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珠一愣,福至心灵:“当然不是!我希望学医,是希望能让更多的女人不要因为避讳男大夫,而耽误了病情!更是希望让大家知道,其实女人也是可以当大夫,也是可以治病救人的!”
她学医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张婆子,可更是感受到,这个时空,女人生病后,因为各种避讳或者各种羞于启齿,而耽误了病情,最后小病拖成了大病,大病再拖到无药可救的悲哀。
都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刚来到这个时空,王家那个情况,连饭都吃不饱,最重要的自然就是填饱肚子,挣钱养家。
如今王家的日子好过了,也都有了各自的奔头,而她的私房也是满满当当的,不再为钱发愁了。
她也该做些自己想做,而且能做的事情了。
来到这个时空,来到这个世上一遭,总得留下点什么,证明自己来过的痕迹吧?
当然王永珠也清楚,理想总是很丰满,现实总是很骨感。
就算她能习得一身医术,也许并不被人接受,并不被人相信,就算如此,只要能帮助到张婆子一人,她也是知足的。
总要有人去尝试,先行一步,让后面的人看到,还有一线的希望才是。
杜太医见王永珠说到这些的时候,眼神明亮坚定,并没有躲闪退缩之意,心中先满意了三分。
不过却没有松口,只是问道:“要学医术,能吃苦吗?认字吗?”
王永珠有种回到过去课堂上,接受老师问话的错觉,老老实实的回答:“能吃苦!认识一些字,不多,但是可以学!”
王永珠的前身本来就因着偷懒不想干活,而跟着王永安学过,倒还真是将千字文,百家姓什么的也都能认全。
再者如今不是还有宋重锦吗?跟宋重锦成亲后,宋重锦为了给王永珠解闷,也偷偷捎带回一些杂记之类的书,两人到了晚上,宋重锦读经史子集,王永珠就看游记杂书之类的。
碰到不认识的字,不明白的意思,王永珠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十分虚心的求教。
宋重锦最是喜欢这样晚上独处的时光,彼此不打扰,却又互相陪伴着。
因此格外的热心,想到书中所说的红袖添香,也忍不住拉着王永珠磨墨,见王永珠虽然认字,可写出的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倒是每日都给王永珠布置任务,描红练字。
王永珠也知道自己的短板,这以前都是打字,写字的机会本来就少,钢笔字都只是普通,更别提毛笔字了,倒是老老实实的每天都练上几张大字,如今的字比以前很是顺眼一些了。
杜太医听王永珠的回答,倒是有一点点意外,没想到县城女子,居然还识字?
一时兴起,顺手拿起一本医书来递给王永珠:“随便翻开一页念给我听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