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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1 / 1)

沈吟在西安城轻车熟路,带着居同野顺利找到周府。周府没有琼楼玉宇,府门嵬巍霸道,两头大石狮子血口雄赳赳大张,四个带刀门卫腰杆笔挺站得极端正。沈吟果然倍有面子,四个门卫见到他恍如青天白日见鬼,瞬间跑开,听见府内传来杂乱喧嚣。沈吟似是没有察觉,招呼居同野,二人径直入府,立即有人过来牵驴。居同野跟驴同行一路,没叫沈吟牵一下,看似是不舍得沈吟牵驴,其实是不舍得驴被沈吟牵,而今交与别人牵还有些依依不舍,如亲手交出亲生儿子,仔细嘱咐几句,才快步追上。周府上下如临大敌,寻常小厮避之不及,几个管事头目面对敌人刀枪剑雨弓弩火铳,只得舍生忘死血肉相抵,结果不言而喻,这等人毕竟入不了沈吟的眼,他已经脚下留情,好歹没踹他们个四仰八叉的乌龟躺。沈吟大摇大摆目不斜视,如入无人之境,活像个被全家宠坏的贵娇公子,所过之处鸡飞狗跳,看得居同野瞠目结舌。直到胡管家听闻消息,着急忙慌地赶来。胡管家一身锦缎,鱼鳞斑纹,随着错乱的步伐有鲤鱼跃龙门的辉煌惊艳。那身衣服是居同野见过的最华贵的衣料。胡管家擦着额上涔涔冷汗,每每伺候老爷的师弟、周府霸道的小老爷,都是如此胆战心惊。“师兄呢。”沈吟问道,他对这个管家还是有些敬畏的,或者来说整个周府,也只有胡管家能让他敬畏。周巡抚换了几个宅邸,新人层出,老人依旧,这些跟着周巡抚的老人都是看着沈吟长大成人。“老爷不在家。”胡管家掏出帕子轻掸尘埃,越掸越糟心,眼角淅淅沥沥就要泛泪光,“小老爷怎么出门一趟回来就这幅德性了,可怜的呦,要不洗个澡换身干净衣裳,吃点东西慢慢等老爷回来。”周巡抚一日不见沈吟如隔三秋,见了沈吟一面又三秋安不得生。忧思顾虑矛盾重重,思来想去,二人还是不要见的好,于是他对沈吟的要求只剩下他在府里安安分分待着即可,相隔不过几堵墙,隔着墙来足以解忧化愁。周巡抚有多不乐意见师弟?此刻已经从后门溜走了。沈吟听胡管家的话,便知他在说谎,也不拆穿,他总不能当着居同野的面哭号吵闹要见师兄,那可是好不容易才树起的面子。谎都说得一模一样,多少年来毫无变化。沈吟略略举起胳膊,看着一身穿着:“这一身还是师兄叫人给我捎来的,我瞧着挺好的。”胡管家用遍是尘埃的帕子抹抹眼泪:“老奴这是心疼小老爷在外吃不好穿不暖,照顾不了自己!小老爷以后出门在外的,还是带着几个顺手使唤的好,也省的老爷在家中忧心挂念。”这苦口婆心的劝说之词沈吟没少听,然而他还是孤身一人的走,因为过耳不入,挥了挥袖子:“师兄可以不见我,我不能不见他,我就在这儿等他好。你叫人把他送我屋去。”胡管家唬得一个踉跄,像是才注意居同野,他瞧着居同野身材长相,更是了不得,心里大骂臭不要脸的狐媚子,堂堂男人干什么不好,竟勾搭小老爷。要不是外面尽是这等人,家中的经也不会那么难念。“这个……小老爷……”胡管家支支吾吾一时不知该如何说。以往沈吟在外无论如何疯,都是在外面,从不在府里提一句半句,也不会把人领回来,更别提如此明目张胆要搁在自己屋里。沈吟娇娇宠宠地长大,骂不得打不得,骂他出走,打他上天,口里含蜜蜜里调油又哄得人不舍得打骂,哪怕品行十分恶劣,也十二分的讨人喜欢。他本想着自家人虽然心中不喜,好歹会看在自己面上也心疼他些,人是一定要登堂入室的,这和踩他的心肝肉有什么区别?沈吟微怒道:“怎么。”胡管家只得唯唯诺诺道:“是是是,一切听小老爷安排。”继而连忙招呼门外小厮,话不多说,只叫他把人带回小老爷住处。小厮弯腰请着居同野,毫无动静,再请一次还是一般,没遇到过这般难缠的,只得讪讪然看着胡管家,求他给支个招。居同野缄默不语,假装门口石狮子,听着胡管家左一个“小老爷”右一个“小老爷”地唤着沈吟,知道他当真是个官时都没有现下那么慌张,而今瞧沈吟威风八面,越来越不是一路人了。他心中七上八下,自然没留神身旁有人在说话。胡管家一看,好嘛,鞋底烂泥还是个傻的。沈吟轻轻唤了一声:“同野?”居同野回过神,这才跟小厮去了。周府上下规矩森严,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周巡抚自己就是个规矩典范,自然要求府内人人遵守处处效行。居同野一路走来,瞧着男女老少都是规矩模样,走路都不敢快三分慢跬步,瞧得他竟然忘记如何走路,一路同手同脚。·沈吟是个极有耐心之人,事缓则圆步步为营,他本能等到师兄在外延挨不住回府,可心里念着居同野,一刻不见挨半夏,抓心挠肺好不难受,不要人劝,也就自己回去了。他的小院叫春芳,纯粹为了和秋歇二字相衬。