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虽然现在她缺乏食物和水,但这里是人的聚居地啊,住在这里的人难道会没有吗?她惊讶地张大嘴,环顾四周,忽然无比惊喜。现在她的处境不就像是老鼠掉进米缸里?太好了,是好事啊!不过,动手之前,还得先看看守家的人。温迪打算先把聚居地里搜索一遍,寻找阿帆和老金。她记得这里还有两个人,虽然是病人,但也不知道是什么病,只要手脚能动,这就是两个健壮能劳动的男人,还是他们的主场,正面硬杠,她会很麻烦。因此,她将背包留在房间里,先把干枣吃光,水喝光,精神满满地开始搜索,有了力气,才能小心谨慎地走路。到了聚居地角落,她终于听到说话的声音,正好两个人,应该就是阿帆和老金了。她悄悄凑近,闻到了一股药味。“你真行,你自己怂也要拉着我怂,亏得你叫老金,你就一点都不贪财?”这个人称呼对方是老金,自己显然就是阿帆了。温迪惊讶地发现,这个声音就是前天她在大石头里午睡时偷听到的对话两人中的那个年轻人。怎么这么巧?“财哪有命重要。”更巧的是,等那个叫老金的开口,她立刻听出这人也是那天的年长者。他咳嗽了几声,对阿帆说:“你都病成这样了,就别闹了,你真不怕他们给你断药吗?”“我……他们敢?”阿帆语气粗暴,但温迪能听得出他这声音明显是色厉内荏。“行了,这几天你老实一点,只要你别闹事,回头走的时候我捎你一起走。”“走什么?我还没发财呢!”“你觉得财重要还是命重要?”“命。”阿帆冷笑,“财就是我的命。”“唉。”老金叹了口气,不再理他。确认了阿帆和老金的位置后,温迪便悄悄撤离。她选择了远离角落的屋子,开始一间间搜索。搜到对角的地盘时,温迪在这发现了一个草棚,草棚里竟然有几头骆驼!温迪记住草棚的位置,离开继续搜索,搜到的食物和水先不看,都打包装起来。她现在没有时间一个个检查,总之先把这些东西拿走。她发现那个草棚后,立刻想到自己也能带走一个交通工具。在沙漠里骑骆驼,这才叫沙漠之旅嘛!最让温迪兴奋的是,她在最大那间屋子里搜到了一张地图,地图绘制了由聚居地到所谓金沙河之间的地形,以这两点为辐射,画出了一张椭圆形的地形图。在聚居地到金沙河之间,用白色颜料涂出了一个圆形,黑笔写上:盐漠。温迪可以肯定,这个白色圆形的盐漠,就是自己之前误入的那个。有这张地图,配合她的指北针,一定能够避开盐漠。温迪高高兴兴地收拾好行李,进草棚选中一头骆驼牵走,出了大门,先朝西走。绕过盐漠与金沙河后,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第381章 第019日深夜。温迪优哉游哉地骑着骆驼,披着月光,走在沙漠。在骆驼的身上,挂着好几个巨大的袋子,这都是她在草棚附近找出来的,估计是远行专用的行李袋,质量非常好,很结实,塞满了东西鼓鼓囊囊却没有破掉的危机。在带骆驼出来前,温迪牵着它吃够了草料,喝了许多水,保证它有一个完美的身体,接着又带了一些草料出来,也挂在骆驼背上,这才离开。骆驼十分温驯,她牵着缰绳拉它出门时,它毫不抵抗,乖乖地跟着她走,在温迪努力要爬到它背上时,它也非常习惯地弯折四肢趴在了地上,一矮下身,温迪要上去就方便多了。然后,温迪骑着它走了一天一夜,用地形图配合指北针向西走了很远,从昨天上午十点出发,一直赶路到现在,终于被她找到地形图上标注的一座石山。找到这里,她与盐漠和金沙河便都拉开了距离。温迪抬起手臂,夸张地看了一眼手腕,自豪地说:“已经九点啦?怪不得我困呢!”她没法不嘚瑟,她找到手表,终于对时间有所掌握,可以更加精确地安排自己的计划。温迪轻轻拍了拍骆驼,示意它停下。她决定在石山这里休息一下。石山附近比较安全,围绕石山的一周地面都是石头,不用担心会有那种钻沙地的蜥蜴和蚁群进行偷袭。温迪暂时没有睡觉,她决定,在休息前,先将自己从聚居地中获得的一切收获拿出来清点,先看看自己究竟在聚居地里获得了多少物资。她离开时非常匆忙,不太记得,但水有不少,食物也很多,除此之外,好像还翻到一些奇怪的东西,她觉得自己能用得上,就也一并带走,但是什么已经想不起来了。总之先拿出来看看。“啊……”温迪兴奋得摩拳擦掌,现在她又找回自己初上荒岛时搜沉船的快乐,就像开彩蛋一样,根本不知道下一个会开出什么,但是,所有彩蛋里的东西都一定是好东西,区别只在于有点高兴和特别高兴罢了。这点温迪能肯定,既然她肯将这些东西塞进自己的行李里,这就说明这些东西是她需要且能用得上的。温迪先扯出一张被单,甩开来铺在地上,等会儿清点时可以把所有东西都放在被单上,清点完还能保持干净,而且,她也有地方睡,不用直接睡在硬邦邦的岩石地上,还挺冷的。首先是两个大袋子,这两个袋子里装满了骆驼的草料,是它专用的,不能取下来,否则,即便它已经吃饱了,温迪也不敢肯定它会不会接着吃,万一它跟金鱼一样只管吃不管自己撑不撑得住,把自己撑死了可怎么办?现在她获得了这么多物资,如果没有骆驼,那就没法再走下去了。可是这么多的东西,无论抛下哪一个她都舍不得。所以,温迪将草料留在骆驼背上,让它能多撑一段时间。接着她开始计算自己的水,水是生命之源,尤其在沙漠里。她首先将三个葫芦灌满,这是她的保命底牌,就算是蚊子肉也不能扔,何况三葫芦的清水也不止是蚊子肉而已了。还有一些葫芦里没有清空过,是装酒的,温迪在聚居地里找到了一卷绳子,用它们将这些葫芦重新串起来,挂在骆驼的脖子上。除此之外,她还有十瓶水,装进一个巨大的口袋里。这十瓶水可不容小觑,它并不是那种市售常见的850ml瓶装水,而是正经的大瓶水,在外包装上写得非常清楚:饮用天然水净含量5l,ml就是毫升,l则是升,意指这个大口袋里一共装载了五十升清水。别说喝了,她拿来洗澡都够用。看完了水,接下来就是食物。温迪将和水相对应的另一个大口袋从骆驼背上搬出来,放在被单上。她当初在装的时候就做过大致的分类:水比较多,单独放一类;食物放一类;其他物资分另一类。水和食物各自用一个口袋,其他物资的数量比较多,用了两个口袋才够装。两个口袋之间用绳子连在一起,挂在骆驼背上。一开始温迪还担心它扛不住,没想到骆驼倒是挺轻松的,走了一天一夜愣是没吭声。不过在温迪清点时,它就已经默默趴下休息了,当然,会觉得又困又累的肯定不止是她。温迪没惊动它,默默打开口袋数收获。她先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白色瓶子,摇晃一下还有响声。这是什么玩意?她疑惑不解地转动瓶子看包装,终于从外包装上找到了维生素三个字。啊,是用来补充维生素,预防败血症的。后期她要是找不到蔬菜和水果,营养不够,那就得靠这里面的药片来续命了。很重要,好东西。温迪点点头,将瓶子放下,继续拿。接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的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一瓶橄榄油、一罐辣椒粉、一罐盐、一罐白胡椒。温迪盯着盐罐看了一会儿,想不通,她离开盐漠时已经带走一些盐了,怎么还从聚居地里拿走一罐盐呢?不过,她仔细想一想,倒也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盐漠里的盐毕竟是野外产物,不知道会否混合一些杂质。而聚居地里的盐都是食用精盐,经过聚居地里所有淘金者的亲身验证,绝对安全。这么看,倒还是吃这个放心。余下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什么都有,温迪小心地拿出来,不敢磕碰。大口袋里是一个个稍小的袋子,全部都是布袋子,而且这些布袋都长得挺花的。当然,温迪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布袋?是她用剪刀剪碎了一张被单,临时改成一个个布袋,给自己淘到的物资做分装。毕竟,单说食物,有荤有素,有新鲜的有流水线工业产物,还有一些水果,肯定不能全放在一堆,一是会串味,二是互相影响,如果有食物损坏了,它的腐烂性会迅速蔓延到其他食物上,用布袋分装隔开则可以延缓甚至避免这种现象。温迪将布袋分开放好,再一个个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些布袋从外表看长得差不多,但里面装的东西却有很大差别。有一袋是洋葱,有一袋是辣椒,还有一袋是土豆,这些都算是素菜范围;肉最少,只有一袋牛肉干,没了。不过,温迪还从这些淘金者的房间里,搜出了三盒饼干,以及二十四盒罐头,罐头里什么都有,有鱼罐头,有肉罐头,也有蔬果罐头,算是最超值的,数量多,种类也不少。除此之外,温迪还从厨房里找到一盒脱水蔬菜包,这些蔬菜包都是小包装的,拆开放入开水就能泡成一碗汤。还有一袋麦饼,三个哈密瓜、一袋橙子,一袋葡萄。肉类,蔬菜,水果,零食,全给她找齐了。她甚至还翻到了一瓶糖果,从外观看是五颜六色的硬糖,温迪尝了一颗,是草莓味,很甜。食物主要是这些,拿出来前,温迪已经把所有需要清洗的都洗了一遍,无论是土豆还是葡萄,全都非常干净。她抓了一把葡萄当夜宵,剩下的重新收好,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再次排列,依序放回口袋,再和水袋连接在一起,挂到骆驼的背上。接下来要清点的物资就是非食用的东西了,全都是次要物品。温迪将两个口袋拿出来,这些东西非常多,但要论总重量其实比水和食物更轻一些。因为这些物资里还包含了一些衣服和被单等物,温迪尽量多拿,反正有骆驼带着,拿多一些以后遇到意外状况也好解决。这些衣服和被单加起来倒是不重,但鼓鼓囊囊总能包裹住一些空气,无法按压至平,因此鼓鼓堆鼓鼓,也就塞满了一口袋。光这些衣服和被单就占了一口袋,温迪往里面看了眼,居然除了衣服和被单就没别的了,于是又重新将口袋合上。没什么可看的,总不能打开看花样吧?不过,她倒是对口袋里仅有的一条围巾感兴趣,先拿出来,今晚垫脑袋当枕头,明早缠头顶当帽子或头巾,它蛮长的,说不定还能遮住半张脸,彻彻底底给头保湿。围巾是纯白色的,丝质,摸上去手感极好,很舒服。另一个口袋里装的品种可就多了:首先是一卷绳子,明显是现代工艺产物,非常结实;接下来是五卷卫生纸和两卷绷带,温迪不需要药品类的东西,但是她可以利用绷带用到其他地方,所以也拿走了。然后再拿出来的是一些小东西,比如开罐器、梳子、剪刀、两把水果刀、一块案板、三个铁盒。铁盒很重要,金属质地可以用来做锅,又小,易携带。剩下的还有一瓶漱口水、一瓶sg花露水可防虫、一个手摇充电的手电筒、一支笔、一个拍立得。笔并不是写字用的笔,而是录音笔,温迪总觉得这玩意自己能用得上,因此下意识将它拿走了。这些不是全部,温迪还从聚居地的大屋里翻到了一块手表,正戴在她的手腕上,还有一袋木头,用来烧火,最后是六粒子弹。子弹不是空心的,肯定能用,但温迪并没有在子弹附近找到枪,怀疑是被聚居地的老大带走了。她一想也是,聚居地里留下了一个刺头阿帆,他怎么可能在家留枪?万一被阿帆找到,谁知道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会做什么事情呢?不过,即便没找到枪,温迪也仍旧将子弹带走,还将其中一颗用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当项链。她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东西,这是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子弹,哪怕无人欣赏,她也要挂着它。除了维生素和绷带,温迪并未带走其他药品。倒不是没有,她也翻到了一些药物,但是那些药物都装在无包装的瓶子里,表面并未写上它们的品名和用处,所以,温迪无法识别,更不敢使用。反正,她有葫芦酒,并不需要担心生病受伤。她之前会担心,主要是担心喝酒后晕倒一天,醒来会遇到饥饿和口渴等问题,但现在她已经不缺食物和水,因此,那些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温迪将所有物资全部清点一遍,整理好再放回口袋,挂在骆驼背上。她默默在被单上躺下,仰望着星空,渐渐合拢双眼睡着。温迪有一个临时目标,要赶往石山的北方。与金沙河平行的西面有一处戈壁滩,那里有一个村庄的遗址,可以临时休息。明天,她要在那过夜。第382章 第020日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温迪睁开双眼,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当即朝反方向撇脸,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自从进入沙漠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晚上入睡,早上醒来,这才是正常的作息。她发了几秒的呆,抬起手臂低头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呃,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她甩了甩头,听到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才觉得松快。