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一脚踹在他的腿弯处将人踹的跪倒在了地上,她返回店铺把店铺角落里放着的那一盆刷大肠的污水全部泼在了詹汉秋的身上,“我家那口子对我好着呢,我有儿有女的怎么就成了不会生养的人,你还真看不了别人的好啊你,也不看看你自己现在的德性,谁会稀罕你这么个东西啊,想带我远走高飞,你还真是看得起你自己,不过是个穷酸秀才,绣花枕头一样的中看不中用,你当谁稀罕你,倒贴我也不要你。”
“啥,谁要拐我媳妇。”抱了一个大瓷瓮的张百家从后院进了铺子,一听这话,立刻放下瓮就朝门口冲来,看到詹汉秋二话不说的一撸袖子把人打倒在地狠揍了一顿,然后拖着詹汉秋的一条腿把人拖到了李记豆腐坊。
李家的人得知詹汉秋竟然狗胆包天的去勾/引别人家的媳妇,李记的老两口和女儿一起上阵将詹汉秋揍了一顿,直把人揍得在柴房躺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这事儿明歌也没有告诉朱父朱母,不过张百家留了个心眼,家里的店铺太忙了,媳妇一个人忙不过来他便大部分时间都在店里帮衬,自从有了詹汉秋这事儿,张百家隔几天就打听一下詹汉秋的事儿,等詹汉秋刚好了鬼鬼祟祟的出了李家,他后脚便把人罩住揍了一顿。
李家有了两个孙子,对这个女婿其实已经是可有可无的状态了,如今留着他,也不过是想让家里能再添丁,毕竟人丁兴旺是好事呀,詹汉秋在李家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他倒是还想带着明歌走呢,被张百家警告了一番,要是他敢再骚扰自家媳妇就把他的子孙根子断掉,詹汉秋欺软怕硬,哪里还敢再去。
只经常偷偷溜出李家的门站在街头偷偷望着明歌的卤肉铺子发呆,幻想着有一天这个卤肉铺子是他的,铺子里的女人也是他的……
明歌哪里能让自己被这么一只癞蛤蟆惦记啊,詹汉秋在街头蹲了没两天之后,明歌就提着一把杀猪刀子和一只没剥皮的兔子走到了詹汉秋的面前,一边利索的对兔子进行剥皮解剖一边冷眼问詹汉秋,“听说你想和我私/奔?”
明歌故意将兔子的血溅在詹汉秋的脸上,詹汉秋哆嗦着身体伸手摸了一把脸上的血,蓦然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明歌的杀猪刀子插/在他脚中央的画面了。
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浑身打颤着起身狂奔而去,打那以后,明歌再也没有见过这碍眼的家伙。
明歌这一世和张百家也算是美美满满了,张记的卤肉铺子传给了小花,朱记的猪肉铺子则传给了小树,儿女长大成人,娶妻嫁人,明歌和张百家最后也是儿孙满堂的老太婆老头子啦。
詹汉秋这家伙虽然落魄,可他命还是挺长的,苗氏生的那个孩子被苗家大力培养,还真中了个进士,苗家的子女们也从无人问津一下成了人人求娶想嫁的对象了。
李记女儿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也考上了秀才,已经去了京城上学,前途也是一片的坦荡。
自己生的儿子都比自己有出息,关键是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连爹都不愿意叫,儿女都看不起自己,詹汉秋虽然觉得人生痛苦,可是想到儿子要是中个状元郎,他就是状元郎他爹了,到时候也算是翻身做主。
可他还没熬到自家儿子考上状元呢,他母亲去世啦,临死之前拉着个他的手厉声斥责表示死不瞑目,他恍恍惚惚的发烧大病了一场,这之后痴痴呆呆的,见人就喊我儿子是状元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