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老实道:“最近在看《诡域》,被带偏了。”
“做这么大的项目你还有空去看别人的小说?看也不看点好的。谭思的文笔糙得一塌糊涂,你要他憋出句好看点儿的、美一点儿的句子,比登天还难——他就是个民工,没有品位,没有文化。你别学他,《浩荡纪》时候的那种感觉不是挺好的吗?”
任明卿非常善于模仿他人的文风,写《浩荡纪》的时候他学四海纵横,那种沉郁顿挫的感觉连玄原都难以辨别最后一卷是续作。
任明卿很少跟玄原谈论作品,此时愁苦地与他解释:“因为庄先生说面向普罗大众,风越简明易懂越好……”他看玄原脸色一变,又赶忙叹了口气,“当然,这不是行文的问题,行文是次要的,主要是谭思大神很有才华,很有灵气……”
“呵呵。”玄原一脸“你逗谁呢”。
任明卿:“……”
玄原站起来,把手套脱了,丢在他眼前:“你老师过世得早;我呢,又弃文经商了。我们这一支,现在只剩下你一根独苗苗。谭思当年就不该得这个榜首,他是趁着我们突遭大变,捡了个大便宜,你晓得吗?那年你老师要是没出事,我也不用每天医院家里两头跑,那《浩荡纪》完本,《尘烟笑》完本,有谭思什么屁事儿!他就是写地摊文学的,你却在这里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不是啊,主要是他的这个剧情张力……”任明卿还想跟他讨论讨论内容。
“我不听你这些有的没的!”玄原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你只要给我记着,谭思没什么了不起。论才华,他没有我的九牛一毛;论实力,他没有你老师的九牛一毛。你要相信你这个身世,天生就是主角,你这次要是拿不下他,我就代你老师清理门户,听到没有?!
”
玄原声色俱厉,任明卿肝胆俱丧,只能频频点头。
“拿出点杀气来!”玄原嫌弃地拍了他两把,“你现在好歹也是个新生代作家,有代表作,有知名度,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地球上没有我不敢屌的人。”
任明卿对于这些金钱名利都非常没有参与感:“这些都是庄先生搞的……”
“说起这个,我也不得不提醒你。沈从心以前可是谭思的经纪人,懂吗?他们俩之前的关系就跟你和沈从心现在一样,亲得穿一条裤子!你老是唉声叹气,在他面前说‘我不如谭思’,沈从心他怎么想?他给了你那么好的资源,把你送到l4家门口,你不得登堂而入,你想想是什么后果。”玄原威胁他。
任明卿循着他的眼神望去,庄墨正在外头跟谭思一道散步。庄墨眼神瞥到他,转过头来,任明卿心跳加速,连忙从窗边走开了。
“必须要赢!”玄原拿着他的稿子再次申明。
做什么都要做到第一,这就是他的人生理念。做到再离开是遗憾,做不到离开连遗憾都称不上,是失败,是黯然退场。任明卿不能这样,他有天赋,肯努力,又好运,遇到了庄墨这样的一流编辑。他失败毫无道理可言。
——
庄墨回来的时候,任明卿正在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