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想起《新房客》,抱着自己的膝盖流露出难过的神情:“那个时候我有,可我现在没有了……”
庄墨失笑,轻轻抚弄了一下他的耳朵尖:“怎么就没有了呢?”
“我写的太多了,耗光了……这次写人物小传,很多故事我都是编下去的,不是用灵感写的……”任明卿钻了牛角尖,越想越伤心,觉得自己匠气极了。
庄墨不以为意:“那是自然。30万字,限时限量,你怎么保证每个故事都灵气使然、浑然天成?谭思的书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有灵气?他没有灵感根本不写。他也跟你一样苦等缪斯,但是他一旦失去了灵感,就不行了。你还能写,你写的还很好看,这就是你们之间的区别。不信你去看看《诡域》的结尾,你都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那种编不下去、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痛苦。”
庄墨从垃圾桶里捡起《诡域》的大结局,塞到任明卿手里。
任明卿终于缓缓伸出手,沉默地接住了。
“我看重你,不止是因为你很有天赋。有天赋的作家海了去了,但是他们都不如你。你对作品有执着的追求,为了文章能呈现出更好的质量,可以一个人坐在那里改十遍二十遍,这是你比他们都可贵的地方,相信自己。”
任明卿不相信了:“贾岛苦吟二十年,都不如李白随口一诹……”他想起这个典故就忍不住默默流泪。
“诗是不一样的。你要相信自己不是贾岛,而是贝多芬。莫扎特是神童,贝多芬却在30多岁才崭露头角。然而贝多芬的曲子恢弘,大气,深沉,结构严谨,是古典音乐的巅峰。”
任明卿被说动了,他觉得他自己写东西确实有点像德奥音乐。
“谭思的某些剧情,就跟莫扎特的旋律一样,特别特别迷人,让人一见倾心,灵感之作就是如此,是上帝注入你的脑中,它一下子蹦出来就是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可是长篇没有办法这么写,上帝没法慷慨地直接在你脑子里给你塞一个大长篇。长篇就像是一部交响乐,他需要1%的灵感和99%的脑力。这99%脑力是你作为作家、作为凡人可以努力的部分,你要花费无数的心血、无数的苦吟、无数的编织、尝试、修改去完成的。”
任明卿就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谭思得到的如此轻易,我却要这么煎熬?!”
他死抠文本,为每一个剧情点抓耳挠腮,吃饭睡觉都在想着文章怎么写,但是谭思每天打打游戏、看看电视,就能创作出精彩的故事,他心里很不平衡。
对,就算像庄墨说的那样,他努努力,加把劲,可以追上谭思,但是他们俩的付出根本不平等啊!
庄墨突然住嘴了,他像是从来不认识任明卿一样看着他:“所以你是羡慕他写起来很轻松、很简单?”
任明卿不知道他为何看上去生气了。
庄墨帮他搓脑袋的动作停止了几秒钟,又重新开始:“创作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人能轻轻松松写出优秀的作品。谭思、玄原是个例,他们的运气很好,一本爆红,登上神坛,可是你看,连他们这种老天爷赏饭到这种程度的作者,不努力都撑不过几年。你希望你的创作是一场短跑,还是一场马拉松?”
庄墨的语气并不严厉,只是严肃。可是任明卿坐在浴缸里,不再流泪了。他像只惊弓之鸟,庄墨每说一句,他就吓得一激灵。
“你当然可以学习谭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也很有天赋,我相信你随随便便写出来的东西不会难看到哪里去。但你扪心自问,你提笔为文,到底是要写出什么样的作品?你苦熬,是因为你知道,你写得还不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