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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1 / 2)

闫宝书憋笑憋的非常辛苦,抖动着肩膀转了个身,当他把怀里的本子平放在桌面上时,他却又笑不出来了。方才闫宝书只顾着和闫宝福闹着玩,却没有因为闫宝福的举动而联想到什么,现在冷静下来了,他不有些唏嘘感叹,会脸红的男人不多见了,如此珍贵的物种,也不知会被哪一位幸运的姑娘所拥有。

闫宝书用力地摇了摇头,回心思后继续低头“创作”他的《脱衣十八跌》。

七十年代虽说物资紧缺,可却是个才子横生的年代,再过不久,所谓的“朦胧诗”便会如砖缝中的小草慢慢露头,滋生、并狂野生长。闫宝书自是不敢与这些大作家大才子们相提并论,但要让他糊弄糊弄陆向北,他还是敢于付出实际行动的。

闫宝书和陆向北达成了口头上的协议,他不怕陆向北会反悔,因为他非常了解这一类人——兄弟义气以及一诺千金,都是这类人最为看重的,或许这就是这个年代所拥有的特色之一。

闫宝书所创作的这本书非常简单,构架清晰明了,一共只有十八章,每章可独立成为一个小故事,其中囊括了小寡妇与老光棍、烟花女子与富家子弟、无产阶级穷小子与资产阶级大小姐等等……到了最后,闫宝书还打算附赠陆向北一道重口味大菜,黑狗与……

闫宝书被自己的想法给逗乐了,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会如此的恶趣味,甚至有点接近于“低俗”的边缘。想法终归是想法,能否付诸行动还得骑驴看唱本走着瞧。而眼下最重要的是,闫宝书必须要挖空心思想出十八种姿势来,这可有点难为他了,总不能把倒挂葡萄架这类都写进去吧?

金桂琴差不多十点左右忙完了手里的活,她从外屋地进来把围裙搭在了火墙上的衣绳上,随后便来到闫宝书的身旁,低头看着本子上的字迹说:“这阵子没去学校,落下不少课吧?”

金桂琴识字不多,闫宝书无需遮挡,笑的坦然道:“嗯呢,是落了不少,不过不用担心,您儿子我这么聪明,一两天就能赶上了。”

金桂琴笑道:“妈知道你聪明,不担心。”金桂琴回目光,转身坐到了炕头把鞋脱了,等她进了被窝躺下之后,闫永贵便发了话,“点灯熬油的白天干啥去了,你哥和宝龙明天都要早起,赶紧上炕睡觉。”

闫宝书没说话,快速地了本子后塞进了挎包里,继而又按照课表装了几本书,随后才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趿拉着鞋到了炕梢,掀开被子钻进去时,闫宝福突然从被窝里探出头,笑容堆了满脸地说:“挨骂了吧。”

闫宝书撅了撅嘴,躺下去后小声说:“二哥,你就幸灾乐祸吧,明儿一早我就把你和王姑娘的事儿告诉咱爸咱妈。”

“哎哎哎。”闫宝福极小声的哀求道:“二哥错了行不,你可别告诉咱爸妈,这事儿还真不到时候呢。”

闫宝书舒坦了,笑吟吟地闭上了眼睛说:“让你幸灾乐祸。”

“二哥错了,真的错了。”闫宝福往闫宝书身旁挪了挪,连人带被子一大团挤了过去,随后他从被窝里伸出手,在闫宝书的身上拍了怕,“睡觉,二哥哄你睡觉。”

闫宝书噗嗤笑了,“那……看在你哄我睡觉的份儿上,暂时不说了。”

闫宝福这边刚要开口,屋子里突然就暗了下来,原来是闫永贵伸手拉了灯绳,躺下后还不忘训斥两句,“还不睡觉蛐咕(嘀咕)啥呢?”

黑暗中哥两都不再说话,只有闫宝福的手在闫宝书的胸口上轻轻的拍打着,仿佛真的是在哄闫宝书入睡。

闫宝书闭着眼睛,他承认他很享受这个过程,曾经的“他”非常想有一个哥哥,除了可以被保护着以外,更多的还是想让“哥哥”去承担延续香火的重任。很可惜,那终归是一种假想,直到来了这边,他都没有勇气和家里人坦白一切。

闫宝书这一觉睡的非常踏实,第二天一早醒来,闫宝福已经穿戴整齐坐在写字台前吃饭了。闫宝书掀开被子坐了起来,睡眼惺忪道:“二哥,你咋起这么早呢?”

闻声,闫宝福回身笑道:“队里今天忙,我得早去。”说完,闫宝福放下筷子,伸手从旁边拿了挎包,“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闫宝福急匆匆得出了门,还不到两秒,他竟然又退了回来,“晚上早点回来,二哥给你带甘蔗吃。”

闫宝书点头笑道:“知道了。”

闫宝福走后,闫宝龙也从被窝里坐了起来,揉着眼睛说:“二哥走的时候是不是说晚上带甘蔗回来了?”

