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自己吃得多,所以格外地沉默,悄悄地吃,不显山不露水,一顿吃出三个人的量,吃了一个多礼拜,居然没有人发现。
此时见莫佩兰来了,茉喜抽抽鼻子,仿佛已经嗅到了热腾腾的馒头香气,慌里慌张地跳下床,她正要拉扯着凤瑶往外走,不料莫佩兰见了床上的布料棉花,竟是饶有兴味地走了进来,“呀,这是谁要做新棉袄?”
凤瑶红了脸,因为她比茉喜大两岁,是茉喜的姐姐,当姐姐的穿新棉袄,让妹妹冻着,简直骇人听闻。
茉喜实话实说地作了回答,因为自己此刻是真穷,遮掩也是无用。莫佩兰听了这话,当即转身走了,片刻之后回了来,她给了凤瑶十块钱,“你不要推辞,权当是我借你的,只是我不要利息,我也不急着用钱。你明年还我也罢,后年还我也罢,全没有关系。”
说这话时,她含笑注视着凤瑶的眼睛,满脸都是真情实意。凤瑶看了茉喜一眼,见茉喜没有反对的意思,便含羞带愧地接下了钱,又喃喃地道了许多声感谢。而莫佩兰拉着她的手不住地摇晃,意思是让她不要客气,茉喜站在一旁,见前方这位密斯莫虽然的确是热情善良,然而自从进门之后,一双眼珠子就没离开过凤瑶的面孔,便感觉有些奇异,可又挑不出毛病。
吃过晚饭之后,凤瑶回了房,把那十块钱交给了茉喜。
茉喜揣好了钱,然后蹲在门旁,伺候一只小小的洋炉子。等到炉火能够散发出些许热量了,她起身走到凤瑶身边,见凤瑶蹲在地上,正伏在空床的床板上写字。一张稿纸已经写满了,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在了一旁。
茉喜也蹲了下来,给她剔了剔旁边油灯的灯芯,“别写了,天亮再写吧。”
凤瑶小声说道:“还差几个字就写完了。这是给天津万家的信,今天写完,明早好邮寄出去。”
茉喜一愣,“你不是不去他家吗?怎么又写起信了?”
凤瑶叹了口气,“不去归不去,可是既然没有真正解除婚约,那就没有忽然一刀两断的道理。不管怎么说,万家的确是派人过来接过我了,对我也不算是彻底地不闻不问。我如今在这儿安顿下来了,也就理应向万家报一声平安。”
“那万家要是又让你去呢?”
凤瑶摇头,“我不去。万家若是真有心帮助我,自然有合适的办法。我不能跟着个管家登他家的门。”
“那要是万大哥也让你去呢?”
凤瑶的目光直了一下,随即低下头,握着一根自来水笔继续写字,“别提他了。我和他其实只相处过十几天而已,日久见人心,十几天,能看出什么来呢?”
然后小心翼翼地拧好了笔帽,凤瑶拿起信纸吹了吹,见墨迹干了,便起身弯腰揉了揉膝盖。起身抬眼一看面前的茉喜,她勉强笑了一下,又抬手在茉喜的脑袋上轻轻一弹,想要逗她。
茉喜果然笑了,万嘉桂喜欢这么逗她,凤瑶也喜欢这么逗她。偏偏又这样地巧,这两个人都是她的至爱。
翌日上午,茉喜抽空出去跑了一趟邮局,替凤瑶寄出了那封信。而不过三两天的工夫,那封信如期地躺到了万老爷的书房桌上,并且张了封口,尽数吐出了它那两张内容。
万老爷和万太太虽然认为“明哲保身”四个字乃是至理,然而读过这一封信之后,双双都有些羞惭,也感觉自己前些时日冷血得过了分。白家的大小姐他们是见过的,真是花朵一般的娇贵人物,让这么个人物跑去了个几百里外的小中学里当女教员,可见白家大小姐真是走投无路了。这么走投无路还不肯到天津来吃一碗安生饭,也可见这姑娘是个有心劲的,并不是棉花包。
万老爷和万太太商量着,有心亲去文县把凤瑶接回来,可是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好,因为凤瑶的身份乃是他们家的准儿媳,并且是个穷困潦倒的准儿媳。对待这么一位空手出嫁的准儿媳,他们两位老人家有必要亲自出面吗?一旦亲自出了面,是不是会折了长辈的威严?尤其是万太太心中不忿——怎么着?婚还没结呢,婆婆就要先向儿媳妇服软了?
