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这几天的胃口很不好,因为他们这几天都在忙着焚烧那些感染了瘟疫而死去的难民尸体。
一想到那些尸体在火中散发的腐臭味和烤肉味,冯斯和他的士兵就想吐,因此几天下来,他们一个个都变得十分虚弱,根本就吃不下东西,可为了保持体力,他们又不得不吃,简直就是折磨。
没什么神的冯斯带着他手下的几个嫡系军官来到食堂,这时正是饭点,食堂里坐满了难民和士兵,其中夹杂着一些满脸嫌弃的贵族的身影。
这些贵族认为和难民一起吃饭简直就是侮辱,可腓特烈十三带头,他们也不敢跳出来说什么,一些人盼望赶紧建好新城,一些人则打算回去乡下的城堡或庄园,反正那些亡灵法师应该也走了。
这时,冯斯发现后厨出现了骚动,他隐约看到一群戴着白帽子的厨师聚集起来,发出了喧哗。
冯斯顿时带着他的手下气势汹汹地赶向那里,竟然有人敢在食堂闹事?不想活了!
冯斯分开人群走到里面,他看到穿着围裙的林诺被一群穿着白色围裙、戴着厨师帽的御厨包围了。
林诺手里端着一个大盘子,上面放了许多菜,它们散发着诱人心脾的香味,泛着光泽,色鲜明,冯斯突然一下子就有了食欲,味蕾大动。
其中一个厨师对林诺激动地说:“我锅都没刷!就是为了试下那个酱汁,那个味道你怎么调出来的?!”
林诺答道:“保密。”
一个厨师抓着纸笔:“刚刚你说的那个调味料是什么来着?”
“保密。”
“那罐调味料我们能用吗?”
“不行,你们用完全就是浪,它可是我尝了许多调料才调出来的。”
有人更是直白地问道:“你徒吗?你在哪学的?”
…………
“哎呀哎呀,你们一个一个问啊,我怎么答得过来。”林诺一脸得意的笑容,对这些异界土著充满了怜悯。
林诺早就发现这个世界对吃的研究不怎么样,和他那个世界的欧洲一模一样。
烹饪方法单一,食材单调,对味道的理解远不及华夏人深刻,对温度的把控需要借助温度计,很多美食只是靠摆盘的漂亮和色搭配等与味道无关的小手段来显得漂亮,给人一种好吃的错觉。
林诺很不能理解另外一个世界的某些同胞为什么连国外的食物都要跪舔,却对华夏上下五千年的饮食文化视而不见。
刚才那些临时充当食堂大厨的皇家御厨在他炒菜的时候是一脸敬仰,就差抱着大腿叫老师了。
在林诺原来那个世界,很多老外爱上中国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中国安全,还是因为中国的美食,林诺记得他曾经看过一篇新闻,讲的是驻外老美没事就开直升机和悍马去中方工地上蹭吃蹭喝。
冯斯走到林诺面前,他问:“这些菜给谁的?分我一盘怎么样?”
看到冯斯有点吞口水的样子,林诺心里了然,更是得意,他索性卖冯斯一个面子:“给你一盘。”
说完林诺端了一盘红烧肉过去,冯斯小心接过,他迫不及待地端着坐回了座位上。
当冯斯拿起刀叉叉了一块肉吃进嘴里后,顿时惊讶地睁大了眼,肥瘦相间,香甜松软,入口即化,还十分酥软,没有肥肉的腻味……
冯斯想起他以前吃的那些食物就热泪盈眶,尼玛那是什么啊?简直就是垃圾!就仅仅是煮熟了而已!一股腥味!怪不得总会让他想起那些被他们焚烧的感染了瘟疫的尸体!
看到自己的上司一脸像是刚见世面的满足表情,一个军官大着胆子叉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顿时他嗯了一声,脸上的表情变得和冯斯一样,下一秒他就想再叉一块。
锵的一声,他的叉子被冯斯毫不客气地拨开了,冯斯斥道:“这是我的!”
军官满脸委屈:“以前打仗的时候,我们有一块肉都是一起吃的,现在你怎么变成这样?”
其他人见这盘红烧肉竟然引发了冯斯的护食,他们趁机各自叉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顿时一群“蛮夷”都感动得要死。
短短十几秒,在一群大男人的争抢下,那盘红烧肉就见底了,而那些酱汁则被一群人公平公正地倒在了他们的牛排上,打算蘸着吃。
冯斯想要去找林诺再帮他炒一盘,却发现林诺已经端着一大堆菜冲出那些御厨的包围圈跑了。
冯斯抓着一个御厨问:“你学到了吗?”
那个御厨不太确定地说:“可以试试。”
…………
…………
“唔!哲哲,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
帐篷里,一个漂亮、清纯的金发少女不断动着刀叉,将她的嘴塞得鼓鼓囊囊的,以至于她的声音都模糊不清。
在金发少女对面,坐着一个和她相似度极高的少女,看上去像是两人中间有一个镜子,两人旁边则是拿着双自己削的筷子的林诺。
听到自己妹妹这样说,索薇娅也拿起了刀叉,当她吃了块炖得酥烂的红烧肉后,顿时眼睛一亮。
此时的索薇娅就像中华小当家里的路人甲吃了小当家做出来的美食后,感觉味蕾已经融化在了那酥烂的红烧肉里,那让人食欲大开的酱汁让她的两颊都发出了一阵酸痛。
索薇娅瞬间决定在这一个月内天天让林诺做饭,就当他孝敬老师了,还要把妹妹索菲娅拉过来蹭饭吃。
索薇娅不禁问林诺:“你在你们学派里研究的是怎么做菜吗?为什么要用这个叫做筷子的东西?”
林诺笑着说:“我以前一个人生活,为了自己照顾好自己,没事就照着菜谱自己做,做了几年才有现在这个水平,其实还能更好吃,只是这里没有我要的调料。至于用筷子,是我们的传统和文化,而且用筷子可以锻炼手和大脑。”
事实上林诺当初苦练厨艺,不光是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还是为了在谈女朋友的时候,能靠抓住女朋友的胃从而抓住人家的心。
毕竟他一个什么都普通的死宅,没钱没长相,房子还是租的,首付的钱都没有,要是没点特长估计要打光棍到死了。
结果一直到他穿越到这里之前,还是没有一个女生喜欢他这样的扑街写手,也没有女生吃到过他做的菜,可谓是明珠蒙尘,怀才不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