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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节(1 / 1)

“这,这是不是太过夸张了?”旁边的人小声的劝诫道,“它再怎么说,也不过就是头牲畜,用这条链子未免也太抬举它了……”“你不懂。”太史琼小声的说道。他的脸上是带着笑的,语气却很冰冷,“大人最喜欢排场了。”“尤其是在这种场合的排场,大人从来不甘心被别人给比下去。”之前他还猜不透这是为什么,但是从刚刚莫千秋说的那几句话中,他找到了一丝原因。因为是出身卑微,所以才会喜欢大排场吗……他的脑海里又不知不觉的相似了曾经莫千秋的一些行为。……曾经的莫千秋出现在一刹间的时候还并没有像现在这样的人人皆知。那时候,他在一刹间属于边缘人物,身份和样子都不太显眼,更别说身体原因,跟周围的一切人都格格不入。太史琼知道他,还是大概一年前的某一天。那时候,一刹间里忽然人人都在传,在门派里出现了一个心狠手辣,老谋深算的人,但是这样的人又偏偏有着一副孱弱的身子,这样的反差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古人虽然不懂啥叫反差,不过不得不说,莫千秋这样外表孱弱,内心可怕的“人设”确实给了大家耳目一新的感觉。莫千秋很快就在一刹间打响了自己的名声,大家也都对他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说这世界上有真的天生心狠手辣的人,那么太史琼认为莫千秋算是一个。只不过,今天莫千秋对他说了自己的弱点。这究竟是偶然,还是故意的呢?就连这一点,太史琼也想不明白。“所谓的狼,跟狗的性格其实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他想起来刚刚的那个老猎户说过的话了。“如果你仔细观察过狼和狗,那么你就应该知道他们有多么的相似了。”“他们喜欢吃一样的东西,一样的害怕比自己更勇猛的动物,一样的喜欢群居。”太史琼当然见过很多狗。可是跟狼相比,他不是很喜欢狗这种动物。狼是勇猛的,威风的,孤傲的,永远高高在上的,而狗却一直卑微乞怜。不过对于大人来说,他更需要狗这样的人。所以……太史琼也一直都听别人说自己像条狗。他想着想着,牙就露了出来,露出了一个极其可怕的笑容。就算是狗,他也是最可怕的那一只,也是最膘肥体壮的那一只。“把周围打扫干净。”他道,“找上几个侍女,熏香沐浴,然后把地上洒满花。”其实莫千秋有件事之前一直没有说,但是太史琼看出来了。莫千秋上次看见掌柜的时候,嘴上虽然一直是笑着的,背地里却暗暗的在跟掌柜的较劲。他觉得自己的排场被比下去了。说起这个掌柜的,太史琼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本来他觉得莫千秋就已经是一个很讲究排场的人了,但是上一次见过掌柜的后,他突然发现在掌柜的面前,莫千秋终究差了那么一点点。莫千秋自己肯定也知道,所以他这次才会要用那条链子去配那匹从掌柜的手里拿来的狼。“把地面铺满鲜花。”太史琼道。“什么?”其他人都有点懵。“要最香的,把这地面铺的一点空隙都没有。”太史琼正吩咐的时候,院中养的一条狗走了过来。这狗是条大黄狗,看起来被喂的蛮壮实的。人会听太史琼说话,但狗却不会。那条大黄狗慢慢的迈步到了这里,用特别淡定的眼光看了太史琼一眼,然后二话没说,抬起腿就在旁边的树上尿了一泼。太史琼刚说要用花铺满这里,转头就看见那树下被狗尿了一泼,顿时心中不爽了起来。“啧,这谁家的狗?谁放它进来的?”旁边的下人知道惹了祸,连忙站了出来,“回大人,这是咱们府里养的狗,叫大黄。”“去去去,来这边做什么?”太史琼嫌弃的挥了挥手,让那狗离远一点。那狗见人过来驱赶,想必也是通了几分人性的,立刻将腿放了下来,然后夹着尾巴跑了。“大人,您,您息怒。”旁边的人赔笑道,“狗这种东西不就是这么回事吗?何必跟它计较。”“今天幸好是只有我在这里,如果大人也在的话,岂不是冲撞了贵人?”太史琼慢条斯理的道。“这个……”下人有些尴尬的笑着说道,“这说起来我们也没有办法,狗就是这个样子的,这是它的本能,它得在树上留下自己的气味。”“是个狗都这样?”太史琼冷笑着道。“对,是个狗都这样。”下人硬着头皮说道。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啥?】【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也就是变成了狗。就是要让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柜的喜欢的东西一点点抢过来的,他最擅长做这种事情了。一只狼王,这绝对算得上是最好的战利品了吧?当然,最先要做的是让他的手下们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面色归于了平静。这群手下们也像狗,总要将自己最厉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所以莫千秋才喜欢排场,才喜欢宏大的场面。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啥?】【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也就是变成了狗。就是要让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柜的喜欢的东西一点点抢过来的,他最擅长做这种事情了。一只狼王,这绝对算得上是最好的战利品了吧?当然,最先要做的是让他的手下们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面色归于了平静。这群手下们也像狗,总要将自己最厉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所以莫千秋才喜欢排场,才喜欢宏大的场面。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啥?】【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也就是变成了狗。就是要让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柜的喜欢的东西一点点抢过来的,他最擅长做这种事情了。一只狼王,这绝对算得上是最好的战利品了吧?当然,最先要做的是让他的手下们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面色归于了平静。这群手下们也像狗,总要将自己最厉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所以莫千秋才喜欢排场,才喜欢宏大的场面。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啥?】【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也就是变成了狗。就是要让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柜的喜欢的东西一点点抢过来的,他最擅长做这种事情了。一只狼王,这绝对算得上是最好的战利品了吧?当然,最先要做的是让他的手下们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面色归于了平静。这群手下们也像狗,总要将自己最厉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所以莫千秋才喜欢排场,才喜欢宏大的场面。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啥?】【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也就是变成了狗。