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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1 / 2)

“你要考虑清楚,这关系到你的前途。企鹅是目前为止我能找到的最好、最适合你的平台,他们很有诚意,开价不低,还有自己的影视变现渠道,成为他们的重点作者,你会大有作为。”叶瞬说,“机会来了要把握住,不要觉得过了这村还有这店,我不想你后悔。”

白殇殇有一瞬间的动摇,直到她看到桌上的铂金包。做网红作者虽然入不菲,但是买个奢侈品包包还是心疼的。徐静之见她第一面就带着她去大扫荡了。真的铂金包很好看,比假的好。

“下次吧。”她放软了声调,温柔地冲叶瞬撒娇,“帮我往后推一推好不好?我回来就跟你去g市。”

叶瞬长长地叹了口气,半晌才道:“随你。”

卫生间里传来放水声,徐静之快要出来了,白殇殇着急地要挂电话:“那再见。”

“再见。”叶瞬用不符合他性格的郑重缓慢地道别。

放下电话的白殇殇心情很好,他们那场大动干戈的争吵又一次雷声大雨点小的尾了,她觉得她又一次靠着自己的手腕摆平了叶瞬。她幻想等她开开心心度假回来,可以和叶瞬一起跳槽到企鹅,不得不说,他的确为她做了最好的选择。放在平时她会喜出望外的,然而比起现在从卫生间里踱出来的、心烦意乱的徐静之,这些都不重要了,大可以往后推推。叶瞬那里没有关系的,他一定又像往常那样原谅她了,她熟悉他那种平静又温柔的声音,虽然最后那句“再见”有些异乎寻常地郑重,但她没听清,也没往心里去。

而天台上的叶瞬按照原计划定了一张当天下午两点去往g市的票,走进办公室里,向烈火哥递交了辞呈。

第56章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写书的意义

叶瞬什么都知道。他没有问白殇殇什么时候走,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因为他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昨天晚上那场大动干戈的离家出走,也知道接下去徐静之打算去巴厘岛散心。他什么都知道,所以他才把并不紧急的社交挪到了今天。他在白殇殇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给她出了道选择题。她给不了他想要的答案,他就对她说了再见。

烈火哥起先有些诧异,但事情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他不得不把白殇殇的另结新欢与叶瞬的辞职联系在一起。他有点心疼他的狗头军师。烈火哥虽然至今仍是处男,却为人善良,能够体量他人。他知道这对于叶瞬来说也是个艰难的抉择,站在朋友的角度,他甚至巴不得叶瞬离开此地,永远不要再回来了。所以他破天荒地没有请示舞蓝,自己拿主意,签署了他的辞呈。公司缺不缺人手已经不重要了,他希望叶瞬幸福。

“一路顺风。”烈火哥拍拍他的肩膀,“有想好去哪儿?”

“企鹅文学。”

“什么时候走?”

“下午的飞机。”

烈火哥点点头。他知道他的老搭档外表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内心坚定,很有主见。他拿定了主意的事,就会雷厉风行地去完成。

“吃顿散伙饭吧。”烈火哥叫了声凑在电脑前给玄原调第一版大纲的田恬,“小田儿,一起吃顿饭,送送你叶哥。”

“哦……等一下,你说什么?!”田恬猛地抬起头来,惊诧地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人,“你要走?!”

叶瞬抱歉地笑笑。

“你要跳槽?!在这种时候你要跳槽?!你要是走了,这里、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了!”环顾一周后,田恬哀嚎道。

叶瞬耸了耸肩,表示无能为力。

“你怎么能在这样?!我知道公司的情况是不好,但大家都在努力帮忙啊!大家齐心协力还是有可能克服难关的,不是么?!我一个新来的都有这样的觉悟,你一个老员工,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叶瞬讶然,仿佛看到了小时候自己养过的小狗。他是个生性寡淡的人,懒散又怕惹麻烦,所以从来没有主动承担起饲养小狗的工作,只是偶尔会去摸摸他的头。可是每次他回家,小狗都蹦着跳着来迎接他,仿佛这个世界上他是它最爱的人。

现在田恬就给他这种感觉。他们并不熟悉,甚至说话也很少,他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师傅,并没有很上心地带这位后辈,毕竟有庄墨和烈火哥在嘛。可就是这么一个自己不很上心的同事,因为他的离职生起气来——他张牙舞爪、大发雷霆,眼眶却红红的,像一只伤心的小松鼠。

叶瞬插着裤袋站在那里,突然有点感动。他曾经掏心掏肺、贡献一切的人对他弃如敝履,而一个自己都不曾正眼瞧过的人,因为他的离去而伤心得不能自已。

“好啦……”叶瞬伸手摸摸田恬的脑袋。

田恬气得一把甩开他的手:“男人的头是随便可以摸的么?!”说完就跑走了。“我不要跟你吃散伙饭!”他气急败坏的话语回荡在电梯间里。

他对京宇有归属感,对所有同事都爱屋及乌,觉得咱们都是“自己人”。虽然他看不惯叶瞬的懒散和狡诈,但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他存在的办公室。即使公司遭遇了危机,也总觉得自己是少年漫的主角,友情、努力、热血是必备三要素,大家最终会克服困难、把公司发展壮大。他内心有点孩子气的多愁善感,总希望大家能永远在一起,一个都不能少。他也知道这在职场上并不现实,可他控制不了自己这种恍若被背叛的失望,和失去一个重要的人的伤心。

叶瞬和烈火哥为难地对视一眼:“你好好劝劝他吧。这餐饭留着,等他情绪稳定一点再吃。”

烈火哥叹了口气:“小孩子总要慢慢接受现实。”

叶瞬:“那你就别成天给他看成功学啊。”

烈火哥:“成功学很现实。这本《完美跳槽》送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叶瞬:“你为什么会有这种书?”