两米外,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很安静,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幸好,看来它睡得很香,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不过,已经过了一夜,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她也不得不做了。在此之前,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放到骆驼身上,自己也爬上去,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请它起床并起身。骆驼被养得很好,极其乖顺,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昭显它的苏醒。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接着,缓缓直起身,直到将四肢都打直。温迪展开地图,确认方向,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可是,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转向,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到时候,家里有她和黑毛,再加一阿黄,一骆驼,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幸好不能养,要不,以阿黄易躁的脾气,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想多了,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第一,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跑到村庄去住,那还不如直接回家。反正距离差不多,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当天回聚居地。第二,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画了几个三角形,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除非是傻子,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根据温迪的猜测,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所以,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统一计算后,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就有这么远。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可以烧火取暖,以及煮菜。她可以吃热的了!对,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可是,温迪进沙漠这么久,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就没尝过热的东西。吃的都是些什么?沙枣……干枣……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然后呢?没了!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当然,也怪条件不足,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那得是什么味道!得……多恶心啊?以她当时的条件,就算煮一碗蛇汤,她也不敢喝,没盐。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她没了蛇肉,但她能烧火,有锅,有食材,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双腿获得了休息,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披在身上,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这下,从头到脚彻底安全,与阳光无缘,虽然捂起来挺闷的,但幸好她骑着骆驼,不用走路,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想想前情,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喝完了再续水,重新将它倒满就行。骆驼安静地朝前走,她盯着手表,每隔几分钟就打开葫芦喝一口,含在嘴里,觉得水变热了或者是嘴麻了就咽下去,休息一会儿,看表再喝。除了看时间,她还要不断看指北针,观察周围地形,与地图上的标注对应,推测自己现在大约到达了图上的什么位置。等时间来到中午,温迪骑着骆驼已走完石山到戈壁滩之间十分之七的路程。继续走?接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的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一瓶橄榄油、一罐辣椒粉、一罐盐、一罐白胡椒。温迪盯着盐罐看了一会儿,想不通,她离开盐漠时已经带走一些盐了,怎么还从聚居地里拿走一罐盐呢?不过,她仔细想一想,倒也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盐漠里的盐毕竟是野外产物,不知道会否混合一些杂质。而聚居地里的盐都是食用精盐,经过聚居地里所有淘金者的亲身验证,绝对安全。这么看,倒还是吃这个放心。余下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什么都有,温迪小心地拿出来,不敢磕碰。大口袋里是一个个稍小的袋子,全部都是布袋子,而且这些布袋都长得挺花的。当然,温迪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布袋?是她用剪刀剪碎了一张被单,临时改成一个个布袋,给自己淘到的物资做分装。毕竟,单说食物,有荤有素,有新鲜的有流水线工业产物,还有一些水果,肯定不能全放在一堆,一是会串味,二是互相影响,如果有食物损坏了,它的腐烂性会迅速蔓延到其他食物上,用布袋分装隔开则可以延缓甚至避免这种现象。温迪将布袋分开放好,再一个个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些布袋从外表看长得差不多,但里面装的东西却有很大差别。有一袋是洋葱,有一袋是辣椒,还有一袋是土豆,这些都算是素菜范围;肉最少,只有一袋牛肉干,没了。不过,温迪还从这些淘金者的房间里,搜出了三盒饼干,以及二十四盒罐头,罐头里什么都有,有鱼罐头,有肉罐头,也有蔬果罐头,算是最超值的,数量多,种类也不少。除此之外,温迪还从厨房里找到一盒脱水蔬菜包,这些蔬菜包都是小包装的,拆开放入开水就能泡成一碗汤。还有一袋麦饼,三个哈密瓜、一袋橙子,一袋葡萄。肉类,蔬菜,水果,零食,全给她找齐了。她甚至还翻到了一瓶糖果,从外观看是五颜六色的硬糖,温迪尝了一颗,是草莓味,很甜。食物主要是这些,拿出来前,温迪已经把所有需要清洗的都洗了一遍,无论是土豆还是葡萄,全都非常干净。她抓了一把葡萄当夜宵,剩下的重新收好,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再次排列,依序放回口袋,再和水袋连接在一起,挂到骆驼的背上。接下来要清点的物资就是非食用的东西了,全都是次要物品。温迪将两个口袋拿出来,这些东西非常多,但要论总重量其实比水和食物更轻一些。因为这些物资里还包含了一些衣服和被单等物,温迪尽量多拿,反正有骆驼带着,拿多一些以后遇到意外状况也好解决。这些衣服和被单加起来倒是不重,但鼓鼓囊囊总能包裹住一些空气,无法按压至平,因此鼓鼓堆鼓鼓,也就塞满了一口袋。光这些衣服和被单就占了一口袋,温迪往里面看了眼,居然除了衣服和被单就没别的了,于是又重新将口袋合上。没什么可看的,总不能打开看花样吧?不过,她倒是对口袋里仅有的一条围巾感兴趣,先拿出来,今晚垫脑袋当枕头,明早缠头顶当帽子或头巾,它蛮长的,说不定还能遮住半张脸,彻彻底底给头保湿。围巾是纯白色的,丝质,摸上去手感极好,很舒服。另一个口袋里装的品种可就多了:首先是一卷绳子,明显是现代工艺产物,非常结实;接下来是五卷卫生纸和两卷绷带,温迪不需要药品类的东西,但是她可以利用绷带用到其他地方,所以也拿走了。然后再拿出来的是一些小东西,比如开罐器、梳子、剪刀、两把水果刀、一块案板、三个铁盒。铁盒很重要,金属质地可以用来做锅,又小,易携带。剩下的还有一瓶漱口水、一瓶sg花露水可防虫、一个手摇充电的手电筒、一支笔、一个拍立得。笔并不是写字用的笔,而是录音笔,温迪总觉得这玩意自己能用得上,因此下意识将它拿走了。这些不是全部,温迪还从聚居地的大屋里翻到了一块手表,正戴在她的手腕上,还有一袋木头,用来烧火,最后是六粒子弹。子弹不是空心的,肯定能用,但温迪并没有在子弹附近找到枪,怀疑是被聚居地的老大带走了。她一想也是,聚居地里留下了一个刺头阿帆,他怎么可能在家留枪?万一被阿帆找到,谁知道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会做什么事情呢?不过,即便没找到枪,温迪也仍旧将子弹带走,还将其中一颗用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当项链。她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东西,这是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子弹,哪怕无人欣赏,她也要挂着它。除了维生素和绷带,温迪并未带走其他药品。倒不是没有,她也翻到了一些药物,但是那些药物都装在无包装的瓶子里,表面并未写上它们的品名和用处,所以,温迪无法识别,更不敢使用。反正,她有葫芦酒,并不需要担心生病受伤。她之前会担心,主要是担心喝酒后晕倒一天,醒来会遇到饥饿和口渴等问题,但现在她已经不缺食物和水,因此,那些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温迪将所有物资全部清点一遍,整理好再放回口袋,挂在骆驼背上。她默默在被单上躺下,仰望着星空,渐渐合拢双眼睡着。温迪有一个临时目标,要赶往石山的北方。与金沙河平行的西面有一处戈壁滩,那里有一个村庄的遗址,可以临时休息。明天,她要在那过夜。第382章 第020日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温迪睁开双眼,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当即朝反方向撇脸,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自从进入沙漠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晚上入睡,早上醒来,这才是正常的作息。她发了几秒的呆,抬起手臂低头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呃,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她甩了甩头,听到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才觉得松快。两米外,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很安静,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幸好,看来它睡得很香,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不过,已经过了一夜,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她也不得不做了。