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争斗,不为天下先,或许会永远守得内心的宁和,这也是老猾巨奸者之哲学。但世人却忘了争斗和宁和的相互依存。若如相斗,何来宁和。若无人相争,各人各安本分,天下便犹如一潭死水,又有何趣味可言。争斗是宁和的必需品,正如世间总在战争之后获得一段时间的宁和。人生本是由“失去”和“得到”组成,只有在争斗中尝遍酸甜苦辣才能领会生之真谛,生命才能完整。有人的地方便又争斗,我们现在虽站的高,却并非无人无可相争。只要入世,很多事便无可避……”
不过,明月,你永远可以放心争取你想要的东西,因为我会在你背后守着你,只要你回头,能看到我。后半句重阳没有说,因为他知道有些话不需要说出,他会用实际行动证明。
保护一个人的最好办法不是自己变强,而是帮助他变成最强的。
以王道爱人,这是重阳的温柔。
让自己站在这片大陆的顶端去保护所爱的人,然后让所爱的人足够强大,以在自己一时无暇保护他的时候,那人能够足够安全。
一切只不过为了保护那个人。
一切只不过是因为爱。
金戈铁马,大漠狂沙,皇权争霸。自从有了你,一切都将不一样。
当明月和重阳从酒楼中出去后,已是未时,越接近与群花会正式比赛开始的日子,街上越热闹。今年的群花会因为安阳家族抬出凤鸣珠的缘故,前来的各国权贵非常多,也因如此,今年报名群花会的人也特别多。当然,那些有姿色才气的人,并不是冲着凤鸣珠去的,而是找个平台展示自己,以博得某个权贵的赏识。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此种道理,自古皆然。而因为后宫宫嫔俸禄非常可观,即使宫里血腥多倾轧,但依然很多人挤破头也要往王宫皇宫里钻。
众人皆仰望尺香公子的美貌,却不知貌美这种东西,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那种弱小无法自保的人。
“皇兄,轻点……啊,不要……”虽然周围锣鼓震天,但轿子还行驶在街道上,迟香虽然被抱着他的人挑逗起情.欲,却不敢大声喧哗,只能扭动着身体恳求那人放了自己。却不知他现在的模样,让那人的眸子更暗了。
“乖,让皇兄好好疼爱你。”
“现在街上……人多……”
“人多?去年秋猎的时候人比这个还多。你和父皇还不是在车鸾里翻龙倒凤,你当时叫的那个大声,我在一旁听得真真切切。”想到当时的情景,那男人便有些气血喷张,他暗暗喜欢这个小人儿这么多年,却不知道他是这种人尽可夫的东西!
“我……”迟香还想解释什么,当对方的挑.弄却让他说不出话来。
“你什么,还是说,只有父皇能满足你,我不行?”看着那小人儿全身粉红色的模样,那被称为皇兄的人在迟香身上的手更加卖力起来。
“皇兄……我……我难受……”被调教好的身体,怎么经得起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爱.抚,还没等那人怎么样,迟香就开始受不来了。
“果然小妖,和你那么狐媚的娘一样。若是她没死,我也想尝尝她的感觉。”虽然迟香已经凌乱,但他身上的男子动作却从容不迫,仿佛他现在只是一个旁观者。
迟香的母妃虽然红颜早逝,但迟香从小便听到别人说他母亲怎么怎么样。他只是一个孩子,很不幸得到帝王的垂青,便要一直忍受着别人对他母亲的侮辱。因为容貌酷似亡母,那个被称为他父皇的男子,在他十岁的时候,便开始对他有了异样的感情。由此,他的地狱生涯也开始。他不是没想过反抗,怎奈他的力量太卑微,只能如此任人鱼肉。可笑的是,那个男人让人做了禁.脔,却要他琴棋书画舞样样通。
天下皆知他的美名,却不知他比起那青楼卖场的伶人,也相差无几。
泪,落下。
引起的却不是同情和怜悯。
“啊……”瘦弱的身体被有些粗暴的对待,迟香最终溢出一丝哀鸣,但这却不能拯救他。
