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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1 / 1)

“他和你同年,不在了,也不敢有人提他,一提他就伤心落泪。”石将军拿起筷子,借以掩盖某种悲恸,“我一直恨把他带走那人,若不是他,我儿还活着。”居同野眼前一片模糊,依稀看见他双鬓夹杂着斑白,想起来他在场上驰骋不让年轻人,不似人至中年。和他同龄的儿子必定是件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心里沉闷难受不敢多提,又觉得是自己勾起来他的伤心往事罪孽深重,忍不住灌了自己几杯酒,话不多说以酒赔罪。酒太烈,居同野觉得他坠入空荡荡的米缸里,身子如拇指大,逃也逃不出去,他自顾不暇,哪有功夫管石将军说了什么。也是这酒仙丹般叫人茫然,居同野睡醒后对昨夜的事倒是记不清了,本来就没有刻意去记。·春芳院被弓箭手重重包围,屋内有他的宝贝。沈吟没有动用火弓,要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精锐,绝不会因手抖紧张误射了箭。谁都想不到沈吟会疯狂到叫人包围自己的院子,管事的不敢询问,唯一猜到缘由的徐管家觉得大事不妙,恐沈吟又干出先斩后奏的事来,屋内可是石将军,一个区区的枕边人如何比得了老爷的左膀右臂,这事绝非寻常祸起萧墙那么简单。“你不用派人找他,你以为这批人是谁给我的。”沈吟顶盯着院门目不斜视。徐管家震惊不已,只得退后。沈吟脱了斗篷,弓箭手似凌波而来,唯独他飘然而至,如白露横江遗世独立,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屋内是石将军,动动手指都能要他命的武人,但他料定这人不敢。果然还差几步,吱呀一声,门应声而开,石将军打开房门,两手搭在门框上并不着急松开,那双手在颤,如常年醉酒手脚不听使唤,在瘦削的沈吟面前却有蚍蜉撼树的无力感。沈吟一眼便瞥见居同野趴在桌上,人饮酒之后本就易高亢,醉酒更是如此,可见胸膛起伏。眼见人无恙,沈吟这才将目光移开来,如一头被打扰进食的猎犬。石将军当时直觉得是命运怜悯苍生是才断他仕途,这等人入仕定然搅起腥风血雨。他看着墙头的弓箭手,冷笑道:“你既然亲自来,必然料到我会束手就擒,我的家人想必是在你手里了。”“还没有惊动,只叫人埋伏四周。”沈吟不悲不喜的口吻中透着绝世寒凉,他眨了下眼,像是传递某种讯号,“看你。”“多谢沈大人。”石将军松开搭在门框上的双手,原在颤抖的双手,此刻左手抱右手,倒是十分平稳。那袖里陡现一抹寒光,墙上警觉的弓箭手差些便放箭,铁弓锋利划过红瓦,意外地割下一角来。那一角红艳艳地落地,发出清脆的“咳”的一声,弓箭手再抬头重新瞄准时,发现左右都松懈下来,不再紧绷,入眼是一抹更艳的血红。习惯使大刀阔斧的石将军用早已准备好的袖中剑抹了脖子。意识弥留间,他看见沈吟从他身上跨过去,在伏案而睡的人身边俯下身来,脸上多了些血色,倒是与两颊桃红相得益彰。·经居同野一提点,沈吟直接将崔朗征抛之脑后,知道他和崔朗征之间恩怨的本就寥寥无几,沈吟自己更是被完全摘出来。拉得动铁胎弓,在大内有过任职,各项对比一个人便浮出水面。石将军比手足兄弟还亲,证据不充分之前,自然不能轻易怀疑他,何况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箭既然是人为,自然不可能从那荒院里射出来,沈吟派人去可能的高楼内打探,自己则亲自询问周巡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去年入秋,石将军独子的尸体被从自家后院的湖内打捞出来,另有一具尸体紧紧绑在一起,绳子另一端坠了石头。是一起赴死,未留只言片语。石将军的儿子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是他奶娘的儿子。原本有沈吟在前,石将军对这等事也颇为大度,只要儿子娶妻生子成家立业,他对儿子养个男人也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他不,他追求的是如沈吟一般无拘无束和恋人共享彼此,死活不肯娶妻生子。父子争执不下几乎决裂,石将军想不明白,他都能接受儿子养个男人,寻常人家三妻四妾尚能和睦共处,为何儿子偏偏不乐意。这一逼迫之下,人就走上了绝路。儿子死后,石将军逐渐沉沦,直到年前沈吟带着居同野回了西安,周巡抚打从一开始就怀疑石将军,甚至自省,如果当初他将沈吟管教好了,是否现在人已经成家立业儿孙满堂,也就不至于叫人家效仿。他年龄大了的确不忍,在他看来沈吟和石将军是兄弟阋墙,虽然明知不可能还是希望两人能够握手言和。“我凭我自己的本事浪迹江湖,走到今天有人羡慕也是正常。但这不能成为他意图谋害同野的理由,我走到今日,正是为了能和同野不受世俗约束,彼此安生,而今你叫我放过一个意图要同野命的人?师兄,如果他不在了,我会要普天之下所有人给他陪葬。”沈吟只是淡然道,“平心而论,如果同野是你的儿子,你还会劝我放过他?师兄,他就是我的骨血我的肉。”【醉酒大法好,醒来啥都不记得。】第六十九章 曾几一度日子是个巨大的石墨盘,一寸寸碾着活人。衙门渐渐热闹起来,居同野在衙门里只能端茶送水,沈吟还不舍得叫他干,不仅不叫他干,还霸道地叫他呆在自己视野里,哪里都不许去,并撒泼:“你一离开,我就安不下心做不了事,你好狠的心叫我担忧。”曾响虽识字,奈何实在是愚蠢,沈吟也不想自己忙里忙外,只得扩充人员,招来县丞、主薄、典吏,另外召了不少衙役叫曾响做头统领安排。小小的衙门很快就容不下这些人,不得不向外扩张,两侧都是民房,自然不宜强征暴敛,沈吟使点银子叫人搬家,县丞等人都是拖家带口的来,也得安排住宿。居同野想起自西安带来的百两银子,两人一起花来难免大手大脚,他只愁着所剩无几,便想着叫沈吟向上面请示,批点银子下来,不该花的别花。沈吟的名号虽然能叫批准畅通无阻,然而远水解不了近渴,要事在即,等不来许久,他无力地看着居同野道:“我有俸禄。”“有钱也不是你这么花的。”居同野瞪着他,还是不能接受他不拿钱当钱的行为。沈吟无奈道:“我先垫着。”及至衙门条件完善人员齐整,沈吟得以能交卸重任,突然道:“住衙门里太不方便,你又不敢叫出声音与我听,多久没尽兴了,咱们回你那狗窝住。”居同野许久不曾回去,自打有了沈吟,他在哪里就是家。他贪恋的是沈吟身边的某一处,不拘哪里。衙门里人来人往多有不便,他也不敢再明目张胆地看他。狗窝实在是难以住人,知县和一个小捕快同住一个屋檐下也说不过去,两人决定亲自动手收拾,不叫旁人掺和。曾响的夫人临盆在即,沈吟放他假叫他回去陪夫人,奈何曾响实在是待不下去,好似一日不见沈吟便一日不得安稳。他也加入,三人将里里外外打扫一通,好歹墙面砖瓦都甚是耐用,倒是不用大修大整。有沈吟入住,也算是乔迁之喜,曾响感动不已,自掏腰包买来凉盘热菜与一坛黄酒。金风玉露,佳肴一摆,两杯黄酒下肚,曾响酒量着实不行,泪流满面举起酒杯,吵吵嚷嚷要祝大人和大哥百年好合。沈吟咯咯直笑,故意朝居同野挨挨蹭蹭。门外传来敲门声,居同野满脸赧然之色,还以为是邻居见他搬回来特地拜访,趁机逃也似的去开门。曾响和沈吟在这事上臭味相投,居同野回来时,听见曾响醉醺醺地祝大人早生贵子,沈吟更是博浪,也跟着他疯,笑容满面地拍着他的肩膀,嘴咧到耳朵根:“也得你大哥肯生。”居同野舀起一瓢水,径直泼向曾响,将他泼醒:“你娘子要生了!”曾响登时清明过来,三人匆匆忙忙跑到曾家。这年甫一立秋,萧瑟之意立现,夏短秋长,连西瓜也早早地不好吃了,三人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孩子还没出生,夫人难产。两个稳婆忙里忙外,钟大夫和曾响一度共渡难关,有同胞之谊,也焦头烂额,曾家摆案设坛烧香拜佛,祈祷母子平安。居同野也急,直揪着沈吟的袖口叫他出个主意。沈吟一愣,实话实说道:“你夫君我虽然各方面都略懂些,但女人生孩子实在是一窍不通,你也别急,弄璋弄瓦自有天定。”他见居同野着急也心疼,少不得胡言乱语慰藉几句,“不过我夜观星象,没有血光之兆,万事大吉,只欠等待,夫人稍安勿躁。”居同野甩开袖子,恼羞成怒。沈吟到底一语中的,子时刚过,就听见屋内传来“呱呱”的哭泣声,这初生婴儿号啕大哭中气十足,定然健康,果然母女平安。居同野兴冲冲地凑过去瞧,只见那红绫被中的婴儿皮肤皱巴巴的青中带紫,煞是可怖,和他想象中的青面厉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女娃小了些,不不由得吓得连连后退。曾响抱着女儿喜出望外,当即给她取了个小名“茉娘”。曾氏脸上闪过一抹几乎不可查的阴霾,旋即又笑得合不拢嘴。曾响又追着沈吟不放,非叫他给娶个大名。·人一多起来,难免龙蛇混杂。董遐欢人送外号阿鬼,他是跟着主薄前来谋生的,原是个义愤莽撞的地痞流氓,沈吟见他伸手不凡煞是能唬人,与他在曾响手下做了个衙役。曾响此人水涨船高,手里管着几十号人,俨然已是个威风赫赫的捕头,居同野依旧是个不声不响的小捕快。新来的捕快难免吆三喝四,没有原先的居同野和曾响平易近人,不少百姓替居同野打抱不平,都是同时跟着大人的,怎么一人得道一人反倒没了声息,背地里没少指着曾响的脊梁骨骂。曾响倒是乐呵,心想你们知县都是人家居同野的,他不过表面风光,其实每日提心吊胆地活在两人夹缝里,生怕稍有不慎看见不该见的。一来二去,阿鬼倒是对居同野来了兴趣,他不信这人不嫉妒,不过他对沈的兴趣更大。董遐欢是个惯会玩小倌的,他也年轻,家人认为他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年轻人没哪个不好玩爱玩的,也就不去管他。在阿鬼看来,沈吟是混沌人间的鲜妍绝色,只可惜是个官,若是个寻常人家少年,他或是威逼或是利诱总能得手。因为心生歹意,他难免多加留意,瞧见这个居同野总是跟在沈吟身边,如影随形像个多余的尾巴。再细致观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亲手打理,那眼神语气,阿鬼也没少见。对小倌中动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长相厮守,同命鸳鸯两不分离,没见过哪对能走得长久。