在此之前,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放到骆驼身上,自己也爬上去,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请它起床并起身。骆驼被养得很好,极其乖顺,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昭显它的苏醒。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接着,缓缓直起身,直到将四肢都打直。温迪展开地图,确认方向,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可是,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转向,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到时候,家里有她和黑毛,再加一阿黄,一骆驼,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幸好不能养,要不,以阿黄易躁的脾气,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想多了,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第一,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跑到村庄去住,那还不如直接回家。反正距离差不多,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当天回聚居地。第二,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画了几个三角形,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除非是傻子,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根据温迪的猜测,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所以,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统一计算后,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就有这么远。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可以烧火取暖,以及煮菜。她可以吃热的了!对,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可是,温迪进沙漠这么久,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就没尝过热的东西。吃的都是些什么?沙枣……干枣……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然后呢?没了!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当然,也怪条件不足,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那得是什么味道!得……多恶心啊?以她当时的条件,就算煮一碗蛇汤,她也不敢喝,没盐。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她没了蛇肉,但她能烧火,有锅,有食材,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双腿获得了休息,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披在身上,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这下,从头到脚彻底安全,与阳光无缘,虽然捂起来挺闷的,但幸好她骑着骆驼,不用走路,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想想前情,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喝完了再续水,重新将它倒满就行。骆驼安静地朝前走,她盯着手表,每隔几分钟就打开葫芦喝一口,含在嘴里,觉得水变热了或者是嘴麻了就咽下去,休息一会儿,看表再喝。除了看时间,她还要不断看指北针,观察周围地形,与地图上的标注对应,推测自己现在大约到达了图上的什么位置。等时间来到中午,温迪骑着骆驼已走完石山到戈壁滩之间十分之七的路程。继续走?接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的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一瓶橄榄油、一罐辣椒粉、一罐盐、一罐白胡椒。温迪盯着盐罐看了一会儿,想不通,她离开盐漠时已经带走一些盐了,怎么还从聚居地里拿走一罐盐呢?不过,她仔细想一想,倒也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盐漠里的盐毕竟是野外产物,不知道会否混合一些杂质。而聚居地里的盐都是食用精盐,经过聚居地里所有淘金者的亲身验证,绝对安全。这么看,倒还是吃这个放心。余下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什么都有,温迪小心地拿出来,不敢磕碰。大口袋里是一个个稍小的袋子,全部都是布袋子,而且这些布袋都长得挺花的。当然,温迪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布袋?是她用剪刀剪碎了一张被单,临时改成一个个布袋,给自己淘到的物资做分装。毕竟,单说食物,有荤有素,有新鲜的有流水线工业产物,还有一些水果,肯定不能全放在一堆,一是会串味,二是互相影响,如果有食物损坏了,它的腐烂性会迅速蔓延到其他食物上,用布袋分装隔开则可以延缓甚至避免这种现象。温迪将布袋分开放好,再一个个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些布袋从外表看长得差不多,但里面装的东西却有很大差别。有一袋是洋葱,有一袋是辣椒,还有一袋是土豆,这些都算是素菜范围;肉最少,只有一袋牛肉干,没了。不过,温迪还从这些淘金者的房间里,搜出了三盒饼干,以及二十四盒罐头,罐头里什么都有,有鱼罐头,有肉罐头,也有蔬果罐头,算是最超值的,数量多,种类也不少。除此之外,温迪还从厨房里找到一盒脱水蔬菜包,这些蔬菜包都是小包装的,拆开放入开水就能泡成一碗汤。还有一袋麦饼,三个哈密瓜、一袋橙子,一袋葡萄。肉类,蔬菜,水果,零食,全给她找齐了。她甚至还翻到了一瓶糖果,从外观看是五颜六色的硬糖,温迪尝了一颗,是草莓味,很甜。食物主要是这些,拿出来前,温迪已经把所有需要清洗的都洗了一遍,无论是土豆还是葡萄,全都非常干净。她抓了一把葡萄当夜宵,剩下的重新收好,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再次排列,依序放回口袋,再和水袋连接在一起,挂到骆驼的背上。接下来要清点的物资就是非食用的东西了,全都是次要物品。温迪将两个口袋拿出来,这些东西非常多,但要论总重量其实比水和食物更轻一些。因为这些物资里还包含了一些衣服和被单等物,温迪尽量多拿,反正有骆驼带着,拿多一些以后遇到意外状况也好解决。这些衣服和被单加起来倒是不重,但鼓鼓囊囊总能包裹住一些空气,无法按压至平,因此鼓鼓堆鼓鼓,也就塞满了一口袋。光这些衣服和被单就占了一口袋,温迪往里面看了眼,居然除了衣服和被单就没别的了,于是又重新将口袋合上。没什么可看的,总不能打开看花样吧?不过,她倒是对口袋里仅有的一条围巾感兴趣,先拿出来,今晚垫脑袋当枕头,明早缠头顶当帽子或头巾,它蛮长的,说不定还能遮住半张脸,彻彻底底给头保湿。围巾是纯白色的,丝质,摸上去手感极好,很舒服。另一个口袋里装的品种可就多了:首先是一卷绳子,明显是现代工艺产物,非常结实;接下来是五卷卫生纸和两卷绷带,温迪不需要药品类的东西,但是她可以利用绷带用到其他地方,所以也拿走了。然后再拿出来的是一些小东西,比如开罐器、梳子、剪刀、两把水果刀、一块案板、三个铁盒。铁盒很重要,金属质地可以用来做锅,又小,易携带。剩下的还有一瓶漱口水、一瓶sg花露水可防虫、一个手摇充电的手电筒、一支笔、一个拍立得。笔并不是写字用的笔,而是录音笔,温迪总觉得这玩意自己能用得上,因此下意识将它拿走了。这些不是全部,温迪还从聚居地的大屋里翻到了一块手表,正戴在她的手腕上,还有一袋木头,用来烧火,最后是六粒子弹。子弹不是空心的,肯定能用,但温迪并没有在子弹附近找到枪,怀疑是被聚居地的老大带走了。她一想也是,聚居地里留下了一个刺头阿帆,他怎么可能在家留枪?万一被阿帆找到,谁知道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会做什么事情呢?不过,即便没找到枪,温迪也仍旧将子弹带走,还将其中一颗用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当项链。她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东西,这是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子弹,哪怕无人欣赏,她也要挂着它。除了维生素和绷带,温迪并未带走其他药品。倒不是没有,她也翻到了一些药物,但是那些药物都装在无包装的瓶子里,表面并未写上它们的品名和用处,所以,温迪无法识别,更不敢使用。反正,她有葫芦酒,并不需要担心生病受伤。她之前会担心,主要是担心喝酒后晕倒一天,醒来会遇到饥饿和口渴等问题,但现在她已经不缺食物和水,因此,那些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温迪将所有物资全部清点一遍,整理好再放回口袋,挂在骆驼背上。她默默在被单上躺下,仰望着星空,渐渐合拢双眼睡着。温迪有一个临时目标,要赶往石山的北方。与金沙河平行的西面有一处戈壁滩,那里有一个村庄的遗址,可以临时休息。明天,她要在那过夜。第382章 第020日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温迪睁开双眼,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当即朝反方向撇脸,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自从进入沙漠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晚上入睡,早上醒来,这才是正常的作息。她发了几秒的呆,抬起手臂低头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呃,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她甩了甩头,听到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才觉得松快。两米外,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很安静,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幸好,看来它睡得很香,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不过,已经过了一夜,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她也不得不做了。在此之前,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放到骆驼身上,自己也爬上去,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请它起床并起身。骆驼被养得很好,极其乖顺,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昭显它的苏醒。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接着,缓缓直起身,直到将四肢都打直。