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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250(2 / 2)

“请看这个,……”

他让我平躺在软椅上,他坐在我身边,用平缓的声音对我说。

“放松,放松,……,请想象一下,你漂荡在水中,……”

“被一群拥有锋利牙齿的鱼儿嗜咬,……”我打岔。

“请不要讲话!”医生平心静气继续说,“你飘浮在云端,……”

嗯,这个感觉不错!

我试着跟着他说的做,暗自动用了非人的力量,逐渐飘浮了起来。

“天空就在你的面前,云朵就在你身边,……”

医生非常富有想象力,可是我现在在他的诊所里面,飘浮起来只有看见天花板在我的面前,窗帘在我的身边。

“医生,要不,我飘在外面去试试看?”我好意提出疑问。

啊!!~~~~~~~~~~~~~~~~~~~~~~~~~~~~~~~~~~~~~~~~~

结果我听见高达2000分贝的的噪音,我吓的一哆嗦,从屋顶落了下来,看见医生惊恐的眼睛,绝望的瞪着我!

“恶魔!恶魔!他是恶魔!他会飞!!!!!!!!!上帝呀!”

医生把脖子上的十字架拿下来,对着我一个劲的念着祈祷文,可是当他看到我完全没有受到伤害的时候,他彻底崩溃了!

于是我只能帮他打了电话叫了警察。

这个夜晚真混乱。

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白天到来的时候,我继续睡不着,躺在我的那口印着百合花纹章的美丽棺材中数羊羊。

……,一只,两只,……,三千八百六十七,……,一万,……

当我数到三万四千五百只羊羊的时候,天黑了。

我只能从棺材中趴出来。

星期四

又是一个月没有写日记了。

昨天听说那个给我做心理辅导的人类医生疯掉了。他对每个人说我会飞,并且是恶魔,他还说他用十字架杀死了我。其实所有人在看到我捧着一把白色菊花去看他的时候都摇头叹气,并且惋惜不止。

他们说他因为长期做心理医生,接触到一些人类阴暗面的东西太多,所以长期精神压抑紧张,然后,他终于疯狂了。他的家人把他送到了疗养院,并且一直对我道歉,其实我很愧疚,把花放下,也就不再去看他了,估计他再见到我会病上加病吧。

哦,忘记说我现在在哪里了。我现在在埃及的吉萨沙漠中,我出国度假。

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盛宴!

我可以扑食那些生龙活虎的狮子豹子,它们优雅有力,而且血味纯正,就好像扒拉的墨西哥餐一样!味道好极了!

因为我们卓凡族和人族有约定,停留在人间的血族不允许扑食鲜活的人类,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仅仅是食用黑市买来的袋装血。那种味道简直糟透了!就好像是放了3年的甜点,已经不再鲜甜,并且转化成腻嘴的泥土,喝一口都衰三年!

哇,我的非洲,我的狮子,我性感的非洲原始血!我来了!

可是,……

一条眼镜蛇咬住了我。

虽然我的身体对它的毒素完全没有反应,虽然我只是把它看成是我正餐前的小小开胃菜,虽然,……,可是一下子被咬住我还是疼的大叫了一声,我的叫声凄厉而恐怖,把不远处的斑马群吓跑了,……,我的大餐呀,就这样消失在我前面!

我欲哭无泪!

好吧,你就将就了。

我看着它,它也在看着我。

然后,……

它的嘴巴里全是我的血,通红通红的,它忽然松开了口,倒地不起,死了。

它喝了僵尸血肯定无法活下去,可是,……,可是我也不能再喝它的血了,因为它死了!血族如果喝了死去生灵的血,就好比人类喝下一斤□□一样,后果就好比是把整个乞立马扎罗山压倒再拔起来,把整个东非大裂谷合上再撕开一样,非常非常严重!我会死的!