阿鬼便明白这个居同野什么都不要的意思,其实是胆大包天,想要沈吟这个人,不过他觉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这个人。沈吟叫来主薄和典吏议事,居同野趁机拿了砚台和毛笔去井边洗,这两样都是沈吟初来时带来的,砚台摔过几次豁了口,毛笔倒是始终如新。居同野当然不知道,沈吟为了不叫他认为自己奢靡浪费,已默不作声换掉了十多只小狼毫。他实在是受不了用脱毛狼毫。居同野洗干净了砚台毛笔,甩了两下,地上的水点赫然醒目,隐隐还泛着点黑,他瞅着满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见一只脚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这人他见过,名为董遐欢,高大威猛身手矫健,皮肤因晒黑而显健康,来了半个多月就成曾响一人之下的小头目。不知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为是他听叉,应该是阿贵才对。居同野没有看出这人来者不善,问道:“你有事?”“大人任职两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调任。”阿鬼个子更高,居高临下有股畅快感,快人快语,“这事你应该知道。”居同野仿佛哑巴了,他已然忘记沈吟是有任期的,险些还以为就此长长久久。阿鬼眯着眼,他眼睛很特别,睫毛短粗密集,衬得半露的眸子似两柄精炼钢刀:“我有本事在身,能护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这等粗活,随便找谁都能干,你我同为大人办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书房,摆好砚台狼毫,头低着似晒焉的狗尾巴草,衬得脸色病态般蜡黄。沈吟吓得不轻,眼见他搁置好狼毫,暗想难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换狼毫叫他识出马脚?这小东西最见不得人糟践东西,可他拿只狼狈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无论怎么说他得赶紧哄才是,免得夜里摆张不情不愿的死鱼脸。遂把屋内的人都赶走,关起门来,抓起他的手,含情脉脉道:“同野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千万别憋在心里,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开似的疼:“你要走?”原来不是偷换狼毫的事,沈吟松了口气:“我不走。”“我是说你任满调任,还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烦意乱不敢看他,打从知道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仿佛大好人间不给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头,看见骨结分明的细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怼惩戒,一根一根掰开沈吟的手指头,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沈吟不承认也不否认,笑了声道:“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暇州做知县。”居同野脱口而出:“为什么不能!”话已出口,他便后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这等才华横溢之辈,他是猛禽,是猎隼苍鹰,翱翔于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窝在暇州却是只知低头啄地上野谷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时才学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想他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无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说错了话,你别放在心里。”居同野不住地往后退,退到门首,“你走吧。”沈吟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恸,是一种不得不放手的隐忍决绝。曾几一度,他觉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绝无仅有,美人世代辈出,古往今来江山只有一个,美人缤纷不止。现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误会了,然而也挺好的。这事被永远搁置下,落了尘埃,两人再见面又恢复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居同野也假装他不会走。第七十章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静气,居同野难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寝。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这样身体会先撑不住,然而他还没想出个主意,人就病倒了。他两人都身强体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无,他原以为居同野是不病则以,大病一场权当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灾,吊气续命的深山老参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时浑不在意,直到钟大夫言辞凿凿宣称他没病。曾响和沈吟在这事上臭味相投,居同野回来时,听见曾响醉醺醺地祝大人早生贵子,沈吟更是博浪,也跟着他疯,笑容满面地拍着他的肩膀,嘴咧到耳朵根:“也得你大哥肯生。”居同野舀起一瓢水,径直泼向曾响,将他泼醒:“你娘子要生了!”曾响登时清明过来,三人匆匆忙忙跑到曾家。这年甫一立秋,萧瑟之意立现,夏短秋长,连西瓜也早早地不好吃了,三人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孩子还没出生,夫人难产。两个稳婆忙里忙外,钟大夫和曾响一度共渡难关,有同胞之谊,也焦头烂额,曾家摆案设坛烧香拜佛,祈祷母子平安。居同野也急,直揪着沈吟的袖口叫他出个主意。沈吟一愣,实话实说道:“你夫君我虽然各方面都略懂些,但女人生孩子实在是一窍不通,你也别急,弄璋弄瓦自有天定。”他见居同野着急也心疼,少不得胡言乱语慰藉几句,“不过我夜观星象,没有血光之兆,万事大吉,只欠等待,夫人稍安勿躁。”居同野甩开袖子,恼羞成怒。沈吟到底一语中的,子时刚过,就听见屋内传来“呱呱”的哭泣声,这初生婴儿号啕大哭中气十足,定然健康,果然母女平安。居同野兴冲冲地凑过去瞧,只见那红绫被中的婴儿皮肤皱巴巴的青中带紫,煞是可怖,和他想象中的青面厉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女娃小了些,不不由得吓得连连后退。曾响抱着女儿喜出望外,当即给她取了个小名“茉娘”。曾氏脸上闪过一抹几乎不可查的阴霾,旋即又笑得合不拢嘴。曾响又追着沈吟不放,非叫他给娶个大名。·人一多起来,难免龙蛇混杂。董遐欢人送外号阿鬼,他是跟着主薄前来谋生的,原是个义愤莽撞的地痞流氓,沈吟见他伸手不凡煞是能唬人,与他在曾响手下做了个衙役。曾响此人水涨船高,手里管着几十号人,俨然已是个威风赫赫的捕头,居同野依旧是个不声不响的小捕快。新来的捕快难免吆三喝四,没有原先的居同野和曾响平易近人,不少百姓替居同野打抱不平,都是同时跟着大人的,怎么一人得道一人反倒没了声息,背地里没少指着曾响的脊梁骨骂。曾响倒是乐呵,心想你们知县都是人家居同野的,他不过表面风光,其实每日提心吊胆地活在两人夹缝里,生怕稍有不慎看见不该见的。一来二去,阿鬼倒是对居同野来了兴趣,他不信这人不嫉妒,不过他对沈的兴趣更大。董遐欢是个惯会玩小倌的,他也年轻,家人认为他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年轻人没哪个不好玩爱玩的,也就不去管他。在阿鬼看来,沈吟是混沌人间的鲜妍绝色,只可惜是个官,若是个寻常人家少年,他或是威逼或是利诱总能得手。因为心生歹意,他难免多加留意,瞧见这个居同野总是跟在沈吟身边,如影随形像个多余的尾巴。再细致观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亲手打理,那眼神语气,阿鬼也没少见。对小倌中动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长相厮守,同命鸳鸯两不分离,没见过哪对能走得长久。阿鬼便明白这个居同野什么都不要的意思,其实是胆大包天,想要沈吟这个人,不过他觉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这个人。沈吟叫来主薄和典吏议事,居同野趁机拿了砚台和毛笔去井边洗,这两样都是沈吟初来时带来的,砚台摔过几次豁了口,毛笔倒是始终如新。居同野当然不知道,沈吟为了不叫他认为自己奢靡浪费,已默不作声换掉了十多只小狼毫。他实在是受不了用脱毛狼毫。居同野洗干净了砚台毛笔,甩了两下,地上的水点赫然醒目,隐隐还泛着点黑,他瞅着满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见一只脚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这人他见过,名为董遐欢,高大威猛身手矫健,皮肤因晒黑而显健康,来了半个多月就成曾响一人之下的小头目。