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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从相遇开始Ⅲ_分节阅读_19(2 / 2)

手心下是强而有力的心跳,林遥这才长吁了一声,让自己回到现实中来。却也因此,再没了睡意。他给司徒掖好被子,轻手轻脚地下了床。在沙发打开台灯,拿过司徒的包,在里面翻找叶慈调查王铮的资料。

摸索了好半天,也没摸到。林遥干脆把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仍旧不见那份资料。林遥猛地意识到,资料很可能被司徒彦拿走了。为什么?那时候他就知道自己马上要被排挤在外了?

想到这里,他有些坐不住,起身拿了衣服准备去卫生间穿好。裤子才拿到手,他看见了床上酣睡的司徒,冲动的念头就在这一眼里消弭。或许,他不该这个时候离开。

林遥耐心下来暂时把司徒彦和资料的问题放在一边。打开笔记本电脑,整合两个案子的线索进行分析。

姚志案、王铮案,相同的地方不少。首先,案发时间都是深夜、两名死者的死因都是钝器击打头部、凶手食用死者身体部分的时候都用了容器,用过后都擦洗干净。

王铮案在前,姚志案在后。从时间上来看,姚志案的凶手的确有时间作下王铮案。但是,林遥总觉得两起案件不是同一个凶手。他的看法跟司徒相同,姚志案那个凶手要比杀了王铮的凶手聪明。

但是,通过昨晚跟司徒聊了一些情况后,这个推论似乎产生了动摇。而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王铮家里的那面镜子。

这一点,可以做一个简单的逻辑分析。

俩人扭打,碰碎镜子,镜子的碎渣有一些掉进死者裤脚的折边里。在俩人继续扭打的过程中,死者的脚踩到了镜子碎渣,脚破。好吧,镜子碎后,俩人扭打的地方马上改变,死者没有踩到镜子碎渣,也是有可能的。

林遥又把主现场的布局图打开,上面标示了每一样家具的位置。穿衣镜在门旁,对着床的右下角。假设,当时凶手背对着镜子,站在死者面前。死者挥拳打他,凶手避过,死者的拳头打在了镜子上留下少许血迹。然后,凶手必须把死者扑到。死者的脚底处于无落处状态,这才不会踩中镜子碎片。接着,凶手骑在死者的肚子上殴打他,抓着死者的头发朝着床上扯。

为什么是床?

既然凶手不在乎杀人手法,杀人过程,为什么还要固执地把死者拖上床?亦或,凶手只是想要一个更能施展手脚的空间?那卧室的地板才是最好的选择啊。

等一下!

林遥想起,姚志是先被凶手诱骗到林间。凶手将他打昏后,扛起来徒步行进约有三十分钟,到达主现场,也就是林间的小木屋里。其实,凶手大可不必非要进入屋子再行凶。林子走的深一些,照样可以杀人取脑。姚志的死亡时间,跟温雨辰巡逻时间相互错开。这说明凶手知道保安半夜巡逻的具体时间,所以,他成功地避开了温雨辰。那么,问题回来了,凶手为什么固执地要进入小屋?

就像王铮案一样。凶手为什么固执地要在床上取了死者的骨髓?

林遥再一次看尸体照片。王铮趴伏在床上,身下的床单几乎被血染红大半。尤其是头部、肩部几个位置。从血迹、痕迹两方面观察,王铮就是在床上被凶手杀害,取出脊骨。确定了这一点,林遥不得不重新审视“两起命案非同一人”的推论结果。

司徒会错么?

司徒也是人,只要是人都会犯错。况且,推论是同一凶手的结果仅仅是初步的分析,做不的数。但林遥却认为,有些话,司徒还没说。

不知道什么时候,沉睡的司徒醒了,看到林遥坐在沙发上歪着头,笔记本电脑还开着。他无奈地摇摇头,下了床拿了毯子,轻轻地盖在林遥的身上。

“吵醒你了?”林遥抱歉地说。

司徒坐在地上倚靠着林遥的双腿,他看了眼笔记本上面的资料,说:“其实,我在王铮家做的再现案发过程是错误的。”

果真么?

在以往的案件推论中司徒不是没错过,在发觉自己走了偏路的时候,司徒很快能够找到正确的路线。也不会因为错了就烦恼不已。但是这一次似乎不同。

“说说看,哪里有问题?”

“不是‘哪里’,而是从根本上。”司徒的神色沉了下来,“在我看来,凶手伪造现场这件事就是个错误。凶手将现场伪装成入室抢劫,但是有哪个抢劫犯还会吃掉屋主的骨髓?这根本起不到蒙蔽警方的作用。我不信凶手傻的连这个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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