既然秋歇,万物萧条,必有春芳,百花争艳。可怎么般配得了,一个是雪顶圣洁的白莲,一个是尘埃里残红败絮,偏偏周巡抚还有意为之,后来沈吟也就视若无睹。居同野一如既往坐在檐下台阶上,远远看起来,身子又孤单又寥落。院子里的仆从将此处收拾干净后,端上茶水点心,方才退下。居同野虽然穿着朴素,倒地被以为是小老爷的贵客,否则怎会相约卧榻。沈吟那点陈芝麻烂谷子,府中人知道的不多,哪怕知道也没胆子外传。这院子沈吟一年也住不了几回,可也是经过精心布置日日洒扫的,足以见兄弟情分。沈吟小跑着扑过去:“怎坐在这里,进屋去。”“周大人回来了?”居同野木讷地问。进了西安城,居同野还似野马疾驰,倒是进了周府后怎么就失魂落魄。沈吟瞧着他不好,心里也难受,可居同野不仅是个闷葫芦,还是个不会说的。两人挨肩坐在主塌上,沈吟掀开茶盖看杯里茶叶,根根直立一起一伏,叶片浸满水后圆滚滚俏皮可爱,端起茶杯作势要喂:“雨前的,尝尝。”居同野抢过来一口饮尽,沈吟又端点心给他吃,因为他有牙疼的毛病,点心都做得咸酥。居同野来者不拒,通通吞入腹中。沈吟看他失神,百般心疼,也不知如何哄,叹了口气道:“没见到,也不知什么时候才回来。待明个再去见他也不迟,自家兄弟,讲究什么。”居同野知道沈吟无父无母,只有个师兄,长兄如父,二人关系好的很。他自己是个父母双亡的,记得父母尚在时对自己的呵护备至,悲从中来感慨万千,心知沈吟已打算好,便不再言语。沈吟伸长脖子叼走他嘴里半块点心吃下,才道:“明儿我再去找师兄,这院里附近你想去哪都成,就是别跑远,免得到时候我寻人唤你找不到。我师兄最是嘴硬心软,他要是训你你就听着,他心好着呢。”居同野嗯了两声,迟迟道:“我也要见?还是算了吧,我又不会说话,有什么话你说就好。”沈吟呵呵地笑着,凑上前软绵绵挨蹭着,眉眼挂春:“我就师兄一个亲人,你见过他,也算是正式登堂入门,知会他,你就是我的人了。”居同野唰一下满脸通红,还以为沈吟又在戏谑他。两个大男人弄在一起本就不好叫旁人知晓,还谈什么知会登堂?沈吟知道他是误会,也不解释,他打好了算盘。只当见面之后,师兄死要名字的性子定然不会当场发作,他不得不认,再哄居同野奉碗媳妇茶,如此万事大吉。·翌日为了心头大事,东方渐白时分,沈吟便爬起来,居同野眉眼睁不开也要一并起床,他已经习惯和沈吟同吃同住同行,沈吟哄他多睡会,方才独自出门。沈吟在周巡抚卧房外必经之路候着,惫倦不堪,头点如捣蒜。他想他师兄年龄大了,不是更应该早睡早起,怎么还在懒床?因为怕人趁自己上茅房的功夫溜,沈吟又不好意思直接放水,茶是不敢多喝,早点倒是吃了不少。待得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出来。沈吟喜极而泣,想着脸不要了也要把师兄哄得高兴,闭着眼扑过去,飞奔过去,抱着师兄大腿撒娇:“师兄,我想死你啦!”四下屏息,无人敢言语。半晌沈吟终于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来,此人非彼人。周家大公子腼腆地笑着:“小师叔,好久不见了。”周家大公子周翔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乃至沈吟一时恍惚不察,竟然把他当成他爹。沈吟如此热情,周翔哑然之余不敢动弹,还得不动声色地作揖。他小时候觉得这个小叔粉妆玉琢,长大后觉得小叔更粉妆玉琢恍如神仙妃子,以至于每次见他,都有些害臊不好意思,像是囊中羞涩的少年,给不了心爱姑娘想要的香粉胭脂。沈吟好整以拍打衣上的灰尘,直起身子比周翔高了不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爹我师兄呢?”眼珠子一转,又厉声骂道,“不对,你怎么睡你爹的屋!”周翔拱手讨好道:“我爹昨晚就没回来。侄儿昨晚在书房里处理事物,一时晚了就没回去,在书房歇下。”沈吟沉着脸没好气地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已经回来了。”周翔哭笑不得,这个小叔一时聪明一时笨,怎么那么心急,“在前厅招待人呢。”沈吟想师兄既然有事,他还是等等为好,又问:“京城来人?什么人?”他已经久不闻朝廷之事,然而任何风吹草动,都如血肉于疯狗、腐尸于秃鹫,小小风掠水波也能在他心底掀起层层叠叠的惊涛骇浪。当年他年轻气盛,趾高气昂如不可一世的大鹏,还没能展翅高飞,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被迫离开此生无缘再踏入一步。周翔道:“霍朗征,小叔也是认识的,现在已经是京卫指挥使副使。”