不知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为是他听叉,应该是阿贵才对。居同野没有看出这人来者不善,问道:“你有事?”“大人任职两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调任。”阿鬼个子更高,居高临下有股畅快感,快人快语,“这事你应该知道。”居同野仿佛哑巴了,他已然忘记沈吟是有任期的,险些还以为就此长长久久。阿鬼眯着眼,他眼睛很特别,睫毛短粗密集,衬得半露的眸子似两柄精炼钢刀:“我有本事在身,能护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这等粗活,随便找谁都能干,你我同为大人办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书房,摆好砚台狼毫,头低着似晒焉的狗尾巴草,衬得脸色病态般蜡黄。沈吟吓得不轻,眼见他搁置好狼毫,暗想难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换狼毫叫他识出马脚?这小东西最见不得人糟践东西,可他拿只狼狈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无论怎么说他得赶紧哄才是,免得夜里摆张不情不愿的死鱼脸。遂把屋内的人都赶走,关起门来,抓起他的手,含情脉脉道:“同野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千万别憋在心里,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开似的疼:“你要走?”原来不是偷换狼毫的事,沈吟松了口气:“我不走。”“我是说你任满调任,还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烦意乱不敢看他,打从知道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仿佛大好人间不给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头,看见骨结分明的细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怼惩戒,一根一根掰开沈吟的手指头,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沈吟不承认也不否认,笑了声道:“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暇州做知县。”居同野脱口而出:“为什么不能!”话已出口,他便后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这等才华横溢之辈,他是猛禽,是猎隼苍鹰,翱翔于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窝在暇州却是只知低头啄地上野谷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时才学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想他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无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说错了话,你别放在心里。”居同野不住地往后退,退到门首,“你走吧。”沈吟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恸,是一种不得不放手的隐忍决绝。曾几一度,他觉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绝无仅有,美人世代辈出,古往今来江山只有一个,美人缤纷不止。现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误会了,然而也挺好的。这事被永远搁置下,落了尘埃,两人再见面又恢复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居同野也假装他不会走。第七十章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静气,居同野难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寝。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这样身体会先撑不住,然而他还没想出个主意,人就病倒了。他两人都身强体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无,他原以为居同野是不病则以,大病一场权当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灾,吊气续命的深山老参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时浑不在意,直到钟大夫言辞凿凿宣称他没病。曾响和沈吟在这事上臭味相投,居同野回来时,听见曾响醉醺醺地祝大人早生贵子,沈吟更是博浪,也跟着他疯,笑容满面地拍着他的肩膀,嘴咧到耳朵根:“也得你大哥肯生。”居同野舀起一瓢水,径直泼向曾响,将他泼醒:“你娘子要生了!”曾响登时清明过来,三人匆匆忙忙跑到曾家。这年甫一立秋,萧瑟之意立现,夏短秋长,连西瓜也早早地不好吃了,三人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孩子还没出生,夫人难产。两个稳婆忙里忙外,钟大夫和曾响一度共渡难关,有同胞之谊,也焦头烂额,曾家摆案设坛烧香拜佛,祈祷母子平安。居同野也急,直揪着沈吟的袖口叫他出个主意。沈吟一愣,实话实说道:“你夫君我虽然各方面都略懂些,但女人生孩子实在是一窍不通,你也别急,弄璋弄瓦自有天定。”他见居同野着急也心疼,少不得胡言乱语慰藉几句,“不过我夜观星象,没有血光之兆,万事大吉,只欠等待,夫人稍安勿躁。”居同野甩开袖子,恼羞成怒。沈吟到底一语中的,子时刚过,就听见屋内传来“呱呱”的哭泣声,这初生婴儿号啕大哭中气十足,定然健康,果然母女平安。居同野兴冲冲地凑过去瞧,只见那红绫被中的婴儿皮肤皱巴巴的青中带紫,煞是可怖,和他想象中的青面厉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女娃小了些,不不由得吓得连连后退。曾响抱着女儿喜出望外,当即给她取了个小名“茉娘”。曾氏脸上闪过一抹几乎不可查的阴霾,旋即又笑得合不拢嘴。曾响又追着沈吟不放,非叫他给娶个大名。·人一多起来,难免龙蛇混杂。董遐欢人送外号阿鬼,他是跟着主薄前来谋生的,原是个义愤莽撞的地痞流氓,沈吟见他伸手不凡煞是能唬人,与他在曾响手下做了个衙役。曾响此人水涨船高,手里管着几十号人,俨然已是个威风赫赫的捕头,居同野依旧是个不声不响的小捕快。新来的捕快难免吆三喝四,没有原先的居同野和曾响平易近人,不少百姓替居同野打抱不平,都是同时跟着大人的,怎么一人得道一人反倒没了声息,背地里没少指着曾响的脊梁骨骂。曾响倒是乐呵,心想你们知县都是人家居同野的,他不过表面风光,其实每日提心吊胆地活在两人夹缝里,生怕稍有不慎看见不该见的。一来二去,阿鬼倒是对居同野来了兴趣,他不信这人不嫉妒,不过他对沈的兴趣更大。董遐欢是个惯会玩小倌的,他也年轻,家人认为他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年轻人没哪个不好玩爱玩的,也就不去管他。在阿鬼看来,沈吟是混沌人间的鲜妍绝色,只可惜是个官,若是个寻常人家少年,他或是威逼或是利诱总能得手。因为心生歹意,他难免多加留意,瞧见这个居同野总是跟在沈吟身边,如影随形像个多余的尾巴。再细致观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亲手打理,那眼神语气,阿鬼也没少见。对小倌中动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长相厮守,同命鸳鸯两不分离,没见过哪对能走得长久。阿鬼便明白这个居同野什么都不要的意思,其实是胆大包天,想要沈吟这个人,不过他觉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这个人。沈吟叫来主薄和典吏议事,居同野趁机拿了砚台和毛笔去井边洗,这两样都是沈吟初来时带来的,砚台摔过几次豁了口,毛笔倒是始终如新。居同野当然不知道,沈吟为了不叫他认为自己奢靡浪费,已默不作声换掉了十多只小狼毫。他实在是受不了用脱毛狼毫。居同野洗干净了砚台毛笔,甩了两下,地上的水点赫然醒目,隐隐还泛着点黑,他瞅着满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见一只脚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这人他见过,名为董遐欢,高大威猛身手矫健,皮肤因晒黑而显健康,来了半个多月就成曾响一人之下的小头目。不知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为是他听叉,应该是阿贵才对。居同野没有看出这人来者不善,问道:“你有事?”“大人任职两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调任。”阿鬼个子更高,居高临下有股畅快感,快人快语,“这事你应该知道。”居同野仿佛哑巴了,他已然忘记沈吟是有任期的,险些还以为就此长长久久。阿鬼眯着眼,他眼睛很特别,睫毛短粗密集,衬得半露的眸子似两柄精炼钢刀:“我有本事在身,能护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这等粗活,随便找谁都能干,你我同为大人办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书房,摆好砚台狼毫,头低着似晒焉的狗尾巴草,衬得脸色病态般蜡黄。