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过去,可能是张百家的药酒起了效果,朱母腿上被蛇咬过的地方成了一个小小的几乎看不清的牙印,已经没了红肿青紫的迹象。
朱父这才松了口气,明歌便换朱父看着朱母,她自己去烧水又煮了粥,炒了点菜。
这个家里除了她做饭清淡能吃,朱父和朱母做的饭菜那叫一个油腻啊。
朱父在窗户上朝明歌喊着多烧点水,昨天肉卖的不错,一会杀猪,明歌应了一声,饭菜做好之后烧了一大锅的水。
没多久敲门声响了起,天色还早,前面的铺子还没开门呢,明歌在门口朝外瞧了瞧,是张百家。
这男人今天倒是来的早,明歌见他一手提着个背篓,另一手提了三只兔子,兔子都已经剥了皮收拾干净了。
明歌开门让他进了院子,这才又看到他背上还背着一个背篓,这是明歌昨天留在山上的背篓,没想到这人把背篓也拿回来了,明歌忙忙朝他道谢。
张百家不太好意思道,“我去抓兔子时候顺便就帮你拿回来了。”
明歌看着背篓里的草都是新鲜的,这要昨天明歌母女砍的草的话,肯定都焉了,她猜测这些草是张百家早上又割的。
朱父听到张百家来了,吆喝了声刚好帮他一起杀猪。
朱母已经清醒了,起床打算帮衬,明歌忙让她坐到灶膛旁看火,她和张百家给朱父打下手。
一早上忙忙碌碌的过去,明歌弄了一盘子猪血菜,又炒了个猪肝,将猪头和猪蹄卤上,大家收拾干净这才吃了一顿丰富的早饭。
张百家要走呢,朱父非得让人等着猪头肉熟了后拿点猪头肉再走,张百家推辞不过,干脆在一旁帮忙洗猪大肠,明歌开了铺子前面看店,朱父则在后院清理着猪肉。
话说明歌的厨艺可真比宿主高出不止那么一个档次,今天的菜她掌勺,朱父连连夸了好几次,张百家虽然没说话,不过看他那吃相,估计也是觉得好吃。
猪头肉卤好后,朱父给张百家提了半拉子又给拿了一个猪蹄,这才让人离开了。
这一天的朱父都是喜滋滋的样子,连朱母的心情也不错,晚上的时候特意试探明歌说,“昨天要不是张百家,我们家明歌要背着我回来还不得累成啥样子,这一次也多亏了他给的那瓶药酒才让我这么快就好起来,唉我昨天还以为自己活不了了呢,想着我要是两腿一蹬走了,我家女儿可咋办。”
朱父瞪她,“瞎说什么呢,什么去不去的,咱女儿还成家生个大胖小子呢,说的什么胡话。”
朱母叹了口气,想到女儿一心想嫁进詹家,偏詹家又是那种人家,心底便又是一阵的难过,扭头望向明歌,“明歌啊,詹家那小郎说个有出息的,你要是嫁过去了,那詹家小郎万一真做了官,肯定不会再回镇子了,以后娘和你爹想见你都难,说不定连孙子都见不上,要是老了有个病啊灾啊的,都寻不到个能依靠的人,女儿啊,你这么孝顺,你,你看在爹娘的份上就别跟那詹家小郎了好不好。”
这话朱家父母本来是想过段时间和明歌说呢,可朱母昨晚上有了那么一出惊魂的事儿,想着自己家要是在的话还能给明歌撑个腰,自家要是有个什么事去了,女儿找不到个好人家,那以后就是被人拿捏着受欺负的料,这事想一想就心口憋的慌,根本忍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