闫宝书嗯了一声后下了炕,之后的半个小时里他洗脸刷牙吃了早饭,随后拿着挎包出了家门。昨天半夜好像下了场雪,路上的积雪感觉要比昨儿厚了许多,他迈着笨重的步伐慢慢地往铁道东走去。

“宝书,等我一下。”

闫宝书听到巩小海的叫声停了下来,回过身等着他。

巩小海穿的很厚,跑起来就好像一只笨重的狗熊,待他跑过来时,闫宝书打趣道:“你瞅瞅你自己,都赶上熊瞎子了。”

巩小海抬手摆正了脑袋上的棉帽子,笑嘻嘻地说:“你上哪找我这么好看的熊瞎子去。”

“我看你就是个熊瞎子。”

巩小海嬉皮笑脸的到了闫宝书的身旁,摆出农民端的架势说:“哎,你看见春凤了没?”

“谁?”闫宝书乍一听巩小海提起这个名字,还真没想起是谁。

巩小海用力地“啧”了一声,眼神朝前面的行人中瞟了一眼,“春凤啊,要不是她,你也不至于被陈宏兵当成阶级敌人啊!”

“哦。”闫宝书朝前面的人群中看去,只见一个扎了大辫子的姑娘突然停了下来,她回过头,在看到闫宝书那一刻,眼神立即变的明亮起来,并且夹杂着一丝难掩的羞赧。

闫宝书非常熟悉这种感觉,那是喜欢一个人才会表露出来的神态,然而……闫宝书却无法接受春凤的这种表现,或许,这和他骨子里就喜欢男人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七十年代的“朦胧诗”很红,特别受到大学生的推崇,南有黄翔、北有北岛,这二位绝对的朦胧诗先驱派啊。

哈哈,倒挂葡萄架出自哪本书应该都不陌生吧?

第十四章

闫宝书是个非常相信因果报应的人,尤其是在感情方面,他实在无法做到欺骗。偷偷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闫宝书不是不知道,而眼下春凤就站在不远处,一副含羞待放的模样,哪怕是对待感情再木讷的人也会有所察觉。

“完了完了,这要是让陈宏兵瞅见,你那一口牙肯定保不住了。”巩小海很不合时宜的开着玩笑,压根就没有发现闫宝书眼中闪过的焦虑与不安。

闫宝书没搭理巩小海,反而迈着笨重的步伐踩着厚厚的积雪朝春凤走了过去。临近了,春凤明显变的紧张起来,她原地不动,双手揣在黄色补丁外衣的口袋里,时不时的会动上一下。闫宝书暗自叹息,能被一个人喜欢是一种荣幸,但很可惜的是,闫宝书没有这个福分,他没办法给予春凤想要的未来,更没有承担起这份感情的勇气。或许,春凤并没有考虑到这些,可那是因为她还小,在感情方面存在着很多盲区;而闫宝书不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成年了,是经历过感情风波的人,所以比较起春凤来,他要想的更深更为长远。

可爱的年代出可爱的人,在一切都还来得及,在春凤还没有打算在闫宝书这颗歪脖子树上吊死的时候,闫宝书必须要当断必断的将这段感情扼杀在摇篮当中。

“同学你好。”闫宝书止乎于礼,并未显得多么热络,反而给人一种刻意的疏远。

春凤在面对闫宝书刻意的疏远的同时明显一愣,眼中的失落十分地明显。方才的羞赧不见了踪影,春凤微微低下头,轻声道:“宝……”春凤很艰难地顿了顿,“闫宝书同学,欢迎你回来。”

闫宝书微笑道:“谢谢你。”说完,闫宝书迈开步子越过了春凤朝学校的方向走去。闫宝书没有一步三回头,反而加快了步调,这让追在他身后的巩小海非常的懊恼,直到他追上了闫宝书后,耷拉着一张脸抱怨道:“闫宝书同学,你走这快干啥,为了追你,我灌了一鞋克朗的雪。”巩小海单腿着地,一手扶着闫宝书的肩膀一手脱了右脚上的棉乌龙倒雪。尽管如此,巩小海那张嘴依旧闲不下来,“你刚才那是干啥呢,咋一点都不给人家姑娘留脸啊。”

闫宝书斜眼看他,“你知道个屁,赶紧把鞋穿好,要迟到了。”

巩小海穿好鞋,两人并肩走了几步之后,他忽然停了下来,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你是怕了陈宏兵,所以才不敢和春凤走的近是吧?”

闫宝书猛地停了下来,回过头恶狠狠地盯着他说:“你要是再敢嘚吧嘚个没完,信不信我把你往你奶奶烟袋锅里塞菜叶子的事捅出去。”这是闫宝书记忆中唯一记得巩小海做过的损事儿。

巩小海打小就是个鬼机灵,一看被人抓住了把柄,立刻就服了软,笑嘻嘻地跑了过去,用肩膀撞了闫宝书一下,“咱两谁跟谁啊,好的都穿一条裤子了,你咋能那么干呢。“闫宝书前一刻还是言辞俱历,下一刻就被巩小海给逗乐了,“你那裤子我可不敢穿,怕有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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