【一刻不见挨半夏。这话原是: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日如半夏。出自《金瓶梅》第十二回 ,金莲回房。半夏是一种药名,此处虚指时间。】第三十四章 指挥副使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翌日为了心头大事,东方渐白时分,沈吟便爬起来,居同野眉眼睁不开也要一并起床,他已经习惯和沈吟同吃同住同行,沈吟哄他多睡会,方才独自出门。沈吟在周巡抚卧房外必经之路候着,惫倦不堪,头点如捣蒜。他想他师兄年龄大了,不是更应该早睡早起,怎么还在懒床?因为怕人趁自己上茅房的功夫溜,沈吟又不好意思直接放水,茶是不敢多喝,早点倒是吃了不少。待得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出来。沈吟喜极而泣,想着脸不要了也要把师兄哄得高兴,闭着眼扑过去,飞奔过去,抱着师兄大腿撒娇:“师兄,我想死你啦!”四下屏息,无人敢言语。半晌沈吟终于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来,此人非彼人。周家大公子腼腆地笑着:“小师叔,好久不见了。”周家大公子周翔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乃至沈吟一时恍惚不察,竟然把他当成他爹。沈吟如此热情,周翔哑然之余不敢动弹,还得不动声色地作揖。他小时候觉得这个小叔粉妆玉琢,长大后觉得小叔更粉妆玉琢恍如神仙妃子,以至于每次见他,都有些害臊不好意思,像是囊中羞涩的少年,给不了心爱姑娘想要的香粉胭脂。沈吟好整以拍打衣上的灰尘,直起身子比周翔高了不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爹我师兄呢?”眼珠子一转,又厉声骂道,“不对,你怎么睡你爹的屋!”周翔拱手讨好道:“我爹昨晚就没回来。侄儿昨晚在书房里处理事物,一时晚了就没回去,在书房歇下。”沈吟沉着脸没好气地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已经回来了。”周翔哭笑不得,这个小叔一时聪明一时笨,怎么那么心急,“在前厅招待人呢。”沈吟想师兄既然有事,他还是等等为好,又问:“京城来人?什么人?”他已经久不闻朝廷之事,然而任何风吹草动,都如血肉于疯狗、腐尸于秃鹫,小小风掠水波也能在他心底掀起层层叠叠的惊涛骇浪。当年他年轻气盛,趾高气昂如不可一世的大鹏,还没能展翅高飞,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被迫离开此生无缘再踏入一步。周翔道:“霍朗征,小叔也是认识的,现在已经是京卫指挥使副使。”【一刻不见挨半夏。这话原是: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日如半夏。出自《金瓶梅》第十二回 ,金莲回房。半夏是一种药名,此处虚指时间。】第三十四章 指挥副使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翌日为了心头大事,东方渐白时分,沈吟便爬起来,居同野眉眼睁不开也要一并起床,他已经习惯和沈吟同吃同住同行,沈吟哄他多睡会,方才独自出门。沈吟在周巡抚卧房外必经之路候着,惫倦不堪,头点如捣蒜。他想他师兄年龄大了,不是更应该早睡早起,怎么还在懒床?因为怕人趁自己上茅房的功夫溜,沈吟又不好意思直接放水,茶是不敢多喝,早点倒是吃了不少。待得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出来。沈吟喜极而泣,想着脸不要了也要把师兄哄得高兴,闭着眼扑过去,飞奔过去,抱着师兄大腿撒娇:“师兄,我想死你啦!”四下屏息,无人敢言语。半晌沈吟终于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来,此人非彼人。周家大公子腼腆地笑着:“小师叔,好久不见了。”周家大公子周翔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乃至沈吟一时恍惚不察,竟然把他当成他爹。沈吟如此热情,周翔哑然之余不敢动弹,还得不动声色地作揖。他小时候觉得这个小叔粉妆玉琢,长大后觉得小叔更粉妆玉琢恍如神仙妃子,以至于每次见他,都有些害臊不好意思,像是囊中羞涩的少年,给不了心爱姑娘想要的香粉胭脂。