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寇仲不做出这种乌龟一般的防御的话,高冠男子根本就不敢放弃防御,全力进攻的。
可是机会出现了。而且这种机会不会太多,在这一击之后,如果对方还有能力,就一定会作出反击,就算不作出反击,也会想办法逃走,他根本就不会一直这样挨揍下去,他不会是那样的人,高冠男子虽然才刚刚认识寇仲,可是他坚信。
这一个寇仲最厉害的东西是脑袋,他可以随时随地想出什么可怕的诡计来;然后是他的双手,可以由极静变成极动,由极慢变成极快,极轻变成极重,极柔变成极刚,他那些操控真气的能力简直就像是宗师级别高手的水平。
还有厉害的是什么呢?
是他的腿。
高冠男子很细心地注意到了,寇仲的身法极其诡魅,快捷诡变无定不说,他甚至可以通过别人攻击的气劲飘舞在半空之中,高冠男子生平还从来没有看过这种身法。他知道轻功卓绝的人可以飞掠数十丈,一些特别擅长的人还能御风而飘,或者踏波而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可是他从来没有看过可以通过对方攻击时的气劲飞舞在空中的,这种身法,这种对真气地操控,这种将对方气劲柔化转换的奇门心法,高冠男子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看到过。
正文第107章两败俱伤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如果只是耳闻传言,他根本就不敢相信这个世上有人会有这一种能力。
如果不打断他的腿,自己是绝对无法拿下他的,相信他还有无数的宝物没有拿出来,比如那个‘万里钻线’。所以,高冠男子暗暗下定决心,抓住这一个机会,全力一击,将这个溜滑的寇仲双腿震断,只要他断了脚,那样就不怕他会飞天了。
“轰……”
巨力轰在寇仲的双脚之上,那双鞋子在一刹那化为灰尘飞散,因为超强巨力的震撼。
寇仲的双脚也同时爆裂,高冠男子的真气强蛮地破体而入,将寇仲的双脚爆裂开来,血肉炸碎,骨撕裂,寇仲两个脚掌化成一片血海,鲜血四溅。
寇仲震得整个飞起,不过他岁的手臂还让高冠男子的大手捉住不放,他只能在半空之中翻一个跟斗,根本就无法真正地逃离开去,至少,在高冠男子放开之前不行。高冠男子没有放手,他重掌之后,虽然达到一定的效果,可是他不想就这样放开这一个狡猾的徐小子,他怕会有什么意外。
他怕有意外,可是意外偏偏发生了。
寇仲整个人翻了跟斗,最后身体在空中画了一个大圆之后重新迫近了原点,等待他的,又是高冠男子毫不留情的重掌。就在这一个时候,意外发生了。
寇仲那双血淋淋的脚忽然变了,虽然上面筋骨爆裂血肉模糊鲜血淋漓,可是它忽然化作了一种致命的杀人武器,就如一个雷神之锤般重重地砸在高冠男子的头顶之上。高冠男子此时无从抵御,因为他的一只手正捉着寇仲的手腕,另一只手也轰印在寇仲的胸膛之上,他的双脚钉实在树杆,他全身上下,一点防御也没有。
当他只想尽快击倒对方的时候,寇仲忽然攻击了,完全不顾防御的攻击。
他的双脚重重地轰在高冠男子的头上,将那一顶高冠轰得粉碎,将高冠男子的头发炸开,如瀑披散。他在脚重重地爆在高冠男子的头顶之上,用尽他全身的气力,还诡异地加上高冠男子刚才攻击他的两次掌劲,由他双脚的传递,化作三叠浪般的气劲轰入高冠男子的头顶,由他的百会穴直贯而入……
