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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这个伟大的职业在小镇上是十分兴旺的,他们大多拉帮结伙,组成一个又一个大大小小社团。
而朱七却是小镇混混当中的一个特例。有人说朱七是小镇上命最硬的混混,有人说朱七是小镇上运气最好的混混,更有人说朱七是小镇上最猖狂的混混。这些评价都是因为朱七这个混混的三大特点:
第一大特点,朱七是小镇上打架打的最凶的混混。只要是朱七参加的打架事件,大家看见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朱七。
第二大特点,朱七是小镇上朋友兄弟最少的混混。别的混混一走就是一大帮一大排的。而朱七,永远是独来独往,小镇上的混混基本上没有他的朋友。
第三大特点,朱七是小镇上人缘最臭的混混。混混这个职业,平民百姓一定是不会喜欢的,但是朱七这个混混竟然连别的混混也欺负,这让朱七成为了小镇大部分混混的公敌。
这三大特点,放在任务一个混混身上,都够他死个百八十次的了。但是朱七,凭借这三大特点把小镇横扫了一遍,只要是小镇上的混混,就没有不被他打过的。最后朱七还是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而且还活的逍遥无比。朱七的这个特例让小镇的混混津津乐道,大家都说朱七应了“好人不长命,祸害已千年”这句老话。
朱七这么疯狂的打架,其实心里就是想找死。朱七因为爷爷的去世,感觉自己的生活也没有了什么目标。迷茫的朱七,在这个时候想到了死亡。
死亡,自杀当然是最快捷的死亡。但是朱七这个时候想到了爷爷说过的一句话,“自杀的人是世界上最懦弱的人。”就是这句话,打消了朱七自杀的想法。
不自杀,当然是要找一个能够快捷死亡的方法了。经过多方的打探和认真的总结,最后朱七想到了混混这个职业。混混这个职业因为经常发生争抢底盘,争夺女人,为了面子等原因而发生争斗。一争斗,死亡就是不可避免的。而因为频繁的争斗,让混混荣登了小镇死亡频率最高的一个职业。朱七就是看上了混混这个职业的高死亡率,因而参加了混混这个光荣的职业。
朱七想的很好,但是听不从人愿。朱七打架不要命,就是死不了。最后朱七一发狠,把小镇上的混混全体打了一遍。就是这样疯狂的举动,也没有让朱七受到威胁性命的伤害。从那以后,朱七就有了一个口头禅,“想死怎么就这么难!”
这天,朱七又上街闲逛来了。朱七逛街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找茬。为了快点找到死亡,朱七天天都会上大街上溜达溜达,看看有什么茬让自己找。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朱七利马冲上去找死。
路上的行人都知道朱七的习惯,所以大家见到朱七走了过来,都要躲的远远的。这让朱七看了直摇头,心里想道,“我就是找死,也不会找你们,你们躲我干什么。”
在王二麻子的录象店前,朱七停下了前进的脚步。朱七那多年找茬的经验告诉自己,这里有茬让自己找。
走进了点,朱七听到了邻居刘阿姨家的女儿小芳的声音。
朱七仔细的听了一会儿,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是小芳来王二麻子的店里买光碟。挑选碟片的时候,小芳不小心,把王二麻子柜台上的手机碰掉地上了。不过还好,掉地的手机没有损坏。
本来这件事情,大家乡里乡亲的,赔个不是就算了。
但是今天的王二麻子正好和朋友喝了酒,刚刚回店,迷迷糊糊的酒劲还没消呢。听到了手机掉地的声音,让王二麻子“噌”的一下站了起来,三步两步的走到了小芳的面前。
酒精上脑的王二麻子看到小芳长的还算不错,就无理的说道“嘿嘿嘿嘿!小芳姑娘,你把我手机给弄坏了,那可是我新买的最新款摩托罗拉zn5啊。我也不多说什么了,你就陪我5000块人民币。不然,嘿嘿,你就陪我睡一觉好了,我不光不要你陪钱,还另外送你5000块人民币。嘿嘿你看我是不是很好啊。哈哈哈哈”看来王二麻子喝的还真不少,这样无耻至及的话现在他都能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