沈吟好整以拍打衣上的灰尘,直起身子比周翔高了不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爹我师兄呢?”眼珠子一转,又厉声骂道,“不对,你怎么睡你爹的屋!”周翔拱手讨好道:“我爹昨晚就没回来。侄儿昨晚在书房里处理事物,一时晚了就没回去,在书房歇下。”沈吟沉着脸没好气地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已经回来了。”周翔哭笑不得,这个小叔一时聪明一时笨,怎么那么心急,“在前厅招待人呢。”沈吟想师兄既然有事,他还是等等为好,又问:“京城来人?什么人?”他已经久不闻朝廷之事,然而任何风吹草动,都如血肉于疯狗、腐尸于秃鹫,小小风掠水波也能在他心底掀起层层叠叠的惊涛骇浪。当年他年轻气盛,趾高气昂如不可一世的大鹏,还没能展翅高飞,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被迫离开此生无缘再踏入一步。周翔道:“霍朗征,小叔也是认识的,现在已经是京卫指挥使副使。”【一刻不见挨半夏。这话原是: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日如半夏。出自《金瓶梅》第十二回 ,金莲回房。半夏是一种药名,此处虚指时间。】第三十四章 指挥副使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翌日为了心头大事,东方渐白时分,沈吟便爬起来,居同野眉眼睁不开也要一并起床,他已经习惯和沈吟同吃同住同行,沈吟哄他多睡会,方才独自出门。沈吟在周巡抚卧房外必经之路候着,惫倦不堪,头点如捣蒜。他想他师兄年龄大了,不是更应该早睡早起,怎么还在懒床?因为怕人趁自己上茅房的功夫溜,沈吟又不好意思直接放水,茶是不敢多喝,早点倒是吃了不少。待得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出来。沈吟喜极而泣,想着脸不要了也要把师兄哄得高兴,闭着眼扑过去,飞奔过去,抱着师兄大腿撒娇:“师兄,我想死你啦!”四下屏息,无人敢言语。半晌沈吟终于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来,此人非彼人。周家大公子腼腆地笑着:“小师叔,好久不见了。”周家大公子周翔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乃至沈吟一时恍惚不察,竟然把他当成他爹。沈吟如此热情,周翔哑然之余不敢动弹,还得不动声色地作揖。他小时候觉得这个小叔粉妆玉琢,长大后觉得小叔更粉妆玉琢恍如神仙妃子,以至于每次见他,都有些害臊不好意思,像是囊中羞涩的少年,给不了心爱姑娘想要的香粉胭脂。沈吟好整以拍打衣上的灰尘,直起身子比周翔高了不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爹我师兄呢?”眼珠子一转,又厉声骂道,“不对,你怎么睡你爹的屋!”周翔拱手讨好道:“我爹昨晚就没回来。侄儿昨晚在书房里处理事物,一时晚了就没回去,在书房歇下。”沈吟沉着脸没好气地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已经回来了。”周翔哭笑不得,这个小叔一时聪明一时笨,怎么那么心急,“在前厅招待人呢。”沈吟想师兄既然有事,他还是等等为好,又问:“京城来人?什么人?”他已经久不闻朝廷之事,然而任何风吹草动,都如血肉于疯狗、腐尸于秃鹫,小小风掠水波也能在他心底掀起层层叠叠的惊涛骇浪。当年他年轻气盛,趾高气昂如不可一世的大鹏,还没能展翅高飞,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被迫离开此生无缘再踏入一步。周翔道:“霍朗征,小叔也是认识的,现在已经是京卫指挥使副使。”【一刻不见挨半夏。这话原是: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日如半夏。出自《金瓶梅》第十二回 ,金莲回房。半夏是一种药名,此处虚指时间。】第三十四章 指挥副使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翌日为了心头大事,东方渐白时分,沈吟便爬起来,居同野眉眼睁不开也要一并起床,他已经习惯和沈吟同吃同住同行,沈吟哄他多睡会,方才独自出门。