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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 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午后。
非常平静、祥和的午后。
阳光照在客厅、照进厨房。赵清嶺趁着午睡前,把火锅丸子从冰箱里拿出来, 放着解冻。
家里没人,很安静。
齐危前几天回国了, 两个弟弟在念补习班, 而程彻正在隔壁的s市出差, 已经去了一个多星期。
名义是“出差”, 其实是去他爸爸公司帮忙。
赵清嶺老爸公司的一个蛮重要的运营副总, 前阵子被对手公司挖角了。程彻这次是跑过去帮忙收拾烂摊子,他在这方面很有经验, 据说力挽狂澜、备受瞩目。
还被新闻给拍了。
走在他爸爸身边,西装革履、不苟言笑,年轻又帅气。
s市那边的财经媒体,倒是没人知道程彻其实算是他们集团的“少主夫人”。
查背景也只查出来他是集团旗下“畅程国际”的二把手,不过鉴于“畅程国际”这两年也是业界有名的成绩斐然, 记者干脆纷纷把这人写成是集团的重要储备干部, 一通天花乱坠的吹。
吹程彻年轻有为,同时更是大吹特吹赵清嶺他爸狡兔三窟、始终藏着后手, 真不愧是商界老狐狸。
赵清嶺:“呵。”
媒体的带节奏,有时候真的清奇。
他那个爹,那么多年不干人事, 网上的风评最近却好得不得了。
就是因为他公开承认错误、回到了自己老妈的身边, 就获得了一片“浪子回头”的叫好声。
无数公众号、无数文章, 拿他妈的“最终胜利”跟许多著名富商们下场悲催的原配作对比, 一个劲说他妈“命好”、“守得云开见月明”,说他爸对糟糕之妻有情有义。
……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赵清嶺觉得荒谬。
虽然荒谬,但……好像也就只能这么荒谬着。
毕竟,他总不能去劝自己老妈,说你有点骨气,让那死老头滚。
因为首先,他妈本来就是不愿意让他爸滚的,那究竟是“爱”,还是某些女性“被封建礼教荼毒的从一而终”,赵清嶺不知道。但他妈的逻辑明显是——犯了多大的错误不要紧,只要肯回家就行。
老一辈人的一些逻辑观念,有时候也不好说他们什么。
再说,就实际情况上讲,他爸回家,确实对他妈也没什么不好的。
自从他回来以后,赵清嶺妈妈不但心情大好、恢复原本温温柔柔的样子再也不疯了,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升。
再度变得珠光宝气、奢侈高贵起来,又被无数当年看过她笑话的塑料姐妹们争相艳羡起来。
当然最终,赵清嶺能同意过年回家吃年夜饭、偶尔和父母和和气气地来往一下,都不是为了老妈。
而是因为程彻。
因为程彻劝他,让他再给那夫妻俩一次机会。
“之前,也是你让我原谅小驰,我才会试着去原谅他。”
“你瞧现在,在小筵的影响下,他也越来越像个好孩子了。也许以前的错,真的再也不会犯。”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没有遇见你,如果不是你劝我给他最后一次机会,他现在会变成怎样?而我又会变成怎样?”
“清嶺,是你让我觉得,应该对这个世界的万事万物,都应该……多抱有一丝丝期待。”
“所以,也许,你可以考虑一下。”
“试试看,也给叔叔阿姨最后一次机会。嗯?”
赵清嶺原本以为,经过那么多年的互相怨恨、互相折磨,再和父母见面、说话,一起过节,会很艰难。
他都是为了程彻,才很不情愿地出场。
但真的去了,却发现一切并没有想象中的糟糕——
他礼貌客气、僵硬疏离,好在父母那边,这些年里倒是也学会了礼貌客气和分寸感。在这样的氛围下,偶尔普普通通的一起吃饭、聊天,做出一家人的和乐融融,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困难。
……
把晚上一家人的火锅料全部准备好后,赵清嶺洗了洗手。
晚上程彻就回来了,还有两个孩子也放学了。两个孩子刚成年,近来是真的能吃,估计下午还得出去再买点肉,要不然到时候吃不饱,又得面对两个小东西控诉的眼神。
路过书房门口时,赵清嶺莫名停了下来。
他一向有着过人的第六感。
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牵引一样,推开房门,走进去,打开了书柜磨砂玻璃的门。
书架的其中一格专门空了出来,放着程彻的那个宝贝小盒子。
赵清嶺打开盒子。
里面依旧静静躺着枯黄的银杏叶,十年前用完的笔,球鞋鞋带,还有那本《基督山恩仇录》。
以及一只从来没有见过的小小盒子,安安静静躺在里面。
赵清嶺把小盒子拿起来,打开。
里面是一只朴素的、银白色的小戒指。
赵清嶺把戒指从盒子里拿出来,试戴了一下。
柔润的银色光泽,无名指大小刚刚好。
他对着阳光看了看,想起那个时候——程彻跟他说,会有一天买戒指给他。不告诉他,给他惊喜。
他还真的买了。
“但是,怎么选了个那么朴素的?”
赵清嶺其实想要更浮夸的,想要那种blingbling,戴出去所有人都会问,然后他可以大肆炫耀的那种。
他把戒指摘下来,却愣了愣——戒指的内侧,似乎刻了一个什么。
他仔细看。
竟是一颗小小的、简笔画一般的、歪七扭八的爱心。
一看就不可能是出自设计师之手,设计师不可能涂那么丑。
程彻是个很可爱的人,总是很害羞。他不擅长说“我爱你”,自然也不擅长写我爱你,于是就画了这么个丑东西。
真是服了,可把赵清嶺给逗笑了。
怎么会那么可爱。
然后,很奇怪的。他明明觉得好笑,咧开嘴,却莫名尝到了什么咸涩的东西。
……这太奇怪了。
赵清嶺仰起头,觉得自己简直神经病。
因为在这个时候掉眼泪,根本没有任何道理。
他并不是那种会被“感动到哭”的类型,毕竟他现满脑子里明明想的是,等彻彻晚上回来了,他可以拿这个戒指逗都他,弄到他面红耳赤。
多好,多开心,多有趣。
把他逗到羞愤欲死,再搂住他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