沈吟吓得不轻,眼见他搁置好狼毫,暗想难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换狼毫叫他识出马脚?这小东西最见不得人糟践东西,可他拿只狼狈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无论怎么说他得赶紧哄才是,免得夜里摆张不情不愿的死鱼脸。遂把屋内的人都赶走,关起门来,抓起他的手,含情脉脉道:“同野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千万别憋在心里,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开似的疼:“你要走?”原来不是偷换狼毫的事,沈吟松了口气:“我不走。”“我是说你任满调任,还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烦意乱不敢看他,打从知道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仿佛大好人间不给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头,看见骨结分明的细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怼惩戒,一根一根掰开沈吟的手指头,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沈吟不承认也不否认,笑了声道:“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暇州做知县。”居同野脱口而出:“为什么不能!”话已出口,他便后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这等才华横溢之辈,他是猛禽,是猎隼苍鹰,翱翔于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窝在暇州却是只知低头啄地上野谷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时才学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想他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无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说错了话,你别放在心里。”居同野不住地往后退,退到门首,“你走吧。”沈吟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恸,是一种不得不放手的隐忍决绝。曾几一度,他觉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绝无仅有,美人世代辈出,古往今来江山只有一个,美人缤纷不止。现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误会了,然而也挺好的。这事被永远搁置下,落了尘埃,两人再见面又恢复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居同野也假装他不会走。第七十章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静气,居同野难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寝。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这样身体会先撑不住,然而他还没想出个主意,人就病倒了。他两人都身强体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无,他原以为居同野是不病则以,大病一场权当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灾,吊气续命的深山老参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时浑不在意,直到钟大夫言辞凿凿宣称他没病。曾响和沈吟在这事上臭味相投,居同野回来时,听见曾响醉醺醺地祝大人早生贵子,沈吟更是博浪,也跟着他疯,笑容满面地拍着他的肩膀,嘴咧到耳朵根:“也得你大哥肯生。”居同野舀起一瓢水,径直泼向曾响,将他泼醒:“你娘子要生了!”曾响登时清明过来,三人匆匆忙忙跑到曾家。这年甫一立秋,萧瑟之意立现,夏短秋长,连西瓜也早早地不好吃了,三人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孩子还没出生,夫人难产。两个稳婆忙里忙外,钟大夫和曾响一度共渡难关,有同胞之谊,也焦头烂额,曾家摆案设坛烧香拜佛,祈祷母子平安。居同野也急,直揪着沈吟的袖口叫他出个主意。沈吟一愣,实话实说道:“你夫君我虽然各方面都略懂些,但女人生孩子实在是一窍不通,你也别急,弄璋弄瓦自有天定。”他见居同野着急也心疼,少不得胡言乱语慰藉几句,“不过我夜观星象,没有血光之兆,万事大吉,只欠等待,夫人稍安勿躁。”居同野甩开袖子,恼羞成怒。沈吟到底一语中的,子时刚过,就听见屋内传来“呱呱”的哭泣声,这初生婴儿号啕大哭中气十足,定然健康,果然母女平安。居同野兴冲冲地凑过去瞧,只见那红绫被中的婴儿皮肤皱巴巴的青中带紫,煞是可怖,和他想象中的青面厉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女娃小了些,不不由得吓得连连后退。曾响抱着女儿喜出望外,当即给她取了个小名“茉娘”。曾氏脸上闪过一抹几乎不可查的阴霾,旋即又笑得合不拢嘴。曾响又追着沈吟不放,非叫他给娶个大名。·人一多起来,难免龙蛇混杂。董遐欢人送外号阿鬼,他是跟着主薄前来谋生的,原是个义愤莽撞的地痞流氓,沈吟见他伸手不凡煞是能唬人,与他在曾响手下做了个衙役。曾响此人水涨船高,手里管着几十号人,俨然已是个威风赫赫的捕头,居同野依旧是个不声不响的小捕快。新来的捕快难免吆三喝四,没有原先的居同野和曾响平易近人,不少百姓替居同野打抱不平,都是同时跟着大人的,怎么一人得道一人反倒没了声息,背地里没少指着曾响的脊梁骨骂。曾响倒是乐呵,心想你们知县都是人家居同野的,他不过表面风光,其实每日提心吊胆地活在两人夹缝里,生怕稍有不慎看见不该见的。一来二去,阿鬼倒是对居同野来了兴趣,他不信这人不嫉妒,不过他对沈的兴趣更大。董遐欢是个惯会玩小倌的,他也年轻,家人认为他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年轻人没哪个不好玩爱玩的,也就不去管他。在阿鬼看来,沈吟是混沌人间的鲜妍绝色,只可惜是个官,若是个寻常人家少年,他或是威逼或是利诱总能得手。因为心生歹意,他难免多加留意,瞧见这个居同野总是跟在沈吟身边,如影随形像个多余的尾巴。再细致观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亲手打理,那眼神语气,阿鬼也没少见。对小倌中动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长相厮守,同命鸳鸯两不分离,没见过哪对能走得长久。阿鬼便明白这个居同野什么都不要的意思,其实是胆大包天,想要沈吟这个人,不过他觉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这个人。沈吟叫来主薄和典吏议事,居同野趁机拿了砚台和毛笔去井边洗,这两样都是沈吟初来时带来的,砚台摔过几次豁了口,毛笔倒是始终如新。居同野当然不知道,沈吟为了不叫他认为自己奢靡浪费,已默不作声换掉了十多只小狼毫。他实在是受不了用脱毛狼毫。居同野洗干净了砚台毛笔,甩了两下,地上的水点赫然醒目,隐隐还泛着点黑,他瞅着满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见一只脚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这人他见过,名为董遐欢,高大威猛身手矫健,皮肤因晒黑而显健康,来了半个多月就成曾响一人之下的小头目。不知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为是他听叉,应该是阿贵才对。居同野没有看出这人来者不善,问道:“你有事?”“大人任职两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调任。”阿鬼个子更高,居高临下有股畅快感,快人快语,“这事你应该知道。”居同野仿佛哑巴了,他已然忘记沈吟是有任期的,险些还以为就此长长久久。阿鬼眯着眼,他眼睛很特别,睫毛短粗密集,衬得半露的眸子似两柄精炼钢刀:“我有本事在身,能护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这等粗活,随便找谁都能干,你我同为大人办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书房,摆好砚台狼毫,头低着似晒焉的狗尾巴草,衬得脸色病态般蜡黄。沈吟吓得不轻,眼见他搁置好狼毫,暗想难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换狼毫叫他识出马脚?这小东西最见不得人糟践东西,可他拿只狼狈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无论怎么说他得赶紧哄才是,免得夜里摆张不情不愿的死鱼脸。遂把屋内的人都赶走,关起门来,抓起他的手,含情脉脉道:“同野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千万别憋在心里,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开似的疼:“你要走?”