于是我只能看着我的餐前沙拉倒在吉萨省的大沙漠上,欲哭无泪。

那一天,我什么也没有吃到。

星期五

黑色星期五,我没有出门,如果不算我被热水烫了,被冷血噎着,被电视八点档的剧情吓倒,被,……,之外,一切顺利。

星期六

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他的名字是勋暮生,他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儿子,并且他是一个血族猎人。为什么要和我们的天敌血族猎杀者做朋友呢,我也不知道。只是感觉他很有意思。他今年只有十七岁。

他向我打听一些关于血族的弱点,诸如到底怕不怕大蒜,怕不怕十字架,怕不怕圣经,祈祷文,怕不怕圣水,怕不怕银刀?

我嘴巴里面大嚼着滑嫩的牛扒,一个劲的摇头,最后他好像生气了,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反而用那双深黑色的眼睛看着我,似乎是一个被大人无辜冤枉的孩子。

我只能咽下嘴巴里的食物,一个一个解释给他听。

……,不怕大蒜,不过吃过大蒜的口气不好闻,……

……,不怕十字架,事实上我很喜欢十字架,……

……,圣经也很好,圣经的英文是最经典的英文了,如果把它背一遍,肯定能提高英文水平,……

银刀吗?

我把勋暮生手中的银刀拿过来,银子非常软,我把刀刃扭呀扭,扭成了一个弹簧,然后看见勋暮生不可置信的眼神,于是又把刀子扭了回来,恢复原样。

“看,传说总是这么不可信,我也不怕银刀。”

勋暮生说,像我这样活过三千年的第四代血族,传说中可以拥有神的力量,应该是他们完全避开的对象。不过他愿意冒险和我做朋友。感谢上帝,终于让我在周末的时候不那么落魄。

星期日

礼拜日。据说今天有弥撒,不过我在睡觉没有去。勋暮生晚上约我到他们家去,把我介绍给他的一个朋友,据说是血族猎杀者业内排行第二的猎人。不过我也没有去。

虽然我和勋暮生勉强算是朋友,可是他还有他的朋友毕竟是血族的天敌!我们梵卓族虽然很少死在他们手中,可是血族别的家族还是伤亡惨重。

保持距离,保持距离。

不过我送过去一大瓶拉斐尔葡萄酒,这是上次从威斯敏斯特公爵家中偷出来的。作为回礼他陪我到夜店喝酒,并且还赠给我一瓶从欧洲大陆带回来的独角兽的血,是银色的。

我和他玩交换秘密游戏,我把我写日记中的遭遇讲给他听,他也告诉了我他的一些事情,都是他父亲死后发生的一些事情,我问他为什么要成为血族猎杀者,他说因为他的母亲被一个疯狂的吸血鬼撕开了,所以他想撕开别的吸血鬼。典型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他一定拥有意大利血统。

我无聊的托着下巴,看着夜店中的灯红酒绿,想着眼前这个时代。

……,喂,喂,你还记得上一次看日出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吗?

你还记得海水是什么颜色的吗?

你还记得,……

停!我做了一个手势,让那个聒噪的勋暮生闭嘴。不要试图扰乱我的思维,我不那么寂寞,也不会疯狂,我已经平静的过了三千年了,估计在以后的几千年也会这样过下去。

我的确不记得上一次看日出是什么时候了,我也知道海水是蓝色的,不过我看到的是黑色的,我放弃了白天而换来的永恒的生命,享受中生命中一次又一次的得到和失去,还有漫无边际的灯红酒绿,我认为这是值得的!

温斯顿说过,爱情失去了,还是可以再拥有,因为我们拥有永恒的时间,我们并不需要活着,所以工作不是必不可缺,虽然那次在非洲没有吃到大餐,不过下次去可以继续吃,喝点酒,我会在白天睡的还差强人意,并且我还会结识新的朋友,就好像你呀,勋暮生。

anyway,这个是令人着迷的时代,勋暮生,在你死前,我想我会是你的好朋友的。

他微笑着想了一下,拿起手中的酒杯,对我说,希望我永远不要接到猎杀你的任务。

哦,勋暮生,你尽管放马过来,我从三千年前到现在还没有遇见过敌手呢!

哼!他不以为然。

我们继续闲聊,继续喝酒,外面又下雨了。

喧闹的星期天,在人间,天亮之后,又会是一个繁忙的星期一吧。

那个时候我正躺在我美丽的棺材中补眠。

啊,生活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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