沈吟在周巡抚卧房外必经之路候着,惫倦不堪,头点如捣蒜。他想他师兄年龄大了,不是更应该早睡早起,怎么还在懒床?因为怕人趁自己上茅房的功夫溜,沈吟又不好意思直接放水,茶是不敢多喝,早点倒是吃了不少。待得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出来。沈吟喜极而泣,想着脸不要了也要把师兄哄得高兴,闭着眼扑过去,飞奔过去,抱着师兄大腿撒娇:“师兄,我想死你啦!”四下屏息,无人敢言语。半晌沈吟终于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来,此人非彼人。周家大公子腼腆地笑着:“小师叔,好久不见了。”周家大公子周翔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乃至沈吟一时恍惚不察,竟然把他当成他爹。沈吟如此热情,周翔哑然之余不敢动弹,还得不动声色地作揖。他小时候觉得这个小叔粉妆玉琢,长大后觉得小叔更粉妆玉琢恍如神仙妃子,以至于每次见他,都有些害臊不好意思,像是囊中羞涩的少年,给不了心爱姑娘想要的香粉胭脂。沈吟好整以拍打衣上的灰尘,直起身子比周翔高了不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爹我师兄呢?”眼珠子一转,又厉声骂道,“不对,你怎么睡你爹的屋!”周翔拱手讨好道:“我爹昨晚就没回来。侄儿昨晚在书房里处理事物,一时晚了就没回去,在书房歇下。”沈吟沉着脸没好气地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已经回来了。”周翔哭笑不得,这个小叔一时聪明一时笨,怎么那么心急,“在前厅招待人呢。”沈吟想师兄既然有事,他还是等等为好,又问:“京城来人?什么人?”他已经久不闻朝廷之事,然而任何风吹草动,都如血肉于疯狗、腐尸于秃鹫,小小风掠水波也能在他心底掀起层层叠叠的惊涛骇浪。当年他年轻气盛,趾高气昂如不可一世的大鹏,还没能展翅高飞,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被迫离开此生无缘再踏入一步。周翔道:“霍朗征,小叔也是认识的,现在已经是京卫指挥使副使。”【一刻不见挨半夏。这话原是: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日如半夏。出自《金瓶梅》第十二回 ,金莲回房。半夏是一种药名,此处虚指时间。】第三十四章 指挥副使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翌日为了心头大事,东方渐白时分,沈吟便爬起来,居同野眉眼睁不开也要一并起床,他已经习惯和沈吟同吃同住同行,沈吟哄他多睡会,方才独自出门。沈吟在周巡抚卧房外必经之路候着,惫倦不堪,头点如捣蒜。他想他师兄年龄大了,不是更应该早睡早起,怎么还在懒床?因为怕人趁自己上茅房的功夫溜,沈吟又不好意思直接放水,茶是不敢多喝,早点倒是吃了不少。待得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出来。沈吟喜极而泣,想着脸不要了也要把师兄哄得高兴,闭着眼扑过去,飞奔过去,抱着师兄大腿撒娇:“师兄,我想死你啦!”四下屏息,无人敢言语。半晌沈吟终于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来,此人非彼人。周家大公子腼腆地笑着:“小师叔,好久不见了。”周家大公子周翔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乃至沈吟一时恍惚不察,竟然把他当成他爹。沈吟如此热情,周翔哑然之余不敢动弹,还得不动声色地作揖。他小时候觉得这个小叔粉妆玉琢,长大后觉得小叔更粉妆玉琢恍如神仙妃子,以至于每次见他,都有些害臊不好意思,像是囊中羞涩的少年,给不了心爱姑娘想要的香粉胭脂。沈吟好整以拍打衣上的灰尘,直起身子比周翔高了不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爹我师兄呢?”眼珠子一转,又厉声骂道,“不对,你怎么睡你爹的屋!”周翔拱手讨好道:“我爹昨晚就没回来。侄儿昨晚在书房里处理事物,一时晚了就没回去,在书房歇下。”沈吟沉着脸没好气地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已经回来了。”