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惠芳出狱的时候,打心眼里觉得自己是走出了地狱。
刚刚入狱的时候,她的日子过得还行,监狱里虽然单调没有自由,还要干活,但她以前吃过的苦远远不止这些,因此除了一开始有些不适应,到了后面很快就习惯了。
一开始,她和狱友之间虽然有冲突,但也不过是一些小摩擦。那些狱警虽然看不起她,但也不至于和那些犯人嘴碎。
但是,犯人也会有在外面的亲属家人探监,渐渐地,那些人就对她产生了怀疑。真正的灾难是在有了新的狱友之后,明明那些女人犯的罪行比她还要严重,有杀人的有抢劫的有偷窃的,但是却一个个都看不起她。
即便是那几个犯了遗弃罪,处境很差的女人,也比她要好过许多。
尤其是和她住一个房间的女人阿芬,阿芬是杀人入狱的,不过她杀的是人贩子。阿芬当年因为意外在火车站生下了孩子,但是却被人贩子抢走了。她这十几年一直都在找这个女儿,认出那个人贩子之后,阿芬凭着在猪肉铺打工练出来的力气把人给抓住了,逼问女儿的下落。
因为阿芬女儿是那人贩子的第一单生意,所以他倒是还记得那孩子卖去哪儿了。在阿芬的杀猪刀威胁下,颤颤惊惊地交代了。
阿芬却也不是好糊弄的,一点也不嫌麻烦地带着他去了那个落后山区,结果可好,女儿是找到了,但是却只看到一个没有墓碑的坟堆。
却原来,那家人买闺女就是给傻儿子做童养媳的,等到孩子十四岁来了月经就亟不可待地安排他们圆房了,结果没多久女孩就怀了孕,可惜骨盆太窄孩子又太大,难产一尸两命了。
阿芬当下就疯了,当场挥起杀猪刀把那人贩子杀了,那买她女儿的一家也被她砍伤。等到清醒后,阿芬就去自首了,然后被判了二十年。
原本,姜惠芳和阿芬是井水不犯河水,阿芬在狱友中一向沉默。
但是自打知道姜惠芳的罪行,阿芬就开始针对她。
在得知女儿的噩耗,杀了人贩子之后,阿芬这人就有些疯魔了,她不但三天两头殴打姜惠芳,还极尽侮辱她,逼她喝她的尿,逼她舔她的臭鞋子,大冷天将洗脚水泼到她的铺盖上,每天还克扣她的食物,把自己的活都丢给她做。
她倒是到狱警那儿告过状,但他们也只不过是口头警告阿芬两句,平常便是遇到她被阿芬欺负,也只当没看到。
后来,其他狱友也看出苗头,知道狱警都不喜欢她,便也跟着来欺负她,把自己的内裤袜子都丢给她洗,她走在路上,都要担心被人推一把,日日心惊胆战又吃不饱睡不好,很快就消瘦憔悴起来。
好在,这一切都结束了。
姜惠芳这样告诉自己。
来接她的人只有儿子余浩,姜惠芳虽然不满,但她这会根本就没有心思管这些,只想着能回家好好睡上一觉,吃上一顿热菜热饭。
只是她发现,单是这点小小的愿望似乎也不容易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