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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 分节阅读 1273(1 / 1)

d后主使希望看到的一幕,而造成夫妻隔阂、父子相猜的种子,就是这个流言。宇文温知道自己有多疑的毛病,一些臣子们大概也能看出来,那么,针对这个“性格特点”量身定制的流言,首先能够“提醒”他,妻子失踪期间失身。于是,当妻子年老色衰,宠爱不再时,当年旧事涌上心头,他对皇后的厌恶会快速增加。加上太子渐渐长大,步入壮年,却距离即位遥遥无期,那么,父子之情迟早蜕变为权力之争的水火不容,于是,猜忌之心就有了。不得不说,这种流言就是在利用人性弱点:皇帝是孤家寡人,甚至连皇后、太子都必须提防。宇文温如今年富力强,搞不好还能活许多年,那么,当太子渐渐步入壮年,基于权力斗争的本质,太子就成了他必须重点提防的一个人。从动机和能力来说,皇后在宫里,完全可以为了儿子太子,来个里应外合,让“老不死”的赶紧嗝屁,以便太子提前上位。多疑的“老不死”,会渐渐对皇后和太子起疑,那么先前流言埋下的种子,在这个时候就会发芽,让“老不死”厌恶皇后,连带着怀疑太子。最后,事态失控。被人如此算计,宇文温哪里能不气得差点爆血管,但对方有一点破绽,那就是尉迟炽繁失踪一事,宇文温根本就是幕后主使,所以,不存在怀疑妻子的问题。面对这个动机极其阴毒的流言,宇文温不敢掉以轻心,然而他不能傻乎乎的公开辟谣,不然天下百姓反倒会觉得奇怪:你这么大张旗鼓的解释做什么心虚莫非皇后当年真被猴精玩过那么太子果然是野种这种事情,可是有“前车之鉴”,那就是清代的雍正皇帝为了辟谣,尤其是澄清自己得位不正的谣言,特意写了大义觉迷录,刊行天下。他的本意是要辟谣,结果这么一搞,本来各地百姓都没听过继位谣言,到后来纷纷传起谣言来。如此南辕北辙的事情,到了雍正之子乾隆皇帝继位,实在看不下去,把自己老爹所写的大义觉迷录列为禁书,尽数焚毁。在天下人看来,雍正此举,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最好证明。宇文温可不会犯这种错误,所以,绝不会掉进幕后主使设的圈套。想着想着,他披着衣服起身,将尉迟炽繁身上被子扯好,自己转到外间,点起蜡烛,开始奋笔疾书。第三百八十章 传奇下午,长安一隅,一座寻常的私第内,备战科举的李密正在做计算题,该题要求计算在一条河流上搭建石桥所需工料,“已知数”不少,要求解的“未知数”也不少。他其实已经算得结果,但为了确保拿“满分”,特地验算一遍,确认无误后,从旁拿出一本小册子,按着题目编号翻到所在页码,开始对答案。对了一遍,他的计算结果全对,而答案里给出的三种计算过程,其中一个和自己的计算过程一样。该题满分,李密松了口气,将试题集和答案放好,起身舒展筋骨,随后走到书房外,看着花草树木,渐渐入神。秋天就要到了,乡试即将举行,到了明年二月,长安就会举办会试,他作为前一届乡试的举人,这次可以直接进入会试,若还是不能突破,下一次再考就要参加乡试。届时参考的人只会越来越多,想要进入会试的难度就越来越大。毕竟,他所在的考区是“关中考区”,本来竞争就激烈,加上第一次科举成功举办的强烈刺激,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读书人进入科举这个战场中去。想着想着,李密握紧双拳,斗志又多了几分。说到学问,他对自己有信心,自上一次科举考试结束以来,他经过三年的刻苦用功、做了无数习题,此次会试,明算科不会再是软肋所以,此次考试一定会金榜题名李密的家世大有来头,曾祖父为魏国西魏八柱国之一的李弼,他家原本是周国权贵家族,但他父亲当年为隋将,在与周军交战时战死,所以事后清算时,虽然李密和母亲逃过满门抄斩或流放边疆的厄运,境遇却一落千丈。父亲的蒲山公爵位,传给年幼的李密没几年就被取消,李家家产大多被官府收缴,孤儿寡母全靠叔伯长辈接济,李密才度过了惶惶不安的童年。家境剧变,昔日富贵之家破败,加上背负着逆贼遗属的恶名,族亲大多避而远之,即便有长辈相助,但能提供的帮助也不多。母子俩无力承担众多开支,家中仆人及部曲都渐渐离散,为了节省开支,母子俩搬出官宦人家聚居之处,搬到平民聚集的里坊住下。但即便家境再困难,母亲一直供养李密读书,只盼儿子守得云开见月明,熬到出人头地的那一天。待得母亲以及几位相善的长辈相继去世,李密虽有众多族亲,却形同孤身一人,因为没有人提携,所以没有丝毫入仕的希望,没有前途可言。昔日八柱国的后代,窘迫到去书坊校书为生,李密不甘心,却不知道出路在何方。直到科举的出现,才让不甘平庸的李密看到了希望,他自幼读书,有信心靠学问参加考试得功名,结果没怎么学算术。