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送出去了,哪里有再收回来的道理。”施子煜查看了一下衣服上的针脚,问道:“这是你做的?”
“当然!”时楚依看了一眼自己做的样式略显简单的衣服,说道,“我好久没做衣服了,有些手生。不过,我可跟你说,哪怕你再不喜欢,也不许说出来,不然我跟你急。”
施子煜连忙道:“我很喜欢!”
他早就和时楚依坦诚相见了,也不用刻意避着她,直接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上了时楚依给他做的。
施子煜平常都是一身军装,此时穿着白衬衫黑裤子,整个人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不禁让时楚依眼前一亮。
时楚依刚想夸施子煜好看,他忽然牵着她的手单膝跪地。
施子煜望着时楚依的眼睛,深情款款的道:“依依,今天不止你有礼物要送给我,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你不是一直想让我跪下唱《征服》吗?我唱给你听。”
时楚依完全没有想到,今天还有这样的惊喜,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时楚依愣神间,施子煜低沉悦耳的歌声响起。
“我爬过高山,
我踏过草原,
我曾在枪林弹雨间穿梭,
不畏各种艰难。
却因为你,变得有所依恋。
我会在爬山时,看着柳树想起你的身姿。
我会走在草原,望着云朵想起你的笑脸。
我会在枪林弹雨间,想着同样思念我的你。
男人志在四方,而我愿意为你,停下自己的脚步,和你相扶相依。
……”
这首歌曲不算温柔缠绵,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征服”两个字,却让时楚依红了眼眶。
施子煜是一名优秀的军人,却愿意为了她,停下自己的脚步。
如果这都不算是她征服了他,那什么又能算是呢?
施子煜见时楚依一副要哭了的样子,忐忑的问:“是不是不好听?”
时楚依摇了摇头,将即将要流出来的眼泪憋了回去,问道:“这首歌是谁写的?”
“我写的!”施子煜回道。
时楚依惊讶的问:“你自己作的曲填的词?”
施子煜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他也是没有办法,他问遍了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人会唱《征服》这首歌,他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为了作曲填词,他费了不少心思,还专门找人学习了一番这方面的知识。
用了很长时间,他才勉强弄出来一篇自己满意的歌曲。
只是,他自己满意了,却没有把握时楚依也能够满意。
“你那几天躲着不肯见我,就是为了这首歌?”时楚依声音略带哽咽的问。
施子煜回道:“是!本来前些天文工团有一场演出,我想当众唱给你听,然后顺便跟你求婚。
可是,我把这首歌给文工团的团长看,对方说太儿女情长了,所以……”
所以,施子煜没能够登得上去台,只能单独唱给时楚依一个人听了。
时楚依听金花说过,前几天文工团有一场文艺汇演。
她对唱歌跳舞的节目没有兴趣,便没有去凑这个热闹。
却不曾想,施子煜差一点就登了台。
对于施子煜没能登台,时楚依一点都不遗憾。
这首《征服》本就是他给她写的,合该他唱给她一个人听才对。
时楚依将施子煜从地上拉了起来,与他十指相扣:“不论你以后做什么,都不许再跟我玩失踪,知道吗?”
“我再也不会了!”施子煜保证道。
这种蠢事,一辈子做一次也就够了。
时楚依嘴角微勾:“你饿了吧,咱们吃生日蛋糕吧!”
施子煜却不急着吃,而是问道:“你究竟喜不喜欢这首歌?”
“喜欢!很喜欢!”时楚依在施子煜的脸上亲了一口,“等以后咱们有了孩子,你一定要唱给孩子听!”
施子煜见时楚依的表情不似作假,这才算是彻底放下了心。
他当糙汉子当惯了,对作曲填词完全不在行,能写出来一首自己看着还算满意的歌曲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