原来不是偷换狼毫的事,沈吟松了口气:“我不走。”“我是说你任满调任,还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烦意乱不敢看他,打从知道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仿佛大好人间不给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头,看见骨结分明的细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怼惩戒,一根一根掰开沈吟的手指头,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沈吟不承认也不否认,笑了声道:“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暇州做知县。”居同野脱口而出:“为什么不能!”话已出口,他便后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这等才华横溢之辈,他是猛禽,是猎隼苍鹰,翱翔于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窝在暇州却是只知低头啄地上野谷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时才学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想他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无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说错了话,你别放在心里。”居同野不住地往后退,退到门首,“你走吧。”沈吟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恸,是一种不得不放手的隐忍决绝。曾几一度,他觉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绝无仅有,美人世代辈出,古往今来江山只有一个,美人缤纷不止。现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误会了,然而也挺好的。这事被永远搁置下,落了尘埃,两人再见面又恢复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居同野也假装他不会走。第七十章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静气,居同野难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寝。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这样身体会先撑不住,然而他还没想出个主意,人就病倒了。他两人都身强体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无,他原以为居同野是不病则以,大病一场权当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灾,吊气续命的深山老参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时浑不在意,直到钟大夫言辞凿凿宣称他没病。曾响和沈吟在这事上臭味相投,居同野回来时,听见曾响醉醺醺地祝大人早生贵子,沈吟更是博浪,也跟着他疯,笑容满面地拍着他的肩膀,嘴咧到耳朵根:“也得你大哥肯生。”居同野舀起一瓢水,径直泼向曾响,将他泼醒:“你娘子要生了!”曾响登时清明过来,三人匆匆忙忙跑到曾家。这年甫一立秋,萧瑟之意立现,夏短秋长,连西瓜也早早地不好吃了,三人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孩子还没出生,夫人难产。两个稳婆忙里忙外,钟大夫和曾响一度共渡难关,有同胞之谊,也焦头烂额,曾家摆案设坛烧香拜佛,祈祷母子平安。居同野也急,直揪着沈吟的袖口叫他出个主意。沈吟一愣,实话实说道:“你夫君我虽然各方面都略懂些,但女人生孩子实在是一窍不通,你也别急,弄璋弄瓦自有天定。”他见居同野着急也心疼,少不得胡言乱语慰藉几句,“不过我夜观星象,没有血光之兆,万事大吉,只欠等待,夫人稍安勿躁。”居同野甩开袖子,恼羞成怒。沈吟到底一语中的,子时刚过,就听见屋内传来“呱呱”的哭泣声,这初生婴儿号啕大哭中气十足,定然健康,果然母女平安。居同野兴冲冲地凑过去瞧,只见那红绫被中的婴儿皮肤皱巴巴的青中带紫,煞是可怖,和他想象中的青面厉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女娃小了些,不不由得吓得连连后退。曾响抱着女儿喜出望外,当即给她取了个小名“茉娘”。曾氏脸上闪过一抹几乎不可查的阴霾,旋即又笑得合不拢嘴。曾响又追着沈吟不放,非叫他给娶个大名。·人一多起来,难免龙蛇混杂。董遐欢人送外号阿鬼,他是跟着主薄前来谋生的,原是个义愤莽撞的地痞流氓,沈吟见他伸手不凡煞是能唬人,与他在曾响手下做了个衙役。曾响此人水涨船高,手里管着几十号人,俨然已是个威风赫赫的捕头,居同野依旧是个不声不响的小捕快。新来的捕快难免吆三喝四,没有原先的居同野和曾响平易近人,不少百姓替居同野打抱不平,都是同时跟着大人的,怎么一人得道一人反倒没了声息,背地里没少指着曾响的脊梁骨骂。曾响倒是乐呵,心想你们知县都是人家居同野的,他不过表面风光,其实每日提心吊胆地活在两人夹缝里,生怕稍有不慎看见不该见的。一来二去,阿鬼倒是对居同野来了兴趣,他不信这人不嫉妒,不过他对沈的兴趣更大。董遐欢是个惯会玩小倌的,他也年轻,家人认为他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年轻人没哪个不好玩爱玩的,也就不去管他。在阿鬼看来,沈吟是混沌人间的鲜妍绝色,只可惜是个官,若是个寻常人家少年,他或是威逼或是利诱总能得手。因为心生歹意,他难免多加留意,瞧见这个居同野总是跟在沈吟身边,如影随形像个多余的尾巴。再细致观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亲手打理,那眼神语气,阿鬼也没少见。对小倌中动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长相厮守,同命鸳鸯两不分离,没见过哪对能走得长久。阿鬼便明白这个居同野什么都不要的意思,其实是胆大包天,想要沈吟这个人,不过他觉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这个人。沈吟叫来主薄和典吏议事,居同野趁机拿了砚台和毛笔去井边洗,这两样都是沈吟初来时带来的,砚台摔过几次豁了口,毛笔倒是始终如新。居同野当然不知道,沈吟为了不叫他认为自己奢靡浪费,已默不作声换掉了十多只小狼毫。他实在是受不了用脱毛狼毫。居同野洗干净了砚台毛笔,甩了两下,地上的水点赫然醒目,隐隐还泛着点黑,他瞅着满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见一只脚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这人他见过,名为董遐欢,高大威猛身手矫健,皮肤因晒黑而显健康,来了半个多月就成曾响一人之下的小头目。不知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为是他听叉,应该是阿贵才对。居同野没有看出这人来者不善,问道:“你有事?”“大人任职两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调任。”阿鬼个子更高,居高临下有股畅快感,快人快语,“这事你应该知道。”居同野仿佛哑巴了,他已然忘记沈吟是有任期的,险些还以为就此长长久久。阿鬼眯着眼,他眼睛很特别,睫毛短粗密集,衬得半露的眸子似两柄精炼钢刀:“我有本事在身,能护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这等粗活,随便找谁都能干,你我同为大人办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书房,摆好砚台狼毫,头低着似晒焉的狗尾巴草,衬得脸色病态般蜡黄。沈吟吓得不轻,眼见他搁置好狼毫,暗想难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换狼毫叫他识出马脚?这小东西最见不得人糟践东西,可他拿只狼狈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无论怎么说他得赶紧哄才是,免得夜里摆张不情不愿的死鱼脸。遂把屋内的人都赶走,关起门来,抓起他的手,含情脉脉道:“同野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千万别憋在心里,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开似的疼:“你要走?”原来不是偷换狼毫的事,沈吟松了口气:“我不走。”“我是说你任满调任,还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烦意乱不敢看他,打从知道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仿佛大好人间不给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头,看见骨结分明的细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怼惩戒,一根一根掰开沈吟的手指头,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沈吟不承认也不否认,笑了声道:“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暇州做知县。”