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老常彻底玩完。
玉米地里鲜血四射,男人的惨叫死去活来。
那黑熊咬他两口,并没有要他的命,咬完拔腿跑了,穿出了玉米林。
等村子里的人听到嚎叫,匆匆忙忙手持武器赶过来的时候,老常快不行了。
手电筒一晃,大家发现他右腿骨完全断裂,只跟身体连接一张皮,白白的骨头叉子上还有巨熊咬的牙印,屁股蛋也只剩下半拉,右边的半个腚分明是个血窟窿。
惹祸的根苗也没了,那块肉可能最好吃,黑熊毫不客气给他吞了。
男人已经不能说话,彻底昏迷,失血过多的缘故,面色白得像纸。
有经验的好心群众赶紧给他包扎伤口,用绳子将断腿的伤口束缚,后背上的窟窿也赶紧找东西堵。
根本堵不住,被子糊上去,鲜血顺着棉被往外冒,抓起一把土盖上去,土也被弄湿了,都变成红泥。
老常的女人赶到,看到男人这个样子,白眼一翻,嗷地一声同样昏死过去,半天没醒过来。
老常仍旧是被族人用三马车拉医院去的,赶到医院,他只剩下了最后一口气。
好在去得及时,还没死清,医生赶紧帮他手术,输上血浆,伤口缝补,能不能醒过来只能看天了。
醒过来也是残废,因为那条断腿彻底被剪除,完全没有了,被医生用手术工具拉掉了,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而且他再也不能尽人事,那条惹祸的东西被熊嘴啃干净,蛋也没给他留下。
半个月的时间,老常都没醒,直到香菱离开,这老东西也没出院。
没有人知道这场惨祸是怎么发生的,大家认为只是巧合。
老常半夜到野地里乘凉,运气不好,碰上了偷掰棒子的黑熊。
只能这样解释,没人相信他的惨祸会跟一个孩子有关,更加不信孩子会驱使一条战狗,把那条大熊给赶到老常怀里去的。
打死也不信。
小天翼大获全胜,终于为娘除掉了一辈子的祸患。
事情解决,他跟没事人一样,牵着狗回家睡觉了。第二天起来,该吃饭吃饭,该上课照样上课。
处理掉老常还不算,很快,天翼的目标又瞄准了老常的小舅子,就是那个乡长的秘书。
小舅子是祸害四伯跟晓晓叔的罪魁祸首,他的行为恶劣,比老常还要可恨。
小天翼最看不过横行霸道仗势欺人的人,今天撞小爷手里,算你倒霉。
接下来的几天,他开始偷偷了解小舅子的来历跟家庭地址,以及他上班下班的路线。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只有熟悉对方的一举一动,才能寻找最佳的机会。
一个礼拜不到,天翼打听清楚了,把小舅子的一切摸得门清。
他是胖女人的娘家弟弟,今年四十出个头,秃了,不能咬脖子,不能咬肚子,那就咬手臂跟两腿呗。
就这样,小舅子的手臂被黑虎咬得血流如注,两腿上也多了好几个血窟窿。身上的肉被扯去不少。
“爹呀!娘啊!救命啊——!”他打着滚嚎叫起来。
黑虎乱咬一阵,把这小子衣服扯光,留下几处永远的记号,身子一闪,就进了玉米林。
直到最后,小舅子也没瞅清楚那黑影是个啥。
说它是狗吧,山里的狗没那么大的个子,说它是狼吧,又不像,狼哪有那么长的毛。
那就是黑熊了,可是又不像,跟熊比起来,那东西的个子又显得小了些。
小天翼带着狗从玉米林里偷偷溜走了。
小舅子是后半夜爬起来的,哪儿都是伤口,哪儿都是鲜血,摩托车也不要了,连滚带爬跑回了家。
到底伤成啥样,天翼也懒得去关心。
回到家的时间是晚上九点,仍旧跟没事人一样,吃饭,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