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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1 / 2)

“不!我不信,你让我见见他!让我见见十六爷!”

有人啐了一口:“什么信不信的,下九流戏子,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朱红的偏门被奴仆关上,他扑上去挡着,掌心被门夹得鲜血横流,然后被一脚踹在了雪地里,嗓子发腥,吐了口血出来。

他捂着夹断了骨头的手,重新爬回去,怎么也不信,怎么也不信。

寇玉君手底下最得意的弟子便是秦明月,一心要将衣钵传了给他的,当初被萧凤梧收拢在身边,实是无奈,后来萧家派人来要秦明月的卖身契,寇玉君问过他。

“你若愿意,我便给了你的卖身契出去,若不愿,想来我还有几分薄面,他们不会强抢,只说弄丢了。”

彼时秦明月还是少年,模样青涩,已窥得几分倾国之姿,玉铸的人般,他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头,半晌才道:“弟子不肖,负了师父的期望,您将我的卖身契给了十六爷吧。”

寇玉君问:“为的荣华富贵?”

秦明月脊背挺直:“不为钱,为自己的心。”

“我自知身份卑贱,被送去萧家原也不指望什么,命是如此,是死是活都该受着,可没成想十六爷是真心待我好,从不曾轻贱我半分……”

“我病了,他衣不解带的照顾着,被老太爷罚了,雨地里跪了一晚上,半个字都不肯对我说,也不曾迁怒我,我出身贫苦,何德何能,这辈子不求什么了,只想一辈子陪着他。”

寇玉君望着他,既不生气,也不恼怒,最后叹了口气,掩面道:“都是命……”

如今想来,这句话饱含着太多情绪。

寻常人身无分文,病倒在雪地里,早该冻死了,秦明月发高热,整个人糊里糊涂,烧得甚至险些坏了嗓子,可他心中有一团火,烧得五脏六腑都在疼,硬生生撑着他熬过了那个冬天。

油墨拭尽,露出那张清霜雪冷的脸来,秦明月将扇子藏入袖中,出了盛德楼,天边夜幕降临,青石板泛着幽幽的冷光,琼花树下坐着名敞着衣衫的白衣公子,懒洋洋的,似在打瞌睡。

秦明月敛去神情,握扇的手负在身后,眼底冰冷,迈步走了过去,身段极好,撩袍角的动作都是极美的,仙人一般。

“十六爷何故将扇子抛了来,若未记错,这是你的爱物。”

一片琼花落在鼻尖上,惹得萧凤梧打了个喷嚏,他睁开眼,瞧见一张带着冷冰冰笑意的脸,怔愣过后,眉头夸张一挑,然后骨碌爬起身,不由分说拉住了那人的手,语气惊讶道:“明月?!真的是你明月?!我找你找的好苦啊,没想到真的是你!”

他拉着秦明月的手,几息之间痛哭流涕,简直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幸而现在是饭点,街上没什么人,不然只怕都来看热闹了。

秦明月闻言面色微变,将手抽了回来,脸上的笑也维持不住了,声音冷冷的道:“十六爷这是什么意思?”

萧凤梧还是哭,亲爷爷死了都没见他哭这么惨,攥紧了秦明月的手,说着不知真假的话,一个劲道:“明月,是我害了你,是我没用,当初大病一场被爷爷锁在了屋里,竟不知他找人撵了你去,后来再怎么找,都没找见你,我还以为你死了呜呜呜……”

他泪水簌簌落在秦明月带着一道旧伤的手上,烫得人心底一缩,秦明月一把推开他,气得浑身发抖,斥道:“胡言乱语!”

脚步却不肯离开半分,眼眶都红了。

萧凤梧用袖子挡着脸,看不清神情,然后平复心情,擦干净眼泪,止住哭声,将地上的扇子捡起来递给他,对秦明月道:“我知道你还恨着我,可我仍是对你一片真心的,现如今,我爷爷已经死了,萧家也没了,身上唯有这柄扇子还值两个钱,是我多年爱物,只求你拿去吧。”

那柄扇子压在手中,似有千钧重,秦明月紧抿着唇,手腕发抖,似乎想问什么,却又一个字都吐不出口,一动不动的盯着萧凤梧,目光似要戳穿人心,想看明白他是否在撒谎。

萧凤梧是个病秧子,小时候三天两头就得生病,自幼习武才撑得住两日未曾吃饭,如今哭了一番,只觉浑身发虚,脸都白了,身子直打晃,趔趄着摔在了地上。

秦明月一慌,下意识伸手扶住了他。

萧凤梧掌心冰凉,躺在地上可怜巴巴的,说话有气无力,一个劲喊着他的名字:“明月……明月……”

后来声音渐息,像是晕了过去。

秦明月不动声色咬紧牙关,眼中不知是恨还是别的,犹豫半晌,最后还是将萧凤梧带回了家中,请了大夫替他诊治。

“无碍,只是气血虚罢了,多进些水米便可休养回来。”

萧凤梧躺在床上,隔着帐帘,掀起眼皮看了看外边,谁曾想发现一个蓝色光球在自己上空蹦跶来蹦跶去,瞳孔一缩,面色微变。

那蓝色的光球说话了。

【叮!宿主身体好了,请记得在三日内偿还医药费哟,不然……】

言语未尽。

【嘿嘿嘿,星际自强系统,竭诚为您服务】

第127章 吃软饭也是一种本事

什么玩意儿?

萧凤梧心想自己莫不是饿晕了, 脑子犯起糊涂,他用被子蒙住脸,默默冷静着, 忽听得床头桌子发出一声轻响, 隔着帐帘, 从缝隙中看去, 有人端了碗热气腾腾的粥来。

那个蓝色光球又出现了。

【亲,饭钱也是要还的呢, 三日之内哟,千万别忘记了】

萧凤梧:“……”

换了常人, 只怕早就吓死了, 不过他素来胆子大,盯着那光球看了半晌,发觉不是什么面目狰狞的恶鬼,且不多时就消失了,也就没有在意, 世界之大, 无奇不有, 说不得就撞魂了呢。

至于方才说的一大通,什么自立自强不吃软饭的屁话, 萧凤梧就更不会当真了, 全当耳旁风, 屋子静悄悄一片, 并没有什么外人, 他起身端着碗,三两下把粥喝了干净,透过窗子看去,却发现一个人影坐在廊道上,背靠着柱子怔怔出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秦明月出身贫苦,小时候被卖进戏班,练功唱戏洗衣做饭,没有一日不挨鞭子,后来年纪大些,成了师兄弟里模样最出挑的一个,有人为了讨好萧家,借着请秦明月到府上唱堂戏的名义,把他送给了断袖之名在外的萧凤梧。

秦明月那时候还是个籍籍无名的小戏子,台都不曾正经登过,知道自己的命大抵就是这样了,穿着件素净的衣裳,端着青瓷茶盏递给萧凤梧,袅袅热气升腾,腰身细若拂柳,是旁人最爱的那一款少年:“请十六爷喝茶。”

正是夏季,晒得人头晕脑胀,萧凤梧穿着件白色的绸衫,呼啦摇着扇子,身边簇拥着一众美貌丫鬟,并不搭理他,秦明月一直伸着手,然后掀起半边茶盖散去热气,半晌后,才又往前递了递:“茶凉了,十六爷请用。”

萧凤梧抬眼,望着他,后者则给了一个怯生生的笑。

萧凤梧心想,是个聪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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