温迪展开地图,确认方向,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可是,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转向,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到时候,家里有她和黑毛,再加一阿黄,一骆驼,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幸好不能养,要不,以阿黄易躁的脾气,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想多了,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第一,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跑到村庄去住,那还不如直接回家。反正距离差不多,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当天回聚居地。第二,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画了几个三角形,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除非是傻子,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根据温迪的猜测,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所以,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统一计算后,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就有这么远。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可以烧火取暖,以及煮菜。她可以吃热的了!对,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可是,温迪进沙漠这么久,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就没尝过热的东西。吃的都是些什么?沙枣……干枣……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然后呢?没了!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当然,也怪条件不足,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那得是什么味道!得……多恶心啊?以她当时的条件,就算煮一碗蛇汤,她也不敢喝,没盐。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她没了蛇肉,但她能烧火,有锅,有食材,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双腿获得了休息,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披在身上,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这下,从头到脚彻底安全,与阳光无缘,虽然捂起来挺闷的,但幸好她骑着骆驼,不用走路,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想想前情,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喝完了再续水,重新将它倒满就行。骆驼安静地朝前走,她盯着手表,每隔几分钟就打开葫芦喝一口,含在嘴里,觉得水变热了或者是嘴麻了就咽下去,休息一会儿,看表再喝。除了看时间,她还要不断看指北针,观察周围地形,与地图上的标注对应,推测自己现在大约到达了图上的什么位置。等时间来到中午,温迪骑着骆驼已走完石山到戈壁滩之间十分之七的路程。继续走?接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的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一瓶橄榄油、一罐辣椒粉、一罐盐、一罐白胡椒。温迪盯着盐罐看了一会儿,想不通,她离开盐漠时已经带走一些盐了,怎么还从聚居地里拿走一罐盐呢?不过,她仔细想一想,倒也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盐漠里的盐毕竟是野外产物,不知道会否混合一些杂质。而聚居地里的盐都是食用精盐,经过聚居地里所有淘金者的亲身验证,绝对安全。这么看,倒还是吃这个放心。余下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什么都有,温迪小心地拿出来,不敢磕碰。大口袋里是一个个稍小的袋子,全部都是布袋子,而且这些布袋都长得挺花的。当然,温迪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布袋?是她用剪刀剪碎了一张被单,临时改成一个个布袋,给自己淘到的物资做分装。毕竟,单说食物,有荤有素,有新鲜的有流水线工业产物,还有一些水果,肯定不能全放在一堆,一是会串味,二是互相影响,如果有食物损坏了,它的腐烂性会迅速蔓延到其他食物上,用布袋分装隔开则可以延缓甚至避免这种现象。温迪将布袋分开放好,再一个个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些布袋从外表看长得差不多,但里面装的东西却有很大差别。有一袋是洋葱,有一袋是辣椒,还有一袋是土豆,这些都算是素菜范围;肉最少,只有一袋牛肉干,没了。不过,温迪还从这些淘金者的房间里,搜出了三盒饼干,以及二十四盒罐头,罐头里什么都有,有鱼罐头,有肉罐头,也有蔬果罐头,算是最超值的,数量多,种类也不少。除此之外,温迪还从厨房里找到一盒脱水蔬菜包,这些蔬菜包都是小包装的,拆开放入开水就能泡成一碗汤。还有一袋麦饼,三个哈密瓜、一袋橙子,一袋葡萄。肉类,蔬菜,水果,零食,全给她找齐了。她甚至还翻到了一瓶糖果,从外观看是五颜六色的硬糖,温迪尝了一颗,是草莓味,很甜。食物主要是这些,拿出来前,温迪已经把所有需要清洗的都洗了一遍,无论是土豆还是葡萄,全都非常干净。她抓了一把葡萄当夜宵,剩下的重新收好,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再次排列,依序放回口袋,再和水袋连接在一起,挂到骆驼的背上。接下来要清点的物资就是非食用的东西了,全都是次要物品。温迪将两个口袋拿出来,这些东西非常多,但要论总重量其实比水和食物更轻一些。因为这些物资里还包含了一些衣服和被单等物,温迪尽量多拿,反正有骆驼带着,拿多一些以后遇到意外状况也好解决。这些衣服和被单加起来倒是不重,但鼓鼓囊囊总能包裹住一些空气,无法按压至平,因此鼓鼓堆鼓鼓,也就塞满了一口袋。光这些衣服和被单就占了一口袋,温迪往里面看了眼,居然除了衣服和被单就没别的了,于是又重新将口袋合上。没什么可看的,总不能打开看花样吧?不过,她倒是对口袋里仅有的一条围巾感兴趣,先拿出来,今晚垫脑袋当枕头,明早缠头顶当帽子或头巾,它蛮长的,说不定还能遮住半张脸,彻彻底底给头保湿。围巾是纯白色的,丝质,摸上去手感极好,很舒服。另一个口袋里装的品种可就多了:首先是一卷绳子,明显是现代工艺产物,非常结实;接下来是五卷卫生纸和两卷绷带,温迪不需要药品类的东西,但是她可以利用绷带用到其他地方,所以也拿走了。然后再拿出来的是一些小东西,比如开罐器、梳子、剪刀、两把水果刀、一块案板、三个铁盒。铁盒很重要,金属质地可以用来做锅,又小,易携带。剩下的还有一瓶漱口水、一瓶sg花露水可防虫、一个手摇充电的手电筒、一支笔、一个拍立得。笔并不是写字用的笔,而是录音笔,温迪总觉得这玩意自己能用得上,因此下意识将它拿走了。这些不是全部,温迪还从聚居地的大屋里翻到了一块手表,正戴在她的手腕上,还有一袋木头,用来烧火,最后是六粒子弹。子弹不是空心的,肯定能用,但温迪并没有在子弹附近找到枪,怀疑是被聚居地的老大带走了。她一想也是,聚居地里留下了一个刺头阿帆,他怎么可能在家留枪?万一被阿帆找到,谁知道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会做什么事情呢?不过,即便没找到枪,温迪也仍旧将子弹带走,还将其中一颗用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当项链。她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东西,这是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子弹,哪怕无人欣赏,她也要挂着它。除了维生素和绷带,温迪并未带走其他药品。倒不是没有,她也翻到了一些药物,但是那些药物都装在无包装的瓶子里,表面并未写上它们的品名和用处,所以,温迪无法识别,更不敢使用。反正,她有葫芦酒,并不需要担心生病受伤。她之前会担心,主要是担心喝酒后晕倒一天,醒来会遇到饥饿和口渴等问题,但现在她已经不缺食物和水,因此,那些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温迪将所有物资全部清点一遍,整理好再放回口袋,挂在骆驼背上。她默默在被单上躺下,仰望着星空,渐渐合拢双眼睡着。温迪有一个临时目标,要赶往石山的北方。与金沙河平行的西面有一处戈壁滩,那里有一个村庄的遗址,可以临时休息。明天,她要在那过夜。第382章 第020日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温迪睁开双眼,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当即朝反方向撇脸,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自从进入沙漠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晚上入睡,早上醒来,这才是正常的作息。她发了几秒的呆,抬起手臂低头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呃,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她甩了甩头,听到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才觉得松快。两米外,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很安静,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幸好,看来它睡得很香,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不过,已经过了一夜,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她也不得不做了。在此之前,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放到骆驼身上,自己也爬上去,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请它起床并起身。骆驼被养得很好,极其乖顺,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昭显它的苏醒。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接着,缓缓直起身,直到将四肢都打直。温迪展开地图,确认方向,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可是,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转向,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到时候,家里有她和黑毛,再加一阿黄,一骆驼,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幸好不能养,要不,以阿黄易躁的脾气,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想多了,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第一,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跑到村庄去住,那还不如直接回家。