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周末基本没休息的时候。
做了三个多月后,明歌的股票里赚了些钱,她也算是有点小钱的人了,给自己买了一辆小qq,她也不再接单了。
不对,她不再是有求必应的接单,偶尔也可以,但是得提前预约,而且在主顾这方面,她也开始挑剔了,必须得合眼缘啊。
生意依旧火的不要不要的。
公司里的秘书亲自来找明歌,让明歌中午的时候去一趟16层。
16层整个一层都是首席官大人的地盘。
大家看明歌那眼神,简直各种羡慕嫉妒。
更有女同事拉着明歌的手叹,“我都没有去过首席官大人办公的地方,明歌你记得给咱照张照片让咱们舔屏啊!”
明歌笑,“上面不让照照片吧。”
女同事一脸的遗憾,“在我有生之年能上去参观一下就好了!”
当然,话语间还不忘再问问明歌,到底和首席大人什么关系啊。
明歌的回答一如既往,没关系!
明歌和众人打趣了一番,这才在中午的时候上了16层。
这一次并不是首席执行官找明歌,而是首席执行官他妈。
十六层有单独的专为首席官大人候命的餐厅。
明歌和李斯母亲在餐厅里相对而坐,一派淡定优雅的吃着西餐。
突然想起和李斯在一起好像还没吃过西餐呢。
吃完了西餐,又上了甜点和饮料,李斯的母亲这才将话题转移到了正点,“李斯小时候挺皮的!”
一般男孩子小时候都皮,不过,李斯小时候皮和明歌有啥子关系。
李母长长的叹了口气,“他在学校里和人打架,就算第一天打输了,第二天也能打赢了去,小时候家里的那些佣人,多多少少都被他打过,他但凡心情不好或者心情特好的时候,就在动手打人。”
这算是暴力吧?哪里能用皮来形容啊,明歌默默的腹谤,像这样的熊孩纸,分分钟钟就该交给警/察叔叔!
“后来到了谈恋爱的年龄,和他一起的男孩们都四处泡妞,他也总算和大家一样,把注意力转到了女孩们的身上!”
唉,这一看就是个纨绔子弟啊,明歌内心感慨,每天泡妞的日子,想想就美,她也想每天泡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