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徽茵道:“这个我知道,我想每个出版社都愿意给我开出这样的条件的。所以,他们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
主编不由得汗,大家所看的不就是稿费标准嘛,怎么到她这里就不行了?
温徽茵继续道:“我想要找的是一个长期的合作伙伴。”
主编立马懂了,人家不是看着一本书的报酬,是要看以后给的条件如何。
“这个你放心,对于有实力的作者,他们也是很想要一直合作下去的。”
温徽茵道:“这个还需要细谈吧,如果可以,请您引见一下他们的负责人可以吗?”
主编大喜,当然表示可以。
温徽茵急着出版,价格上也变相放松,同时,她也想找一个可以长期合作的伙伴。不说别的,《末日之星》就不可能拆开出版,等她写到六十万字的时候,就可以出版第二本,写完的时候,不仅可以出版第三本,还可以出版全套,一本书在出版的过程中换出版社,对书的损伤是很大的,读者的阅读体验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景华出版社听说温徽茵愿意和他们谈《末日之星》的出版合同之后,喜出望外,立马就跟温徽茵约商谈时间。
对方是出版社社长出马,温徽茵也不慌,反正这家不行换下家,是别人求着她又不是她求别人。
景华出版社的社长是报社主编的大学同学,两个人几十年的友谊了,所以这次主编才这么出大力气帮忙的。
据温徽茵的编辑讲,那是一个挺大气的人,遇上真正的好作者,还是很愿意出大价钱签约的。
有了编辑的这句话,温徽茵也放开胆子和人家谈了。
温徽茵的意思是,至少要签完整本书的首次出版权,对此,对方自然是欣然答应,从如今连载的内容可以看出来,这本不愁销量的,而且人家肯定也能够保证创作水准,只要温徽茵不要被穿了,水平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温徽茵提出自己要过目封面的设计,不准对故事情节有很大改动之类的,对方也没有异议,封面设计什么的,人家原作者当然有权利先过目,并且提出异议的。至于故事情节,都已经在报纸上刊登过了,人气也得到了验证,作为一只追这个故事的人,主编也觉得剧情没什么需要修改的。
除了金额比较高的稿费意外,温徽茵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不小的权力,经过几天的协商,双方对于合约的内容终于达成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