周翔哭笑不得,这个小叔一时聪明一时笨,怎么那么心急,“在前厅招待人呢。”沈吟想师兄既然有事,他还是等等为好,又问:“京城来人?什么人?”他已经久不闻朝廷之事,然而任何风吹草动,都如血肉于疯狗、腐尸于秃鹫,小小风掠水波也能在他心底掀起层层叠叠的惊涛骇浪。当年他年轻气盛,趾高气昂如不可一世的大鹏,还没能展翅高飞,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被迫离开此生无缘再踏入一步。周翔道:“霍朗征,小叔也是认识的,现在已经是京卫指挥使副使。”【一刻不见挨半夏。这话原是: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日如半夏。出自《金瓶梅》第十二回 ,金莲回房。半夏是一种药名,此处虚指时间。】第三十四章 指挥副使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翌日为了心头大事,东方渐白时分,沈吟便爬起来,居同野眉眼睁不开也要一并起床,他已经习惯和沈吟同吃同住同行,沈吟哄他多睡会,方才独自出门。沈吟在周巡抚卧房外必经之路候着,惫倦不堪,头点如捣蒜。他想他师兄年龄大了,不是更应该早睡早起,怎么还在懒床?因为怕人趁自己上茅房的功夫溜,沈吟又不好意思直接放水,茶是不敢多喝,早点倒是吃了不少。待得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出来。沈吟喜极而泣,想着脸不要了也要把师兄哄得高兴,闭着眼扑过去,飞奔过去,抱着师兄大腿撒娇:“师兄,我想死你啦!”四下屏息,无人敢言语。半晌沈吟终于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来,此人非彼人。周家大公子腼腆地笑着:“小师叔,好久不见了。”周家大公子周翔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乃至沈吟一时恍惚不察,竟然把他当成他爹。沈吟如此热情,周翔哑然之余不敢动弹,还得不动声色地作揖。他小时候觉得这个小叔粉妆玉琢,长大后觉得小叔更粉妆玉琢恍如神仙妃子,以至于每次见他,都有些害臊不好意思,像是囊中羞涩的少年,给不了心爱姑娘想要的香粉胭脂。沈吟好整以拍打衣上的灰尘,直起身子比周翔高了不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爹我师兄呢?”眼珠子一转,又厉声骂道,“不对,你怎么睡你爹的屋!”周翔拱手讨好道:“我爹昨晚就没回来。侄儿昨晚在书房里处理事物,一时晚了就没回去,在书房歇下。”沈吟沉着脸没好气地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已经回来了。”周翔哭笑不得,这个小叔一时聪明一时笨,怎么那么心急,“在前厅招待人呢。”沈吟想师兄既然有事,他还是等等为好,又问:“京城来人?什么人?”他已经久不闻朝廷之事,然而任何风吹草动,都如血肉于疯狗、腐尸于秃鹫,小小风掠水波也能在他心底掀起层层叠叠的惊涛骇浪。当年他年轻气盛,趾高气昂如不可一世的大鹏,还没能展翅高飞,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被迫离开此生无缘再踏入一步。周翔道:“霍朗征,小叔也是认识的,现在已经是京卫指挥使副使。”【一刻不见挨半夏。这话原是: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日如半夏。出自《金瓶梅》第十二回 ,金莲回房。半夏是一种药名,此处虚指时间。】第三十四章 指挥副使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翌日为了心头大事,东方渐白时分,沈吟便爬起来,居同野眉眼睁不开也要一并起床,他已经习惯和沈吟同吃同住同行,沈吟哄他多睡会,方才独自出门。沈吟在周巡抚卧房外必经之路候着,惫倦不堪,头点如捣蒜。他想他师兄年龄大了,不是更应该早睡早起,怎么还在懒床?因为怕人趁自己上茅房的功夫溜,沈吟又不好意思直接放水,茶是不敢多喝,早点倒是吃了不少。待得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出来。沈吟喜极而泣,想着脸不要了也要把师兄哄得高兴,闭着眼扑过去,飞奔过去,抱着师兄大腿撒娇:“师兄,我想死你啦!”四下屏息,无人敢言语。半晌沈吟终于发现不对劲,抬头看来,此人非彼人。