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一般为玉石质,可以佩戴,更适于朝政、出行等活动。
国有大小之分,王亦有高低之别。
尤其在西周的分封制体系中,诸侯王虽然拥有使用“青铜钺”的资格,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
什么样的青铜钺可以被使用在什么地方、用在什么人的身上,都大有讲究;
而质地、大小、纹饰不同的青铜钺,也对应不同等级的使用者——这些被专家们称之为“斧钺制度”的规范,必须被严格遵守,即便尊为王者,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比如说,青铜钺被视为军事指挥权的象征,而号令三军总要以军法相佐,青铜钺因此具有了执行军法的功能,并一度扩大到军法以外的刑法领域,成为刑具乃至刑法的代名词。
作为刑具的青铜钺同样具有极高的尊严,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被它一砍——受刑者能否获得斧钺之刑,似乎也受到其身份地位的限制。
文献记载中的斧钺之刑,所涉及的往往都是一些身份地位很高的贵族或者官吏,诸如商纣及其嬖妾,还有苏武和赵充国等。
再比如古籍中一再提及的为历代天子所专用的“黄钺”,明显有别于各级贵族用钺。
《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武王率军攻破殷都朝歌,“以黄钺斩纣头,悬大白之旗。已而至纣之嬖妾二女……斩以玄钺,悬其头小白旗”。
显然,在周武王看来,拥有“天子”地位的商纣才有资格被黄钺砍头,而其嬖妾之刑只能使用质地不同的玄钺。
所谓“黄钺”,汉代学者解释为以黄金饰斧,非纯金制品;“玄钺”是纯铁所铸的可能性不大,它更可能是以合金方式铸造而成。
在北河藁城台西遗址和帝都平谷县刘家河遗址都曾出土过铁刃铜钺,其中所使用的铁经鉴定皆属陨铁制品。
在人工冶铁技术发明之前,天然陨铁被赋予了宗教色彩,铜铁合成的斧钺也象征着使用者某种程度上的尊贵身份。
青铜钺的大小、纹饰也大有讲究,对应不同身份的使用者。
商代盘龙城、苏埠屯、大洋洲商代大墓及妇好墓所出青铜大钺,基本都符合墓主的身份地位。
虽然西周以来,青铜斧钺开始趋于小型化,但亦有大小之分,这一点文献记载甚为清楚。
《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
周公与毕公的地位非常接近,但所用斧钺仍有大小之别,说明斧钺的大小与使用者的身份地位密切相关。
青铜斧钺,往往饰有神秘威严的纹饰,以显示使用者的权力和地位。
姑且不论传说中周王的钺要“以黄金饰斧”,就是传世或流散的青铜钺,不仅铸有各种不同的花纹,而且还镶嵌以绿松石等。
西周时期的诸侯方国君主墓葬出土的形态与装饰各不相同的异型钺,如耳形钺、人头钺等,可能既代表不同的国(族)别,同时也代表使用者的身份地位。
虽然古籍中多有“王者之钺”的记载,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文献记载中天子级别的“王者之钺”尚未明确发现。
但目前已经发现的夏商周等级较高且未被盗的墓葬中,时有方国或诸侯国级别的“王者之钺”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