑。
我记得典礼结束後,他们是在一起谈论。但在那之後,我们在一起了整整一天。我们找到我们的父母,然後一起去吃饭。然後,我想起来了,我们找到我们的父母後,珍说,她要回到她的公寓,因为她忘了收拾她的通讯录。我要跟她一起去,但她告诉我留下来陪伴我们的父母。我记得她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当她回来的时候,她说,她遇到一些朋友,他们坚持要她与他们小酌一杯。
我看着她说:「这是当你说你必须去收拾你的通讯录。」
她点点头,泪水溢满了她的眼睛。 「我很抱歉。」她抓着我的手说。
我回想起那一天,珍冲进餐厅,为迟到道歉。她看上去疲惫不堪。我以为是因为她跑过校园回来。现在我知道这是因为她才跟瑞奇打完炮。
在吃饭时,她坐在我旁边,那时她下体一直充满了他的精子,却兴高采烈地跟我们的父母谈论我们将在一起的未来。
我是太爱珍了,我拥抱了她,告诉她,这不是问题,并说,我还是想娶她。
她告诉我,她也想嫁给我,就这样我们订婚了。我们拥抱更紧,我敢肯定,她定能感觉到我的硬肉棍顶在她的肚子上,但她并没有说出来。
这天晚上,我们庆祝我们的订婚,去了一家昂贵的餐馆,喝了太多的香槟。
晚餐後,我们继续在街尾的一家夜总会庆祝。我们又喝了很多,我们俩都已醉醺醺。我带她到舞池。珍很会跳舞,她真的知道如何摇摆她的身体。当她扭动回旋时,我拉着她面对我,我的手在她的屁股上。
当我们在舞池贴磨,我捞起她的裙子,往上拉,因为这已经是很短的裙子,勉强只到大腿的中间,但现在我已拉高到她的屁股下方,露出她长筒丝袜上端的蕾丝花边,任何注意的人都会看到。珍并没有阻止我,她只是看着我的脸,当我们在随着音乐摇摆时,我一直在拉高她的裙子。我把她的裙子拉到如此之高,我的手在她的裙子上,而我的手指却在她裸露的屁股肉上。
最後她还是握着我的手,阻止我把她的裙子提的更高。她把我的头拉向她。「你喜欢暴露我吗?」她在我耳边低声说,听上去有些半醉。「当其他人看到我的身体会使你亢奋吗?」
我没有说什麽,但她从我的鸡巴有多硬,已可以说出我的答案。她带着酒精的胆量对我微笑。
「听到我与瑞奇有奸情对你不忠就使你亢奋,对吗?」她问我,她的笑容是半好奇半具挑衅的。她向前倾依靠住我,她的身体紧贴住我,一只手像蛇般钻进我们的身体之间,摸在我的裤裆。她说:「如果他现在在这里,你会让他肏我吗?肏你的新未婚妻?」 天啊,我觉得我马上要爆发了!
我拖着她走出酒吧,上了一辆计程车,在回家的路上,确实是想立即就地上她,所幸车程只有五分钟的时间,回到我们的阁楼,达成我们最好的一次性爱,在我们相处这麽长的一段时间里。
珍和她的妈妈花了一年时间,筹备我们的婚礼。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再次谈到瑞奇,谈到我看着他跟她在交媾时,是多麽的刺激。原来珍在对我不忠後由於内疚一直没有提及他,但现在这些对我们都是过去了,现在我们都沉迷於我们在大学最後一年的记忆的兴奋中。
他成为我们的枕边细语的主要内容,当我们在性爱时幻想他。大多时是我起的幻想开头,但珍肯定也被引起亢奋。也许最痴呆的性幻想是我想出了邀请瑞奇参加我们的婚礼,然後让他肏珍,所以他会是第一个拥有我绽新的新娘的人,而不是我。
这些性幻想也带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珍跟其他男人越来越浪荡,她与其他男人在我面前调情。她这样做,让我内心刺痛,但也让我无可比拟的亢奋。更令人兴奋的是看到那些家伙纠缠她,现在她是我的未婚妻,戴着订婚戒指。但她的手指上的钻石并没有吓阻那些缠扰她的家伙,其实,她现在比以前更多人纠缠。
我猜想男人有抢另一个男人的女人的偏好。
有时我们会分开进入一个酒吧,我眼睁睁地看着珍被纠缠。我们去的酒吧是挑选在那里我们不太可能会碰上任何熟人,但想到珍要是被我们的朋友看到她与其他男人调情(尤其我们的朋友以都认为她不忠於我)更会刺激我亢奋。之後我们总是会有很强烈的性爱。
我们的性幻想还是保持在幻想阶段,虽然有时候,我想对她说,「宝贝,我真的很希望看到另一个家伙真实的肏你,」但我退却忍住了。我仍然记得她与瑞奇在一起发生的是多麽激烈,我不认为我可以再次受得住。珍也忍住了,我觉得因为她基本上,是一个正常的美国女孩,正常的女孩是不和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的。与瑞奇发生的事情曾是狂野和禁忌,但现在我们已走出大学校门,必须要成熟些。
珍甚至不再特别在乎避孕。她仍然在服用避孕药,但如果她一天忘记服用,不会像她以前一样紧张的似乎心脏病要发作。毕竟,我们要结婚了,我们终归是想要孩子,所以,如果她怀孕了,一点点早不宜迟,还是一切都好。
大约在我们的婚礼之前的一个月,事情有些变化。我们在星巴克,你猜猜碰到谁?没错,你猜对了, 是──瑞奇。
他一见我们,我们邀请他加入一起喝咖啡。他参加了海军陆战队,因为在加州他找不到一份适宜工作。他曾在阿富汗服役被子弹击中。他现还是海军陆战队员(事实上他身着迷彩服),在休养期间,他被分配在美国本土,在纽约市。
那天晚上,在床上,我说,「你现在认为瑞奇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