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一手拉住一个,把三人中相比之下最瘦小的留给巴恩斯。
警局的杰克逊探长看见法尔那张熟悉的脸就有些无奈:“又一起?”然后他注意到法尔的面具戴在后面一个棕发少年脸上,“你的同伴?”
“我仗义出手的朋友。”法尔拍拍巴恩斯的肩,直接推着少年往外走,“剩下的事交给你了,探长。”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警局。”巴恩斯说,“不过看起来你已经很习惯了。”
“我也希望我能更熟悉布鲁克林的其他地方。我才刚搬来这里不久,结果对去警局的路比去学校的还熟。”
“——我能带着你了解布鲁克林。”巴恩斯想了想,“还有我的朋友,史蒂夫,我们都是在这里长大的。说到史蒂夫……”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想到好友总是挨打,还是询问道,“如果可以的话,能拜托你教他一些防身术吗?那小子从来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对手,最后总是一身带着伤回来。我们会支付你报酬的,我们两个都有打打零工,也攒下来一点钱。”
“你已经支付过了。”法尔说,“你不是唯一一个路过那个巷口的,但你是唯一一个冲进来想帮助我的。你还让我在布鲁克林有了第一个朋友,我认为你是无价的。”
巴恩斯这回能肯定自己又脸红了。
他们互相交换了住址,发现彼此离得并不远只是在不同方向,于是约好了这周末在东面的街头篮球场见。
“到时候我会介绍史蒂夫给你认识。”巴恩斯说,“他会是个好学生的。”
……
虽然布鲁克林整体上经济水平不太高,不过法尔的日子过得还比较轻松,因为他还是个学生,所以他的黄金律在这个世界表现为一笔丰厚的遗产。而学校的课程对他也没什么难度,他只是在考虑上什么大学时,把哈佛、mit和哥伦比亚大学从备选清单中划掉。
“她说她不愿意!”
“卖你的报纸去吧!别管闲事!”
路过的小巷传来争吵的声音,法尔停下脚步扫了一眼:一个十分瘦弱金发蓝眼的少年正攥着拳头与四个男孩儿对峙,他身后还瑟缩着一个想减少自己存在感的红发少女。但实际上她的个头比护着她的男孩儿要高出非常明显的一截,所以这其实没什么用。
他还注意到少女姿态别扭,一手拼命揪着裙带,恐怕是之前被四人纠缠时扯断了。
法尔低头看了眼手表,距离他和詹姆斯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他可能需要快一点解决面前的这个小事件。
“别这样,男孩儿。既然美丽的女士说她不愿意,你们就不该继续纠缠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