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哪知道啊,”王琛心里咯噔一声,面上却还是笑着打哈哈。
凌霄也不生气,笑着转了转笔。
这角落里没有路灯,所有光线都来自于今晚还算不错的月色。他一直直到这时候才注意到了凌霄手里的那支笔——自从凌霄彻底火起来之后,她的许多小习惯小细节也被迷妹们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个透。她的手上似乎总有些“多动症”,总喜欢转着东西玩,多数时候是平时写字的水笔或是她的竹箫,偶尔的时候才会见到她取出这支大号的“毛笔”。
据她的同学爆料说这支笔似乎叫“孤心笔”,但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材质、也不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毕竟这样的笔显然是绝不可能用来写字的。
目前最靠谱、接受度最广的猜测是——这支笔可能是她习武以来惯用的兵器。
尽管至今好像也没有谁见过真的用一支笔作为兵器的。
于是此时此刻,当眼前这个只有二十岁的、长相清丽的女孩子笑盈盈地转着笔、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的时候,王琛居然下意识地就瑟缩了一下、打了个激灵。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耐心非常不好。”凌霄笑够了,伸了个懒腰,说着又指了指叶霖,“至于他……”
“我这种富二代,”叶霖似乎是觉得有些好笑、有些无可奈何地看了凌霄一眼,却又还是配合地接了口,“心特别脏。”
“所以我们还是别绕弯子、把话说明白了吧。”凌霄随手又转了转笔,“你的雇主,是谁?”
奚宸是个自我感觉良好过头的太子爷而不讨人喜欢,但也就因这样,太子爷也不屑于出尔反尔。既然他说过不会有人拿叶霖做文章,就必然会信守承诺。尽管据她所知这几天奚宸并不在国内,但区区一个工作室也不可能就为了出一个新闻而“顶风作案”,真正的雇主一定还在幕后。
王琛吞了口口水,干笑了一声,却依然还是没有开口。
“凌霄。”一直沉默的叶霖却忽然开口叫了凌霄一声。见她回头,对着她招了招手、示意她起来。
凌霄耸了耸肩,依言站了起来、很快就被叶霖拉到了身后。叶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随即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也淡淡地笑了起来:
“凌霄虽然阅历不少,但毕竟有些东西……她不屑去想。但我不一样,我从小就在这样的圈子里,这圈子里是什么样的,我比谁都清楚。你不说,我也能大概猜到是谁。之所以还来找你,只不过是想最快确认一下,也给你一个‘将功折罪’的机会。向公安人员行贿,你以为这还是你们狗仔打打闹闹的小事?这是犯罪,你知道吗?”
其实他一早就查得很清楚,叶家二少虽然也是个富二代,但是风评一向都比他的兄长要好得多,都说其实是个好脾气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他居然也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