就是要让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柜的喜欢的东西一点点抢过来的,他最擅长做这种事情了。一只狼王,这绝对算得上是最好的战利品了吧?当然,最先要做的是让他的手下们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面色归于了平静。这群手下们也像狗,总要将自己最厉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所以莫千秋才喜欢排场,才喜欢宏大的场面。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啥?】【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也就是变成了狗。就是要让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柜的喜欢的东西一点点抢过来的,他最擅长做这种事情了。一只狼王,这绝对算得上是最好的战利品了吧?当然,最先要做的是让他的手下们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面色归于了平静。这群手下们也像狗,总要将自己最厉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所以莫千秋才喜欢排场,才喜欢宏大的场面。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啥?】【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也就是变成了狗。就是要让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柜的喜欢的东西一点点抢过来的,他最擅长做这种事情了。一只狼王,这绝对算得上是最好的战利品了吧?当然,最先要做的是让他的手下们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面色归于了平静。这群手下们也像狗,总要将自己最厉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所以莫千秋才喜欢排场,才喜欢宏大的场面。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了,不过上一次的事情还是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而就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没捣乱,但是它跑没影了。】冯卿道。【没事的,这家伙聪明的要死,自己饿了肯定就回来了。】她朋友道。【那……饿了知道往家里跑还行。】【这家伙有狗牌的,你下一个app,一会就能看见它在哪里。】她朋友这么一说,冯卿就踏实了许多。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载了那个app,一点开就愣了一下。咦?他们跟那条狗的距离好像正在缩进啊。【不过你之前都没有养过狗,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你还是上网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她朋友说得对,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曾经被当做优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看了半天,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这狗到你家的这段时间有没有搞什么事?】她朋友问。【没,感觉挺乖的啊。怎么了?】冯卿问。【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个这么评价的人。】【……啥?】【一般其他人都管这狗叫野性难驯。】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现在不归我养了,你加油努力。】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冯卿心头涌上一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好像接手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而就在这时,莫千秋外面的场地也已经布置了下来。“这些花瓣都铺满了啊。”太史琼一边笑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下的那条狗。这就是刚才的那条大黄狗。这条大黄狗正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它丝毫不知道,现在抚摸着它的那个人其实刚刚下了命令,一会就要把它杀掉。太史琼一边笑着抚摸那条狗,一边观看着常用的布置,他现在都能想到一会莫千秋出来的时候,心里会有多么的高兴。他只要一高兴,那么太史琼自然也就跟着高兴了。旁边的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大黄真的要被他们杀了。”有人小声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时聪明听话,那里就是它的地盘,它只不过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谁能想到这就要把命给葬送了。”“别吵。”旁边有人压低了声音说:“大人说的话,你照着做就是了。”大家沉默了一会,终于不再说什么,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此时,莫千秋正在房间里轻轻地抚摸那条链子。“真好看。”他低声说道,“这链子栓到这头狼王的身上,也一定会更好看的吧?”他看着沉稳而又神秘的狼王,配着那条泛着淡淡银光的链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渐变得迷离。谁能想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这样的地位。所以他绝对要心狠手辣,绝对不能出一丝错,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都踩在脚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狼都是一种极其沉稳的动物,只要将它们驯服了,让它们认自己为王,那么,它们就会是最为忠诚的手下。也就是变成了狗。就是要让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柜的喜欢的东西一点点抢过来的,他最擅长做这种事情了。一只狼王,这绝对算得上是最好的战利品了吧?当然,最先要做的是让他的手下们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面色归于了平静。这群手下们也像狗,总要将自己最厉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们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所以莫千秋才喜欢排场,才喜欢宏大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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