反正距离差不多,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当天回聚居地。第二,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画了几个三角形,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除非是傻子,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根据温迪的猜测,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所以,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统一计算后,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就有这么远。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可以烧火取暖,以及煮菜。她可以吃热的了!对,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可是,温迪进沙漠这么久,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就没尝过热的东西。吃的都是些什么?沙枣……干枣……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然后呢?没了!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当然,也怪条件不足,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那得是什么味道!得……多恶心啊?以她当时的条件,就算煮一碗蛇汤,她也不敢喝,没盐。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她没了蛇肉,但她能烧火,有锅,有食材,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双腿获得了休息,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披在身上,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这下,从头到脚彻底安全,与阳光无缘,虽然捂起来挺闷的,但幸好她骑着骆驼,不用走路,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想想前情,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喝完了再续水,重新将它倒满就行。骆驼安静地朝前走,她盯着手表,每隔几分钟就打开葫芦喝一口,含在嘴里,觉得水变热了或者是嘴麻了就咽下去,休息一会儿,看表再喝。除了看时间,她还要不断看指北针,观察周围地形,与地图上的标注对应,推测自己现在大约到达了图上的什么位置。等时间来到中午,温迪骑着骆驼已走完石山到戈壁滩之间十分之七的路程。继续走?接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的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一瓶橄榄油、一罐辣椒粉、一罐盐、一罐白胡椒。温迪盯着盐罐看了一会儿,想不通,她离开盐漠时已经带走一些盐了,怎么还从聚居地里拿走一罐盐呢?不过,她仔细想一想,倒也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盐漠里的盐毕竟是野外产物,不知道会否混合一些杂质。而聚居地里的盐都是食用精盐,经过聚居地里所有淘金者的亲身验证,绝对安全。这么看,倒还是吃这个放心。余下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什么都有,温迪小心地拿出来,不敢磕碰。大口袋里是一个个稍小的袋子,全部都是布袋子,而且这些布袋都长得挺花的。当然,温迪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布袋?是她用剪刀剪碎了一张被单,临时改成一个个布袋,给自己淘到的物资做分装。毕竟,单说食物,有荤有素,有新鲜的有流水线工业产物,还有一些水果,肯定不能全放在一堆,一是会串味,二是互相影响,如果有食物损坏了,它的腐烂性会迅速蔓延到其他食物上,用布袋分装隔开则可以延缓甚至避免这种现象。温迪将布袋分开放好,再一个个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些布袋从外表看长得差不多,但里面装的东西却有很大差别。有一袋是洋葱,有一袋是辣椒,还有一袋是土豆,这些都算是素菜范围;肉最少,只有一袋牛肉干,没了。不过,温迪还从这些淘金者的房间里,搜出了三盒饼干,以及二十四盒罐头,罐头里什么都有,有鱼罐头,有肉罐头,也有蔬果罐头,算是最超值的,数量多,种类也不少。除此之外,温迪还从厨房里找到一盒脱水蔬菜包,这些蔬菜包都是小包装的,拆开放入开水就能泡成一碗汤。还有一袋麦饼,三个哈密瓜、一袋橙子,一袋葡萄。肉类,蔬菜,水果,零食,全给她找齐了。她甚至还翻到了一瓶糖果,从外观看是五颜六色的硬糖,温迪尝了一颗,是草莓味,很甜。食物主要是这些,拿出来前,温迪已经把所有需要清洗的都洗了一遍,无论是土豆还是葡萄,全都非常干净。她抓了一把葡萄当夜宵,剩下的重新收好,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再次排列,依序放回口袋,再和水袋连接在一起,挂到骆驼的背上。接下来要清点的物资就是非食用的东西了,全都是次要物品。温迪将两个口袋拿出来,这些东西非常多,但要论总重量其实比水和食物更轻一些。因为这些物资里还包含了一些衣服和被单等物,温迪尽量多拿,反正有骆驼带着,拿多一些以后遇到意外状况也好解决。这些衣服和被单加起来倒是不重,但鼓鼓囊囊总能包裹住一些空气,无法按压至平,因此鼓鼓堆鼓鼓,也就塞满了一口袋。光这些衣服和被单就占了一口袋,温迪往里面看了眼,居然除了衣服和被单就没别的了,于是又重新将口袋合上。没什么可看的,总不能打开看花样吧?不过,她倒是对口袋里仅有的一条围巾感兴趣,先拿出来,今晚垫脑袋当枕头,明早缠头顶当帽子或头巾,它蛮长的,说不定还能遮住半张脸,彻彻底底给头保湿。围巾是纯白色的,丝质,摸上去手感极好,很舒服。另一个口袋里装的品种可就多了:首先是一卷绳子,明显是现代工艺产物,非常结实;接下来是五卷卫生纸和两卷绷带,温迪不需要药品类的东西,但是她可以利用绷带用到其他地方,所以也拿走了。然后再拿出来的是一些小东西,比如开罐器、梳子、剪刀、两把水果刀、一块案板、三个铁盒。铁盒很重要,金属质地可以用来做锅,又小,易携带。剩下的还有一瓶漱口水、一瓶sg花露水可防虫、一个手摇充电的手电筒、一支笔、一个拍立得。笔并不是写字用的笔,而是录音笔,温迪总觉得这玩意自己能用得上,因此下意识将它拿走了。这些不是全部,温迪还从聚居地的大屋里翻到了一块手表,正戴在她的手腕上,还有一袋木头,用来烧火,最后是六粒子弹。子弹不是空心的,肯定能用,但温迪并没有在子弹附近找到枪,怀疑是被聚居地的老大带走了。她一想也是,聚居地里留下了一个刺头阿帆,他怎么可能在家留枪?万一被阿帆找到,谁知道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会做什么事情呢?不过,即便没找到枪,温迪也仍旧将子弹带走,还将其中一颗用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当项链。她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东西,这是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子弹,哪怕无人欣赏,她也要挂着它。除了维生素和绷带,温迪并未带走其他药品。倒不是没有,她也翻到了一些药物,但是那些药物都装在无包装的瓶子里,表面并未写上它们的品名和用处,所以,温迪无法识别,更不敢使用。反正,她有葫芦酒,并不需要担心生病受伤。她之前会担心,主要是担心喝酒后晕倒一天,醒来会遇到饥饿和口渴等问题,但现在她已经不缺食物和水,因此,那些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温迪将所有物资全部清点一遍,整理好再放回口袋,挂在骆驼背上。她默默在被单上躺下,仰望着星空,渐渐合拢双眼睡着。温迪有一个临时目标,要赶往石山的北方。与金沙河平行的西面有一处戈壁滩,那里有一个村庄的遗址,可以临时休息。明天,她要在那过夜。第382章 第020日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温迪睁开双眼,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当即朝反方向撇脸,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自从进入沙漠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晚上入睡,早上醒来,这才是正常的作息。她发了几秒的呆,抬起手臂低头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呃,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她甩了甩头,听到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才觉得松快。两米外,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很安静,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幸好,看来它睡得很香,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不过,已经过了一夜,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她也不得不做了。在此之前,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放到骆驼身上,自己也爬上去,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请它起床并起身。骆驼被养得很好,极其乖顺,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昭显它的苏醒。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接着,缓缓直起身,直到将四肢都打直。温迪展开地图,确认方向,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可是,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转向,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到时候,家里有她和黑毛,再加一阿黄,一骆驼,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幸好不能养,要不,以阿黄易躁的脾气,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想多了,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第一,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跑到村庄去住,那还不如直接回家。反正距离差不多,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当天回聚居地。第二,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画了几个三角形,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除非是傻子,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根据温迪的猜测,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所以,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统一计算后,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就有这么远。