周家大公子腼腆地笑着:“小师叔,好久不见了。”周家大公子周翔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乃至沈吟一时恍惚不察,竟然把他当成他爹。沈吟如此热情,周翔哑然之余不敢动弹,还得不动声色地作揖。他小时候觉得这个小叔粉妆玉琢,长大后觉得小叔更粉妆玉琢恍如神仙妃子,以至于每次见他,都有些害臊不好意思,像是囊中羞涩的少年,给不了心爱姑娘想要的香粉胭脂。沈吟好整以拍打衣上的灰尘,直起身子比周翔高了不少,面不改色心不跳:“你爹我师兄呢?”眼珠子一转,又厉声骂道,“不对,你怎么睡你爹的屋!”周翔拱手讨好道:“我爹昨晚就没回来。侄儿昨晚在书房里处理事物,一时晚了就没回去,在书房歇下。”沈吟沉着脸没好气地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已经回来了。”周翔哭笑不得,这个小叔一时聪明一时笨,怎么那么心急,“在前厅招待人呢。”沈吟想师兄既然有事,他还是等等为好,又问:“京城来人?什么人?”他已经久不闻朝廷之事,然而任何风吹草动,都如血肉于疯狗、腐尸于秃鹫,小小风掠水波也能在他心底掀起层层叠叠的惊涛骇浪。当年他年轻气盛,趾高气昂如不可一世的大鹏,还没能展翅高飞,天意弄人事与愿违,被迫离开此生无缘再踏入一步。周翔道:“霍朗征,小叔也是认识的,现在已经是京卫指挥使副使。”【一刻不见挨半夏。这话原是: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日如半夏。出自《金瓶梅》第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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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副使霍朗征和沈吟年龄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现在霍朗征已官居从三品,任京卫指挥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而他还得靠师兄,才坐得上区区七品知县,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如果没有居同野,沈吟听这个名字不过是有点发怵,而今还有居同野跟在身边,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觉,令他一瞬间产生退缩的念头。匆匆叮嘱句“别说我在”,连忙跑了。沈吟和霍朗征是在京师认识的,那时两个人年轻气盛风华正好,一个美如璞玉,一个俊朗潇洒。霍朗征本不是个喜欢南风的,偏生对沈吟一见钟情,沈吟枕边无人,但不想叫他觉得那么容易,心高气傲半推半就。霍朗征当然不甘为人下,然而他求着他盼望着他,不得不甘愿,又怕沈吟不理会他,只想耳鬓厮磨先温存着,等到时机成熟再谈其它。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银子,每每都是匆匆来匆匆走,穿好裤子就翻脸不认人。当他发现霍朗征竟然有长长久久的想法,还觊觎自己的屁股,哪里甘心,加之被贬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锦,而自己碾在尘里,万般纠缠比不过终将背道而驰的命运,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见。这些年来,沈吟也没少听到霍朗征的消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旧未娶,并说为等一年轻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这事肯定要瞒着居同野的,沈吟还准备带着他见家长,怎么碰上这个事,万一霍朗征怀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来怎么办。他年轻时心比天高,不愿受牵绊束缚,但凡有网必然拼个你死我或也要挣脱。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睁睁看着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锦绣罗网,好像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叫人家来网着他。