高冠男子杜伏威现在已经没有高冠了,那顶高冠在一刹那就化成粉齑,化成千万碎片飞舞消失,高冠之下的头顶,受到了最严重的打击。杜伏威他自己两次全力的攻击,加上寇仲自己本身的劲力,通过寇仲的逆转,将这些本来在寇仲身上爆发的力量,会部贯入了杜伏威的头部。
这冒险的一招不但逆转了杜伏威的真气,还逆转了整一个战况。
杜伏威再强也无法忍受如此的重招,他五官七窍爆裂,鲜血飞溅,顶上的天灵盖上也有鲜血不住地汩汩而出,染得他满面是血,一片血红。
杜伏威在攻击之后的一刹那,双手只来得及做一个抱头痛嚎,就身不由己地坠倒在地上,砸得地面陷凹下去一大片。就连原来供两人打斗的那棵树,也轰然倒地,重重地翻倒在大地之上,不见天日的须根,愤怒地高高翘起,直冲向上。
寇仲再也支持不住了,他的功力也透支到了极限,只能勉力翻几个跟斗,翻落在地上。他四肢伸展地躺倒地上,虽然一身是血,可是却在笑。
无声地笑。
鲜血不住地于嘴角滑出,滑下脸颊,渗红了一小片泥土。
素素一看两个人最后竟然打成这个样子,不由惊叫失声,尖嘶着冲向寇仲,断线珍珠般的眼泪在空中飞洒一路。她看见寇仲浑身上下都是血,简直就没有一处好的地方,他的胸口有几处深深的印痕,一些地方还爆裂了开来,鲜血不止地涌出,更可怕的是他的双脚,上面皮开肉绽,鲜血模糊,有些地方还露出了森森的白骨,吓得她差一点没有昏了过去。
寇仲却不。
他在微笑,一边微笑着爬坐起来,一边向素素摆手示意她小心,甚至还来得及伸手接住因为惊惶失足倒了下来的素素。他半扶着她,还带点得意地冲着她笑,就像一个获胜后得意洋洋回家看见亲人时准备讨赏的大孩子。
素素尖叫一声,紧紧地拥着他。
虽然这样做并不能减软他的痛苦,并不能帮他什么,可是她想通过这样告诉,她很紧张他,她不希望他有事,她不愿意他有事,她不愿意看见他这样,她怕失去他,她想他好好照顾自己……
反正此时素素的心乱如麻,她又是焦惶又是惊吓,她很担心他。
寇仲却嘻嘻地笑,他也坐在地上拥着扑倒自己怀中的素素,甚至还有心情在素素的秀发边上长长地嗅一记,大赞道:“真香,有你这些香气一熏,我的伤马上就好了大半,呵呵。”
素素急得珠泪掉个不停,痛哭失声,打湿了寇仲大片后背,她用双臂紧紧地拥着他,她害怕自己一松开,他就会在自己的手中离开,她没有寇仲那种心情,更笑不起来。她听见寇仲故作轻松的调讪,哭得更是伤心,声音震耳。
“寇仲!”
一声暴吼冲天而起。
大地震动不止,一个人影在天崩地裂般的威势中扑出,杀神般冲来,轰地扑到寇仲的面前,震天狂吼道:“寇仲,我还没有输,我们再来!”
此人正是杜伏威。现在的杜伏威当然没有了之前高冠于顶大袖翩翩那种潇洒自如的气度了,他现在高冠早碎,披头散发,面目鲜血纵横,口鼻滴血,身上的衣服撕毁,双手大袖不再,露出袖里他的独门兵器‘铁护臂’来。他现在的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要有多愤怒就有多愤怒,赤红的眼睛喷着怒气,大口之中牙齿沾血,森森若噬,简直就如一头受伤的狂虎,要马上将两人一口生吞吃掉似的。
他凶神恶煞,有如一头疯虎。
可是寇仲却一点也不害怕,他抬起头,微微一笑道:“杜总管,我累死了,这次就算作和好不好,下次我们再打过吧!”
“打下去我一定会赢的!”
杜伏威不知怎么回事,一听到寇仲说了这些话,忽然整个人就像泄气皮球一般软了下来,不过,他还固执地回驳道:“虽然你小子诡计多端,可是打下去我一定会赢的。”
“那你让我这一次不行吗?”
寇仲哈哈大笑道:“你现在身为一个大总管了,难道让一下还是一个小混混的我不行吗?”
“什么?”
杜伏威抓狂地道:“我这个大总管是自己封的,本身根本就没有变化,还不是跟你小子一样?”
