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握着断折的玫瑰。在他攀折下来之前,这丛玫瑰一直在废园中疯野生长,利刺根根竖立,未被剪除。指尖传来刺痛,忽然间狂风大作,他将玫瑰花护在怀中,闭上了眼。风停下时,路加睁开眼,看到了“神”。“神”微微俯身,银月似的长发垂落耳畔,另一些披散在肩背上。薄衫收紧于腰腹,勾勒出优美的弧线。平静、温雅,这是路加对他的第一印象。第一眼或许会把他误当做神祇,但很快他身上粗糙的衣料便让路加否认了之前的猜想——这只是一个肖似神祇的凡人。地位卑贱?或许。他谦恭的姿势属于仆从对主人的礼节。而贫穷更是无须怀疑的。路加饶有兴趣地观察他。纤长的银白睫毛几乎遮掩了男子的眼瞳,但还是泄露出些微翠色。观察久了,才知道那双眼睛并非像他的姿势那般谦卑恭顺——他同样在淡淡审视路加。真正的仆人不会有这样的眼神。路加一笑,指间带血的玫瑰转动,本来要丢弃的玫瑰花,别在了银发男子的衣领间。银白被抹上了一缕艳俗的红。路加满意地欣赏自己的杰作。他将刺破的手指吮入口中,品尝到丝缕血腥味。“这样看起来顺眼多了。”路加舔|弄着指腹,语声戏谑,“怎么样,喜欢吗?”手指玉白,流连在玫瑰色的唇|舌间。这样的场面极易让人误以为,他不是在问玫瑰花,而是在询问对方喜不喜欢他的嘴唇。然而直面他的男子唇边的微笑丝毫未变,礼貌而疏远。标准得如同经书上面对恶魔引诱的圣子。“感谢殿下的恩赐。”他俯下身,姿势优雅。……“殿下”?这是什么称呼。路加眼眸微眯。这或许是一场捉弄?据他所知,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那几位殿下和他这个终年坐轮椅、时刻需要医学看护的残废没有半点关系。他只不过被叫来继承一位远房亲戚的遗产,顺便替那位过世者修缮一下那座破旧到随便一碰就会散架的祖“宅”——路加眺向不远处那座残破的古老府邸。——焕然崭新。他瞳孔剧烈收缩。为了看得更清晰,路加本能向前踏了一步。随即他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在坐轮椅,而是站立着的,惊讶之下,他双膝一软,向前摔倒。有人撑住了他的身体。从外人看来他似乎倒在了对方的怀中,实际上触碰到路加的只有一只手——冰凉坚硬,牢牢握在他肩头,支撑起了他全身的重量。“请小心,殿下。”银发男子平和地提醒。路加低下头,努力平复心中的惊骇。“放开我。”他尝试用自己的腿站稳,随即无情地拍开了刚才帮助自己的手,“你可以走了。”他迫切需要独处与冷静思考。男子离开后,路加在人来人往的玫瑰园中独自站立。园丁抱着异国的花木小步走过,俯身向他致意,又像害怕什么似的匆匆离开。那一阵风之后,腐朽的府邸回到了千年前新建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废园刚刚开辟,喷泉从神使石像号角中喷涌,奴隶与仆从身着地中海风格的宽松服饰,衣袍在风中微扬。而他的双腿奇迹般地完好如初,无需轮椅便可走到任何地方。“他任职多久了?”路加问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男仆。“一个月,殿下。”男仆说,“一个月前陛下将兰斯交给您,您命他栽培园中的玫瑰,今晨玫瑰刚刚盛开。”兰斯——正式名就是兰斯洛特。听到这个名字,路加只觉不可思议。他踏着一级级石阶,走进府邸的主卧。这里的布局与现代他即将继承的老古董别无二致,包括暗道以及石缝间的青苔。他挥退了仆从,耳边安静下来。路加缓步走过壁炉,来到等身银镜前。火光跳跃,银镜中印出了少年模糊的倒影。略微卷曲的纯金半短发搭在额前,下面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翘的鼻尖,以及锋利到仿佛能划伤他人的薄唇。脸色带着常年缺血的苍白,身形修长纤弱,还有锁骨上的红色小痣……种种一切,都与路加本人的身体没有区别。当然,除了这双健康的腿。当丝绸长袍顺着腰身滑落的时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读过的故事。看守府邸的负责人将他安置在藏书阁中等候,百无聊赖之下,他呛咳着从灰尘里找到一份古旧的羊皮卷轴。它讲述了一曲血与玫瑰的英雄史诗。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啊,真是绝佳的巧合。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愿望实现了。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话音戛然而止。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室内落针可闻。“……”路加挑了挑眉。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啊,真是绝佳的巧合。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愿望实现了。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话音戛然而止。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室内落针可闻。“……”路加挑了挑眉。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啊,真是绝佳的巧合。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愿望实现了。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话音戛然而止。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室内落针可闻。“……”路加挑了挑眉。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啊,真是绝佳的巧合。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愿望实现了。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话音戛然而止。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室内落针可闻。“……”路加挑了挑眉。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啊,真是绝佳的巧合。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愿望实现了。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话音戛然而止。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室内落针可闻。“……”路加挑了挑眉。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啊,真是绝佳的巧合。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愿望实现了。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话音戛然而止。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室内落针可闻。“……”路加挑了挑眉。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啊,真是绝佳的巧合。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愿望实现了。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话音戛然而止。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室内落针可闻。“……”路加挑了挑眉。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啊,真是绝佳的巧合。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愿望实现了。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话音戛然而止。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室内落针可闻。“……”路加挑了挑眉。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