沈吟独自在西安城里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嚣尘上却统统与他毫无干系。他眼前有些朦朦胧胧,不是雨也不是泪,似雾非雾,只是裸露在外的脸蛋和手被冻上了。·居同野假装他又睡着,事实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听着沈吟在外间洗漱,又听见他离开的脚步,缓缓坐起来,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点水擦脸,毕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着周府那么大,不知哪里有井,早饭也不知去哪里吃。沈吟虽然随性,但除了那位华服管家,居同野见到的其他人却都是冰冷的,他连一句话也不敢多说。还是趁早办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没见他师兄,应该会耽搁几天。居同野走到院子里,院外候着的丫鬟一见他,立刻恭敬道万福:“公子稍等。”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见丫鬟们鱼贯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们都不敢抬头,他第一次被人这么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面皮发红,脸颊像被霜打了的梨,硬着头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张口赶人。人一走,屋内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离难耐。墙外传来阵阵儿童嬉闹声,院落里格外安静,针掉了的声音都如雷磔。居同野是被父母关在家中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越狱,顿时急的心痒难耐,想着就在附近,沈吟托人来找也能马上回来。的确是几个小孩子,都是家仆的孩子,父母当工无心照管,便由着在偏僻角落里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长久没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爷已经回来,这日如往常一般嬉闹。居同野是个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门当工,娘总是有补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门,只能独自在家中院里踢毽子。踢坏了一个又一个,盘磕拐蹦手到擒来,登时欢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一群孩子见居同野以为是个来府办事的普通人,也不见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里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们纷纷大声拍手叫好,他不保留,边踢边教细心教学,不多时额间冒了层细细密密的汗,贴着皮肤,也显出几分光洁细腻。“再教一招我就要走啦,看清楚,这招叫‘一卯儿’!”居同野擦了把汗,玩得很是开心,但还是担心沈吟找不到他,眉宇间渐生忧愁之状,时不时朝墙那侧看去。居同野双眼盯着即将下落的鸡毛毽子,抬脚准备随时绕过另一条腿来踢,身后却传来一声气力不足的咳嗽。“碰”的一声,毽子落地,清脆响亮,小孩子吓得脸色煞白。身后来人,居同野转身看去,照面是一个缁衣笔挺气宇轩昂的男人。男人板着脸不怒自威,愈发显得鼻梁挺直,三分俊俏七分威严,腰系玉带佩雁翎刀,脚踏厚底皂靴。胡管家跟着此人后面,毕恭毕敬,不敢越步。居同野没见过高官,只见过七品知县,如沈吟卓大人,旋即意识到这个男人是位高高在上的大官,沈吟尤有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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