“好了。”
寇仲招招手示意杜伏威坐下来,道:“我们都是一样的,好了吗?坐下休息一会吧,不要死撑了,还是赶紧运气调息一下,理顺一下经脉,免得日后留下旧患就不好了。我们又不是生死仇敌,干嘛非要一定要分出高下分出生死呢?混混打架可以性命相搏,可以拼命,可是你看过那个混混打架是真把命拼掉的?除非你不是一个真正的混混。”
“我是。”
杜伏威冷哼道:“这一次我先让你一次,不过下一次绝对不会再让你了,我定要与你分出高下。”
“那就当我欠你一次好了。”
寇仲笑嘻嘻地道。他一边撕开自己的裤腿,一边随手接过素素她撕下的衣幅衣带包扎起自己的伤脚来。
素素一看他包扎的手法简直和卖肉的摆弄案台上的肉没有什么两样,随意得比包扎别人的伤创还要马虎十倍,吓得不轻,急得连忙抢过他的衣带,小心地为他仔细包扎起来。
素素轻手轻脚,还恐弄疼了他,可是寇仲却满不在乎,他还有心情跟正在怒瞪着眼睛有如一头蛮牛一般的杜伏威说笑。
“老杜,你这个样子要比你装高手的样子是顺眼多了。”
寇仲笑嘻嘻地对着正在闭眼运功不能开口说话的杜伏威调讪道:“你知道吗?你戴那顶高冠真是一点也不衬你的发型,你的发形又一不衬你的头型,你的头型也不怎么衬你的身形,你的身形再撞回你的发型,简直就撞得‘嘣嘣’响……”
杜伏威连续几度运转真气,觉得全身经脉稍一通畅,马上收功,冲着寇仲大吼道:“寇仲,你这个狡猾的家伙,老子还从来没有让人打得如此窝囊,如此憋屈,妈的,如果不是老子心情特好,早就屠掉你这个小子再砍成十八块喂狗了,还跟你在这扯屁?”
“说你顶高冠不好看也不用那么生气吧?”
寇仲怪笑道:“你明明是一个混混,偏偏要学人装斯文,老杜,别的可以,这就是这一点看你不是顺眼!现在不好吗?披头散发的,如果再乱一点,再像一个鸡窝就更加像了……好好好,怕了你,不说你的发型了,说别的。老杜,我欠你一个人情,日后一定会还你的。”
“什么人情?”
杜伏威本来不想再理会这一个家伙,可是忍不住问。
“她。”
寇仲指了指正在忙碌包扎伤口的素素道:“如果你打她的注意,我一早就输了。”
正文第108章飞马牧场
“那你记住了。”
杜伏威大咧咧地哼道:“欠我的人情可是要还的!”
“日后有机会一定还你!”
寇仲点点头,带点嘻笑又带点正经道:“如果有那种机会的话。”
“这一次算打和了。”
杜伏威站起来,重重地哼道:“下一次,我一定会收拾你的,寇仲,如果你赢不了我,你就别想爬过我的头!有老子这个大混混一天,你还是一个小混混!你想出头,除非你干得过老子,除非你的拳头硬得过老子,否则你有说通天的大道理也没用,老子只相信拳头硬的人。”
“老杜。”
寇仲忽然带点认真有点感动地叫了杜伏威一声,看着杜伏威,好久也不说话。
就连素素都以为他准备敞开心扉说些什么感人的话,可是他一开口,就差点没有把素素和杜伏威两个人放倒在地上:“迟早有一天我会将你揍得满地找牙的,你如果没有吃过老牛筋炒蹦豆,就快去试试,不然日后小心没牙吃,问你怕未?”
“老子怕个屁!”