于是皇朝第一次科举,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举人的李密,因为明算科扯后腿,在会试败下阵来,没能进入殿试。成为举人的李密,生活境遇有了明显改善,而这次科举,对他触动很大:状元郎卢楚居然是个口吃,其境遇和自己差不多,却依旧能靠考试上榜、中选、做官,自己没道理不努力。于是这三年来李密一直都在刻苦用功,谢绝大部分应酬,一心一意备考,定要殿试中选,金榜题名。踏入仕途,向上爬,博得高官厚禄,锦衣玉食让往日那些狗眼看人低的混蛋,一个个舔着脸上来阿谀奉承想到这里,李密长舒一口气,转回书房,喝了一杯茶提神,继续温习功课。他年幼丧父,饱尝人情冷暖,如今即将到而立之年却没有一官半职,好不容易有了出路,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所以即便会试要将近半年后才开始,李密也不敢松懈。这三年来,李密省吃俭用,把省下来的钱全都买了习题集、学术期刊,尽可能多练多看,尤其看期刊,防的就是考试时有曾经出现在期刊里的加分题、自己却不会做。他发誓,此次考试,绝不能如上次那般,因为明算科拉低总分,结果最后只差一名就能入殿试。“郎主”门口处出现的书僮低声说话,李密随后转过头看去:“何事”“郎主,求学社新出的书,小的已经买回来了”书僮提着篮子走进书房,将篮子中的书籍一一拿出来,这些新书还散发着油墨香味,李密拿在手中翻看,十分满意:“不错,不错。”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反正不像是正常人。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反正不像是正常人。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反正不像是正常人。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反正不像是正常人。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反正不像是正常人。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反正不像是正常人。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反正不像是正常人。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身形单薄的书僮见郎主满意,自己也笑逐颜开,他家境贫苦,兄弟又多,耶娘养不活那么多人,他自己只能自谋生路,给人帮佣混口饭吃。这口饭可不好吃,伺候人的活做不好,若做不好,饭是别想吃的,巴掌、拳头、鞭子倒是管够。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脾气还不错的郎主,他可不想丢了饭碗,毕竟自己当初大字不识一个,郎主居然还教他读书写字,不然也没办法整理书籍、去书社买书。书僮见着李密将书放在一边,又要开始做习题,赶紧提醒:“郎主,小的按郎主吩咐,将刚好出版的传奇也买了一本回来。”传奇,是一种中短篇小说,内容多传述奇闻异事,既可以看,也可以听说书人说,世间不分良贱都很喜欢这种题材的小说。李密闻言眼睛一亮,抬头问:“嗯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么出新书了”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有无头将军和最新的南中虫谷,李密都已经看过,并且常放卧榻,有空就翻看一二。在他看来,这两本“传奇”类故事,确实写得好。不知作者究竟是何方人士,能想出如此精彩的故事并用文笔表现出来,别的不说,那遍布悬棺的峡谷,只是看文字描述,就能让人仿佛亲临其境,被那诡异的情景震撼得后背发凉。李密很喜欢看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故事,若有最新的故事出来,那是一定要买的。书僮却摇摇头:“不是不是华生探案异闻录系列,是单独的故事,郎主请看”听得书僮这么说,李密在几本书中翻了翻,翻到一本书,拿在手中看,看清楚封面和书名后愣住了:“这这是什么故事”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反正不像是正常人。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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