对于凤瑶的不合作,老两口子一方面有一点隐隐的尊敬,另一方面又有一点不满意。他们要的是儿媳妇,而不是坚贞不屈的志士,志士是越硬越好,儿媳妇则是越软越妙。
最后,还是万老爷有了主意。万老爷一方面回了一封信,还是劝凤瑶赶紧辞了职业到天津来,同时他八方打听,想要探出长子的下落——次子和长子一样,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所以他老人家须得亲自出马,设法在中原地带找到自家老大。
等把老大找到了,万老爷想,让老大出面,去把白家的倔丫头接回来。横竖他们是小两口,老大接她也是理所应当。
万老爷有两个儿子,长子嘉桂不知是随了哪一位先祖,从小便怀揣着一颗武人之魂。然而逢了当今这个世道,只能是求学东瀛,投军北洋。而万家和白家一样,全是前朝的遗族,对北洋军阀们相当有意见,所以万嘉桂虽然也干出了几分骄人的成绩,但万老爷表面欢喜,其实心中不但不以为荣,甚至还觉得他是自甘堕落——好端端的大少爷不做,跑出去扛枪当丘八。
长子生得人高马大,不易控制,只得由着他去;次子嘉棣倒是柔弱些许,然而和嘉桂相比,他是另一路的邪性。他倒是自幼没有舞枪弄棒的嗜好,然而艺术之火在他那白条鸡一般的躯体内常年燃烧,不是今天要学绘画,就是明天要学音乐,好容易把画笔和乐器一起放下了,他扛着一张愁眉苦脸,又开始作诗,并且养了一头乌黑长发,看背影像个窈窕的大姑娘,论体态,绝不次于白家的凤瑶;看正面,却是蓄了一捻山羊胡须,稀稀疏疏的几根须毛还被他染成了黄绿二色。和他大哥万嘉桂一样,万二公子嘉棣也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好汉,近一年他跑去了上海,和一帮拍电影的风流男女混在了一起,大概是挣到了钱,有吃有喝的缘故,竟是连着几个月也不往家里写一封信,也不怕他的爹娘惦记他。
万老爷如今对次子彻底失望,所以把全副心思都放在了长子身上。他是关门做寓公的富贵闲人,对于天下大势几乎是一无所知,长子带的哪路兵,打的谁家旗,他也是全然不晓得。所以倭瓜成精一般地横挪出了家门,他顶风冒雪地四处奔波,每当在汽车里冻得死去活来之时,他就慨叹一声,感觉自己也算是对得起白家的丫头了。如果不是惦记着那个丫头在文县孤苦,他老人家何至于遭这份洋罪?
万老爷奔波忙碌,姑且不提,只说凤瑶在文县教了一月有余的英文,很快便通晓了教员之道,站在讲台上也不忸怩了,下了讲台,也能落落大方地和学生们谈笑几句。女中的学生们,从年纪而论,比凤瑶小不了几岁,正处在青春年华,一个个又有几分知识,所以格外地喜爱谈天说地。有时候茉喜站在宿舍门口往远看,隔着操场能一直看到教室门口。望着凤瑶被那帮女学生团团地簇拥着脱不开身,她心里就酸溜溜的不舒服,心想她在家笨手笨脚的,出门连个箱子都看不住,到这儿反倒成了香饽饽了!
思及至此,她扭头回了屋。屋里靠门的墙边摆着个小火炉子,本来的作用是冬天取暖,但是也能用来烧水煮粥。膳堂的伙食近来是越来越差劲了,所以有不少教员都关门开了小灶。茉喜也不例外。炉子上的小铁锅,是她出门借来的——也不知道她是向谁借的,反正她无中生有,千手观音一般,总能往家里弄些不要钱而又很有用的零零碎碎。日子久了,凤瑶几乎有些害怕,夜里悄悄地问她:“你没偷人家的东西吧?”