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可以烧火取暖,以及煮菜。她可以吃热的了!对,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可是,温迪进沙漠这么久,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就没尝过热的东西。吃的都是些什么?沙枣……干枣……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然后呢?没了!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当然,也怪条件不足,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那得是什么味道!得……多恶心啊?以她当时的条件,就算煮一碗蛇汤,她也不敢喝,没盐。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她没了蛇肉,但她能烧火,有锅,有食材,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双腿获得了休息,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披在身上,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这下,从头到脚彻底安全,与阳光无缘,虽然捂起来挺闷的,但幸好她骑着骆驼,不用走路,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想想前情,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喝完了再续水,重新将它倒满就行。骆驼安静地朝前走,她盯着手表,每隔几分钟就打开葫芦喝一口,含在嘴里,觉得水变热了或者是嘴麻了就咽下去,休息一会儿,看表再喝。除了看时间,她还要不断看指北针,观察周围地形,与地图上的标注对应,推测自己现在大约到达了图上的什么位置。等时间来到中午,温迪骑着骆驼已走完石山到戈壁滩之间十分之七的路程。继续走?接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的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一瓶橄榄油、一罐辣椒粉、一罐盐、一罐白胡椒。温迪盯着盐罐看了一会儿,想不通,她离开盐漠时已经带走一些盐了,怎么还从聚居地里拿走一罐盐呢?不过,她仔细想一想,倒也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盐漠里的盐毕竟是野外产物,不知道会否混合一些杂质。而聚居地里的盐都是食用精盐,经过聚居地里所有淘金者的亲身验证,绝对安全。这么看,倒还是吃这个放心。余下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什么都有,温迪小心地拿出来,不敢磕碰。大口袋里是一个个稍小的袋子,全部都是布袋子,而且这些布袋都长得挺花的。当然,温迪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布袋?是她用剪刀剪碎了一张被单,临时改成一个个布袋,给自己淘到的物资做分装。毕竟,单说食物,有荤有素,有新鲜的有流水线工业产物,还有一些水果,肯定不能全放在一堆,一是会串味,二是互相影响,如果有食物损坏了,它的腐烂性会迅速蔓延到其他食物上,用布袋分装隔开则可以延缓甚至避免这种现象。温迪将布袋分开放好,再一个个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些布袋从外表看长得差不多,但里面装的东西却有很大差别。有一袋是洋葱,有一袋是辣椒,还有一袋是土豆,这些都算是素菜范围;肉最少,只有一袋牛肉干,没了。不过,温迪还从这些淘金者的房间里,搜出了三盒饼干,以及二十四盒罐头,罐头里什么都有,有鱼罐头,有肉罐头,也有蔬果罐头,算是最超值的,数量多,种类也不少。除此之外,温迪还从厨房里找到一盒脱水蔬菜包,这些蔬菜包都是小包装的,拆开放入开水就能泡成一碗汤。还有一袋麦饼,三个哈密瓜、一袋橙子,一袋葡萄。肉类,蔬菜,水果,零食,全给她找齐了。她甚至还翻到了一瓶糖果,从外观看是五颜六色的硬糖,温迪尝了一颗,是草莓味,很甜。食物主要是这些,拿出来前,温迪已经把所有需要清洗的都洗了一遍,无论是土豆还是葡萄,全都非常干净。她抓了一把葡萄当夜宵,剩下的重新收好,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再次排列,依序放回口袋,再和水袋连接在一起,挂到骆驼的背上。接下来要清点的物资就是非食用的东西了,全都是次要物品。温迪将两个口袋拿出来,这些东西非常多,但要论总重量其实比水和食物更轻一些。因为这些物资里还包含了一些衣服和被单等物,温迪尽量多拿,反正有骆驼带着,拿多一些以后遇到意外状况也好解决。这些衣服和被单加起来倒是不重,但鼓鼓囊囊总能包裹住一些空气,无法按压至平,因此鼓鼓堆鼓鼓,也就塞满了一口袋。光这些衣服和被单就占了一口袋,温迪往里面看了眼,居然除了衣服和被单就没别的了,于是又重新将口袋合上。没什么可看的,总不能打开看花样吧?不过,她倒是对口袋里仅有的一条围巾感兴趣,先拿出来,今晚垫脑袋当枕头,明早缠头顶当帽子或头巾,它蛮长的,说不定还能遮住半张脸,彻彻底底给头保湿。围巾是纯白色的,丝质,摸上去手感极好,很舒服。另一个口袋里装的品种可就多了:首先是一卷绳子,明显是现代工艺产物,非常结实;接下来是五卷卫生纸和两卷绷带,温迪不需要药品类的东西,但是她可以利用绷带用到其他地方,所以也拿走了。然后再拿出来的是一些小东西,比如开罐器、梳子、剪刀、两把水果刀、一块案板、三个铁盒。铁盒很重要,金属质地可以用来做锅,又小,易携带。剩下的还有一瓶漱口水、一瓶sg花露水可防虫、一个手摇充电的手电筒、一支笔、一个拍立得。笔并不是写字用的笔,而是录音笔,温迪总觉得这玩意自己能用得上,因此下意识将它拿走了。这些不是全部,温迪还从聚居地的大屋里翻到了一块手表,正戴在她的手腕上,还有一袋木头,用来烧火,最后是六粒子弹。子弹不是空心的,肯定能用,但温迪并没有在子弹附近找到枪,怀疑是被聚居地的老大带走了。她一想也是,聚居地里留下了一个刺头阿帆,他怎么可能在家留枪?万一被阿帆找到,谁知道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会做什么事情呢?不过,即便没找到枪,温迪也仍旧将子弹带走,还将其中一颗用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当项链。她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东西,这是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子弹,哪怕无人欣赏,她也要挂着它。除了维生素和绷带,温迪并未带走其他药品。倒不是没有,她也翻到了一些药物,但是那些药物都装在无包装的瓶子里,表面并未写上它们的品名和用处,所以,温迪无法识别,更不敢使用。反正,她有葫芦酒,并不需要担心生病受伤。她之前会担心,主要是担心喝酒后晕倒一天,醒来会遇到饥饿和口渴等问题,但现在她已经不缺食物和水,因此,那些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温迪将所有物资全部清点一遍,整理好再放回口袋,挂在骆驼背上。她默默在被单上躺下,仰望着星空,渐渐合拢双眼睡着。温迪有一个临时目标,要赶往石山的北方。与金沙河平行的西面有一处戈壁滩,那里有一个村庄的遗址,可以临时休息。明天,她要在那过夜。第382章 第020日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温迪睁开双眼,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当即朝反方向撇脸,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自从进入沙漠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晚上入睡,早上醒来,这才是正常的作息。她发了几秒的呆,抬起手臂低头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呃,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她甩了甩头,听到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才觉得松快。两米外,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很安静,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幸好,看来它睡得很香,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不过,已经过了一夜,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她也不得不做了。在此之前,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放到骆驼身上,自己也爬上去,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请它起床并起身。骆驼被养得很好,极其乖顺,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昭显它的苏醒。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接着,缓缓直起身,直到将四肢都打直。温迪展开地图,确认方向,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可是,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转向,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到时候,家里有她和黑毛,再加一阿黄,一骆驼,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幸好不能养,要不,以阿黄易躁的脾气,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想多了,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第一,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跑到村庄去住,那还不如直接回家。反正距离差不多,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当天回聚居地。第二,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画了几个三角形,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除非是傻子,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根据温迪的猜测,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所以,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统一计算后,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就有这么远。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可以烧火取暖,以及煮菜。她可以吃热的了!对,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可是,温迪进沙漠这么久,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就没尝过热的东西。吃的都是些什么?沙枣……干枣……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然后呢?