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清歌回道:“可能要下雨了吧。”
“为什么下雨就要搬家?”
阮清歌又回:“因为害怕被淹死。”
阮承光额头上仿佛顶着一个巨大的问号,“难道蚂蚁不会游泳吗?”
“因为……它没有手呀。”阮清歌抿着唇,忍住了笑意。
“哦——”阮承光恍然大悟,拽下老师刚发的红领巾,脑门上又是一个问号,“为什么红领巾是红色的?”
阮清歌愣了下,迟疑地说:“因为被烈士的鲜血染红了。”
“烈士是什么?”
阮清歌想了想,用尽可能浅显的语言解释给儿子听:“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坏蛋想要占领我们的家园,勇敢的烈士牺牲自己的生命把坏蛋赶了出去。”
阮承光再次哦了一声,“清歌你真棒!”他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背诵着刚刚学会的一首儿歌:“小兔小兔轻轻跳,小狗小狗慢慢跑。要是踩疼了小草,我就不跟你们好。”
“承光也很棒哦!”阮清歌唇边再次泛起笑来。
得到妈妈的表扬,阮承光得瑟地挥舞着手中的红领巾。一个不小心,红领巾被甩了出去,飘到马路上。他松开阮清歌的手,跑过去捡。
嘎吱——
急促的刹车声响起。一辆黑色的宝马车一个急刹,车轮胎在地面擦出了一米长的印痕。
阮清歌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门眼,把视线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惊慌地叫道:“承光!”在拉布拉多犬的带路下,她焦急地赶了过去。
“妈妈,我没事。”阮承光忍着疼痛,爬了起来,心有余悸地环住了她的腰身。
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破口大骂:“走路没长眼睛吗?赶着投胎吗?”
阮清歌连忙把儿子藏在身后,不停地道歉。
“眼睛瞎了吗?真是晦气!”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叫骂,被坐在后车座的男人制止了。
宁南星打开车门,向那对母子走去。
那个母亲出乎意料的年轻,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裙,清丽素净的脸上浮现出隐隐的不安。而那个小孩在见到他的那刻,窜了出来,像是老鹰抓小鸡里的母鸡,张开双臂,挡在母亲面前,警惕地望着他。
“小朋友,你的手——”宁南星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按在他出血的手腕上,柔声道,“叔叔去药店买药,你等着。”
阮清歌蹙起了眉头,急促地问道:“承光,你的手受伤了吗?”
宁南星讶异地看着她,这才发现她的眼睛黯淡无神,空茫而无焦聚。
原来是盲人啊……
阮清歌侧过脸,眼睛越过他的肩头,茫然地望向前方不知名的某一点,带着某种让人心酸的执拗,说:“我是视觉障碍者。这位先生,麻烦你告诉我承光伤的重不重。”
“一点擦伤。请稍等。”宁南星快步朝附近的药店走去。没多久,又回来了。他先用酒精清洗阮承光的伤口,细细消毒后,往创面涂了些红药水。
阮承光咬着牙,一声不吭。他不是不疼,只是一旦喊疼,妈妈因为看不见,会更加的担心。“叔叔,谢谢你。”阮承光颇有礼貌地道谢。
宁南星捡起路面上的红领巾,放到阮承光手中,微微笑道:“脏了。回去洗下。”
不想,阮承光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能洗。红领巾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洗了就变成白领巾了。”
宁南星被他的童真逗乐了,摸着他的头,轻声软语地问:“小朋友,你知道烈士是什么吗?”
“我知道。清歌告诉我,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怪兽想要占领地球。烈士就是奥特曼,牺牲自己的性命把怪兽赶了出去。”说话间,阮承光那对乌黑的眸子映着外头的日光,清澈而明亮。
阮清歌大囧,她什么时候这么说的?
“哈哈——”宁南星虚握着拳抵在唇边笑了出声,正要继续闲聊时,从车里传出了低沉醇厚的嗓音。
“宁南星,别再浪费我的时间。上车!”那人的语气极为的凉淡,听的出,他的耐心已经用光了。
阮清歌这才意识到,除了司机外,车里还有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