烈火哥:“……”

徐静之带着白殇殇去巴厘岛度假,任明卿却没有感到轻松,依旧每天勤勤恳恳地码字,因为要追更的人变成了徐老,让他心理压力很大。徐老对《浩荡纪》本来就很抵触,任明卿仿佛从简单模式调成了极难模式,头两天胆战心惊、不敢下笔。但是徐老太忙了,连续好几天没有回家,任明卿就怀疑他那天听错了,或者徐老只是唬他的,没有当真。他心下一松,按着大纲行云流水地写了五万字。

这天他工作完,腰酸背痛地打算洗澡睡觉,突然被管家叫住,说徐老回来了,要看他的稿子。任明卿胆战心惊地看了一眼窗外,徐老刚刚下车,拄着拐杖盯了一眼书房的窗户,仿佛穿透玻璃窗逮到了他,吓得他赶紧把稿子打印出来,还生怕老人家看不清,把字体调大调粗。

没过多久,徐老推门而入,坐在了欧式办公椅上,拿着稿纸仔细读起来。任明卿起先以为他只是大致浏览一下,检查自己的工作状况,没有想到徐老看得比徐静之还仔细。他紧紧蹙着眉头,一个字都不放过,还用红笔圈出了错别字,显然是个严格的人。任明卿紧张的同时,又有些奇怪:徐老是看过《浩荡纪》么?不然他是怎么有耐心看一个连前情提要都没有的大结局呢?如果一本书你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你是决计看不下去的。

一个小时以后,徐老放下稿子,对他嗤了一声:“全是些装腔作势的东西。”其实这小年轻写得好极了,以他挑剔的眼光和鲜为人知的比较心态都挑不出错来,只能表露出不屑一顾的模样维持自己的威严。

任明卿并不知道他是在装腔作势,挺着脊背坐在沙发上,瞪着大眼睛不知所措。

徐老看到他这幅样子,又清了清嗓,决定给他个小小的敲打,得他胡思乱想自己到底哪里写的不好:“你们这些写书的,自己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只能骗骗小孩。这世上哪看得到这些人?有为了高尚理想愿意牺牲自我的木天师吗?有受尽了委屈还愿意拯救仇人的大师兄么?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顾望么?都是假的。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故事,虽然你写得煞有介事。”

任明卿没有想到他批判的是小说的现实意义,不讶然:“我不觉得故事都是假的。故事里的人……某种程度上是真的存在的。”

“你走上社会,看到的都是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无耻得超乎你的想象,你梦大发了!”徐老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肆意嘲笑着后生的单纯无知。

任明卿涨红了脸:“但是这些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他们的一生中,总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候,做出一些……一些伟大的事。他也许会去见义勇为,也许会很孝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全心全意地付出,照顾小花小草、流浪猫狗……谁也说不准。您说得对,人性是很复杂的,没有人可以保证在所有时候都是高尚的,但只要他们的一生中有一瞬间表露出人性中光辉灿烂的一面,这个人就不是一无是处,这个社会也因此不是彻底地黑暗堕落。慷慨同情,爱与仁慈,谦虚宽容,勇敢善良……这些伟大的品质,每一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我觉得是这样。所以《浩荡纪》的角色怎么会不存在呢?他们活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每一个人,都有潜质去做仙人与侠客。故事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您可以嘲笑我的理想化,可是理想难道不是最要紧的东西么?您觉得这个社会既黑暗又堕落,难道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光是假的么?”

见徐老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任明卿鼓起勇气,继续说道:“故事……故事是别人的生活,是前人的经验,是一些……虚构的现实。虽然现在人们只是拿故事来找乐子的,但是……好的故事不仅仅是消遣,它们鼓舞人心,具有改变人生的强大力量。您说的对,每个人都不完美,有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事,现实中我们都很差劲,但是故事里的人却很棒。他们是榜样,是我们想要成为的人,他们就像太阳一样指引着我们去变得更好。是他们告诉我们善恶终有报,是他们告诉我们天助自助者,是他们告诉我们只有努力才会有回报……是故事教化了人类。从最古老的年代到很久以后的未来,故事里的人物都在做这件事,他们从前是神,后来变成了你深爱的那个主人公,你会不自觉地想做跟他一样的人。他们活得光辉灿烂,行善除恶,最终得以善终,也许这个结果终其一生我们都难以企及,但是一抬头看到太阳就在那里,难道这不是一种幸福么?我达不到,但我知道有人可以达到,这就让我觉得不虚此生。”

任明卿结结巴巴说完这一大段话,胸膛起伏着,紧张却并不后悔。如果没有安老师和《浩荡纪》,他可能永远都只是那个软弱无能的少年,虽然他现在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至少他再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自己的人生。就是因为这种切实的经历,导致他对故事的理解与情感远超于常人。他是怀着很深厚的感情诉说自己正在做的事,这种虔诚和热忱让徐老刮目相看。

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从他羞涩却真诚的眼睛中确认:他并不是一个只想要钱的骗子,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看清了现世的虚伪却依旧充满希望,认为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在书写的时候,他不但想取悦读者,还想对他们负责。

徐老自嘲道:“想不到还挺能说——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开始对这小子产生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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