没了!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当然,也怪条件不足,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那得是什么味道!得……多恶心啊?以她当时的条件,就算煮一碗蛇汤,她也不敢喝,没盐。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她没了蛇肉,但她能烧火,有锅,有食材,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双腿获得了休息,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披在身上,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这下,从头到脚彻底安全,与阳光无缘,虽然捂起来挺闷的,但幸好她骑着骆驼,不用走路,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想想前情,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喝完了再续水,重新将它倒满就行。骆驼安静地朝前走,她盯着手表,每隔几分钟就打开葫芦喝一口,含在嘴里,觉得水变热了或者是嘴麻了就咽下去,休息一会儿,看表再喝。除了看时间,她还要不断看指北针,观察周围地形,与地图上的标注对应,推测自己现在大约到达了图上的什么位置。等时间来到中午,温迪骑着骆驼已走完石山到戈壁滩之间十分之七的路程。继续走?接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的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一瓶橄榄油、一罐辣椒粉、一罐盐、一罐白胡椒。温迪盯着盐罐看了一会儿,想不通,她离开盐漠时已经带走一些盐了,怎么还从聚居地里拿走一罐盐呢?不过,她仔细想一想,倒也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盐漠里的盐毕竟是野外产物,不知道会否混合一些杂质。而聚居地里的盐都是食用精盐,经过聚居地里所有淘金者的亲身验证,绝对安全。这么看,倒还是吃这个放心。余下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什么都有,温迪小心地拿出来,不敢磕碰。大口袋里是一个个稍小的袋子,全部都是布袋子,而且这些布袋都长得挺花的。当然,温迪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布袋?是她用剪刀剪碎了一张被单,临时改成一个个布袋,给自己淘到的物资做分装。毕竟,单说食物,有荤有素,有新鲜的有流水线工业产物,还有一些水果,肯定不能全放在一堆,一是会串味,二是互相影响,如果有食物损坏了,它的腐烂性会迅速蔓延到其他食物上,用布袋分装隔开则可以延缓甚至避免这种现象。温迪将布袋分开放好,再一个个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些布袋从外表看长得差不多,但里面装的东西却有很大差别。有一袋是洋葱,有一袋是辣椒,还有一袋是土豆,这些都算是素菜范围;肉最少,只有一袋牛肉干,没了。不过,温迪还从这些淘金者的房间里,搜出了三盒饼干,以及二十四盒罐头,罐头里什么都有,有鱼罐头,有肉罐头,也有蔬果罐头,算是最超值的,数量多,种类也不少。除此之外,温迪还从厨房里找到一盒脱水蔬菜包,这些蔬菜包都是小包装的,拆开放入开水就能泡成一碗汤。还有一袋麦饼,三个哈密瓜、一袋橙子,一袋葡萄。肉类,蔬菜,水果,零食,全给她找齐了。她甚至还翻到了一瓶糖果,从外观看是五颜六色的硬糖,温迪尝了一颗,是草莓味,很甜。食物主要是这些,拿出来前,温迪已经把所有需要清洗的都洗了一遍,无论是土豆还是葡萄,全都非常干净。她抓了一把葡萄当夜宵,剩下的重新收好,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再次排列,依序放回口袋,再和水袋连接在一起,挂到骆驼的背上。接下来要清点的物资就是非食用的东西了,全都是次要物品。温迪将两个口袋拿出来,这些东西非常多,但要论总重量其实比水和食物更轻一些。因为这些物资里还包含了一些衣服和被单等物,温迪尽量多拿,反正有骆驼带着,拿多一些以后遇到意外状况也好解决。这些衣服和被单加起来倒是不重,但鼓鼓囊囊总能包裹住一些空气,无法按压至平,因此鼓鼓堆鼓鼓,也就塞满了一口袋。光这些衣服和被单就占了一口袋,温迪往里面看了眼,居然除了衣服和被单就没别的了,于是又重新将口袋合上。没什么可看的,总不能打开看花样吧?不过,她倒是对口袋里仅有的一条围巾感兴趣,先拿出来,今晚垫脑袋当枕头,明早缠头顶当帽子或头巾,它蛮长的,说不定还能遮住半张脸,彻彻底底给头保湿。围巾是纯白色的,丝质,摸上去手感极好,很舒服。另一个口袋里装的品种可就多了:首先是一卷绳子,明显是现代工艺产物,非常结实;接下来是五卷卫生纸和两卷绷带,温迪不需要药品类的东西,但是她可以利用绷带用到其他地方,所以也拿走了。然后再拿出来的是一些小东西,比如开罐器、梳子、剪刀、两把水果刀、一块案板、三个铁盒。铁盒很重要,金属质地可以用来做锅,又小,易携带。剩下的还有一瓶漱口水、一瓶sg花露水可防虫、一个手摇充电的手电筒、一支笔、一个拍立得。笔并不是写字用的笔,而是录音笔,温迪总觉得这玩意自己能用得上,因此下意识将它拿走了。这些不是全部,温迪还从聚居地的大屋里翻到了一块手表,正戴在她的手腕上,还有一袋木头,用来烧火,最后是六粒子弹。子弹不是空心的,肯定能用,但温迪并没有在子弹附近找到枪,怀疑是被聚居地的老大带走了。她一想也是,聚居地里留下了一个刺头阿帆,他怎么可能在家留枪?万一被阿帆找到,谁知道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会做什么事情呢?不过,即便没找到枪,温迪也仍旧将子弹带走,还将其中一颗用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当项链。她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东西,这是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子弹,哪怕无人欣赏,她也要挂着它。除了维生素和绷带,温迪并未带走其他药品。倒不是没有,她也翻到了一些药物,但是那些药物都装在无包装的瓶子里,表面并未写上它们的品名和用处,所以,温迪无法识别,更不敢使用。反正,她有葫芦酒,并不需要担心生病受伤。她之前会担心,主要是担心喝酒后晕倒一天,醒来会遇到饥饿和口渴等问题,但现在她已经不缺食物和水,因此,那些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温迪将所有物资全部清点一遍,整理好再放回口袋,挂在骆驼背上。她默默在被单上躺下,仰望着星空,渐渐合拢双眼睡着。温迪有一个临时目标,要赶往石山的北方。与金沙河平行的西面有一处戈壁滩,那里有一个村庄的遗址,可以临时休息。明天,她要在那过夜。第382章 第020日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温迪睁开双眼,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当即朝反方向撇脸,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自从进入沙漠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晚上入睡,早上醒来,这才是正常的作息。她发了几秒的呆,抬起手臂低头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呃,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她甩了甩头,听到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才觉得松快。两米外,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很安静,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幸好,看来它睡得很香,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不过,已经过了一夜,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她也不得不做了。在此之前,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放到骆驼身上,自己也爬上去,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请它起床并起身。骆驼被养得很好,极其乖顺,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昭显它的苏醒。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接着,缓缓直起身,直到将四肢都打直。温迪展开地图,确认方向,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可是,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转向,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到时候,家里有她和黑毛,再加一阿黄,一骆驼,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幸好不能养,要不,以阿黄易躁的脾气,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想多了,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第一,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跑到村庄去住,那还不如直接回家。反正距离差不多,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当天回聚居地。第二,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画了几个三角形,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除非是傻子,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根据温迪的猜测,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所以,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统一计算后,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就有这么远。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可以烧火取暖,以及煮菜。她可以吃热的了!对,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可是,温迪进沙漠这么久,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就没尝过热的东西。吃的都是些什么?沙枣……干枣……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然后呢?没了!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当然,也怪条件不足,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那得是什么味道!得……多恶心啊?以她当时的条件,就算煮一碗蛇汤,她也不敢喝,没盐。