居同野脱口而出:“为什么不能!”话已出口,他便后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这等才华横溢之辈,他是猛禽,是猎隼苍鹰,翱翔于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窝在暇州却是只知低头啄地上野谷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时才学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想他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无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说错了话,你别放在心里。”居同野不住地往后退,退到门首,“你走吧。”沈吟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恸,是一种不得不放手的隐忍决绝。曾几一度,他觉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绝无仅有,美人世代辈出,古往今来江山只有一个,美人缤纷不止。现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误会了,然而也挺好的。这事被永远搁置下,落了尘埃,两人再见面又恢复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居同野也假装他不会走。第七十章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静气,居同野难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寝。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这样身体会先撑不住,然而他还没想出个主意,人就病倒了。他两人都身强体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无,他原以为居同野是不病则以,大病一场权当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灾,吊气续命的深山老参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时浑不在意,直到钟大夫言辞凿凿宣称他没病。曾响和沈吟在这事上臭味相投,居同野回来时,听见曾响醉醺醺地祝大人早生贵子,沈吟更是博浪,也跟着他疯,笑容满面地拍着他的肩膀,嘴咧到耳朵根:“也得你大哥肯生。”居同野舀起一瓢水,径直泼向曾响,将他泼醒:“你娘子要生了!”曾响登时清明过来,三人匆匆忙忙跑到曾家。这年甫一立秋,萧瑟之意立现,夏短秋长,连西瓜也早早地不好吃了,三人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孩子还没出生,夫人难产。两个稳婆忙里忙外,钟大夫和曾响一度共渡难关,有同胞之谊,也焦头烂额,曾家摆案设坛烧香拜佛,祈祷母子平安。居同野也急,直揪着沈吟的袖口叫他出个主意。沈吟一愣,实话实说道:“你夫君我虽然各方面都略懂些,但女人生孩子实在是一窍不通,你也别急,弄璋弄瓦自有天定。”他见居同野着急也心疼,少不得胡言乱语慰藉几句,“不过我夜观星象,没有血光之兆,万事大吉,只欠等待,夫人稍安勿躁。”居同野甩开袖子,恼羞成怒。沈吟到底一语中的,子时刚过,就听见屋内传来“呱呱”的哭泣声,这初生婴儿号啕大哭中气十足,定然健康,果然母女平安。居同野兴冲冲地凑过去瞧,只见那红绫被中的婴儿皮肤皱巴巴的青中带紫,煞是可怖,和他想象中的青面厉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女娃小了些,不不由得吓得连连后退。曾响抱着女儿喜出望外,当即给她取了个小名“茉娘”。曾氏脸上闪过一抹几乎不可查的阴霾,旋即又笑得合不拢嘴。曾响又追着沈吟不放,非叫他给娶个大名。·人一多起来,难免龙蛇混杂。董遐欢人送外号阿鬼,他是跟着主薄前来谋生的,原是个义愤莽撞的地痞流氓,沈吟见他伸手不凡煞是能唬人,与他在曾响手下做了个衙役。曾响此人水涨船高,手里管着几十号人,俨然已是个威风赫赫的捕头,居同野依旧是个不声不响的小捕快。新来的捕快难免吆三喝四,没有原先的居同野和曾响平易近人,不少百姓替居同野打抱不平,都是同时跟着大人的,怎么一人得道一人反倒没了声息,背地里没少指着曾响的脊梁骨骂。曾响倒是乐呵,心想你们知县都是人家居同野的,他不过表面风光,其实每日提心吊胆地活在两人夹缝里,生怕稍有不慎看见不该见的。一来二去,阿鬼倒是对居同野来了兴趣,他不信这人不嫉妒,不过他对沈的兴趣更大。董遐欢是个惯会玩小倌的,他也年轻,家人认为他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年轻人没哪个不好玩爱玩的,也就不去管他。在阿鬼看来,沈吟是混沌人间的鲜妍绝色,只可惜是个官,若是个寻常人家少年,他或是威逼或是利诱总能得手。因为心生歹意,他难免多加留意,瞧见这个居同野总是跟在沈吟身边,如影随形像个多余的尾巴。再细致观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亲手打理,那眼神语气,阿鬼也没少见。对小倌中动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长相厮守,同命鸳鸯两不分离,没见过哪对能走得长久。阿鬼便明白这个居同野什么都不要的意思,其实是胆大包天,想要沈吟这个人,不过他觉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这个人。沈吟叫来主薄和典吏议事,居同野趁机拿了砚台和毛笔去井边洗,这两样都是沈吟初来时带来的,砚台摔过几次豁了口,毛笔倒是始终如新。居同野当然不知道,沈吟为了不叫他认为自己奢靡浪费,已默不作声换掉了十多只小狼毫。他实在是受不了用脱毛狼毫。居同野洗干净了砚台毛笔,甩了两下,地上的水点赫然醒目,隐隐还泛着点黑,他瞅着满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见一只脚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这人他见过,名为董遐欢,高大威猛身手矫健,皮肤因晒黑而显健康,来了半个多月就成曾响一人之下的小头目。不知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为是他听叉,应该是阿贵才对。居同野没有看出这人来者不善,问道:“你有事?”“大人任职两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调任。”阿鬼个子更高,居高临下有股畅快感,快人快语,“这事你应该知道。”居同野仿佛哑巴了,他已然忘记沈吟是有任期的,险些还以为就此长长久久。阿鬼眯着眼,他眼睛很特别,睫毛短粗密集,衬得半露的眸子似两柄精炼钢刀:“我有本事在身,能护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这等粗活,随便找谁都能干,你我同为大人办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书房,摆好砚台狼毫,头低着似晒焉的狗尾巴草,衬得脸色病态般蜡黄。沈吟吓得不轻,眼见他搁置好狼毫,暗想难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换狼毫叫他识出马脚?这小东西最见不得人糟践东西,可他拿只狼狈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无论怎么说他得赶紧哄才是,免得夜里摆张不情不愿的死鱼脸。遂把屋内的人都赶走,关起门来,抓起他的手,含情脉脉道:“同野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千万别憋在心里,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开似的疼:“你要走?”原来不是偷换狼毫的事,沈吟松了口气:“我不走。”“我是说你任满调任,还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烦意乱不敢看他,打从知道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仿佛大好人间不给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头,看见骨结分明的细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怼惩戒,一根一根掰开沈吟的手指头,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沈吟不承认也不否认,笑了声道:“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暇州做知县。”居同野脱口而出:“为什么不能!”话已出口,他便后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这等才华横溢之辈,他是猛禽,是猎隼苍鹰,翱翔于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窝在暇州却是只知低头啄地上野谷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时才学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想他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无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说错了话,你别放在心里。”