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方禾第一次见周慕,在看到车的时候他还对谭莳艳羡的说了一句:“真好看。”
接着在车里走出了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并且将他们引进车里面的时候他惊讶的张大嘴。等搬家完毕,周慕走了之后才询问谭莳:“他是谁啊?哥哥的朋友吗?”
谭莳点点头。
方禾却不免多想。那辆车一看就价值不菲,最重要的是,吃饭的时候他发现那个男人总是看着哥哥,哥哥就像是他的下饭菜一样。他下意识觉得,并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方禾对谭莳说:“哥哥我想去你工作的地方看一看。”
这是谭莳在一年前对方禾的承诺,现在方禾才重新提起。谭莳想了想,点头答应了,随口许了一个时间。
一年多过去了,谭莳在玫瑰公关社的名头更响了,不仅是因为他的出台费猛涨,在名义上已经成了红牌,也是因为金主们对谭莳的高评价,虽然价格昂贵,但是很多金主却对他很长情,约会后提出包养的占了大多数人。
很多人捧出金山银山,对谭莳威逼利诱,但是谭莳冷硬不吃,硬是没有让谁得逞过,这也是谭莳热度持续上升的原因之一,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所以黎川才说,若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最多只能做红牌,只有干干净净的,才有可能长红坐上头牌的位置。
只是道理很多人都懂,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多少呢?不管是利益的引诱,更有被封杀和折磨的可能,就算是受着玫瑰公关社的庇佑,也依旧有许多的身不由己。
谭莳自己买了一辆代步的车,不用在医院烧钱了,谭莳也终于攒下了一笔钱,然而买了一辆普通的轿车之后又穷了,但是他总不能一直坐出租车,也不能买桑塔拉之流。在外人眼中他一年多来敛财无数,自家人却知道自家事。
不过代步车的确很有必要。三月淫雨霏霏,当车停在了玫瑰公社的门口时,天毫无预警的下起了绵绵细雨。
谭莳撑了一把黑色长柄伞,拉开车门,将方禾迎了出来。
“哥哥,我来打伞吧?”方禾自然的抱住了谭莳的手臂,常穿白衬衫或禁欲或干净的谭莳今天内搭了一件白t恤,外面却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外套,纯黑的领口半包裹着白皙的脖子,后脑勺扣了一顶藏蓝色绅士帽。
方禾今天倒是穿了白衬衣,两人容貌有大程度的相似,气质却天差地别,更加小巧可爱的方禾穿白衬衫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少爷,清澈的像是一滩落了几粒石子伶仃作响的潭水。他的头上也扣了一顶和谭莳同款的绅士帽,深黑色的绅士帽扣住了他头部更多的位置,显得更加俏皮。
谭莳淡淡地道:“不行,你太矮了。”
“……”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
“要不我抱着你,你来撑伞?”谭莳见方禾不高兴的撅起了嘴,进一步的取笑道。
“……不要!”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
比起初见的怀疑和疏离,现在谭莳和方禾已经亲近了许多。而谭莳的性格有所改变方禾也没有太惊讶,一是有些小习惯还有回忆谭莳都表现的□□无缝,二是没有人会轻易的怀疑自己亲近的人是换了人,而是从别的一些事情上找他改变的理由。
显然谭莳来的时候时间正好,父母双亡,胞弟遇难,退学,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突然变成了家里的支柱,有所改变也不是不能理解。这只能让方禾更加心疼自家哥哥。
谭莳牵着方禾进了门,和所有人一样,初次来这里都被里面的建筑设计和奢靡惊叹。
现在这个时间大厅里正坐着不少人,见了谭莳有人过来和谭莳打招呼,谭莳也格外有耐心和和善的回以微笑,让众人都有些受宠若惊。谭莳并不是一个过于高傲和不懂礼貌的人,但是也并不八面玲珑,也少于和一众同事一起玩儿。谭莳从出场挂牌到现在都始终带着一股神秘感,偶尔才会在这里待着,这也让谭莳少了许多纠缠。
方禾的腿脚还不是很灵便,上楼的时候他搂着方禾的腰,卸掉了方禾的一些力气,让他走起来更加方便,只是方禾抬脚的时候还是非常的困难且十分的不舒服,谭莳干脆将人抱了起来,径直上了楼。
艾莫斯和周慕坐在角落的沙发上,周慕的视线在谭莳离开了之后才收了回来,心中莫名有些烦闷。
谭莳朝这边扫了一眼,却没有多停留哪怕一秒,就像是没看见他一样。
艾莫斯见周慕的反应,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他是,小艺?”
周慕猛地看向艾莫斯,把艾莫斯的心都看停了一秒。
作者有话要说:
心好累。
——
发防盗章你们大概就不会错过信息了。
话说防盗章作用挺好的,看到另外一个作者发一章更新,后面跟一章防盗章,一直循环,我试着去搜盗文,发现效果超级好!要么就是抓取到防盗的内容,能抓取到正确的也都是延迟好几天盗的(可怕的盗文网站)
当然,这些都得到我稳定下来再说〒▽〒
跪着说抱歉,考试考得真的压力大脑细胞死的多,今天下午考完我得养一晚上,明早起来码字,然后接着背书……蓝瘦,有毒的期末考,每学期都十多门,这次更是增加了三笔(毛笔粉笔硬笔)考试说课试讲录制等等任务,一个半月了啊……
考完了这科还有三科,顺序: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综英。
英美文学的复习题有二十多张a4纸全英,页数不是最多的,但是单词量才是最坑爹的,著作节选诗歌点评涉及了很多新词_(:3∠)_
学渣渣压力真的好大,学生狗宝宝萌酷爱来抱抱取暖啊!
晚安啦,深呼吸,还有几天而已,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