杜伏威怪歌笑道:“老子下次就准备一道那个什么老牛筋炒蹦豆,把你这个小子打得满地找牙之后,再在你的面前放开胃口吃,妈的,谗死你!哈哈哈……”
杜伏威放声狂笑,声音冲霄响起,他一挥手,一扭头,转身就走,再也不理寇仲和素素两个人。
寇仲看了一路远去的杜伏威好半天,才失笑道:“原来杜伏威倒不算太差劲,大唐有了他果然也会生色不少,有这一个老混混也是挺不错的,就留着他吧,呵呵。”
他的话让素不比莫名其妙,不过她没有问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是奇怪地道:“你为什么要弄成这个样子啊?寇仲,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打不过他技不如人,弄成这个样子已经算好了。”
寇仲拍拍素素的小脑袋道:“如果那个杜伏威真要下杀手,我恐怕还要比现在伤重十倍不止。但是他要是想杀我,我早已经死过了。”
寇仲只是敬佩杜伏威,要是寇仲想杀杜伏威至少有三种方法。一,使用先天领域“人刀合一”二,使用扒手飞刀,绝对可以秒杀杜伏威。三,四周双龙会潜藏的弟子至少不下于五百人,各种暗器火枪,杜伏威绝对死无葬身之地。
寇仲统一了丐帮和扒手门,那实力恐怖的很,势力吓死人,可不是说着玩的。这也是为什么杜伏威为什么这么忌惮寇仲,寇仲要想灭杀杜伏威的江淮军,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杜伏威今天来此,就是为了试探寇仲的底线。令杜伏威意外的是,他没有想到寇仲这么容易说话。
半个月前,寇仲让人把素素送回扬州,自己则是连夜启程来到飞马牧场。
这里气候温和,土壤肥沃,物产丰饶,其中飞马牧场所在的原野,牧草更特别丰美,四面环山,围出了十多方里的沃野,仅有东西两条峡道可供进出。形势险要,形成了牧场的天然屏护。
第一代建这城堡的飞马牧场场主商雄,乃晋末武将,其时刘裕代晋,改国号宋,天分裂。
商雄为避战祸,率手下和族人南下,机绿巧合下找到这隐蔽的谷原,遂在此安居乐业,建立牧场。
由牧场建成至隋统一天下的一百六十年间,飞马牧场经历七位场主,均由商姓一族承继,具有至高无上的威权。
其它分别为梁、柳、陶、吴、许、骆等各族,经过百多年的繁衍,不住往周围迁出,组成附近的乡镇,至乎沮水的两座大城远安和当阳,其住民过半都源自飞马牧场。
飞马牧场亦是这区域的经济命脉,所产优质良马,天下闻名,但由于场主奉行祖训,绝不参与江湖与朝廷间的事,作风低调,一贯以商言商,所以这也是师傅他老人家不知道飞马牧场最主要的一个原因。
第一代场主商雄乃武将出身,深明拳头在近的道理,遂鼓励手下族人研习武艺,宣扬武风,是以牧场内人人骁勇擅战,无惧土匪强徒,成为了一股能保证地区安危的力量,赢得附近城镇住民的崇敬。有点类似独霸山庄对竟陵的作用。
寇仲一人绕过一段较为狭长的小径,经过山道,来到可鸟瞰牧场的山岭时,见到山下田畴像一块块大小不一的毯子,构成美丽的图案,不由心旷神怡。
在充满悦目色彩,青、绿、黛各色缀连起来的草野上,十多个大小不一的湖泊像明镜般贴缀其中,碧绿的湖水与青的牧草争相竞艳,流光溢彩,生机盎然,美得令两人屏息赞叹。
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去,草原尽头都是山峰起伏联机,延伸无尽。
这仿若仙景的世外桃源中,密布着各类饲养的禽畜……白色的羊、黄或灰色的牛,各色的马儿,各自优游憩息,使整片农牧场更添色彩。
在西北角地势较高处,建有一座宏伟的城堡,背倚陡峭如壁的万丈悬崖,前临蜿蜒如带的一道小河,使人更是叹为壮观。
走出山道,便已经进入了飞马牧场的警戒范围之内。
峡道出口处设有一座城楼,楼前开凿出宽三丈深五丈的坑道,横互峡口,下面满布尖刺,须靠吊桥通行,确有一夫当关,万夫难渡之势。
这时,城楼之上响起一声暴喝:“来者何人,速速止步,通报姓名!”
寇仲朗声道:“在下寇仲,麻烦这位大哥为在下向场主通传一下,就说在下慕名前来拜会商场主,并有要事相商。”
城楼上的人道:“请稍等片刻,小的马上就去为您通报。”
不一会便听得大门里面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随着“吱呀”一声,大门缓缓的打开,一位仪态万千,乌黑漂亮的秀发像两道小瀑布般倾泻在她刀削似的香肩处,美得异乎寻常。
淡雅的装束更突出了她出众的脸庞和晒得古铜色闪闪发亮的娇嫩,散发着灼热的妇人气息和令人艳羡的健康气息。
她那对美眸深邃难测,浓密的眼睫毛更为她这双像荡漾着最香最醇的仙酿的凤目增添了她的神秘感。
此女正是现今飞马牧场的场主商青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