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对今夏有印象,是在球场,他一次失误,球飞出场外,砸到了她的头。
他跑过去,心想着这下惨了,肯定要被骂上几句,没想到她只是小声说没事。
她的宽容,反而更让他觉得抱歉,最后把自己的饮料送给她,当做赔罪。
足球队的队友告诉他,她是他们的同班同学,一直安安静静的,容易被人遗忘。
他却从那时起,留意上了这个默默无闻的女生。他发现她每次都会来看球赛,所以比平时更加卖力,有时甚至刻意出风头,好让对方注意到自己。也曾主动接近过她,找学习上的借口和她说话,只是她每次开口,蹦出的字眼都很简短,而且总是红着脸,像受惊的小兔子,亟欲从他身边逃开。
他觉得是自己给了她太大的压力,才会让她想从他身边遁逃,于是就收敛了很多,只是远远地,默默地观察。那时课业繁重,先是文理分班,接着备战高考,感情的事就暂时搁置在一边。
直到高考结束,毕业那天,他终于按捺不住,想对她表白,却被同班的另一个女孩子叫了出去,等他回到班级,才发现她已经走了。冷静下来,想到他和她会去两个不同的地方上大学,他就觉得,这段感情如果有可能发展,也会走得很艰辛,所以尽管他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也没去找过她。
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工作,一半是因为她,却没料到,那样腼腆内向的她,竟然已经有了男朋友。早知道,早知道毕业时,就该抓着她不放,以前以为自己只晚了一步,现在,却已经追不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曾经想过让之城同学渣化,后来想想,还是打算放弃。让他做自己就好。
用上帝视角分析了下陈同学的心理,觉得人和人的错过,性格占很大原因,如果换成陆川,就会像狗一样咬着不放。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