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人物很多,包括警察在内就有三十几名登场人物,主要角色一共有六名。看起来繁琐,但故事采取的多视角,从外来在逃犯,警察,主人公,主人公身边关系非常近的人四个视角交替,根据详略推进剧情发展,反倒让剧情更加明朗清晰,人物鲜明起来。
故事到最后又回到主人公视角的时候,中原和夏目才意识到一件事,里面其中一个“我”是凶手,但是那名凶手完全没有暴露出任何破绽,在自我陈述过程中,觉得这个人虽然对雨女故事很执着,但又处处维护主人公。所以,最后发现这人是凶手时,两个人都觉得震惊,但前面确实有伏笔。这叫人细思极恐,什么样的凶手才能在警察面前如此镇定——
自信自己的手法无人能解,也不一定能够如此镇定,但是有经验呢?这和之前故事里提到的雨女恐怖传说开始的源头相互呼应着。这人不只干过一次,还在警察介入调查时全身而退过数次,导致县内警察对这个“妖怪杀人”也抱有消极的看法。
最后孩子意识到凶手的真面目,并且看向那人时,故事戛然而止,叫人回味无穷。
这个故事结尾有两个走向,这取决于读者心态。
消极的人会觉得这很绝望,觉得一个孩子斗不过老谋深算的大人;积极的人会觉得主人公可以为所有死去的人沉冤昭雪。
“感觉好有意思啊!”
中原和夏目两个人都抱有积极的看法,事实上连赤司也不得不佩服织田的直觉派写法,起承转合和伏笔都写得很好,四个视角每个人会有自己特别的语气特点。但是赤司送过来的文件里面,有不少让织田修改的地方。
词语运用,语法,措辞,还有要删掉多余的字数,再精简一点。
语法错误并不是特别的。但是措辞方面是越琢磨越深的东西,包括情境的设置也是加入讨论的。
到最后截稿前一天,赤司、轰、中原、夏目和织田五人同时视频聊天,一起讨论最后一个场景里面,主人公意识到对方是凶手时,最后看着凶手的那一眼。
这一眼就是结局。
赤司和轰,中原认为,主人公看到的那一眼,凶手从整个光亮的内室里走到昏暗的廊道上代替主人公招呼参加葬礼的客人。这一眼是一个类似于电影里移动的长镜头,象征着凶手从主人公内心的光明形象走向了黑暗,也暗示着主人公意识的变化。
但织田的写法却认为凶手应该只是站在黑暗的位置里面。因为如果突然意识到对方是凶手的话,他第一反应是害怕不敢去看,直到对方站在黑暗里,感觉对方不会注意自己,才敢看上一眼,一直盯着不太可能。孩子眼里的情绪是控制不住的。所以,结合他们的建议,织田可以写的是感觉到凶手走远了,主人公回头看一眼,一眼望尽黑暗和恐惧的边缘。
赤司讲究形式主义,这个镜头和最后留白的未来——主人公去找警察指征凶手的勇气暗合起来。
轰受学校教育的影响,也认为这种形式主义是有必要的。毕竟,故事并不是直观宣泄自己的想法就好了,最重要的是要怎么让人从这个故事里得到什么积极的意义。
中原单纯地认为“做坏事的又不是我,我为什么要怕坏人,不仅要看,还要看到底”。
另外,赤司他们的想法是让孩子眼里的画面动起来的,就像是倒水一样是动态的,情绪也是动态的。织田的想法虽然合乎情理,但画面是静止的,就像是望着难以想象底下如何汹涌的深渊一样,也难以确定是不是孩子最后有勇气站出来。
“老实说,我觉得读者也不会想那么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