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云儿傻傻的因为慌乱露出了马脚,然后又垂下头去。
“真的是啊?”夏初晓装出大惊失色的样子,说道,“快说,王爷最近是不是喜欢上其他女人了?”
云儿连忙摆摆手,说道:“不是啊,这是夏姑娘送的手帕,所以王爷一直很珍惜。”
夏初晓一蹙眉,她送的?她什么时候送过手帕给言以珩?不是糊弄人吧?
见夏初晓没说话,云儿以为她吃醋了,连忙说道:“呃……这都是旧物,现在在王爷身边的是破儿姑娘,王爷最宠爱破儿姑娘了。”
“给我看看!”夏初晓伸出手来,命令道。
云儿犹豫了一下,把手帕交给了夏初晓。
原来是一张绣着一对鸳鸯的手帕,这不是夏初晓绣的啊,但是看着好像有点眼熟。
夏初晓仔细回忆了一下,哦,记起来了。曾经有个秀女叫她送手帕给言以珩,那时候我刚好掉进五位王爷洗澡的温泉里,跑都没那么快了,当时忘了告诉他是谁送的,后来一直忘了这事,想不到这家伙以为是她送的,现在还留着。
真是笨蛋!
“拿去洗吧。”
夏初晓把手帕还给云儿,心里暗喜,走进逍遥阁。
言以珩正在屋子里练书法,见夏初晓进来,说道:“你来得正好了,你看我这幅草书好看还是这幅正楷好看。”
他的字确实是写得非常好的,特别是草书,让人有种栩栩如生的感觉,好像那字正在腾跃舞动,欲从纸上飞走,而笔墨浓淡之际又像袅袅青烟腾升,若聚若散。
纸上的不像是字,倒像是画了,让人赏心悦目。
所以言以珩一直对夏初晓的毛笔字非常唾弃,虽然她觉得自己写得也并不是特别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