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队人不是别个,正是从关外而回的刘璋一行。
当日与高顺、张辽等人分手后,刘璋带众人先回了晋阳。鉴于今后都要长久留在汉地,他便出重金,给安琪儿并十八亲卫全数换上了汉装,自己与赵云也特意去了一趟匠作铺子,打造了两杆长枪。
赵云果然钟爱白色,打造的便是一杆亮银虎头枪。而刘璋却是别出心裁,选了上好的精铁,打出了一杆可伸缩环套的玄铁枪。
平日不用时,以暗扣相勾,便成三尺长短,如佩剑一样,悬于腰间。用时,只要压下压簧,使暗扣缩进,抖动间就会变成一杆丈五长的大枪。
以他数年精研墨氏精义的积累,于匠作机巧上,当世几已不做第二人想。此番设计这把兵刃,不过牛刀小试罢了。枪成后,刘璋为其取名:噬血。
赵云与安琪儿见他这把噬血极其巧妙,都是艳羡不已。安琪儿却指摘他给这枪起的名字不妥。
说是这般巧妙之物,不该用如此血腥的名字。只是当她看到那枪的三棱形锋刃时,不由激灵灵打个寒颤,再也不多说半句了。
等到诸事已毕,已是五日后了。众人仍是穿太行井陉而过,十几天后,踏上了冀州地界。
期间,刘璋去五云峰走了一趟,却见竹屋依旧,但童渊已然不知所踪了。回来与赵云说起,二人都是唏嘘不已。知道这是师父不想再为尘俗之事牵绊,有意躲了。
一行人从出了山区,安琪儿和众亲卫都是初次深入汉境,刘璋也不催促,只带着他们信步由缰的走着,让他们领略汉家风物,以便早些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