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梦都很奇特,似乎来自于另一个世界,但它们很可能是由平凡、单调的日常生活塑造的,罗伯特斯迪克戈尔德是哈佛医学院睡眠和认知中心的精神病学副教授,他对梦和日常记忆、生活中发生的事件之间的关系很感兴趣。
斯迪克戈尔德认为,梦能够揭示大脑运作的奥秘,他花了数年时间,和其他研究人员一样,探究梦境和人类的欲望之间的深层次关系,他的研究小组邀请志愿者来描述自己最近的梦,记录下来后进行分析,有将近三百人填写了一份详细的在线问卷,结果表明,弗洛伊德的基于早期生活经历是梦境的主要来源的假设,完全不能成立。
事实上,梦更有可能是由最近一周所经历的事情构成的,而不是来源于童年时代的创伤,斯迪克戈尔德的同事埃琳沃姆斯利说:“一些微不足道的生活琐事,比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对梦的影响更大,比如人们看的一个电视剧,或朋友对他们说的一些烦心的话。”即使是最近的事件如何对梦产生影响,也还是很不清楚。沃姆斯利解释说:“和通常人们认为的只有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才会出现在梦中相反,进入梦境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对于做梦者来说,梦中出现的事件,有五分之一是一点也不重要的,有将近一半是不太重要的。”
梦决不会是日常经历的精确回放,参加测试的人中,有将近一半的人认为梦是含混不清的,和现实生活中影响他们的事情完全不同,即使是那些确信他们的梦和早期的生活经历有关的人,也有三分之一的人认为梦境是含糊的或和清醒时发生的事情完全不同,另一个有趣的发现是,认为梦境来源于日常生活的人的平均年龄是四十四岁,而不同意这种观点的人的平均年龄是三十七岁,沃姆斯利说,这反映出年龄较大的人睡眠较差,能够把梦的内容记得更清楚,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年龄较大的人,更多地把梦境与现实生活的经历联系起来。
多数时候梦都是让人不愉快的,但为什么会出现恶梦,还无法作出解释,同样让人不解的是,引发灰暗梦境的事件,往往是不带什么感情色彩的,而不是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不过带有积极或消极的情绪的事件,会产生相应感觉的梦。
看完关于梦境的相关解释,杨牧之下一个了解的就是意思,意识在心理学中定义为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意识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人脑把世界万物分成生物和非生物两大类后,从这两大类具体事物中思维抽象出来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具体事物的存在,运动和行为表现出来的普遍性规定和本质,是每个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质和能力。
意识是物质的一种高级有序组织形式,是指生物由其物理感知系统能够感知的特征总和以及相关的感知处理活动。关于意识的定义和概念,一定要将其与精神、理性、真理等概念区分清楚,意识原意为精神活动,意既是自我的意思,识就是认知,认识,意识代表我们作为个体的独立性,是主观存在的独特坐标,意识代表了我们可以认识自己的存在,可以知道发生的事情。可以对立与不同于自己的存在进行对比,意识的定义非常简单,就是认识和知道事物的存在的那个,意识本来就是精神同一种用法,理性从意识而来,真理是观念等同,跟心理无关,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换句话说,就是思考并觉知我们自己的存在。
意识是思维主体对信息进行处理后的产物,没有思维主体及思维活动就不可能产生意识,思维主体是可对信息进行能动操作(如采集、传递、存储、提取、删除、对比、筛选、判别、排列、分类、变相、转形、整合、表达等等作业)的物质。思维主体既有自然进化而形成的动物(比如人类),也有逐渐发展完善的人工智能产品。
信息是能被思维主体识别的事物现象及表象,是思维活动的操作对象,思维活动所产生的意识以信息的形式储存、表现和传递输出,意识传播的实质是信息传播,意识往往又会成为思维主体进行下一步思维的基础。
意识的产生需要能量,意识的存在和传播需要介质,总之,意识的存在是依附于物质的,意识所表达的涵义与其物质载体本身的现象往往并不是一回事,撇去载体的因素,意识的内涵并不以占据空间的形式存在,而物质存在是占据空间的,这就是意识与物质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