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有效,待原告情绪稳定后,方可继续盘问。”法官。
秦隐挑了挑眉,只好作罢,而是开始盘问证人,第一个证人正是那名拍到照片的狗仔,长得贼眉鼠眼的。
秦隐一共问了他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他为何会出现在案发现场,第二个问题自然是关于那笔钱的来路。
狗仔第一个问题回答得很利索,什么他认识南茜,知道她是个演员,便一路跟踪她想拍点八卦,奈何正好撞到了案发现场。
“那个报警电话是你打的?”秦隐继续盘问。
狗仔眼神闪烁了一下,然后一点头,“没错,是我打的。”
“也就是,在你发现原告被我的当事人跟踪的时候,就已经打了报警电话?”
不然也没办法解释,警车赶到的如此及时。
狗仔愣了一下,旋即点头:“没错啊,我发现那人鬼鬼祟祟挺可疑的,以为他就是那个强奸狂魔,所以我就赶紧报警了,还好我报警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那我再问你,你确定当时除了我的当事人和原告在场之外,没有其他人了吗?五个混混有瞧见吗?”
狗仔摸了摸下巴像是在认真回忆,眼睛却左右转动,飘忽不定,旋即眸光猛地一亮道:
“噢我想起了,确实有五个混混经过,但都只是口头调戏了一下原告,估计他们发现了被告藏在暗处,所以很快就离开了。
之后被告就朝原告走了过去,佯装是要搭讪,可是趁原告一个不注意,突然兽性大发的将其乒,疯狂撕扯她的衣服,我本来是想上前去阻止的好来个英雄救美,但我没那个胆量,所以……”
“所以你就光顾着拍照了?还恰好只拍到了我的当事人正要实施性侵的一幕?难道之前发生打斗时一系列的事情你没有拍下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