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她没了蛇肉,但她能烧火,有锅,有食材,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双腿获得了休息,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披在身上,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这下,从头到脚彻底安全,与阳光无缘,虽然捂起来挺闷的,但幸好她骑着骆驼,不用走路,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想想前情,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喝完了再续水,重新将它倒满就行。骆驼安静地朝前走,她盯着手表,每隔几分钟就打开葫芦喝一口,含在嘴里,觉得水变热了或者是嘴麻了就咽下去,休息一会儿,看表再喝。除了看时间,她还要不断看指北针,观察周围地形,与地图上的标注对应,推测自己现在大约到达了图上的什么位置。等时间来到中午,温迪骑着骆驼已走完石山到戈壁滩之间十分之七的路程。继续走?接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的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一瓶橄榄油、一罐辣椒粉、一罐盐、一罐白胡椒。温迪盯着盐罐看了一会儿,想不通,她离开盐漠时已经带走一些盐了,怎么还从聚居地里拿走一罐盐呢?不过,她仔细想一想,倒也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盐漠里的盐毕竟是野外产物,不知道会否混合一些杂质。而聚居地里的盐都是食用精盐,经过聚居地里所有淘金者的亲身验证,绝对安全。这么看,倒还是吃这个放心。余下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什么都有,温迪小心地拿出来,不敢磕碰。大口袋里是一个个稍小的袋子,全部都是布袋子,而且这些布袋都长得挺花的。当然,温迪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布袋?是她用剪刀剪碎了一张被单,临时改成一个个布袋,给自己淘到的物资做分装。毕竟,单说食物,有荤有素,有新鲜的有流水线工业产物,还有一些水果,肯定不能全放在一堆,一是会串味,二是互相影响,如果有食物损坏了,它的腐烂性会迅速蔓延到其他食物上,用布袋分装隔开则可以延缓甚至避免这种现象。温迪将布袋分开放好,再一个个打开,就能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些布袋从外表看长得差不多,但里面装的东西却有很大差别。有一袋是洋葱,有一袋是辣椒,还有一袋是土豆,这些都算是素菜范围;肉最少,只有一袋牛肉干,没了。不过,温迪还从这些淘金者的房间里,搜出了三盒饼干,以及二十四盒罐头,罐头里什么都有,有鱼罐头,有肉罐头,也有蔬果罐头,算是最超值的,数量多,种类也不少。除此之外,温迪还从厨房里找到一盒脱水蔬菜包,这些蔬菜包都是小包装的,拆开放入开水就能泡成一碗汤。还有一袋麦饼,三个哈密瓜、一袋橙子,一袋葡萄。肉类,蔬菜,水果,零食,全给她找齐了。她甚至还翻到了一瓶糖果,从外观看是五颜六色的硬糖,温迪尝了一颗,是草莓味,很甜。食物主要是这些,拿出来前,温迪已经把所有需要清洗的都洗了一遍,无论是土豆还是葡萄,全都非常干净。她抓了一把葡萄当夜宵,剩下的重新收好,按照从重到轻的次序再次排列,依序放回口袋,再和水袋连接在一起,挂到骆驼的背上。接下来要清点的物资就是非食用的东西了,全都是次要物品。温迪将两个口袋拿出来,这些东西非常多,但要论总重量其实比水和食物更轻一些。因为这些物资里还包含了一些衣服和被单等物,温迪尽量多拿,反正有骆驼带着,拿多一些以后遇到意外状况也好解决。这些衣服和被单加起来倒是不重,但鼓鼓囊囊总能包裹住一些空气,无法按压至平,因此鼓鼓堆鼓鼓,也就塞满了一口袋。光这些衣服和被单就占了一口袋,温迪往里面看了眼,居然除了衣服和被单就没别的了,于是又重新将口袋合上。没什么可看的,总不能打开看花样吧?不过,她倒是对口袋里仅有的一条围巾感兴趣,先拿出来,今晚垫脑袋当枕头,明早缠头顶当帽子或头巾,它蛮长的,说不定还能遮住半张脸,彻彻底底给头保湿。围巾是纯白色的,丝质,摸上去手感极好,很舒服。另一个口袋里装的品种可就多了:首先是一卷绳子,明显是现代工艺产物,非常结实;接下来是五卷卫生纸和两卷绷带,温迪不需要药品类的东西,但是她可以利用绷带用到其他地方,所以也拿走了。然后再拿出来的是一些小东西,比如开罐器、梳子、剪刀、两把水果刀、一块案板、三个铁盒。铁盒很重要,金属质地可以用来做锅,又小,易携带。剩下的还有一瓶漱口水、一瓶sg花露水可防虫、一个手摇充电的手电筒、一支笔、一个拍立得。笔并不是写字用的笔,而是录音笔,温迪总觉得这玩意自己能用得上,因此下意识将它拿走了。这些不是全部,温迪还从聚居地的大屋里翻到了一块手表,正戴在她的手腕上,还有一袋木头,用来烧火,最后是六粒子弹。子弹不是空心的,肯定能用,但温迪并没有在子弹附近找到枪,怀疑是被聚居地的老大带走了。她一想也是,聚居地里留下了一个刺头阿帆,他怎么可能在家留枪?万一被阿帆找到,谁知道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会做什么事情呢?不过,即便没找到枪,温迪也仍旧将子弹带走,还将其中一颗用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当项链。她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东西,这是头一次遇到真正的子弹,哪怕无人欣赏,她也要挂着它。除了维生素和绷带,温迪并未带走其他药品。倒不是没有,她也翻到了一些药物,但是那些药物都装在无包装的瓶子里,表面并未写上它们的品名和用处,所以,温迪无法识别,更不敢使用。反正,她有葫芦酒,并不需要担心生病受伤。她之前会担心,主要是担心喝酒后晕倒一天,醒来会遇到饥饿和口渴等问题,但现在她已经不缺食物和水,因此,那些问题早已经不是问题。温迪将所有物资全部清点一遍,整理好再放回口袋,挂在骆驼背上。她默默在被单上躺下,仰望着星空,渐渐合拢双眼睡着。温迪有一个临时目标,要赶往石山的北方。与金沙河平行的西面有一处戈壁滩,那里有一个村庄的遗址,可以临时休息。明天,她要在那过夜。第382章 第020日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温迪睁开双眼,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当即朝反方向撇脸,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自从进入沙漠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晚上入睡,早上醒来,这才是正常的作息。她发了几秒的呆,抬起手臂低头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呃,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她甩了甩头,听到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这才觉得松快。两米外,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很安静,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幸好,看来它睡得很香,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不过,已经过了一夜,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她也不得不做了。在此之前,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放到骆驼身上,自己也爬上去,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请它起床并起身。骆驼被养得很好,极其乖顺,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昭显它的苏醒。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接着,缓缓直起身,直到将四肢都打直。温迪展开地图,确认方向,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可是,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转向,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到时候,家里有她和黑毛,再加一阿黄,一骆驼,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幸好不能养,要不,以阿黄易躁的脾气,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想多了,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第一,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跑到村庄去住,那还不如直接回家。反正距离差不多,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当天回聚居地。第二,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画了几个三角形,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除非是傻子,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根据温迪的猜测,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所以,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统一计算后,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就有这么远。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可以烧火取暖,以及煮菜。她可以吃热的了!对,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可是,温迪进沙漠这么久,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就没尝过热的东西。吃的都是些什么?沙枣……干枣……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然后呢?没了!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当然,也怪条件不足,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那得是什么味道!得……多恶心啊?以她当时的条件,就算煮一碗蛇汤,她也不敢喝,没盐。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她没了蛇肉,但她能烧火,有锅,有食材,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双腿获得了休息,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披在身上,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这下,从头到脚彻底安全,与阳光无缘,虽然捂起来挺闷的,但幸好她骑着骆驼,不用走路,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想想前情,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喝完了再续水,重新将它倒满就行。骆驼安静地朝前走,她盯着手表,每隔几分钟就打开葫芦喝一口,含在嘴里,觉得水变热了或者是嘴麻了就咽下去,休息一会儿,看表再喝。除了看时间,她还要不断看指北针,观察周围地形,与地图上的标注对应,推测自己现在大约到达了图上的什么位置。等时间来到中午,温迪骑着骆驼已走完石山到戈壁滩之间十分之七的路程。继续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