茉喜侧身面对着她,很痛快地一摇头,“没有,你少冤枉我!”
凤瑶抬手给她掖了掖后脖颈的被角,“钱这东西,多有多的花法,少有少的花法,我现在自力更生,心里倒是很踏实。”
茉喜往被窝里缩了缩,心想兔子不吃窝边草,我疯了,偷这学校里的东西?万一被发现了,还不得让校长撵出去?
但是茉喜的话也是半真半假,窝边草她是没吃,窝外的草她可是能啃一口就啃一口,比如此刻小铁锅里咕嘟嘟炖着的肉汤。凤瑶三天前得了十五块钱的薪水,钱到手后,她先取出了五块钱还给了莫佩兰——这个月还五块,下个月再还五块,不就无债一身轻了?
然而十块钱又不是很够两个姑娘花一个月。于是茉喜今天去集市上割肉,便是买了一块,又偷了一块。她手快,胆又大,在肉案子面前站住了,她对着一块肉开始挑三拣四,不是嫌这肥就是嫌那瘦,卖肉的屠户倒是脾气好,依着她的指挥将那肉切了又切,结果在上秤称分量的时候,茉喜眼睛盯着秤杆子,同时一只手在肉案子上闪电般地一划,一下子就将一块大肥膘划进了自己的篮子里。
秤上的肉有肥有瘦,是给凤瑶吃的,偷来的大肥膘白花花,是给她自己吃的。凤瑶嘴刁,宁可茹素也不吃肥肉,但是茉喜不挑剔,只要是肉,她就爱吃。
这时眼看凤瑶要穿过操场走回宿舍了,茉喜赌气掀开锅盖,用筷子夹了一块五花三层的好肉,也不嫌烫,直接往嘴里一塞。及至三嚼两嚼地咽了肉,她又有些后悔,认为自己不该和凤瑶抢嘴吃。凤瑶那十五块钱不是好赚的,她每天都得吃粉笔灰,并且傍晚回来的时候,总是累得声音嘶哑。
未等茉喜后悔完毕,凤瑶已经推门进了屋。进屋之后深吸了一口气,凤瑶转身把书放到了床上,然后对着茉喜笑道:“真香。”
茉喜飞快地一舔嘴唇,然后说道:“我去膳堂买些米饭回来,咱俩今晚就吃汤泡饭,还有肉。”说完这话,她回头向窗外望了望,然后压低声音问道:“那个密斯莫,没再缠你吧?”
凤瑶做了个嫌恶的表情,然后摇了摇头——莫佩兰自从借给了她们十块钱之后,对待凤瑶是日益亲密友爱,那一夜她说自己做了噩梦不敢独睡,硬是披着棉袄过来,把凤瑶叫了过去作陪。结果凤瑶第二天早早地就回了来,进门之后第一件事是拿起毛巾狠狠地擦脸。茉喜见她行为有异,睡眼蒙眬地起身一问,这才得知莫佩兰昨夜对凤瑶倾吐衷肠,说是她被密斯孙那个爱慕名利的虚荣女子欺骗了感情,一直痛不欲生,直到见了凤瑶,才感觉自己又遇到了新的安琪儿。换言之,她很有意与凤瑶开始一场同性恋爱。而在一番表白之后,她又搂着凤瑶,在凤瑶的脸蛋上亲了几口。
凤瑶非常的窘,又不好意思翻脸,只得忍受了她那几个响亮的大吻。天刚亮她便仓皇地逃了回来,进门之后见了茉喜,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茉喜当这是个笑话,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都想笑。但笑归笑,她并没有袖手旁观的意思。到了第二天夜里,密斯莫又来了,这回未等她开口,茉喜披着衣裳起了身,“莫先生,你又做噩梦了吗?不怕的,今晚换我陪你。”
然后不顾凤瑶伸手拽她,她很主动地推着密斯莫走了。又因她在晚饭时吃了许多自炒的豆子,所以自打进了密斯莫的热被窝,她便如同胯下夹了一挺机关枪一般,一夜屁声不绝,并且还是连珠炮式的打法,直逼得密斯莫夜不能寐、长吁短叹。好容易她背对着茉喜略微有一点困意了,茉喜猛一翻身,一腿砸上了她的腰,吓得她小叫了一声。
