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帅了。
除了过分帅气的外表,他广为流传的故事也被人津津乐道。
一个长相秀气的小男孩,因为频繁的校园暴力变得自闭,父母将其送到欧洲,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改变了他,开朗而自信的他在高中后就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出色的音乐天赋让他很快在乐坛崭露头角,只用了一年时间,他的乐队就拿到欧洲一个音乐颁奖礼的摇滚新秀大奖。
他不甘心自己顶着一个“新秀”的名号,乐队的其他成员却乐得如此,有个奖项就可以去泡妹子了,何必再花力气?
真以为能成为下一个披头士?还是林肯公园?
雷蒙果断舍弃不思进取的队友,经过审慎地选择,与父母沟通数次后,他又转学到了韩国,经过自荐与考试,他进入一家娱乐公司成了训练生。
摇滚乐只是他喜欢的一种,他更喜欢的是站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感觉,所以他选择到娱乐产业更加系统和完备的韩国提升自己。
两年后,他成功和其他几人以组合的形式出道,获得荣誉无数。
又两年,他认为组合限制了他的发展,人在他乡也无法再获得更进一步的成就,协商无果后,和公司打了一场解约官司,当时断断续续挂了一个多月的微博热搜。
然后雷蒙就一身轻松地回到国内,依靠以前拥有的人脉关系,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先是出了一张个人专辑,然后就开始琢磨跨界演戏。
正好遇到招募演员的章敦儒。
照章九爷的本心,他对流量明星是敬而远之的,好不容易亲手打出来的招牌,他可不想在自己还没有老迈昏聩的时候就砸在他手上。
然而雷蒙的态度摆得太正了,自荐时的表演也在及格线以上——演技及格,“流量”身份就成了加分项,类型和呼啸相似,只是呼啸这种时效太短,远不如雷蒙的强势。
因为是自己当老板,雷蒙要处理的事情不比身背一个剧组的章敦儒少多少,所以前段时间一直没露面,直到正式开拍才赶了过来。
巧合的是,雷蒙和没参加剧本会以前的呼啸一样,认为自己的准备非常充足,化好妆之后悠闲地做着扩胸运动,时不时朝远处逡巡不舍得离开的粉丝招招手,有时歪着脑袋,目光扫过周围的女演员。
因为是第一场戏,不管有没有自己的通告,所有演员都在场,在大家眼睁睁看着的情况下,雷蒙拉胯了。
两代夫妇吃饭,没几句话,木婉清就知道眼前这个做出家人打扮的妇人正是她师傅嘱咐的必杀之人,甩出飞箭就要宰了她,段誉下意识用凌波微步挡了个全。
问题就出在凌波微步上了。
作为《天龙》中威名赫赫的步法,哪怕没看过《天龙八部》的人都听过它的大名,如何将其引入现实,崔斌花了很大心思。
谁能想到被寄予厚望的雷蒙直接就跪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