那已经印满了痕迹的身上,又渐渐多了一层的痕迹。
迟香公子的豪华车队还在继续前进,没人看到这场糜.烂的演出。这等宠.幸,是迟香自从满了十四岁就几乎夜夜需要承受的东西。只是每次做的人和数量不一样,有时候会是一个人,有时候会是几个同时。第一次占有这具身体的被称为父皇的人已渐渐丧失了对朝政的控制权,只能任着儿子们为所欲为。反正他已经有了几个孙子,也不怕这江山没有继承。
这次带着迟香同来北冥的是东莱的太子殿下,迟墨。其他东莱的皇子也打算一起过来,但介于某些原因,先让他们过来打头阵。
等到了东莱的驿馆,大家看到的是他们的太子殿下,抱着那裹着黑色大裘衣瘦弱的迟香公子从马车中走起来。
残雪庭阴,轻寒帘影,霏霏玉管春葭。小帖金泥,不知春是谁家?相思一夜窗前梦,奈个人、水隔天遮。但凄然,满树幽香,满地横斜。
江南自是离愁苦,况游骢古道,归雁平沙。怎得银笺,殷勤说与年华。如今处处生芳草,纵凭高、不见天涯。更消他,几度东风,几度飞花。
倾国倾城的宠.爱,大抵如此。
第二十七章:狭路相逢
重阳与明月在酒楼用完午膳后,便去街上逛了一圈。
站在人群中,明月与重阳虽易了容,又换上寻常人家的衣服样式,但那通身的气势,在满街人群中犹是十分显眼,引得无数少女含情注视。重阳对如此炽烈的注目早已习惯疫,但那流连在明月身上的目光却让重阳非常不舒服,忍不住握着明月的手更加紧了些。由于两人都广袖长舒,也看不出什么异样。
走着走着,两人便到了一个湖边。湖上楼台船坞歌舞,堤坝小摊叫卖,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也就在这热闹中,重阳拉着明月往湖边画舫走的时候,却看见前方一群人围起来吵嚣着什么。
“真是那个人偷得吗?”
“不是他还有谁?”
“想不到这等相貌堂堂的人竟是偷东西的贼。”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年纪轻轻一身力气竟然去做贼,打残他的手,让他以后只能靠乞讨度日。”
还没走近那团人,就能听到各种议论。
本来重阳和明月并不喜欢往人多的地方走,但那群人就在他们必经的路口,他们此番扮演的平常人也不好施展轻功,在人们头上飞来飞去,也只能往喧闹深处走。
只是很多事,并不是想不插手便与人无关。
就在明月和重阳经过时,一乱糟糟的青色团子朝他们飞过来。其实,像今日这般当街打闹的事,在历届群花会期间以致整个京城都非常常见,水至清则无鱼,作为北冥帝皇,重阳也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今日,既然麻烦来了,知道明月向来同情民众,重阳便长袖一挥,截住青团子的下落趋势,顺救了宇少飞一命。
宇少飞本来以为自己今日命丧于此,却软软绵绵落在地方,保住一条小命。知晓是被高人所救,向明月和重阳方向看去,却在看到明月时,默然移不开眼。
白衣翩然,遗世独立,眸中流光明皓,疑似九天仙子落凡尘。
而此时打人的一方,本只想教训一下宇少飞,却不小心把人打死,见宇少飞没事,禁不住松了一口。要知道,为了群花会的顺利举行,北冥皇早已发布文书,禁止城内动械打斗,这期间所犯的错,也较往常重三倍。因为方才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双方争斗上,并未看到重阳如此出手,但有些人看到了,比如说安阳君谦。
因宇少飞对明月的“注视”,所有人在瞥了一眼后,眼光都交织在明月身上,再也难移开,人群中传来一阵吸气声。如重阳这般气质卓群雅致绝伦的人自是少见,但如明月这般如步青莲,身在闹市,却仿佛行在云上之人,却是罕见之至。那一袭简单的白衣,散发着令人难言的光环,让人移不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