这夜过后,莫佩兰又来找了凤瑶几次,然而不知怎么搞的,每次带走的都是茉喜。三番五次地失败过后,莫佩兰一时间是不敢来了。
茉喜端了两只粗瓷大碗出门,不过片刻的工夫,便端回了两大碗米饭——凤瑶吃小半碗,她吃一碗半。
然后两个人坐了小板凳,围着火炉掀了锅盖,在腾腾的热气中开始享用这一顿油水丰厚的晚餐。晚餐是猪肉炖白菜,凤瑶专挑白菜吃,茉喜没言语,知道凤瑶是想把肉留给自己。
于是她伸了筷子,挑那略瘦些的肉片往凤瑶碗里夹。
凤瑶端了碗往后躲,“我爱吃白菜,白菜里有维他命c。”
她躲得没有茉喜夹得快。等到肉片落进凤瑶碗里了,茉喜收回筷子一唆筷子头,心里很安然。
凤瑶吃得少,速度也就快。提前放下碗筷起了身,她走到窗台边,端了茶杯想要喝水。然而一口水刚进了嘴,玻璃窗户骤然有了响动,是被人突然从外面敲了一下。
凤瑶吓了一大跳,茉喜则是以为莫佩兰卷土重来。两人一个扭头一个抬头往窗外看,在冬日黯淡的暮色之中,她们却是一起看到了一张青年男子的面孔。
平心而论,这男子生得相貌周正,若不是油头粉面的程度太过了一点,那么基本可以算作一位马马虎虎的美男子。隔着玻璃窗对着凤瑶一笑,他抬手又是一敲玻璃,“密斯白!我可以进来吗?”
茉喜不认识他,也知道凤瑶不是爱和男子扯皮的性情,故而莫名其妙地也站起了身。凤瑶脸色变了变,不是变红,而是变白。站在原地思索了一瞬,她随即转身推开了房门,一步迈到了门外的冷风地里,客客气气地说道:“冯先生,您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男子——冯先生——穿着一身很利落的青缎子面皮袍,乍一看真堪称是长身玉立。对着凤瑶微微一笑,他开口答道:“今天下午在教室里听了密斯白的英文课,感觉密斯白的学问真是一等一的好,在下钦佩得很,所以就冒昧地登了门,想要和密斯白一起探讨探讨学问,不知道密斯白可肯赐教哇?”
凤瑶不假思索地摇了头,与此同时,茉喜听外头这人语气不对,竟是个要进屋子的势头,便放下碗筷,一边咀嚼一边也走了出来。而冯先生冷不防见屋里又走出个小姑娘,不由得对茉喜定睛细瞧了一番——待看清了茉喜的眉目脸蛋之后,冯先生又笑了,“早就听说密斯白这里还有一位小妹妹,想必就是这位姑娘吧?”
茉喜警惕地看着冯先生,不说是也不说不是。而凤瑶这时微微侧了身,对着茉喜低声说道:“冯先生是校长先生的弟弟。”
茉喜依然没言语,一双眼睛精光四射地紧盯着冯先生看。她眼睛厉害,看冯先生的时候,她不看衣裳不看面貌,直接往对方骨子里狠瞧。瞧过之后她垂了眼帘,感觉这姓冯的不好,不正气,一双眼睛里有光浮动,不像个正正经经的男子汉。
“我们还没吃完饭呢……”她低头嘀咕,“天也黑了,点灯看书累眼睛,要谈学问明天再谈吧。”
凤瑶立刻也点了头,不说话,只点头。
冯先生倒是没有死缠烂打,彬彬有礼地对着凤瑶和茉喜一点头,他和颜悦色地告了辞,临别时又道:“密斯白,我们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