居同野不住地往后退,退到门首,“你走吧。”沈吟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恸,是一种不得不放手的隐忍决绝。曾几一度,他觉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绝无仅有,美人世代辈出,古往今来江山只有一个,美人缤纷不止。现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误会了,然而也挺好的。这事被永远搁置下,落了尘埃,两人再见面又恢复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居同野也假装他不会走。第七十章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静气,居同野难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寝。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这样身体会先撑不住,然而他还没想出个主意,人就病倒了。他两人都身强体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无,他原以为居同野是不病则以,大病一场权当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灾,吊气续命的深山老参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时浑不在意,直到钟大夫言辞凿凿宣称他没病。曾响和沈吟在这事上臭味相投,居同野回来时,听见曾响醉醺醺地祝大人早生贵子,沈吟更是博浪,也跟着他疯,笑容满面地拍着他的肩膀,嘴咧到耳朵根:“也得你大哥肯生。”居同野舀起一瓢水,径直泼向曾响,将他泼醒:“你娘子要生了!”曾响登时清明过来,三人匆匆忙忙跑到曾家。这年甫一立秋,萧瑟之意立现,夏短秋长,连西瓜也早早地不好吃了,三人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孩子还没出生,夫人难产。两个稳婆忙里忙外,钟大夫和曾响一度共渡难关,有同胞之谊,也焦头烂额,曾家摆案设坛烧香拜佛,祈祷母子平安。居同野也急,直揪着沈吟的袖口叫他出个主意。沈吟一愣,实话实说道:“你夫君我虽然各方面都略懂些,但女人生孩子实在是一窍不通,你也别急,弄璋弄瓦自有天定。”他见居同野着急也心疼,少不得胡言乱语慰藉几句,“不过我夜观星象,没有血光之兆,万事大吉,只欠等待,夫人稍安勿躁。”居同野甩开袖子,恼羞成怒。沈吟到底一语中的,子时刚过,就听见屋内传来“呱呱”的哭泣声,这初生婴儿号啕大哭中气十足,定然健康,果然母女平安。居同野兴冲冲地凑过去瞧,只见那红绫被中的婴儿皮肤皱巴巴的青中带紫,煞是可怖,和他想象中的青面厉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女娃小了些,不不由得吓得连连后退。曾响抱着女儿喜出望外,当即给她取了个小名“茉娘”。曾氏脸上闪过一抹几乎不可查的阴霾,旋即又笑得合不拢嘴。曾响又追着沈吟不放,非叫他给娶个大名。·人一多起来,难免龙蛇混杂。董遐欢人送外号阿鬼,他是跟着主薄前来谋生的,原是个义愤莽撞的地痞流氓,沈吟见他伸手不凡煞是能唬人,与他在曾响手下做了个衙役。曾响此人水涨船高,手里管着几十号人,俨然已是个威风赫赫的捕头,居同野依旧是个不声不响的小捕快。新来的捕快难免吆三喝四,没有原先的居同野和曾响平易近人,不少百姓替居同野打抱不平,都是同时跟着大人的,怎么一人得道一人反倒没了声息,背地里没少指着曾响的脊梁骨骂。曾响倒是乐呵,心想你们知县都是人家居同野的,他不过表面风光,其实每日提心吊胆地活在两人夹缝里,生怕稍有不慎看见不该见的。一来二去,阿鬼倒是对居同野来了兴趣,他不信这人不嫉妒,不过他对沈的兴趣更大。董遐欢是个惯会玩小倌的,他也年轻,家人认为他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年轻人没哪个不好玩爱玩的,也就不去管他。在阿鬼看来,沈吟是混沌人间的鲜妍绝色,只可惜是个官,若是个寻常人家少年,他或是威逼或是利诱总能得手。因为心生歹意,他难免多加留意,瞧见这个居同野总是跟在沈吟身边,如影随形像个多余的尾巴。再细致观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亲手打理,那眼神语气,阿鬼也没少见。对小倌中动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长相厮守,同命鸳鸯两不分离,没见过哪对能走得长久。阿鬼便明白这个居同野什么都不要的意思,其实是胆大包天,想要沈吟这个人,不过他觉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这个人。沈吟叫来主薄和典吏议事,居同野趁机拿了砚台和毛笔去井边洗,这两样都是沈吟初来时带来的,砚台摔过几次豁了口,毛笔倒是始终如新。居同野当然不知道,沈吟为了不叫他认为自己奢靡浪费,已默不作声换掉了十多只小狼毫。他实在是受不了用脱毛狼毫。居同野洗干净了砚台毛笔,甩了两下,地上的水点赫然醒目,隐隐还泛着点黑,他瞅着满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见一只脚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这人他见过,名为董遐欢,高大威猛身手矫健,皮肤因晒黑而显健康,来了半个多月就成曾响一人之下的小头目。不知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为是他听叉,应该是阿贵才对。居同野没有看出这人来者不善,问道:“你有事?”“大人任职两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调任。”阿鬼个子更高,居高临下有股畅快感,快人快语,“这事你应该知道。”居同野仿佛哑巴了,他已然忘记沈吟是有任期的,险些还以为就此长长久久。阿鬼眯着眼,他眼睛很特别,睫毛短粗密集,衬得半露的眸子似两柄精炼钢刀:“我有本事在身,能护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这等粗活,随便找谁都能干,你我同为大人办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书房,摆好砚台狼毫,头低着似晒焉的狗尾巴草,衬得脸色病态般蜡黄。沈吟吓得不轻,眼见他搁置好狼毫,暗想难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换狼毫叫他识出马脚?这小东西最见不得人糟践东西,可他拿只狼狈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无论怎么说他得赶紧哄才是,免得夜里摆张不情不愿的死鱼脸。遂把屋内的人都赶走,关起门来,抓起他的手,含情脉脉道:“同野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千万别憋在心里,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开似的疼:“你要走?”原来不是偷换狼毫的事,沈吟松了口气:“我不走。”“我是说你任满调任,还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烦意乱不敢看他,打从知道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仿佛大好人间不给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头,看见骨结分明的细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怼惩戒,一根一根掰开沈吟的手指头,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沈吟不承认也不否认,笑了声道:“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暇州做知县。”居同野脱口而出:“为什么不能!”话已出口,他便后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这等才华横溢之辈,他是猛禽,是猎隼苍鹰,翱翔于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窝在暇州却是只知低头啄地上野谷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时才学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想他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无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说错了话,你别放在心里。”居同野不住地往后退,退到门首,“你走吧。”沈吟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恸,是一种不得不放手的隐忍决绝。曾几一度,他觉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绝无仅有,美人世代辈出,古往今来江山只有一个,美人缤纷不止。现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误会了,然而也挺好的。这事被永远搁置下,落了尘埃,两人再见面又恢复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居同野也假装他不会走。第七十章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静气,居同野难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寝。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这样身体会先撑不住,然而他还没想出个主意,人就病倒了。他两人都身强体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无,他原以为居同野是不病则以,大病一场权当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灾,吊气续命的深山老参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时浑不在意,直到钟大夫言辞凿凿宣称他没病。曾响和沈吟在这事上臭味相投,居同野回来时,听见曾响醉醺醺地祝大人早生贵子,沈吟更是博浪,也跟着他疯,笑容满面地拍着他的肩膀,嘴咧到耳朵根:“也得你大哥肯生。”居同野舀起一瓢水,径直泼向曾响,将他泼醒:“你娘子要生了!”曾响登时清明过来,三人匆匆忙忙跑到曾家。这年甫一立秋,萧瑟之意立现,夏短秋长,连西瓜也早早地不好吃了,三人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孩子还没出生,夫人难产。两个稳婆忙里忙外,钟大夫和曾响一度共渡难关,有同胞之谊,也焦头烂额,曾家摆案设坛烧香拜佛,祈祷母子平安。居同野也急,直揪着沈吟的袖口叫他出个主意。沈吟一愣,实话实说道:“你夫君我虽然各方面都略懂些,但女人生孩子实在是一窍不通,你也别急,弄璋弄瓦自有天定。”他见居同野着急也心疼,少不得胡言乱语慰藉几句,“不过我夜观星象,没有血光之兆,万事大吉,只欠等待,夫人稍安勿躁。”居同野甩开袖子,恼羞成怒。沈吟到底一语中的,子时刚过,就听见屋内传来“呱呱”的哭泣声,这初生婴儿号啕大哭中气十足,定然健康,果然母女平安。居同野兴冲冲地凑过去瞧,只见那红绫被中的婴儿皮肤皱巴巴的青中带紫,煞是可怖,和他想象中的青面厉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女娃小了些,不不由得吓得连连后退。曾响抱着女儿喜出望外,当即给她取了个小名“茉娘”。曾氏脸上闪过一抹几乎不可查的阴霾,旋即又笑得合不拢嘴。曾响又追着沈吟不放,非叫他给娶个大名。·人一多起来,难免龙蛇混杂。董遐欢人送外号阿鬼,他是跟着主薄前来谋生的,原是个义愤莽撞的地痞流氓,沈吟见他伸手不凡煞是能唬人,与他在曾响手下做了个衙役。曾响此人水涨船高,手里管着几十号人,俨然已是个威风赫赫的捕头,居同野依旧是个不声不响的小捕快。新来的捕快难免吆三喝四,没有原先的居同野和曾响平易近人,不少百姓替居同野打抱不平,都是同时跟着大人的,怎么一人得道一人反倒没了声息,背地里没少指着曾响的脊梁骨骂。曾响倒是乐呵,心想你们知县都是人家居同野的,他不过表面风光,其实每日提心吊胆地活在两人夹缝里,生怕稍有不慎看见不该见的。一来二去,阿鬼倒是对居同野来了兴趣,他不信这人不嫉妒,不过他对沈的兴趣更大。董遐欢是个惯会玩小倌的,他也年轻,家人认为他终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年轻人没哪个不好玩爱玩的,也就不去管他。在阿鬼看来,沈吟是混沌人间的鲜妍绝色,只可惜是个官,若是个寻常人家少年,他或是威逼或是利诱总能得手。因为心生歹意,他难免多加留意,瞧见这个居同野总是跟在沈吟身边,如影随形像个多余的尾巴。再细致观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亲手打理,那眼神语气,阿鬼也没少见。对小倌中动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长相厮守,同命鸳鸯两不分离,没见过哪对能走得长久。阿鬼便明白这个居同野什么都不要的意思,其实是胆大包天,想要沈吟这个人,不过他觉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这个人。沈吟叫来主薄和典吏议事,居同野趁机拿了砚台和毛笔去井边洗,这两样都是沈吟初来时带来的,砚台摔过几次豁了口,毛笔倒是始终如新。居同野当然不知道,沈吟为了不叫他认为自己奢靡浪费,已默不作声换掉了十多只小狼毫。他实在是受不了用脱毛狼毫。居同野洗干净了砚台毛笔,甩了两下,地上的水点赫然醒目,隐隐还泛着点黑,他瞅着满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见一只脚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这人他见过,名为董遐欢,高大威猛身手矫健,皮肤因晒黑而显健康,来了半个多月就成曾响一人之下的小头目。不知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为是他听叉,应该是阿贵才对。居同野没有看出这人来者不善,问道:“你有事?”“大人任职两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调任。”阿鬼个子更高,居高临下有股畅快感,快人快语,“这事你应该知道。”居同野仿佛哑巴了,他已然忘记沈吟是有任期的,险些还以为就此长长久久。阿鬼眯着眼,他眼睛很特别,睫毛短粗密集,衬得半露的眸子似两柄精炼钢刀:“我有本事在身,能护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这等粗活,随便找谁都能干,你我同为大人办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书房,摆好砚台狼毫,头低着似晒焉的狗尾巴草,衬得脸色病态般蜡黄。沈吟吓得不轻,眼见他搁置好狼毫,暗想难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换狼毫叫他识出马脚?这小东西最见不得人糟践东西,可他拿只狼狈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无论怎么说他得赶紧哄才是,免得夜里摆张不情不愿的死鱼脸。遂把屋内的人都赶走,关起门来,抓起他的手,含情脉脉道:“同野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千万别憋在心里,你委屈我心也痛。”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开似的疼:“你要走?”原来不是偷换狼毫的事,沈吟松了口气:“我不走。”“我是说你任满调任,还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烦意乱不敢看他,打从知道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仿佛大好人间不给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头,看见骨结分明的细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怼惩戒,一根一根掰开沈吟的手指头,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沈吟不承认也不否认,笑了声道:“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在暇州做知县。”居同野脱口而出:“为什么不能!”话已出口,他便后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这等才华横溢之辈,他是猛禽,是猎隼苍鹰,翱翔于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窝在暇州却是只知低头啄地上野谷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时才学会“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想他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无妨,但沈吟不行。“是我不好,说错了话,你别放在心里。”居同野不住地往后退,退到门首,“你走吧。”沈吟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恸,是一种不得不放手的隐忍决绝。曾几一度,他觉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绝无仅有,美人世代辈出,古往今来江山只有一个,美人缤纷不止。现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他知道他是误会了,然而也挺好的。这事被永远搁置下,落了尘埃,两人再见面又恢复如初,彼此默契。沈吟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居同野也假装他不会走。第七十章 昏迷不醒沈吟尚能平心静气,居同野难免食不下咽夜不能寝。沈吟自然看不下去,怕他这样身体会先撑不住,然而他还没想出个主意,人就病倒了。他两人都身强体健,哪怕沈吟偏瘦弱些也大小病全无,他原以为居同野是不病则以,大病一场权当抵付林林色色的小病小灾,吊气续命的深山老参要多少有多少。因而初时浑不在意,直到钟大夫言辞凿凿宣称他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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